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11 T 70-2017 物管小区电梯评估管理规范.pdf
《DB3311 T 70-2017 物管小区电梯评估管理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311 T 70-2017 物管小区电梯评估管理规范.pdf(20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ICS 03.080.01 A 90 DB3311 浙江省 丽水市 地 方 标 准 DB3311/T 70 2017 物管小区电梯评估管理规范 2017 - 06- 21发布 2017 - 07 - 21实施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11/T 70 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评估内容 . 2 5 评估环境要求 . 2 6 仪器设备 . 2 7 评估方法与步骤 . 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评估内容、技术要求及判废准则 . 5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电梯委托评估报告 . 16 DB3311/T
2、70 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莲都区分局、 浙江金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亚军、胡建钦、李武、魏连友、林青云、杨耀武、赵健、张珍、叶登峰、梁 登、汤小明、刘力平、陈晓峰、张俊杰、张雨福。 本标准属首次发布。 DB3311/T 70 2017 1 物管小区电梯评估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 标准 规定了物管小区电梯评估的术语和定义、性质和内容、环境要求、仪器设备 、 方法与步骤, 适用于物管小区曳引驱动电梯 (或主要 部
3、件 )和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 使用环境 等状况 的第三方评 估,其他场所使用的电梯评估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 T700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T5002-2017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及第 1号修改单 GB 8903-2005 电梯用钢丝绳 GB/T 7024-2008 电梯、自动扶梯
4、、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 24478-2009 电梯曳引机 GB/T 18775-200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行人道维修规范 GB/T 22562-2008 电梯 T型导轨 GB/T 31821-2015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DB33/T 869-2012 在用电梯风险评价规则 DB11/T 892-2012 电梯主要部件判 废技术要求 DB31/T 610-2015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标准 DB33/T 955-2015 曳引式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2008和 DB33/T 955-201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物管小
5、区 专业化物业管理机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管理的住宅小区。 3.2 评估 DB3311/T 70 2017 通过 检验检测和技术分析对电梯 (或主要 部件 ) 进 行评价和判定。 3.3 主要部件 对电梯安全运行起重要作用的部件,包括曳引驱动主机、悬挂装置、轿厢、对重、门系统、安全保 护装置、电气控制系统、导轨、补偿 装置。 3.4 判废 电梯 (或主要 部件 ) 经过 评 估 无法 满达到 全性能指标。 4 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要求见 附录 A。 5 评估环境要求 5.1 现场环境应符合 TSG T7001-2009的规定。 5.2 评估时,现场照度 不小于 200lx。 6 仪器设备 6.1
6、评估所用仪器设备符合 TSG T7001-2009等相关规定。 7 评估方法与步骤 7.1 评估由取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并由其成立评估 小组。 7.2 评估时,委托单位提供电梯相关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且安排相关人员配合。 7.3 评估程序和评估流程图(见图 1) 7.3.1 第 1步:签订委托协 议,确定评估内容 根据委托单位的申请,确定评估内容,商定评估费用,约定评估时间,签订委托协议。评估内容可 包括下列一个或多个,但不限于下列这些: 7.3.1.1 电梯整机。 7.3.1.2 电梯部件或电梯子系统: 1) 曳引驱动主机; 2) 悬挂装置; DB33
