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类职业资格】中国法制史自考-28及答案解析.doc
《【学历类职业资格】中国法制史自考-28及答案解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历类职业资格】中国法制史自考-28及答案解析.doc(8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中国法制史自考-28 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名词解释题/B(总题数:16,分数:32.00)十恶_2.加役流(分数:2.00)_五流_八议_请_减_赎_更犯_9.公罪与私罪(分数:2.00)_10.自觉举(分数:2.00)_11.同居相为隐(分数:2.00)_六赃_保辜_14.三司推事(分数:2.00)_15.三司使(分数:2.00)_16.出入人罪(分数:2.00)_二、B简答题/B(总题数:12,分数:36.00)17.简述唐朝慎重行刑的思想。(分数:3.00)_18.简述唐朝的法律形式。(分数:3.00)_19.简述唐代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分数:3
2、.00)_20.简述唐律对自首的处理原则。(分数:3.00)_21.简述二罪以上俱发的含义及其处刑原则。(分数:3.00)_22.简述唐朝“化外人相犯”的处理原则。(分数:3.00)_23.简述唐朝类推原则的适用。(分数:3.00)_24.简述“六杀”的含义。(分数:3.00)_25.简述唐朝“保辜”制度。(分数:3.00)_26.简述唐朝诉讼制度中告诉的方式。(分数:3.00)_27.简述唐朝关于刑讯的规定。(分数:3.00)_28.简述唐朝法律有关司法官责任的规定。(分数:3.00)_三、B论述题/B(总题数:8,分数:32.00)29.试述开皇律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地位。(分数:4.00)
3、_30.试述唐朝的律令格式之间的关系。(分数:4.00)_31.试述唐朝贞观律的主要变化。(分数:4.00)_32.试述唐律的特点。(分数:4.00)_33.试述唐朝的刑罚体系。(分数:4.00)_34.试述唐朝法律有关贵族官吏特权的规定。(分数:4.00)_35.论述唐朝中央司法机关及其职能。(分数:4.00)_36.试述唐律对告诉的限制。(分数:4.00)_中国法制史自考-28 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名词解释题/B(总题数:16,分数:32.00)十恶_正确答案:(名例律规定了重点打击的 10类犯罪,即“十恶”。这十类犯罪是严重侵犯封建皇权,严重违背封建
4、伦理道德的十种犯罪,它们依次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解析:2.加役流(分数:2.00)_正确答案:(“加役流”,作为死刑与“三流”之间的刑罚,适用于那些免死的罪犯。“加役流”全为流3000里,并服苦役 3年。)解析:五流_正确答案:(“五流”是唐律中对流刑的一种细分,犯“五流”者不可用铜赎罪。这“五流”是:加役流、反逆缘坐流、子孙犯过失流、不孝流和会赦犹流。)解析:八议_正确答案:(八议是指八类高官达贵在犯罪后,享有通过大臣集议,再经皇帝裁决而减免刑罚的一种特权。八议依次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解析:请_正确答案:(请
5、是指通过“上请”程序而减免刑罚的一种特权。但是,犯有“十恶”及其他一些重罪的不适用此特权。)解析:减_正确答案:(减是指有一定身份的官员及其亲属犯有流以下罪的,可享受减一等处罚的一种特权。)解析:赎_正确答案:(赎是指官吏贵族及其亲属犯有流以下罪的,可享受用铜赎罪的一种特权。但是,犯有“五流”等一些罪的,不可赎。)解析:更犯_正确答案:(更犯是一种犯罪已被发现或已在服劳役期间再重新犯罪的行为。即“犯罪已发及已配而更为罪”。对更犯的处理原则是:“各重其事”,即从重量刑。)解析:9.公罪与私罪(分数:2.00)_正确答案:(唐律规定的公罪是指在执行公务中,因为公务上的原因而构成的犯罪。私罪是指与公
6、务无关或虽与公务有关但出于私利枉法而构成的犯罪。)解析:10.自觉举(分数:2.00)_正确答案:(自觉举是一种适用于官吏犯有公罪的特殊自首,他们如果犯有公事失错或公文误期罪行,而又能自觉举的,一般可以免罪;而且,在连坐范围内,一人自觉举的,其他人也可免罪。)解析:11.同居相为隐(分数:2.00)_正确答案:(名例律把以往的亲属间犯罪的互相隐瞒发展为同居人间犯罪的互相隐瞒,称其为“同居相为隐”。同居相为隐的范围,除了亲属外,还包括部曲、奴婢为主人隐瞒犯罪。)解析:六赃_正确答案:(唐律所规定的“六赃”是指六种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犯罪。它们是:“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
7、、“窃盗”和“坐赃”。)解析:保辜_正确答案:(保辜:是一种在伤害人的犯罪后果不是立刻显露的情况下,根据受害人在一定期限内伤情变化的结果,来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制度。)解析:14.三司推事(分数:2.00)_正确答案:(遇有大案、疑案,通常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的长官一起会同审理,这种形式被称为“三司推事”。)解析:15.三司使(分数:2.00)_正确答案:(碰到较次的案件或各地发生的大案,又不便解送京师的,派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的下属官员前去审理,这种形式被称为“三司使”。)解析:16.出入人罪(分数:2.00)_正确答案:(“出入人罪”是一种司法官不依法律定罪量刑而把无罪断成有罪、轻罪断成
