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GDW 11673-2017 ±1100kV 特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用换流阀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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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9.240 Q/GDW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DW 11673 2017 1100kV 特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用换流阀 技术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of thyristor valve for 1100kV UHVDC transmission system 2018 - 01 - 18 发布 2018 - 01 - 18 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 Q/GDW 116732017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符号 和 缩略语 1 5 使用条件 2 6 技术要求 2 7 试验 8
2、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工程技术指标示例 . 19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控制保护系统同换流阀控制单元的连接方式和接口信号示意图 . 23 编制说明 26 Q/GDW 116732017 II 前 言 为规范 1100kV特高压直流 输电系统用 换流阀的技术要求, 制定本标准 。 本标准 由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和直流 建设 部 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 、 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 、 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马为民、陈东、杨一鸣、申笑林、方太勋、张翔、刘磊、孙健、娄彦涛、
3、焦秀英、马元社、高冲、刘心旸、季一鸣。 本标准首次发布 。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 Q/GDW 116732017 1 1100kV 特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用换流阀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 1100kV 电压等级直流输电用换流阀的 技术 要求。 本标准 适用于 1100kV电压等级直流输电用水冷却、空气绝缘、户内安装的晶闸管换流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94.1 电力变压器 第 1 部分
4、:总则 GB/T 13498 高压直 流 (HVDC)输电术语 GB/T 16927.1 高压试验技术 第 1 部分:一般试验要求 GB/T 28563 2012 800kV 特高压直流输电用晶闸管阀电气试验 IEC 60060-1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 1 部分:一般定义和试验要求 ( High-voltage test techniques - Part 1:General definitions and test requirements) IEC 60700-1 2015 高 压直流电力传输用可控硅阀 .第 1 部分 :电气试验 ( Thyristor valves for high v
