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2233-2019 可信电子证照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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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1.040.03 A12 DB33 浙江省 地 方 标 准 DB33/T 2233 2019 可信电子证照管理规范 Standard of reliable electronic certificate management 2019 - 12 -30发 布 2020 - 01 - 30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T 22332019 I 目 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2 5 数据结构 .2 5.1 概述 .2 5.2 证照信息 .3 5.3 电子证照文件 .3 5.4 验证数据 .3 6 可
2、信原则 .3 6.1 技术要求 .3 6.2 签名原则 .3 7 生命周期管理 .4 7.1 生命周期 .4 7.2 生成 .4 7.3 归集 .5 7.4 更新与注销 .5 7.5 共享 .5 8 数据治理 .7 8.1 总则 .7 8.2 数据清洗 .7 8.3 共享异议 /缺失申报 .7 9 安全要求 .8 9.1 数据安全 .8 9.2 共享安全 .8 9.3 系统安全 .8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 证照信息数据签名过程说明 .9 A.1 证照信息数据示例 .9 A.2 证照信息数字签名 .9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电子文件签名过程 .10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证照
3、电子文件生成配置方式示例 .11 C.1 版式文件生成方式 .11 C.2 版式文件生成配置过程 .11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共享返回数据结构示例 .12 DB33/T 22332019 II D.1 证照信息数据共享返回数据结构示例 .12 D.2 实时共享返回的数据结构示例 .13 附 录 E (资料性附录) 验证过程说明 .14 E.1 在线验证 .14 E.2 离线验证 .16 参考文献 .18 DB33/T 22332019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4、、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至元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杭 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徐颖、施筱玲、王宏宇、赵程遥、郑培、王忠义、吕萌学、田润家、张玮兰、 陈晶、柴琳、胡涛、徐亦萍、周万 。 DB33/T 22332019 1 可信电子证照管理规 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可信电子证照的数据结构、可信原则、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治理以及安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政务及公共服务领域应用中各类电子证照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5、用于本文件。 GB/T 20520 信息安全技术 公钥基础设施 时间戳规范 GB 32100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GB/T 33481 党政机关电子印章应用 规范 GB/T 36901 电子证照 总体技术架构 GB/T 36902 电子证照 目录信息规范 GB/T 36903 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 GB/T 36904 电子证照 标识规范 GB/T 36905 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 GB/T 36906 电子证照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字证书 digital certificate 由证书认证机构( CA)数字签名的包含
