[考研类试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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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 及答案与解析1 裁量行政行为(武大 2009 年研)2 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能行为(武大 2006、2004、2002 年研)3 行政不作为与行政默示行为(武大 2005 年研)4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南开大学 2003 年研)5 具体政行为(行政决定) 的确定力(南开大学 2010 年研)6 应申请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武大 2004 年研)7 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武大 2009、2003 年研;华师 2004 年研)8 行政许可与行政登记(武大 2007、2006 年研)9 行政许可与行政证明(武大 2007 年研)10 简述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武大
2、2009 年研)11 简述行政处理的含义和特征。(中财 2007 年研)12 简述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区别。(中财 2002 年研)13 简述我国行政许可的基本类型。(武大 2011 年研)14 我国行政许可的设定权与规定权及二者的关系。(南开大学 2006 年研)15 简述行政许可法上有关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规定。(北大 2008 年研)16 行政确认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东财 2006 年研)17 简述行政裁决的概念与种类。(电子科大 2011 年研)18 试论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南开大学 2010年研)19 试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并简要分析行政行为的
3、成立要件和合法要件两者的区别。(南开大学 2008 年研)20 简述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武大 2009 年研)21 试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并简要分析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合法要件两者的区别。(南开大学 2008 年研)22 论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中山大学 2010 年研)23 论行政许可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北大 2002 年研)24 行政给付的概念、特征。(北大 2011 年研)25 广东省徐闻 16 岁少年邓某为救落水儿童而沉入水底,接警后赶来的该县五名巡警以不会游泳为借口在岸上旁观,最终救人少年因无人施救而溺水身亡。(武大2003 年研)试问:(1)警察的这种行政行为是否属于
4、行政行为?(2)该行为是否为违法行为? 如是,则又属于何种违法行为?(3)对这种不予施救的行为,哪些主体应承担何种性质的法律责任?(4)邓某的近亲属可否要求国家赔偿?26 某乡政府发出通知关于禁止买卖虎牌化肥的通知称:因为虎牌化肥存在质量缺陷(或者是说有毒) ,在本乡范围之内,禁止买卖。(北大 2010 年研)问:该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请说明理由。27 原告杨某任经理的江苏省甲公司与湖南省乙公司素有购销水暖器材业务往来。2006 年 12 月 16 日,两公司签订了水暖器材购销协议,约定提货时先付货款 6 万元。余款 9 万元待 10 天后结清。杨某将水暖器材运至江苏省销售的过
5、程中,发现水暖器材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拒绝支付余下的 9 万元货款。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于 2007 年 11 月 6 日,以杨某诈骗为由向被告湖南省某县公安局报案。该县公安局遂以杨某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于 2007 年 12 月 23 日派两名工作人员到江苏省限制了杨某的人身自由。后杨某的朋友李某替杨某交了 9 万元现金后,杨某才得以恢复人身自由。在此期间,被告未向原告出具任何合法有效的法律手续。此后,被告为此事再未找过原告,原告杨某向被告索要被扣现金未果,便向其居住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县公安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并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
6、告以刑事侦查行为不受行政诉讼监督为由进行答辩,并提交了“刑事案件立案审批表” 、“刑事拘留证”、“ 湖南省公安厅介绍信” 的复印件,其中 “刑事案件立案审批表 ”上审批人审批的时间在报案人报案之前,“ 刑事拘留证 ”上没有被拘留人签字。被告也未出庭应诉,法院要求补充证据,被告也未予提交。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县公安局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请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中,被告县公安局的行为应属于刑事侦查行为还是滥用行政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为什么 ?(2)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县公安局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正确?28 甲某的丈夫乙某原系中国某省农业生态区家畜病研究所研究人员,1999 年 12月公派去英国至今
7、逾期不归,其子丙某亦于 2000 年经批准去英国留学。甲某于2001 年 8 月以去英国探望儿子为由申请出境,并按规定填写了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和调查表。出入境管理处经审核后同意其出境,并颁发了有关证件。甲某据此办妥了前往英国的签证。同年 9 月 7 日,甲某向出入境管理处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9 月 8 日,乙某所在的某省农业生态区家畜病研究所得悉其已获准赴英探亲的消息后,即发函至出入境管理处,反映甲某的丈夫为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人员,要求出入境管理处阻止甲某出境探亲。9 月 12 日,出入境管理处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以甲某的丈夫系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人员,其单位不同意甲某出境为由,决定暂缓颁发甲某
8、的出境卡。当月 20 日,甲某去英国驻当地领事馆换取签证后,再次向出入境管理处申请颁发出境卡。出入境管理处未在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 3 天期限内予以答复。此后,甲某多次去信去电催办,仍无法获得明确答复。甲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出入境管理处作出答复。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出入境管理处的行为是否构成不予答复?(2)出入境管理处是否应该发给甲某出境卡?29 国家计委(现国家发改委)依据铁道部报送的关于报批部分旅客列车政府指导价实施方案的函,于 2000 年 11 月下发了关于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对铁路部分旅客列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允许客流较大线路和春