5、oltage direct current (HVDC) power transmission. Part 1:Electrical testing) IEEE Std 1158 高压直流输电功率损耗确定推荐规程( 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determination of power losses in high-voltage direct current)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498 界 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符号 和 缩略语 4.1 符号 下列 符号 适用于本文件。 UdN: 额定直流电压 Udm: 最高连续直流电压 IdN: 额定直流电流
6、 Idmin: 最小持续直流电流 Id: 过负荷直流电流 N: 整流运行触发角额定值 N: 逆变运行关断角额定值 4.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Q/GDW 116732017 2 LIWL: 雷电冲击耐受水平 ( Lightning Impulse Withstand Level) SIWL:操作 冲击耐受水平 ( Switching Impulse Withstand Level) VBE/VCU: 阀基电子单元 /阀基控制单元 ( Valve Base Electronics/Valve Control Unit) CCP: 阀组控制 系统 ( Converter Contro
7、l and Protection) MVU: 多重阀单元 ( Multiple Valve Unit) 5 使用条件 5.1 正常使用条件 5.1.1 地震要求 按具体工程实际换流站所在地的地面水平加速度不 应 小于 0.2g。地面垂直加速度按地面水平加速度65考虑。换流阀设计 应 按正弦三个周波 , 安全系数 1.67以上考虑。 5.1.2 阀本体运行条件 全封闭户内,微正压,带通风和空调 ,运行条件如下: a) 阀长期运行时 运行条件如下 : 1) 温度范围: 10 45 ; 2) 湿度范围: 10% 50%RH。 b) 阀停运时 运行条件如下 : 1) 温度范围: 5 60 ; 2) 湿
8、度 范围 : 10% 60%RH。 5.1.3 阀 基 电子设备运行条件 阀基电子设备的运行条件如下: VBE/VCU(阀基电子单元 /阀基控制单元 )环境温度 : 5 40 。 VBE/VCU(阀基电子单元 /阀基控制单元 )环境 湿度 : 10% 50%RH。 5.2 特殊使用条件 凡是需要满足 5.1 条规定的正常使用条件之外的 特殊使用条件,应在询价和订货时说明(见 GB 1094.1)。 特殊使用条件下,换流阀的额定值和试验规则另有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一般要求 技术的一般性要求如下: a)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用换流阀应为空气绝缘、水冷却的户内式二重晶闸管换流阀,外绝缘 爬电比
9、距 不小于 14mm/kV。对于使用海拔高度在 1000m 以上的换流阀,应对外绝缘进行修正 。 b) 换流阀 应 结构合理、运行可靠、维修方便 。 c) 换流阀不仅应具有承受正常运行电压和电流的能力,而且还应具有承受由于阀的触发系统误动或站内各部分故障或交流系统故障造成的冲击电压和过电流的能力 。 Q/GDW 116732017 3 d) 换流阀的设计 应 保证在两次计划检修之间的运行周期内 , 阀元部件的故障或损坏 数量不会超过设计冗余 ,阀仍具有可靠的运行能力 。 e) 换流阀应采用低噪声元件,以降低阀在运行时的噪声水平 。 6.2 晶闸管元件 晶闸管元件的要求如下: a) 换流阀所采用
10、的晶闸管元件其各种特性应已得到完全证实 ,同一单阀的晶闸管应采用同一厂家,不可混装 ; b) 每只晶闸管元件都应具有独立承担额定电流、过负荷电流及各种暂态冲击电流的能力。 主回路中的每一个晶闸管元件都应单独试验并编号。 6.3 冗余度 每个阀中 应 按规定增加一些晶闸管级,作为两次计划检修之间运行周期(不 应 少于 12 个月)中损坏元件的备用。晶闸管级的损坏是指阀中晶闸管元部件或相关元件的损坏导致该晶闸管级短路,在功能上减少了阀中晶闸管级的有效数量。 晶闸管的冗余度应保证: a) 在两次计划检修之间运行周期内,如果在此运行周期开始时没有损坏的晶闸管元件,并且在运行周期内不进行任何晶闸管元件更
11、换,对每个换流站双极,冗余晶闸管级全部损坏的阀不超过1 个 ; b) 各换流阀中的冗余晶闸管级数应不小于运行周期内损坏的晶闸管级数的期望值的 2.5 倍或不应少于 3 级(两者中取大值)。 注: 晶闸管损坏级 损坏数量 的期望值应在晶闸管元件 及其附件 的损坏率估计值的基础 上,按独立随机损坏模型进行计算。晶闸管元件及 其附件 的损坏率估计值应根据同类应用条件下同类设备的运行经验选取。 6.4 机械性能 机械性能要求如下: a) 换流阀的机械结构 应 合理,应当简单、坚固、便于检修 。 b) 换流阀应采用悬吊式结构和组件式设计,部件方便更换 。 c) 换流阀应能够承受工程换流站所在地的地震烈度
