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T 536-2019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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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1.140.20 A 14 DB37 山东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536 2019 代替 DB37/T 536 2005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 Data collection standards for the catalogue of administrative archives 2019 - 12 - 24 发布 2020 - 01 - 24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536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 . 2 4.1 总
2、则 . 2 4.2 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 . 3 4.2.1 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 . 3 4.2.2 案卷级目录著录细则 . 3 4.3 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 . 6 4.3.1 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 . 6 4.3.2 文件级目录著录细则 . 6 4.4 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 . 9 4.4.1 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 . 9 4.4.2 文件级目录著录细则 . 10 5 档案目录数据交换 . 13 参考文献 . 14 DB37/T 536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7/T 536 2005档
3、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本标准与 DB37/T 536 2005相比,除编 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见封面和 2005版封面); 修改了标准制定时依据的规则(见前言和 2005版前言);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 1和 2005版 1); 增加、修改、删除了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见 2和 2005版 2); 增加了新的 定义(见 3.8、 3.9); 修改了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和著录细则(见 4.2和 2005版 4.2、 5); 修改了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和著录细则(见 4.3和 2005版 4.1、 5); 增加了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和著录细则(见 4.4); 删除了关于“
4、 .DBF数据库文件名格式”的规定(见 5.1和 2005版 6.1); 增加了目录数据交换光盘关于数据封口的规定(见 5.6); 增加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山东省档案馆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山东省档案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世华、王宪东、张志刚、赵琳、刘虎、储牧原、韩磊、马学刚。 本标准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7/T 536 2005。 DB37/T 5362019 III 引 言 DB37/T 536是山东省档案信息资源库的基础之一。标准实施十几年,在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利 用体系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领域发挥
5、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标准实施以来,档案工作的整体环境 发生了很大变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标准,部分直接决定档案目录数据设立原则的档案整理规则发 生了根本性变化,这使 2005年颁布的标准已不再适合新形势下 档案工作需要,需进行修订。 DB37/T 536根据 GB/T 3792.1 2009文献著录 第 1部分:总则、 DA/T 18 1999档案著录规 则、 DA/T 22 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结合山东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修订,具有以下 特点:实现了计算机行业术语与档案行业术语的有机结合;规定了文书档案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 的基本结构、著录项目与交换格式;对著录规则和著
6、录格式进行必要的细化;规定了档案著录与计算机 档案目录数据库之间的联系。 DB37/T 5362019 1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中国成 立后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的定义、格式与著录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与其目录数据 的交换,档案管理软件开发中数据库结构的设计与数据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88 1998 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 7位编
7、码字符集 GB 2312 1980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 GB 3469 2013 信息资源的内容形式和媒体类型标识 GB/T 7156 2003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 GB/T 7408 2005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 15418 2009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 DA/T 1 2000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 13 1994 档号编制规则 DA/T 18 1999 档案著录规则 DA/T 22 2015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DA/T 46 2009 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档案目录数据库 将描述档
8、案内容和形 式特征的数据记录按一定格式存入计算机存储器所形成的数据集合。具有数据 的检索、存取、修改、增删和整理等功能。 3.2 数据记录 描述某一案卷或文件所有特征的数据集合。每条数据纪录由若干数据字段组成。 3.3 数据字段 DB37/T 5362019 2 描述案卷或文件的某一方面特征的数据。 3.4 字段类型 指数据字段的基本属性。本标准使用两种字段类型:字符型和数字型。 3.5 字段长度 指字段所包容字符的最大个数。 3.6 代码 一个或一组有序的、易于计算机和人识别与处理的数字、字母、汉字及其它符号。 3.7 档案著录 对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 3.7.1
9、 案卷 级著录 以一个案卷或多个内容密切相关的案卷组合为著录对象的档案著录。 3.7.2 文件级著录 以单份文件或多份内容密切相关的文件组合为著录对象的档案著录。 3.8 必须著录项目 指档案馆、立档单位档案室组织的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时,必须有的著录项目。 3.9 选择著录项目 指立档单位可根据本档案室数据库的情况和目标,选择所需的著录项目。选定的著录项目仍应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字段名、字段、类型和长度。 3.10 档案目录数据交换 指在计算机网络上传输或以磁性介质、光盘等为载体,通过计算机进行的档案目录数据交换。 4 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 4.1 总则 DB37/T 5362019 3 本标
