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2275.4-2008 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4部分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现场研究中的应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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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臼03.120.20 A 00 道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2275.4-2008 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第4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现场研究中的应用Requirements of conduct for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一Part 4: The application of the GLP principles to field studies 2008-08-04发布2009-04-01实施 主f伺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菇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 22275. 4-2008 前言GB/T 22275
2、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分为7个部分z一一第1部分z质量保证与良好实验室规范z一一第2部分z良好实验室规范研究中项目负责人的任务和职责;-一第3部分:实验室供应商对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的符合情况;一一第4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现场研究中的应用;一一第5部分z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短期研究中的应用;一一第6部分z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计算机化的系统中的应用;一一第7部分z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多场所研究的组织和管理中的应用。本部分为GB/T22275的第4部分。本部分等同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原则和符合性监督系列文件No.6:GLP原则在现场研究中的应用)ENV/J
3、M/MONO(99)22。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z一一删除了前言和目录部分。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部分的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的主要起草人:万敏、黄红花、何飞、王晓兵、王会永。I 1 范围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第4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现场研究中的应用GB/T 22275.4-2008 GB/T 22275的本部分规定了现场研究的试验机构的组织和人员、质量保证计划、试验设施、仪器、原料、试剂、试验系统、试验样品和参照物、标准操作程序、研究结果的报告、记录和材料的存储和保留。除了国家立法的明确豁免,本部分所规定的良好实
4、验室规范原则(以下简称GLP原则)适用于法规所要求的所有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包括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与饲料添加剂、化妆品、兽药和类似产品的注册或申请许可证,以及工业化学品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227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22275. 1 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第1部分:质量保证与良好实验室规范GB/T 22278-2008 良好实验
5、室规范原则3 术语和定义GB/T 22278-2008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4 主要技术规范4. 1 背景1981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采纳了GLP原则。1997年,OECD对其进行了修订。GLP原则为管理目的或其他评估相关目的所做的多种研究提供了推荐性的试验管理标准.制定1981年GLP原则的OECD专家组在所做的报告中明确列出了GLP原则涵盖的试验类型za) 物化特性zb) 用于评价对人的健康效应的毒理研究(长期的和短期的); 0 用于评价环境效应的生态毒物学研究(长期的和短期的); d) 用于评价化学品的环境去向的生态学研究(转运、生物降解和生物富集).生态学研究的总分
6、类中也包括用于测定残留农药、代谢物和用于耐药性和其他饮食暴露目的的其他化合物的特性和数量的试验。GLP原则用于涵盖更多的化学产物,包括农药、药物、化妆品、兽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工业化学品等。OECD成员国的监督部门在(非临床)毒理学试验领域已获得了有关GLP符合性监督的大部分经验。这是因为从人类健康的观点出发,这些研究传统上被认为是最重要的。OECD成员国的许多已建立的符合性监督程序都是从毒理学实验室检查获得的经验发展而来的。生态毒物学研究的实验室的符合性监督程序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农药或兽药的现场研究(如残留物研究、代谢研究及生态学研究的研究计划、条件、方法、技术和发GB/T 222