6、公开密钥拥有者信息、公开密钥、签发者信息、有效期以及 扩展信息的一系列数据。 3.2 电子签名 electronic signature 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主体身份并表明签名主体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3.3 电子签章 electronic seal 对数据电文进行电子签名,并通过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 可视化效果。 3.4 DB33/T 22332019 2 时间戳 time stamp 使用数字签名技术产生的数据,签名的对象包括了原始文件信息、签名参数、签名时间等信息。 TSA 对此对象进行数字签名产生时间戳,以证明原始文件在签名时间
7、之前已经存在。 GB/T 20520 2006 ,定义 3.1 3.5 证照 certificate 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颁发的、能够证明资格或权利等的凭证类文件。 包括证件、执(牌) 照、批文、证明等。 3.6 电子证照 electronic certificate 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证照数据文件 。 3.7 可信电子证照 reliable electronic certificate 基于“谁颁发,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由证照颁发机构对其所颁发的电子证照 的 信息 数据 和版 式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后生成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电子证照。 3.8 证 照颁发机
8、构 certificate issuing authority 依据法律法规或服务事项颁发证照的机构。 证照颁发机构一般为实体证照上的盖印机构。如果证照 上有多个印章或无印章的,则将对证照作出最终审核意见的机构判定为证照颁发机构。 3.9 证照数源单位 certificate data source organization 直接向电子证照库提供证照数据的部门。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A 证书认证机构 (Certification Authority) TSA 时间戳机构 (Time Stamp Authority) 国密算法 中国国家商用密码算法 JSON 一种轻量级的数据
9、交换格式 (JavaScript Object Notation) 5 数据结构 5.1 概述 可信电子证照包括基础数据和验证数据,其中基础数据包括证照信息和电子证照文件,验证数据包 括电子签名和时间戳。可信电子证照数据结构如图 1所示。 DB33/T 22332019 3 可信电子证照 证照信息 + 电子签名 + 时间戳 电子证照文件 + 电子签名 + 时间戳 绑定 基础数据 验证数据 图 1 可信电子证照数据结构 5.2 证照信息 证照信息是指可以用关系型数据库二维表存储的字符串、数字、时间等类型的电子证 照数据,应包 括照面数据、管理数据(包括状态、唯一标识、非照面的业务标识等)。 唯一
10、标识为赋予电子证照的唯一代码,应符合 GB/T 36904 的要求。 证照信息中 属于 GB/T 36903 中元数据范围的 , 应符合其规定 。 5.3 电子证照文件 电子证照文件是以版式文件方式存储的电子证照文件,要求 载明证照的关键信息,原则上应 与实体 证照样式和内容基本一致的证照版式文件,支持标准版式电子文件,如 OFD、 PDF等。证照附带的地图、 图纸、音视频、动画等附件,可以不合并到电子证照文件中,以附件的原有格式分离存储,通过在电子 证照文 件中保存其哈希值、索引、数量、链接等方式进行关联,以保证整个电子证照内容的完整性。 电子证照文件推荐采用 OFD格式 , 且应符合 GB
11、/T 36905 要求 和浙江省相关规范 。 5.4 验证数据 验证数据应 由 证照颁发机构产生。其中电子签名用来保证电子证照的来源可追溯,内容完整,不可 篡改;时间戳用来保证电子证照生成(或推送)的时间权威性,时间戳的管理、格式和时间戳系统安全 管理应遵循 GB 20520的要求。电子证照的电子签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6 可信原则 6.1 技术要求 浙江省可信电子证照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和 国家密码主管部 门的相关要求。可信电子证照出入库都应进行验签,为电子政务应用提供从业务申报、审核到归档的完 整可信数据支撑。 6.2 签名原则 可信电子证照签
12、名原则如下: a) 证照数据的签名 遵循 “谁颁发,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证照颁发机构 或其授权机构 对电子 证照的 证照 信息 数据和电子证照文件 进行签名,并对签过名的电子证照的真实性、完整性、准 确性负责; b) 证照原 颁发机构的颁证职能转移到其他机构的, 存量证照的签名由原颁发机构负责。证照原颁 发机构发生变更的,存量证照的签名由变更后的证照颁发机构负责。证照原颁 发机构注销的, DB33/T 22332019 4 存量证照的签名由职能继受机构负责。 证照颁发机构已 注销 且该证照已不再颁发 的 , 存量证照 的签名 由档案部门 负责 ; c) 数字签名的行为宜在颁证系统端进行,在