9、运、暑运、“ 五一”、“十一”等主要节假日期间,客运繁忙线路的铁路旅客列车票价适当上浮;允许部分与高速公路平行、竞争激烈及其他客流较少线路列车票价常年下浮,对团体购票旅客、提前购票旅客等实行下浮,同时规定了浮动幅度、审批权限等。并在 2000 年 12 月同意由铁道部颁发铁路旅客票价表,作为旅客列车实行浮动票价的中准价。2000 年 12 月 21 日,铁道部依据国家计委的前述批复,向北京铁路局、上海铁路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等 6 个铁路局发布了关于 2001 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实行票价上浮的通知(以下简称票价上浮通知)。河北省石家庄市居民乔某某于2001 年 1 月 17 日、22 日分别购
10、买 2069 次列车从石家庄到磁县、邯郸的两张车票。其所支付的价钱,较上浮前的车票价格多出 9 元。乔某某认为,铁道部的通知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于是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2001 年 3 月 19 日,铁道部对乔某某作出复议(2001)1 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以下简称“复议决定 ”),该“复议决定”维持了票价上浮通知。乔某某对“ 复议决定”不服,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出两个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并责令铁道部履行将 “复议决定”所依据的有关文件转送有关部门审查的法定职责;(2)请求判决撤销票价上浮通知。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法院
11、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的依据是:(1)票价上浮通知 是针对有关铁路企业作出的并影响有关铁路企业经营权利和义务的行为,故应认定为具体行政行为,对其提起的行政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原告作为购票乘客,虽不是该行政行为所直接指向的相对人,但因有关铁路企业执行票价上浮通知而实施的经营行为影响到其经济利益,使其与该行为之间产生了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其有权就票价上浮通知提起行政诉讼。(2)被告所作的 “复议决定”,因其认定的事实、适用的依据、论述的理由及复议的结论均与原行政行为相一致,没有改变或作出新的行政行为。故应认定该“复议决定”是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行为。原告对其不服,应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
12、政机关为被告,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原告坚持对票价上浮通知和“复议决定”同时提起行政诉讼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原告关于确认被告在复议期间未根据其一并提起的审查申请、将票价上浮通知所依据的计委的批复转送有关机关审查属于不履行复议职责的请求,因相关复议行为不属于本案审查范围,该请求法院不予受理。(3)根据铁路法 第 20、25 条及价格法第 5 条等的规定,被告有对全国铁路客运价格调查拟定和管理实施的法定职责。被告作出的 2001 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价格上浮的决定,是经过有关程序作出的,即被告经过有关市场调查、方案拟定、报送国家计委审查,国家计委在国务院授权其批准的权限范围内予以批准
13、,被告依据国家计委的批准文件作出票价上浮通知的程序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票价上浮通知已经国务院批准,被告未能提供已组织价格听证会的证据,因而应判决被诉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且根据价格法第 23 条的规定,主持价格听证会不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故该诉并不涉及价格及其相关问题。原告认为被告所作票价上浮通知程序违法,要求予以撤销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一审法院认定铁道部发布的票价上浮通知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但是,有的学者持相反意见,认为票价上浮通知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你认为哪一种观点更有道理?并阐述理由。(2)一审法院认为购票
14、人具备原告资格,可以对票价上浮通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也有人认为。旅客购票是一种民事行为,购与不购都是其自愿的,不是行政行为强制的,故购票人不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对此,你又是如何看待的?30 2006 年 7 月,某乡兽药店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2007 年 7 月该市农业局参照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个体兽药经营者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1 年,期满需申领新证的规定,并依该兽药店的申请,为其换发了新证。2008 年 4 月,某省畜牧局制定了兽药经营管理办法,其中第 5 条规定:一般乡镇不准个体经营兽药。同年 5 月,该市农业局根据上述规定要求该兽药店迁往市内,否则不予换发新证。该兽药店不同
15、意迁址,并两次申请换发新证,该市农业局未予准许。同年11 月,农业局以拒不迁址为由对该兽药店罚款 800 元,吊销其兽药经营许可证。该兽药店为此诉至人民法院。问题:(1)农业局向兽药店颁发许可证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其法律根据是什么?做法是否正确?(2)人民法院应如何依法判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裁量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法规范的适用具有灵活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与之相对的是羁束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的分类,对分析和认定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具有一定的意义。在法律适用上,羁束行政行为只存在合法性问题,而裁量行政行为不仅存在
16、合法性问题而且还存在公正性问题。【知识模块】 具体行政行为2 【正确答案】 (1)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维持现有法律状态,或不改变现有法律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不予答复和予以拒绝等。从某种意义上说,行政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由此引发的行政纠纷严重损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不能行为是行政主体在行政过程中,因客观环境的制约,未能作出行政法规定的行为。(2)不作为行为与行政不能行为的主要区别有:不作为行为是由申请人申请引起,即只有经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才能成为一种具体有实质内容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对这种具体的有实质内容的法定职责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或拖延履