7、75.4-2008 现明显不同于毒理学试验及大多数基于实验室的生态毒物学试验相关联的方面。本部分提出并说明了一些与现场研究有关的特殊问题,目的是对GB/T22278-2008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和指导,本部分提出了被认为需要进一步解释的问题,更多内容详见GB/T22278-2008。4.2 现场研究相关术语和定义的说明4.2. 1 现场研究4.2. 1. 1 GB/T 22278一2008的定义中的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被理解为包括现场研究。现场研究是一项包括在常规实验室之外(如在田间、在户外池塘内或者在温室内)进行的试验活动、并且经常与实验室内进行的试验相结合或相关联的研究。4.2. 1. 2
8、 现场研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的研究,现场研究用于测定za) 残留量zb) 光降解作用zc) 植物新陈代谢sd) 土壤新陈代谢ze) 农作物吸收运转zf) 土壤分解zg) 对中型实验生态系的影响zh) 生物富集si) 对非目标有机体的作用。4.2.2 现场研究的试验机构现场研究的试验机构可以包括在一个或多个的地理位置上的几个试验场所,在那里执行一项单一总体研究的某一阶段或者某一组成部分。不同的试验场所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za) 执行试验样品/参照物的特性描述(包括特性鉴定、纯度/浓度、稳定性及其他相关特性的测定的研究实验室sb) 将试验样品或对照品应用于试验系统的一个或者多个农业或室内、外场所
9、(如温室); c) 某些情况下,将收获的产品制备成其他样品(例如将西红柿加工成计、汤、糊或者调味汁的处理设备sd) 对收集的样本包括来自处理过程的样本)进行化学或生物残留分析或其他方面评价的一个或多个实验室.4.2.3 现场研究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代表在可能涉及到多场所试验的现场研究中,项目负责人的有些职责可以被委派。在每一个试验场所当项目负责人不能实施直接管理时,研究程序可以由某些人员来控制,称之为项目代表。项目代表是代表项目负责人负责对研究的某个确定阶段进行管理的人员。项目代表的职责详见4.3.3和GB/T22278一2008中3.1.3.4.2.4 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在一个或多个试验
10、场所的现场研究中,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可以包括现场和实验室阶段两个阶段,但只属于一个研究计划。4.2.5 试验系统现场研究中也包括复杂的生态系统。4.2.6 试验样晶现场研究的试验样品包括但不仅限于z化学物质或者混合物、放射性标记的化合物、生物源物质或者加工废弃物。在现场残留或者环境研究的情况下,试验样品一般是一种有效的成分,或是含有有效成分和一个或多个惰性成分(如乳化剂)的一种混合物(配方。有关植物和土壤新陈代谢的其他现场研究用于研究试验样品的去向,并且使用放射性标记的化学制品,试验样品可以是分析级或者工业级的原料,这些原料可以在应用之前随时在现场进行配制。4.2.7 参照物GB/T 2
11、2275. 4一2008对于现场研究,参照物也可以理解为包括分析标样。根据研究类型,参照物的特性应当被充分地描述,这种描述应当记录在研究计划中。4.2.8 介质在现场研究中,介质一般指的是稀释剂,常常用于稀释试验样品(通常是一种农药配方或者罐装混合物。介质也包括任何另外加入的溶剂、表面活性剂或者其他用来增强溶解性或者应用特性的化学制品。4.3 试验机构的组织和人员4.3.1 试验机构管理者的职萤4. 3. 1. 1 从GLP原则的观点来看,管理者有多个含义,管理者可能涉及到来自几个试验场所的多个人员。接受项目负责人报告的管理者对于确保机构的运转符合GLP原则负有最终责任.现场研究也可能有几个试
12、验场所管理者实体,其主要负责每个试验场所的人员、设施、设备和原料,并且(以书面形式)向项目负责人正式保证这些要求可以满足于每一项研究的适当阶段。试验场所管理者也应向项目负责人保证该场所遵循GLP原则的规定。4.3.1.2 试验场所管理者应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者确保=在试验场所具备有适宜资质的人员(项目代表),项目代表能够按照研究计划、适宜的标准操作程序、GLP原则和特殊的技术要求有效地执行他(她)负责的研究阶段。总管理者应充分理解并就质量保证计划的执行方式和执行人员与试验场所管理者达成一致协议。4.3. 1. 3 在多层次管理共存的情况下,研究人员和质量保证计划人员,重要的是,他们之
13、间的权利、信息交流和分配的责任应有明确的界限,从而使项目负责人可以有效地实施其GLP职责。这应以书面形式记录。总管理者有责任确保存在明确的沟通渠道。4.3. 1. 4 在一些试验场所中研究的某些方面可能由临时雇员直接地或间接地来开展。当这些人员生成和录入原始数据,或者进行一些与研究有关的但是元人监督的活动时,应保留有关这些人员的资质、培训、经历的记录。当这些人员在更高资质人员的监督下开展常规的维护操作时,例如间苗、锄草、施肥等操作,则这些人员的相关记录没有必要保留。4.3.2 项目负责人的职责4.3.2. 1 项目负责人的指定是保证一项研究按照GLP原则实施的关键。从广义上来讲,对研究的总体执
14、行和最终报告负责这一术语对于大多数现场研究来说,可以理解为项目负责人的地理位置可以远离实际试验地点。由此,项目负责人只能主要依靠他(她)在每一个试验场所指定的项目代表和相关的技术人员来确保技术可靠性和GLP原则的符合性,这些人员的职责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确定.4.3.2.2 项目负责人和所有的相关人员应建立和维持有效的沟通,以确保研究计划、标准操作程序的遵循,并满足所有其他GLP原则的要求。项目负责人与质量保证计划人员之间的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他们了解关键阶段的活动,质量保证计划检查报告能够及时传递,纠正措施能够有目的地实施。4.3.2.3 作为他(她)的职责的一部分,项目负责人有责任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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