13、颁证业务产生数据时,由颁证系统生成 证照信息和证 照电子文件 ,并对其进行签名。颁证系统无法实现签名操作的,应在数据归集 到电子证照库之 前 完成 签名; d) 证照颁发机构无法申请数字证书的,可授权 证照数源单位 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对颁发机构颁 发的证照进行签名; e) 证照颁发机构是 证照数源单位上级部门的 ,由 证照数源单位 和电子证照库管理机构协商电子证 照的签名方式。 7 生命周期管理 7.1 生命周期 证照生成、更新 、 归集 、共享、注销 ,是一个可信电子证照的生命周期。各阶段完成的具体工作如 下: a) 可信电子证照生成:证照颁发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审批生成证照后
14、,将证照数 据依 据本规范进行电子化,统一加电子签名、时间戳后,形成可信电子证照; b) 可信电子证照更新:证照颁发机构在证照发 生变更后,重新依据本规范将变更后的证照电子化, 形成可信电子证照; c) 可信电子证照归集:可信电子证照由证照 数源单位 通过数据交换推送到电子 证照库管理机构, 然后经过清洗、验签、关联,最后保存到电子证照库; d) 可信电子证照共享:应用 系统 通过电子证照库的查询、下载、验证等共享服务接口使用可信电 子证照; e) 可信电子证照注销:证照颁发机构在进行证照注销时,将电子证照状态变为注销,进行数字签 名和加盖时间戳,由证照归集单位重新归集到 电子证照库。可信电子
15、证照有效期为证照颁发机 构标识的证照有效期限; 电子证照系统的总体架构应符合 GB/T 36901 要求。 7.2 生成 7.2.1 生成原则 可信电子证照生成原则如下: a) 可信电子证照数据宜由证照颁发机构或其授权机构生成,对证照信息数据和证照电子文件加上 数字签名和时间戳,时间戳格式应符合 GB/T 20520 要求,证照信息 数据数字签名过程参见附 录 A,电子文件签名过程参见附录 B; b) 可信电子证照库系统应提供生成标准版式电子文件的服务 ,以 供不具备自行生成标准版式电子 文件的 证 照颁发机构 、 授权机构或证照归集单位调用 ,生成符合标准的证照电子文件; c) 可信电子证照
16、库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签名和时间戳服务 ,以供 不具备自行添加数字签名 和时间戳能力的 证 照颁发机构 、 授权机构或证照归集单位调用 , 为其生成的证照信息和电子文 件加上数字签名和时间戳 ; d) 生成的 标准版式 电子文件 中若含有 电子签章 ,电子签章 应符合 GB/T 33481要求。 7.2.2 生成配置 DB33/T 22332019 5 7.2.2.1 证照注册 证 照 数源 单位应将要入库的可信电子证照的通用特征信息注册到电子证照库,形成证照目录信息 。 证照目录信息 必须包括:证照全名、本级业务主管单位、证照类型(执照、批文、证明、其他)、证照 共享状态等。 电子证照库
17、 目录 信息应符合 GB/T 36902要求 和浙江省相关规范 。 7.2.2.2 证照信息配置 可信电子证照的证照信息配置要求如下: a) 证照数源单位应将证照信息配置到电子证照库 ; b) 证照信息包括照面字段 、非照面字段。 照面字段又叫视读字段 , 即显示在电子证照上的数据项; 非照面字段是指实体照面上没有显示,但是又属于可信电子证 照不可或缺的字段,一般 包括状 态字段、变更时间、变更原因等数据项; c) 证照信息中必须包括可以唯一标识一本证照的颁证系统业务主键 , 用于区分证照 ; d) 证照信息中必须包括持证主体信息 , 持证主体为组织机构的 , 必须有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8、 。 持证主体为自然人的 , 必须有姓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或其他唯一性编号 ; e) 证照信息 中必须包括证照颁发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2.2.3 电子证照文件配置 可信电子证照的电子证照文件配置要求如下: a) 证照数源单位 应 将电子证照文件属性信息配置到电子证照库; b) 电子证照文件属性信息应包括关联证照信息的主键 、 文件存储地址 、 签名 验证信息等 ; c) 证 照颁发机构不具备自行生成电子文件 能力 的,证照数源单位可按照可信电子证照库要求进行 文件生成配置 ,配置方式参照附录 C。 7.2.2.4 证照版本管理 为了适应同一类证照的不同版本 , 证照 信息
19、数据各个字段和文件模板都具有版本属性 。版本编号为 V+版本号数字,如 V1、 V2。 可信电子证照库将每个字段版本默认初始化为 V1。 7.3 归集 证照数源单位 通过本单位 信息化系统采集证照数据 , 将 生成的 可信电子证照数据推送到电子证照 库 。 部分无法归集的证明类可信电子证照,可不将数据集中到电子证照库,但 证照 数源 单位 仍需要按照 本规范 要求 进行生成 和共享操作,并将目录信息在 可信电子 证照库进行注册。 7.4 更新与注销 当证照内容、状态变更时,证照 数源 单位应重新向可信电子证照库归集该证照数据,可信电子证照 库中的原证照数据标识为变更,转入历史库,同时增加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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