8、重罪,或者把有罪判为无罪、重罪判为轻罪的行为。唐律要严惩这种行为,其基本原则是反坐司法官。)解析:二、B简答题/B(总题数:12,分数:36.00)17.简述唐朝慎重行刑的思想。(分数:3.00)_正确答案:(1)严格依法办案。司法官应严格依法办案,防止滥刑,并把它作为慎重用刑的一种表现。 (2)慎重审理重案。对一些重刑者,还应规定专门的程序加以审理,避免错案。)解析:18.简述唐朝的法律形式。(分数:3.00)_正确答案:(1)律。律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律,是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 (2)令。令是国家规章制度的汇编。 (3)格。格是皇帝发布的各种敕令的汇编。 (4)式。式是国家机关的办事细
9、则和公文程式。 (5)典。典即指唐六典,它是唐朝的一部行政法典。内容涉及到国家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等方面。)解析:19.简述唐代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分数:3.00)_正确答案:(共犯是指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名例律把共犯划分成首犯和从犯,其划分的一般原则是提出犯意的人为首犯,跟从人为从犯,即“二人以上之共犯,以先造意为首,余并为从”。 但是,处理一些特殊的共犯案件,则大致情况如下:首先,家人共犯的,依其所侵害的不同客体而论。其次,严重危害皇权与国家安全共犯的,则无首从之分,全都要受到严惩。再次,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共犯的,也按不同情况处理,而且充分考虑到身份因素。最后,教唆他人共犯的,
10、原则上教唆人与犯罪人一样受罚,即“皆与犯法者同坐”。但是,如果是教唆 90岁以上、7 岁以下的人犯罪,则只处罚教唆人,不处罚犯罪人。)解析:20.简述唐律对自首的处理原则。(分数:3.00)_正确答案:(自首是一种犯罪者在自己的罪行未被发现时就主动向有关机关投案交代的行为,名例律规定的自首一般原则是,不追究自首部分的刑事责任,即“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根据这一原则,如果一个罪犯没有如实、彻底交代犯罪事实的,那么这个罪犯就要承担没有如实、彻底自首部分的刑事责任,即“自首不实及不尽者,以不实不尽罪罪之”;如果一个罪犯犯有重罪和轻罪多种罪行,并只自首了重罪,那么就不再追究重罪部分的刑事责任,
11、即“其轻罪虽发,因首重罪者,免其重罪”。)解析:21.简述二罪以上俱发的含义及其处刑原则。(分数:3.00)_正确答案:(名例律对一人犯有两罪或两罪以上的处罚也作了规定,基本原则是从重处罚,采用重罪吸收轻罪的办法,即“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一般情况下,具体的处理办法是:如果一人犯有两罪或两罪以上并同时被发现的,而且两罪有轻重,以重者论处;如果两罪或两罪以上的用刑是相同的,则仅以一罪论处;如果在判决后又发现罪犯在判决前还犯有其他犯罪,而且其他罪轻于或等于已判之罪的,就维持原判;如果其他犯罪重于所判之罪的,则按加上超出部分论处;如果是赃罪并发的,那就采用“累科倍论”的办法,即量刑时,以所得赃
12、物总数之和的一半论处。)解析:22.简述唐朝“化外人相犯”的处理原则。(分数:3.00)_正确答案:(名例律中所称的“化外人”是指不属于唐朝管辖的异族,相当于现在所称的外国人。对于化外人相犯的处理原则是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凡是同一国家的人相犯的,按他们国家的法律来处理;凡是不同一国家的人相犯的,则按唐朝的法律来处理,即“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解析:23.简述唐朝类推原则的适用。(分数:3.00)_正确答案:(名例律中的类推原则是指把律文无明文规定的行为,比照较为相近的律条,进行定罪量刑的原则。适用类推原则的前提条件是,在唐律中无明文规定,即“
13、断罪而无正条。”适用这一原则时,采用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其应出罪者,举重以明轻”。对那些律无明文规定,而又可以减免刑罚(即作轻罪或无罪之判决)的行为,就可在相近的条文中,举出比该行为重但又从轻论处的条文,以明确轻罪的处理办法。第二种方法是,“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对那些律无明文规定,而又要加重处罚(即作有罪或重罪之判决)的行为,就需在相近的条文中,举出比该行为轻但又受重罚的条文,以明确重罪的处理办法。)解析:24.简述“六杀”的含义。(分数:3.00)_正确答案:(唐律所规定的“六杀”是中国古代对六种杀人犯罪的总称。它们分别是:“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和“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历 职业资格 中国 法制史 自考 28 答案 解析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