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继承权)章节练习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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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继承权)章节练习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侵犯姓名权的是( )。(A)干涉(B)盗用(C)假冒(D)父母为未成年子女取姓名2 韩某、谢某、许某是同一宿舍学生。夏天,韩某、谢某想剃光头,约许某一起剃。许某坚决不同意。韩某、谢某剃完以后,还想让许某剃,遂商量借了理发剪,在夜晚趁许某熟睡之机,将许某的头发剪掉。韩某、谢某侵犯了许某的何种人身权?( )(A)生命权(B)健康权(C)身体权(D)荣誉权3 某报社记者甲为报道当地某女个体户乙的发家史,写了一篇精彩的报道叙述其在两年内快速致富的事迹,因为疏忽大意,甲将随报道配发的乙的照片错发成乙与她
2、的助理丙(男性) 的合照(乙、丙均已经结婚) ,并且照片中显示二人非常亲密。该消息被刊登到甲所在报社的报纸上,之后,当地人纷纷议论乙和丙有不正当关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某报社侵犯了丙的肖像权(B)甲和报社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C)丙可以选择甲和报社承担侵权损害责任(D)丙可以要求报社赔礼道歉或者恢复名誉4 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C)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
3、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5 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媒体的行为不构成侵权(B)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健康权(C)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姓名权(D)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隐私权6 下列各项不属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是( )。(A)婚姻自由(B)一夫一妻(C)男女平等(D)禁止家庭成员间虐待和遗弃7 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称为( )。(A)买卖婚姻(B)包办婚姻(C)借婚姻
4、索取财物行为(D)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8 下列有关对离婚自由的理解,错误的是( )。(A)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原则的体现(B)保障离婚自由,有利于提高婚姻质量(C)离婚自由是一种绝对的自由,是对个人人权的充分尊重(D)保障离婚自由与防止轻率离婚在目的上具有一致性9 贯彻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原则,必须禁止( )。(A)重婚(B)家庭暴力(C)买卖婚姻(D)包办婚姻10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 )。(A)男女平等原则(B)一夫一妻原则(C)保护妇女利益原则(D)婚姻自由原则11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 )。(A)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5、(B)直系血亲和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C)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D)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12 2001 年,甲(男)20 岁,乙(女)19 岁时举办结婚仪式,但一直未办结婚登记,后于 2005 年双方补办结婚登记。2005 年,甲继承其叔父在台湾的遗产 10 万元。2007 年 3 月,双方因感情破裂,准备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继承的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乙有权分割(B)甲乙夫妻关系从 2005 年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时确立(C)甲继承其叔父在台湾的遗产 10 万元,属于婚前所得的个人财产(D)甲继承其叔父在台湾的遗产 10 万元,属于婚后所得的个人财产13 刘某与张某办理结婚登记后并未举
6、行结婚仪式,两个月后刘某遇车祸死亡,则张某( )。(A)经刘某的单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B)经刘某的父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C)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D)能以同居人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14 王某(男,22 周岁) 为达到与刘某(女,18 周岁) 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刘某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三年后,因双方经常争吵,刘某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处理的方式是(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B)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C)对刘某的请求不予支持(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刘某可行使撤销权15
7、 甲是一机关单位干部,乙原为工厂工人,二人结婚已有 10 年。后乙辞职经商,依法登记为个体户。甲起初反对乙下海经商,但后来见收人不少,就不再反对,但一直没有参与乙的经营。乙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消费和储蓄。一次因车祸导致乙损失货物价值 13 万元,债主找甲要帐。甲有存款 14 万元,这 14 万元是甲多年的工资收入以及继承其父亲财产所得。对于乙所负债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依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不能由共同财产承担。故此甲没有还债义务(B)甲的 14 万元存款虽然是其个人财产,但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故甲有义务偿还乙所负债务(C)应按
