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模拟试卷2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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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模拟试卷 2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根据公司法的原理,下列对公司制度(规则)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A)有限责任原则是指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B)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确立了滥用权利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C)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和司法解散制度均是为了保护股东免受不法侵害(D)设立时的分期缴纳规则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2 我国公司法强调公司法人财产的独立性,对“公司独立人格” 的下列理解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公司不能处分公司
2、中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B)股东出资后,即丧失对出资额的所有权(C)公司的财产和股东个人的财产相分离(D)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由股东对债权人承担个人责任3 下列关于不作为犯罪说法正确的是:(A)甲生活富裕却对自己年迈的母亲不管不顾,后其母亲挨饿冻死,因为甲没有任何积极的行为,所以甲对其母亲的死亡不负任何责任(B)乙是甲的朋友,其知道甲对其母亲不管不问,没有采取任何救助行为,乙构成不作为的犯罪(C)丙看到路上有位伤者,因为有急事未能将伤者送往医院,伤者因未能及时救助死亡,丙的行为不构成不作为的犯罪(D)丁将戊捅伤后未立即将戊送往医院,后戊死亡。后证明即使丁将戊送
3、往医院也不能挽救戊的生命。丁构成不作为的结果加重犯4 李某与王某组建“ 锦绣中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 20 万元,李某与王某各认缴出资 10 万元。在李某和王某各出资 5 万元后,锦绣中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并聘请陈某担任经理。则对“有限责任” 的理解正确的是:( )(A)“锦绣中华 ”公司以 20 万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B)李某和王某各以实缴资本金 5 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C)陈某对“锦绣中华” 公司的债务负责(D)李某和王某各以认缴资本金 10 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5 甲服装厂和乙食品厂经过协商,决定各自出资 50 万元设立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请问甲、乙两
4、厂能否设立丙制药公司?( )(A)不能,因为丙公司的范围超出了甲、乙两厂的生产经营范围(B)不能,因为三个公司的经营范围均不相同(C)可以成立,新设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不受出资人的生产经营范围的限制(D)可以成立,但是甲、乙两厂要经过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自己的经营范围6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为公司的成立时间。现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创立大会经过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章程,3 个月后该公司领取营业执照。那么,就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时间效力,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A)公司成立后,章程对没有签字的董事高管也发生约束力(B)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前,章程
5、不能生效(C)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前,章程对签字或盖章的出资人有效(D)创立大会通过后,公司章程生效,但此时章程尚不具有普遍的效力7 张某驾驶一辆货车,在停车过程中,有一名小孩上车玩耍(张某不知),后张某再次行车时听到车后面有哭声,但是没有在意,后经过一段颠簸的路途时,将小孩甩出车厢外摔死,张某对小孩死亡的心态是什么:(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8 某有限责任公司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率为 85;现在公司股东会准备再次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该次股东会议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通过了公司发行债券的决议。则该项决议的效力为:( )(A)表决程序违法故决议可撤销(B)
6、表决方式违法故决议可撤销(C)有效的决议(D)无效的决议9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矛盾,心生怀恨,遂购买凶器准备晚上在乙回家的路上将其杀死,后因为看到乙和妻子一起回来,便没有动手,离开后虽然怀恨在心,但是一直没有再实施杀害乙的行为,对于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没发生危害结果,不构成犯罪10 甲欲杀死乙,向乙连砍数刀后,见乙倒地后没有再动,以为乙已死,遂逃离现场,乙被人及时抢救未死。甲的行为属于:(A)不能犯未遂(B)实行终了的未遂(C)犯罪中止(D)未实行终了的未遂11 甲欲杀乙,故意将下了毒的饮料交给不知情的丙,让丙转交给乙,结果乙中毒身亡。关于甲乙的行
7、为定性错误的是:(A)甲属于间接正犯(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C)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乙不构成犯罪12 刘、关、张三人准备筹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其中,刘出资 20 万元,关、张各出资 90 万元。在他们拟订的公司章程中,下列哪项条款是不合法的?( )(A)公司不设董事会,也不设监事会(B)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并提取公积金后,由股东平均分配(C)任一股东在有生之年不得对外转让自己持有的股权(D)股东会表决时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13 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在设立中出现的下列情况违反公司法的是:( )(A)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B)出资为
8、人民币 20 万时即申请设立登记(C)发起人甲以自己的良好的信用等级出资(D)申请设立登记时,该公司尚没有找到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14 下列属于限制责任能力人犯罪的是:(A)甲(14 岁) 抢夺路人乙的手机(B)甲 (15 岁)喝酒后将同学乙打成重伤(C)甲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将邻居乙打伤(D)甲(15 岁) 是聋哑人,专门在火车上盗窃他人财物15 下列关于教唆犯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甲教唆乙盗窃,乙没有实施盗窃,却实施抢劫的,甲不构成犯罪(B)甲已有盗窃的犯罪故意,乙教唆甲盗窃金融机构的,乙不成立盗窃罪的教唆犯(C)甲教唆乙实施盗窃行为,乙盗窃后为了抗拒抓捕转化为抢劫的,对甲只认定为盗