7、11/T 70 2017 3 3) 轿厢; 4) 对重; 5) 门系统; 6) 安全保护装置; 7) 电气控制系统; 8) 导轨; 9) 补偿装置。 7.3.1.3 电梯使用管理 状况。 7.3.1.4 电梯维护保养状况。 7.3.1.5 电梯使用环境状况。 图 1 7.3.2 第 2步: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 7.3.2.1 成立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由三人以上(含三人)组成,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组长由具有电梯检验师资格 的人员担任。 7.3.2.2 制定评估方案 根据委托协议、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评估方案。 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 出具评估报告 签订委托协议,确定评
8、估内容 实 施 评 估 DB3311/T 70 2017 7.3.3 第 3步:实施评估 根据评估方案, 通过 对 电梯 (或主要 部件 ) 进行评估 确定缺陷及其严重程度,形成继续使用、修理 或改造、报废的评估建议。 7.3.4 第 4步:出具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建议,出具评估报告 (附录 B)。 DB3311/T 70 2017 5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评估内容、技术要求及判废准则 A.1 曳引驱动系统 A.1.1 电动机 A.1.1.1 技术要求 a) 电动机运转时,应平稳,工作应无异常、无异响; b) 电动机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 0.50M; c) 对于电动机一般采
9、用的 B级或 F级绝缘,其定子绕组的温升限值应分别为 80K或 105K; d) 轴承磨损及润滑状况应良好。 A.1.1.2 判废准则 a) 电动机轴承磨损、碎裂影响运行; b) 电动机定子、转子严重磨损; c) 电动机绕组短路、断路、烧毁; d) 在正常使用条件 下 ,电动机绝缘电阻下降 ,无法满足 GB/T 24478-2009中 4.2.1.2要求; e) 电动机本身因素导致工作温升超标 ,无法满足 GB/T 24478-2009中 4.2.3.2.b)要求; f) 使用年限超过 20年的高耗能的交流 -直流式驱动电动机组 ,损坏后无备件可供修复; g) 永磁电动机出现严重退磁 ,导致在
10、 GB 7588-2003中 14.2.5.2要求的载重量范围内不能全行程运 行; h) 永磁电动机转子磁性材料脱落。 i) 电动机外壳或基座破裂; j) 噪音无法满足 GB/T 24478-2009中 4.2.3.3要求。 A.1.2 减速箱 A.1.2.1 技术要求 a) 齿轮(蜗轮、蜗杆)无异常磨损,齿面、齿侧间隙、齿廓等部位应无明显损坏迹象,工作时应 无异常声响; b) 润滑油应适量、清洁,油品符合说明书规定,油量应符合规定的油线位置(即最大和最小刻度 之间)。减速箱箱体分割面、观察窗(孔)等处应紧密连接,不允许渗漏油。电梯正常工作时,减速箱 轴伸出端每小时渗漏油面积不应超过 25 2
11、; DB3311/T 70 2017 c) 润滑油温不应超过 85 ,温升不应超过 60K; d) 轴承不应严重磨损,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超过 95 ,滑动轴承的温度不 应超过 80 。 A.1.2.2 判废准则 减速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 且无法修复,应判废: a) 减速箱轴承磨损、碎裂影响运行; b) 蜗轮蜗杆副出现严重磨损 ,当齿侧间隙超过 1mm或磨损量大于齿厚 15%; c) 斜齿轮、行星齿轮磨损量大于齿厚 15%; d) 减速箱油温超过 85 ,且采取措施后仍无法降温; e) 传动轴、轴承或键出现影响安全运行的损坏; f) 减速箱体 及构件 出现裂纹; g) 减速箱轴伸出端渗漏油
12、无法满足 GB/T 24478-2009中 4.2.3.8要求; h) 噪音无法满足 GB/T 24478-2009中 4.2.3.3要求。 A.1.3 制动器 A.1.3.1 技术要求 a) 制动器应动作灵活,工作可靠; b) 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工作面上,松闸时应同步离开,制动轮与闸瓦不 发生摩擦,间隙、制动力、制动行程调整值符合设计要求; c) 制动器元件应齐全,无损坏,轮槽磨损不超限; d) 制动器温升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A.1.3.2 判废准则 制动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 且无法修复,应判废 : a) 制动力矩和 响应时间无法满足 GB 7588-2003中 1
13、2.4.2要求; b) 制动器释放间隙偏离设计值 ,且无法修复 ; c) 制动器电磁线圈工作温升超标 , 无法满足 GB/T 24478-2009中 4.2.1.2要求; d) 制动器受力结构件出现裂纹或严重磨损。 A.1.4 曳引轮 A.1.4.1 技术要求 a) 曳引机运行时不得有杂音、冲击和异常振动; b) 曳引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曳引轮槽单槽磨损不应超标,应确保有足够的曳引力; c) 轴承及润滑情况应良好。 A.1.4.2 判废准则 曳引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且无法修复,应判废: a) 绳槽磨损造成曳引力不足 ,无法满足 GB 7588-2003中 9.3 要求; DB3311/T