10、准包括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 等三种数据库结构。 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适用于文书立卷改革前的档案目录。文 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适用于按照 DA/T 22 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整理的档案目录。 4.2 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 4.2.1 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 见表 1。 表 1 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一览表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名 字段类型 字段长度 是否非空 备注 1 档案馆代码 DAGDM 字符型 6 2 档号 * DH 字符型 24 非空 3 题名 * TM 字符型 350 非空 4 责任者 * ZRZ 字符型 150
11、非空 5 起始时间 * QSSJ 字符型 20 非空 6 终止时间 * ZZSJ 字符型 20 非空 7 保管期限 * BGQX 字符型 4 非空 8 件数 * JS 数字型 4 非空 9 解密划控 * JMHK 字符型 4 非空 10 附注 * FZ 字符型 350 11 分类号 FLH 字符型 24 12 档案主题词 DAZTC 字符型 350 13 缩微号 SWH 字符型 30 14 载体类型 ZTLX 字符型 10 15 载体数量 ZTSL 数字型 4 16 载体单位 ZTDW 字符型 10 17 载体规格 ZTGG 字符型 20 注: 带 “*”者为必须著录项目,其他为选择著录项目
12、4.2.2 案卷级目录著录细则 4.2.2.1 档案馆代码 根据编制全国档案馆名称代码实施细则(国档发 1987 4号)赋予的档案馆代码著录(档案 室此项不著录)。 4.2.2.2 档号 4.2.2.2.1 总则 依据 DA/T 13 1994档号编制规则编制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 -案卷目录号 -案卷号。 4.2.2.2.2 全宗号 DB37/T 5362019 4 全宗号用 4位代码标识 。档案馆指定给立档单位的编号,其中第 1位用汉语拼音字母标识全宗属性, 后 3位用阿拉伯数字标识某一属类全宗的顺序号。如“ A001”表示新中国成立后 1号全宗。全宗属性单一 的档案馆可以“ 0”作属类代码
13、。 4.2.2.2.3 案卷目录号 案卷目录号是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代码,可按不同时间,不同组织机构,不同保管期限,不同专 题或不同载体形态设置案卷目录号。一个全宗内不应有重复的案卷目录号。案卷目录号以 2位或 3位阿拉 伯数字标识。 4.2.2.2.4 案卷号 案卷号是一个案卷目录内案卷排列的顺序号,按目录内的案卷排列次序流水编号,不得空号,也不 得重号。案卷号用 3位或 4位阿拉伯数字标识。 4.2.2.3 题名 一般照录原文,原题名不能揭示案卷内容或语句冗长不通时,原题名照录,并据其内容另拟题名, 加“ ”号附后。 4.2.2.4 责任者 案卷级责任者应著录产生档案的单位名称或单位及其内
14、部组织机构名称,著录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团体责任者必须著录全称或不发生误解的通用简称,同一团体责任者的名称前后著录应一致; 示例 1: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或中共山东省委(不应简称省委)。 示例 2: 山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或山东省科委(不应简称省科委或本委)。 示例 3: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或山东省妇联(不应简称省妇联)。 责任者有多个时,最多著录三个 责任者,其中列居首位的责任者及立档单位本身是责任者的必 须著录,被省略的责任者用“等”表示,各责任者之间以“;”号相隔。文件所署责任者为代 称、别名、笔名等时,应照原文著录,另将其真实名称加“()”附后; 未署责任者或原责任者不完整、不准确时,
15、应著录考证出的正确的责任者,并加“ ”号; 会议文件责任者应写明会议全称、举行的届次数。 示例: 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4.2.2.5 时间 指卷内文件起止时间,分为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由 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 1至 4位数表示年度, 第 5、 6位数表示月份,第 7、 8位表示日期。如 1956年 2月 18日,应著录: 19560218。文件时间不完整或 部分时间字迹不清时,以“ 0”补齐。 4.2.2.6 保管期限 根据档案价值确定的档案应该保存的时间,一般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一般按案卷 组成时所定保管期限著录,保管期限变更的,应著录新的保管期限。 4.2
16、.2.7 件数 指案卷内的文件数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4.2.2.8 解密划控 DB37/T 5362019 5 根据档案文件形成时间及文件内容确定档案是向社会开放还是继续保密控制使用。档案馆已确定为 开放的文件或案卷,著录“开放”,不开放的文件或案卷著录“控制”。 4.2.2.9 附注 对各个数据字段的补充解释与说明,依各数据字 段的顺序依次著录,数据字段以外需解释和说明的 列在其后,著录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各数据字段需要注明的事项,主要注明同一文件的不同题名或其他称谓、责任者、时间考证依 据或著录来源等; 示例 1: 题名又称“三大方案报告”。 示例 2: 责任者系根据统计表制发机关确定
17、。 示例 3: 文件时间系刊物所载时间。 各数据字段以外需要注明的事项,主要注明文件附件题名,文件的特殊来源如捐赠、购买、交 换、复制、寄存等,文件的真伪判断等情况。 示例 1: 此件复制于中央档案馆。 示例 2: 该件由于年捐赠。 4.2.2.10 分类号 分类号应依据中国档案分类法( 1997年)和 GB/T 15418 2009档案分类标引规则进行标引。 案卷内容中包含的每个主题均应标引对应的分类号,各分类号之间用“ +”号连接。 4.2.2.11 档案主题词 主题词按照中国档案主题词表( 1995年)及本专业、本单位的规范词表进行标引。文件内容中 包含的每个主题均应标引对应的主题词。多
18、个主题词之间用“;”间隔。 4.2.2.12 缩微号 案卷级档案缩微制品的编号在著录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用缩微胶卷拍摄的案卷,其缩微号结构为:全宗号 -盘号 -案卷地址号。其中,全宗号根据 DA/T 13 1994档号编制规则编制;盘号是在一个全宗内,按拍摄先后顺序给 每盘缩微品的编号, 用 3 位数表示;案卷地址号即案卷在缩微胶卷中的顺序号。例如: A007 全宗第 23 卷至 35 卷 缩微于第 56 盘胶卷,则第 23卷在胶卷中排序为 1,其地址号就是 001,第 24卷在胶卷中排序 为 2,其地址号就是 002依次类推,第 35 卷地址号为 013。由此,第 23 卷缩微号为: A00
19、7-056-001。 用缩微平片拍摄的案卷,其缩微号结构为:全宗号 -平片号。其中,全宗号根据 DA/T 13 1994 档号编制规则编制;平片号是在一个全宗内,按拍摄先后顺序给每张缩微平片的编号,一 般由 5位数表示。 4.2.2.13 载体类型 著 录档案载体物质形态的种类,分为甲骨、金石、简牍、缣帛、纸、唱片、胶片、胶卷、磁带、磁 盘、光盘等。以纸张为载体的档案一般不予著录,其他载体类型据实著录。 4.2.2.14 载体数量及单位 特种载体档案著录,其他档案不著录。数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单位用档案物质形态的统计单位, 如“卷”“册”“张”“片”“盒”“米”等。 DB37/T 53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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