9、窃罪(D)乙已有盗窃的犯罪故意,甲教唆乙实施抢劫行为,甲成立抢劫罪的教唆犯16 甲、乙、丙共同出资拟成立“味多佳” 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未领取营业执照之前,甲以“ 味多佳公司筹建处 ”的名义与“南山岳”办公用品制造加工厂签订了 2万元的办公用品购销合同。后味多佳公司未能成立。南山岳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和诉讼当事人的判断正确是:( )(A)该合同无效,应以甲、乙、丙为共同被告(B)该合同有效,应以甲、乙、丙为共同被告(C)该合同无效,应以“味多佳”公司筹建处为被告(D)该合同有效,应以甲、乙、丙和“味多佳” 公司筹建处为共同被告17 张某犯故意杀人罪,潜逃回老家后,父母得知
10、其犯罪后劝说并陪同张某去公安机关投案,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揭发了王某抢劫的重大犯罪事实,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依据我国刑法,下列对于张某处理正确的是:(A)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8 潘某 2005 年 9 月,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 年,缓期 2 年执行。2007年 6 月犯故意伤害罪。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A)对潘某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计算刑期(B)对潘某可以再次适用缓刑(C)潘某成立累犯,不能适用缓刑(D)对潘某应当从重处罚19 甲、乙、丙均系某公司职工,1999 年公司增资
11、时规定职工每人均可认购职工股1 万股。甲认为认购风险大且缺乏资金,决定放弃认购。乙、丙得知后经与甲协商,约定由乙、丙各出资 5 万元,以甲的名义认购,股权收益等相关权利均由乙、丙享有。之后的 2000 年至 2013 年,乙、丙每年均领取红利。2014 年,乙、丙要求甲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但甲反悔。乙、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股东身份。现就该公司股东资格认定正确的是:( )(A)乙、丙是实际出资人,公司应当变更股东名册(B)乙、丙多年实际享有股权,公司应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C)若乙、丙起诉,应当以甲为被告,以公司为第三人(D)若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公司可以变更股东名册为乙、丙20 根据我国
12、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下列情形数罪并罚的有:(A)甲非法拘禁张某两个月,期间更换了拘禁场所(B)乙入户盗窃一次(3000 元),抢夺一次(5000 元)(C)丙被发现长期虐待女儿(D)丁在狩猎过程中,打了一枪,造成行人一死一伤21 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丁四名股东,现甲欲向非股东戊转让其股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应当一次全部转让其股权(B)需要得到乙、丙、丁中任意 2 人同意(C)甲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向其他股东征求同意(D)戊接受股权成为新股东后应经 2/3 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22 下列关于适用假释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A)甲因故
13、意杀人罪被判处 15 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刑期 10 年,可以适用假释(B)乙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8 年,已经执行刑期 5 年,可以适用假释(C)丙因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处 5 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刑期 3 年,不能适用假释(D)丁因盗窃金融机构,被处以无期徒刑,已经执行刑期 10 年,可以适用假释23 下列关于减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判处拘役或者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减刑(C)对有期徒刑犯减刑时,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以酌情减少(D)被宣告禁止令的犯罪分子被依法减刑时,禁止令的期限应当相应缩短24 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
14、中,不需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的是:( )(A)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B)经理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C)经理的人选(D)合并、分立、解散与发行公司债券25 下列关于违法性阻却事由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见妹妹被两个流氓调戏,遂上前制止,却反被流氓攻击,双方打斗过程中,张某将其中一人打死,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B)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看到路边丙的汽车没关门就开车逃跑,甲摆脱乙追杀后,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将丙十万元的汽车撞毁。甲成立紧急避险,但是超过必要限度(C)甲帮忙照看乙的狗,突然看见自己的仇人丙,甲遂让狗咬丙,丙将狗打死,丙成立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竞合(
15、D)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可以阻却犯罪成立26 下列哪一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A)甲驾驶过程中,刹车失灵,致路上行人一人死亡一人重伤(B)乙生产伪劣商品,危害公共安全(C)丙醉酒后飙车,在公路上横冲直撞,撞翻数辆汽车(D)丁超车,不慎与前车碰撞,造成 1 人死亡27 甲司机在工厂仓库卸货时,以为已经卸完货物,遂发动汽车,造成车上货物摔下将一名卸货人员砸死,甲的行为如何定性:(A)构成交通肇事罪(B)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C)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D)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想象竞合犯28 刘某为牟取利益,采取在玉米油中添加食用香精的方式,冒充芝麻香油予以销售。至案发,刘
16、某共生产假冒芝麻香油 500 公斤,经估价货值金额 16 万元。对刘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A)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B)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C)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D)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29 2009 年 1 月底,刘某在境外以 56 万台币购买了 15 公斤金条,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入境海关检查时,刘某武力抗拒缉私人员,后被制服。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 80 万元,应缴纳关税 5 万元。下列对刘某行为的说法,哪一种是正确的:(A)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和妨害公务罪的想象竞合犯(B)刘某的行为数罪并罚(C)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