12、的应力,检修人员到阀体上工作时所产生的应力,以及由于各种故障或控制 /保护系统动作或误动作产生的电动力 。 d) 采用光通道的触发系统布置应便于光纤的开断和更换,同时还应避免安装时对光纤造成的机械损伤 。 e) 换流阀内各种塑料构件应 避免因电晕放电而导致的老化。应尽可能使用抗电晕放电的材料。在容易受电晕放电的影响而产生老化的各种塑料构件附近,供应商 应 保证不会有此类电晕放电发生 。 f) 换流阀的结构应能保证 水路管道远 离带电部件, 泄露的冷却液体 不会造成任何元部件的损坏。 6.5 电气性能 6.5.1 电压耐受能力 电压耐受能力的要求如下 : a) 换流阀设计应能承受正常运行电压以及
13、各种过电压。可以采用晶闸管串联的方式使换流阀获得足够的电压承受能力 。 b) 换流阀电气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各种冲击条件下沿晶闸管串的电压不均匀分布 。 Q/GDW 116732017 4 c) 换流阀电气设计还应考虑过电压保护水平的分散性以及 阀内其它非线性因素对阀的耐压能力的影响。在最大设计结温条件下,并且在所有冗余晶闸管级数都损坏的条件下,单阀和多重阀的绝缘应具有表 1 规定的安全裕度 。 d) 在阀的运行温度为短时过负荷运行的最高温度,且逆变侧换流阀处在换相后的恢复期时,阀应能耐受相当于操作冲击保护触发水平的正向暂态电压峰值 。 表 1 单阀和多重阀单元的安全裕度 - I类安全裕度 II类
14、安全裕度 操作 冲 击电压 超过避雷器保护水平的 15% 超过避雷器保护水平的 10% 雷电冲击电压 超过避雷器保护水平的 15% 超过避雷器保护水平的 10% 陡波前冲击电压 超 过避雷器保护水平的 20% 超过避雷器保护水平的 15% 6.5.2 电流耐受能力 换流阀应具有承担额定电流、过负荷电流及各种暂态 冲击电流的能力 , 1100kV 特高压直流工程换流阀的 典型 技术参数 参 见 附录 A。对于由故障引起的暂态过电流,换流阀应具有如下的承受能力: a) 带后续闭锁的短路电流承受能力 要求如下: 1) 对于运行中的任何故障所造成的最大短路电流,换流阀应具备承受一个完全偏置的不对称电流
15、波的能力,并在此之后立即出现的最大工频过电压作用下,换流阀应保持完全的闭锁能力,以避免换流阀的损坏或其特性的永久改变 ; 2) 故障前应假定所有的 冗余 晶闸管级都已损坏,并且晶闸管结温为最大设计值 。 b) 不带后续闭锁的短路电流承受能力 要求如下: 1) 对于运行中的任何故障所造成的最大短路电流,若在过电流之后不要求换流阀闭锁任何正向电压,或闭锁失败,则换流阀应具有承受 3 个完全不对称的电流波的能力 ; 2) 换流阀应能承受两次短路电流冲击之间出现的反向交流恢复电压,其幅值与最大短路电流同时出现的最大暂时工频过电压相同 。 c) 附加短路电流的承受能力 要求 如下 : 当一个单阀中所有晶
16、闸管元件全部短路时,其它两个单阀和避雷器将向故障阀注入故障电流,此时该故障阀内的电抗器和引线应能承受这种过 电流产生的电动力。 6.5.3 交流系统故障下的运行能力要求 交流系统故障下的运行能力要求如下: a) 在交流系统故障使得在换流站交流母线所测量到的三相平均整流电压值大于正常电压的 30%,但小于极端最低连续运行电压并持续长达 1s 的时段,直流系统应能连续稳定运行 ; b) 在发生严重的交流系统故障,使得换流站交流母线三相平均整流电压测量值为正常值的 30%或低于 30%时,如果可能,应通过继续触发阀组维持直流电流以某一幅值运行,从而改善高压直流系统的恢复性能 ; c) 在交流系统故障
17、期间,应能维持换流阀的触发或在故障清除瞬间恢复换流阀的触发,以降 低交流系统恢复过电压的幅值并改善系统稳定性。 6.6 触发系统 触发系统的技术要求如下: Q/GDW 116732017 5 a) 换流阀采用光电转换式触发系统 , 高、低压电路间采用光隔离 ; b) 在一次系统正常或故障条件下,触发系统都应能按照本 标准的规定正确触发晶闸管 ; c) 无论以整流模式还是以逆变模式运行,当交流系统故障引起换流站交流母线电压降低到下列幅值并持续对应时段时,所有晶闸管级触发电路中的储能装置应具有足够的能量持续向晶闸管元件提供触发脉冲,使得换流阀可以安全导通 ; d) 交流系统单相对地故障,故障相电压
18、降至 0,持续时间至少为 0.7 秒; e) 交流系统三相对地短路故障 ,电压降至正常电压的 30%,持续时间至少为 0.7 秒 ; f) 当交流系统三相对地金属短路故障,电压降至 0,持续时间至少为 0.7 秒,紧接着这类故障的清除及换相电压的恢复,阀触发电路中应有足够的储能以安全地触发晶闸管元件 , 不允许因储能电路需要充电而造成恢复的任何延缓。 6.7 控制、保护及监视系统 6.7.1 一般要求 控制、保护及监视装置的一般要求如下: a) 换流阀的控制、监视及保护 应 满足直流控制保护系统的要求, 应 功能正确、完备,可靠性高 ; b) 直流极控系统与换流阀控制系统均为双重化设计,极控系