14、70 2017 7 b) 当曳引轮出现磨损 ,重车绳槽 后 ,各槽面硬度差异大于 HB15; c) 轮槽异常不规则磨损,存在钢丝绳脱槽的风险; d) 轮槽有缺损,存在损伤钢丝绳的风险; e) 轮毂出现裂纹。 A.1.5 反绳轮、复绕轮、导向轮 A.1.5.1 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参照本规范 A.1.4.1 A.1.5.2 判废准则 反绳轮、复绕轮、导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且无法修复,应判废: a) 轮槽异常的不规则磨损,存在钢丝绳脱槽的风险; b) 轮槽有缺损,存在损伤钢丝绳的风险; c) 轮毂与轴承、轴与轴承出现滑移; d) 轮毂出现裂纹; e) 轮毂出现碎裂、影响运行的磨损; f) 非金
15、属材料轮出现严重变形、老化龟裂影响运行。 A.2 悬挂装置 A.2.1 曳引钢丝绳 A.2.1.1 技术要求 a) 曳引钢丝绳不应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断股、锈蚀等缺陷; b) 断丝数不应超过报废标准: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不应大 于 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不应大于 12根(对于股数为 6的钢 丝绳)或者大于 16根(对于股数为 8的钢丝绳); c) 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 90%,采用其他类 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 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d) 每根曳引钢丝
16、绳的张力与平均值偏差均不大于 5%。 A.2.1.2 判废准则 曳引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判废: a) 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 ,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 4根; b) 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 ,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 12根 (对于股数为 6的钢丝绳 )或者 大于 16根 (对于股数为 8的钢丝绳 ); c) 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或等于原钢丝绳直径的 90%; d) 钢丝绳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 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e)钢丝绳出现严重锈蚀。 A.2.2 曳引钢带 DB3311/T 70 2017 A.2.2.1 技术要求 a) 曳引钢带不应出现畸变、扭结、部分
17、压扁、弯折、断丝等缺陷; b) 钢带表面因磨损或外力损坏,不得露出内部钢丝。 A.2.2.2 判废准则 曳引钢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 且无法修复, 应判废 : a) 钢带出现裂纹、压痕、弯折、穿刺、凹陷、鼓包或任意一个绳股断裂; b) 钢带表面因磨损或外力损坏露出内部钢丝; c) 钢带出现严重锈蚀; d) 钢带出现摩擦力不够, 运 行打滑,无法满足 GB 7588-2003中 9.3要求。 A.2.3 端接装置 A.2.3.1 技术要求 a) 曳引绳端部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 b)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A.2.3.2 判废准
18、则 端部固定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且无法修复,应判废 : a) 锥套、楔形套、楔块或拉杆出现裂纹; b) 楔形绳头出现裂纹或开焊; c) 自锁紧楔形绳套无法锁紧钢丝绳,钢丝绳在楔套内出现滑移; d) 绳头螺杆和螺母的 螺纹损坏,螺母无法锁紧; e)严重锈蚀; f)复合材料弹性部件老化、开裂; g)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不能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 A.3 轿厢 A.3.1 轿厢体 A.3.1.1 技术要求 a) 轿厢围壁、地板、轿顶不应严重锈蚀、变形、破损,玻璃轿厢壁不应爆裂; b) 轿厢护脚板应安装牢固,不应锈蚀、破损,高度不小于 0.75m。 A.3.1.2 判废准则 轿厢出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3311 70-2017 物管小区电梯评估管理规范 70 2017 小区 电梯 评估 管理 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