17、普通货物罪(D)刘某的行为构成偷税罪30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适格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需要满足下列哪一条件?( )(A)只要是公司股东,都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B)股东一旦发现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便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C)股东需要先书面请求董事会或监事会提起诉讼(D)股东代表诉讼以股东和公司作为共同原告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模拟试卷 2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
18、析】 公司基本原理 A 选项错误,“有限责任原则 ”是指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不是指公司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 3 条第 2 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B 选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 20 条第 3 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C 选项错误,“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19、所以该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司法解散制度”,是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所以该项制度是为了保护股东利益。D 选项错误,设立时的分期缴纳规则,不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也适用于一人公司、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对法人独立性的理解 ABC 选项,股东一旦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出资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公司,构成公司的财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的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
20、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理论上称为“分离原则”。所以 B、C 选项表述正确。 D 选项,虽然公司独立承担责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公司制度的基石,但如果股东滥用有限责任或恶意利用有限责任制度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时要否认该股东的有限责任,而由股东承担无限责任。这在理论上称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或股东的直索责任”,是对公司独立责任的补充。所以 D 选项表述正确。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义务,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不作为犯罪成立条件包括:(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
21、为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这种义务的来源包括: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 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3) 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甲对母亲具有赡养义务因为未尽法定义务,导致母亲死亡的后果,应该以遗弃罪论处,故 A 错误。乙对甲的母亲以及丙对伤者没有法定义务,不构成不作为犯罪,故 B 错误,C 正确。成立不作为犯罪,要求不作为与危害结果应具有因果关系,丁因为先行行为对戊负有救助责任,但事后证明戊的死亡原因是丁的先前行为造成,与丁不救助行为无关,故 D 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22、】 有限责任原则的含义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是指股东除按认缴的出资(认购的股份) 缴足出资款外,对公司的债务不负其他责任。根据公司法第 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法所称的“有限责任”是指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并且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基础是“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数额”。据此,本题 D 选项正确。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公司的独立性本题甲服装厂和乙食品厂是出资人,二者投资设立的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
23、丙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而甲与乙两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丙公司承担责任。所以甲与乙投资设立新公司,新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受投资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因此本题 C 选项正确。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司章程的生效时间 A 选项表述正确,根据 公司法第 11 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所以即使是在章程上没有签字的董事高管,仍然要受到章程的约束。募集设立股份公司时,根据公司法第 90 条第 2 款:“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二) 通过公司章程;“所以章程依创立大会通过生效,而不是以领取营业执照(也就是工商
24、登记)时间为生效时间。故 B 选项表述错误,D 选项表述正确。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认识到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的罪过形态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应该认识到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结果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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