19、统与换流阀控制系统之间的信号交换仅在对应的冗余系统 之间进行,即极控系统 A 与换流阀控制系统 A 进行信号交换,极控系统 B与换流阀控制系统 B 进行信号交换 ; c) 换流阀控制保护系统应提供与录波装置相连的接口,用于进行 VBE 与换流站控制保护系统之间以及 VBE 与晶闸管单元控制器之间的信号测试 ; d) 换流阀控制系统应具备试验模式,在换流阀检修状态下,由阀控系统向晶闸管发出触发脉冲对晶闸管逐级进行测试,并监视触发与回报信号。 6.7.2 阀控系统 阀控系统的技术要求如下: a) 换流阀的控制系统应保证换流阀在一次系统正常或故障条件下正确工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因为控制系统的工作不
20、当而造成换流阀的损坏 。控制参数和控制精度应满足换流阀技术参数相关要求。控制系统应完全双重化,并应具有完善的自检功能。 b) 在交流系统故障期间,换流阀的控制系统应能维持换流阀的触发,或在故障清除瞬间保证直流系统的恢复,并在所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直流系统的输送功率,以降低交流系统的恢复过电压并改善系统稳定性。 6.7.3 晶闸管监视系统 换流阀应设计有晶闸管监视系统,在换流站控制室内每一晶闸管级的状态进行远方监视,并正确指示任何晶闸管或其它相关电子设备的异常或损坏。在所有的 冗余 晶闸管级全部损坏后,监视设备应发出警报。如果有更多的晶闸管级损坏,从而导致 运行中的晶闸管换流阀面临更严重的损坏时,应
21、向监视系统或其它保护系统发出信息使换流器闭锁。 6.7.4 保护系统 保护系统的技术要求如下: a) 换流阀内每一晶闸管级都应设计保护触发系统,对晶闸管级进行过电压保护触发。换流阀保护系统设计中应允许晶闸管级在保护触发连续动作的条件下运行。在最大甩负荷工频过电压,例如交流系统故障后的甩负荷工频过电压下,阀的保护触发不能因逆变换相暂态过冲而动作,且Q/GDW 116732017 6 不能影响此后直流系统的恢复。此外,在正常控制过程中的触发角快速变化不应引起保护触发动作。 b) 如果必要,还应配备其它保护系统,保证晶闸管在各种运 行工况下,特别在电流过零后的恢复期内不受损坏。 c) 换流阀保护系统
22、还应配置适当的避雷器对换流阀进行保护,换流阀避雷器要求详见 6.8 节。 6.7.5 控制保护与阀控接口要求 6.7.5.1 接口要求 VBE 与 CCP 之间的所有开关量信号均采用光调制信号,载波频率误差不得大于 10%;信号通道采用波长 820nm 的多模光纤,控制保护输入最小不低于 -25dbm,控制保护输出最小不低于 -15dbm。光纤统一由直流控制保护系统生产厂家供货。 6.7.5.2 接口 方式 CCP 和 VBE 之间的接口信号见附录 B。 6.8 避雷器 避雷器是换流阀中过电压的 主要保护装置 ,技术要求如下: a) 应根据各工程换流阀技术要求正确选择避雷器。换流阀的各种运行工
23、况不会导致避雷器的加速老化或其它损伤,同时避雷器应在各种过电压条件下有效保护换流阀 。 b) 避雷器应带有用于记录避雷器冲击放电次数的计数器。计数器的动作信号应通过光纤传至事件顺序记录器。 6.9 冷却系统 6.9.1 总体要求 换流阀冷却系统 应 具有足够的冷却能力,以保证在各种运行条件下有效冷却换流阀。内冷却系统的冷却介质为去离子水,必要时可采用去离子水与乙二醇的混合冷却介质,以防止冷却介质结冰。冷却介质电导率应小于 0.5s/cm。冷却系统的设 计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a) 阀的冷却系统和阀厅空调系统应以 12 脉动阀组为基础来提供,并且每个系统都应与其它的冷却和空调系统各自独立; b)
24、 重要的设备应提供冗余,包括但不限于泵、滤网、冷凝器和通风机 , 应提供独立运行的冷却风扇或热交换器 , 内冷却系统的水泵应定期调换主、备水泵,调换周期不长于一周; c) 当失去一个单一的主要部件时,对于任何规定的环境条件,都不应导致换流站额定连续负荷能力或短时负荷能力的降低; d) 应 配备在线水处理装置; e) 尽可能减少内冷却回路管接头的数量,管道应在工厂预制,现场组装,管道之间采用法兰连接,不允许现场 焊接; f) 运行时无漏水; g) 维修时漏水量最小; h) 更换晶闸管元件时不需解开冷却管路,更换其它元件或晶闸管组件时必须解开的接头数目应最少; i) 局部的泄漏不会降低阀的可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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