17、行时,就构成不作为。行政不能行为可发生在职权行为过程中,也可发生在职责行为过程中。发生在职权行为过程中的不能行为,不以相对人先行申请为启动条件,而是由某一事件的发生引起,也就是说,某一事件发生后,行政主体享有的职权就成为一种有具体内容的职权,行政主体不行使这种职权,就是失职;当行为环境阻却这种职权行使时,就构成不能行为。【知识模块】 具体行政行为3 【正确答案】 (1)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维持现有法律状态,或不改变现有法律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不予答复和予以拒绝等。(2)行政默示行为,是以默示形式作出的行政行为。主要是指行政主体以使人推知的作为或不作为方式间接地表示其内在意思的表意形式而作出
18、的行政行为。它可分为作为的默示和不作为的默示两种。(3)行政默示行为与行政不作为不能等同,两者的区别在于:行政不作为要基于法律对权利时效和作为义务的规定而成立,但默示行为的成立还得取决于法律对行政主体意思表示内容的推定,且往往能以发生有利于相对人的法律效果为原则。行政不作为因其客观上表现为行政主体未作应作之行为而只能是不合法的,但经法律推定而成立的默示行为则是合法有效的,因而这种推定的目的实际上是对行政不作为的不合法性的一种法律补救。【知识模块】 具体行政行为4 【正确答案】 公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得到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这也就是说,公定力是一种对世的法律效力。它并不是
19、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而言的一种法律效力,而是对行政主体以外的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而言的。公定力表现为一种尊重义务。它要求一切机关、组织或个人对行政主体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表示尊重,不能任意予以否定。【知识模块】 具体行政行为5 【正确答案】 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所具有的不受任意改变的法律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主要表现为形式上的确定力和实质上的确定力。形式确定力,即不可争力,是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一种法律效力,指除无效行政行为外,在复议或诉讼期限届满后相对人不能再要求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实质确定力即“一事不再理” ,是指行政主体不得任意改变自己
20、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知识模块】 具体行政行为6 【正确答案】 (1)依申请行政行为,或者称被动性行政行为、消极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相对人申请的条件下方能作出,没有相对人的申请,行政主体便不能主动作出的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与对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所形成的协议或合同,包括行政合同和行政协议。(2)二者的区别为:分类标准不同。依申请行政行为是行政行为以是否具有主动性为标准的划分,其对应的是依职权行政行为;而双方行政行为是行政行为以单方意志还是双方意志为标准的划分,其对应的是单方行政行为。前提不同。依申请行政行为的前提是必须有相对人的申请;而双方行
21、政行为则不要求相对人的申请。【知识模块】 行政处理(一)依申请行政行为7 【正确答案】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它是一种赋权行为、解禁行为、依申请行为、要式行政行为。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或者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1)二者的联系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通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一般是确认在前,许可在后;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结果。(2)二者的区别行为对象不同。行政确认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主要是
22、指对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一般来说,前者是业已存在,而后者是许可之前不得为之。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行政确认中未被认可的行为或地位将发生无效的结果而不适用法律制裁;而在行政许可中,未经许可而从事的行为将发生违法后果,当事人将因此受到法律制裁。即前者的法律效果具有前溯性,对今后仅是一种预决作用;而后者的法律效果具有后及性,不具有前溯性。所为的意思不同。行政确认行为表明行政主体的态度是对某种状态、事件、物或行为予以法律上的承认、确定或否定;而行政许可行为则是行政主体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判断的前提下,对申请是否予以准许的行为。行为性
23、质不同。行政确认属于确认性或宣示性行政行为,它仅表明现有的状态,而不以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为目的。行政许可,从其正常状态(即批准)而言是建立、改变或者消灭具体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形成性行政行为。内容不同。行政确认行为的内容具有“ 中立性”,它并不直接为当事人设定权利或义务,对当事人是有利还是不利,取决于确认时原已存在的法律状态或事实状态;而行政许可行为则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它直接为申请人授益。方式不同。行政确认既有依申请的确认也有依职权的确认;而行政许可则只能是依申请才能发生的行政行为。表现形式不同。行政确认一般只能以证书形式出现;而行政许可的表现形式尽管以书面的形式为主,但也存在口头、
24、默示等许可方式。【知识模块】 行政处理(一)依申请行政行为8 【正确答案】 (1)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它是一种赋权行为、解禁行为、依申请行为、要式行政行为。(2)行政登记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依相对人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涉及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法律事实予以书面记载的行为。(3)行政登记和行政许可有着严格的区别: 前提条件不同。许可的前提是全面禁止,而行政登记并不以全面禁止为前提。法律后果不同。非经行政许可从事某种行业或活动即为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非经行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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