8、照乙的经营收入所用于家庭消费而为乙所分享的比例,确定甲所应承担的该宗债务中的适当份额(D)14 万元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乙所欠债务是共同债务,故甲有义务偿还债务16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 )。(A)个人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一方(B)个人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一方,但另一方享有居住权(C)个人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一方,但另一方可以从享有所有权的一方得到其出资的补偿(D)夫妻共同财产二、简答题17 简述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18 简述一般人格权及其法律功能。19 简述人格权和
9、身份权的主要区别。20 简述名誉权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21 简述荣誉权的概念及特征。三、案例分析题22 原告:钱缘,女,大学生被告: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四川北路店2008 年 7 月 8 日上午 10 时许,原告钱缘携侄子进入被告四川北路店,当原告从店堂正门出门时,店门口警报器鸣响,该店一女保安员上前阻拦钱缘离店,并引导钱缘穿越三处防盗门,但警报器仍鸣响,钱缘遂被保安人员带人该店办公室内,女保安用手提电子探测器对钱缘全身进行检查,确定钱缘髋部带有磁信号。在女保安及另一女店员在场的情况下,钱缘解脱裤扣接受女保安的检查。店方未检查出钱缘身上有带磁信号的商品,允许钱
10、缘离店。但钱缘向店方提出异议,要求店方赔偿精神损失,并表示向有关部门投诉。钱缘在当日中午 12 时离店后即向上海市虹口区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投诉登记表上,钱缘要求店方向其赔礼道歉,并给予人民币1500 元到 2000 元的经济赔偿。消费者协会经调解未成。钱缘还投诉到新民晚报反映情况。屈臣氏公司在 2008 年 7 月 14 日致新民晚报一份书面情况说明中称:“钱缘到办公室后,女保安用电子探测仪测试了一下仍发现在身体左侧下方发出声响,当时该顾客情绪也比较激动,即刻解下裤子上的二粒纽扣(并未脱去裤子),让女保安检查,看是否有磁性物品。”问:四川北路店对钱缘强行进行检查并迫使其解脱裤扣的行为是否侵犯了
11、钱缘的权利?23 原告:姚鹏程,男被告:姚昆云,女姚鹏程与姚昆云原系夫妻,2005 年 5 月经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所生男孩姚悦达由姚昆云抚养。2006 年 9 月前,姚昆云将孩子“姚悦达” 改名为“马睿达”。2010 年,姚鹏程以姚昆云侵犯孩子姓名权和自己探视权为由诉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要求姚昆云恢复孩子原姓氏,审理中,姚昆云以孩子的名字是经姚鹏程同意,且已改名 6 年,姚鹏程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同意姚鹏程的诉讼请求。姚昆云认为孩子改名是征得姚鹏程同意,对此姚鹏程予以否认,姚昆云也无确凿证据予以证实。问:姚昆云将孩子“ 姚悦达 ”改名为“马睿达”是否侵犯了姚悦达的姓
12、名权 ?24 原告:陶岚,女,1980 年 3 月 9 日生,汉族,上海惠岚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被告:上海黄金海岸金玉兰俱乐部有限公司2011 年 7 月 30 日 22 时 29 分左右,原告与其他四人至被告处进行消费。同年 7月 31 日 0 时 32 分结帐,但被告未收回原告的手牌,原告继续在被告处休息,同日10 时 30 分左右原告又回到原来客间洗澡后,原告在干蒸房里干蒸时,听到外面有声音便走出。同时,被告一男性保安人员进人该房,并与从干蒸房内出来的原告相遇,该男性保安人员拿了原告的手牌对原告说“对不起” 后即离开。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原告拨打“110”报警,经警署调解未果,原告遂诉至法
13、院。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依照民法通则第 101 条、第 106 条第 2 款、第 134 条第 1 款第 7 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11 条、第 14 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上海黄金海岸金玉兰俱乐部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陶岚人民币 1000 元。问:你认为法院对本案的处理是否正确?24 被告曲某系某供销公司的经理,原告洪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党支部书记。二人在工作中配合不够默契,曲某对洪某有成见。一次,洪某外出,忘记将办公桌的抽屉锁好,曲某借机翻看,见有洪某的一本日记,便擅自翻阅,发现洪某在日记中记载她对前男友的倾心、怀念、思恋的感情,倾诉对该男友的相思之苦,感到陷入苦闷而无力解脱。曲某见此如获至宝,将
14、相关的内容摘记下来,组织成了证明洪某道德败坏、生活作风不端正的材料,复印数份,寄送组织、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又召开公司职工大会,在会上宣读了洪某日记中的部分内容,并加以夸张、歪曲的解释。洪某回到单位后,职工对其躲避,有关领导又找其谈话,洪某方知内情,遂向法院提起诉讼。问:25 本案构成侵害名誉权还是侵害隐私权?名誉权和隐私权有何差别?26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26 张某某(女方) 和王某某(男方) 于 2001 年 7 月 26 日经朋友介绍相识,当时两人均20 岁,相识后彼此之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并于次年 4 月 23 日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可婚后生活好景不长,两人常为家
15、庭琐事发生激烈争吵,甚至发展到拳打脚踢的地步,夫妻之间的感情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结果双方只在一起生活了 3 个月,张某某即收拾东西返回其娘家居住。后来张某某在王某某的姐姐劝说和请求下,重新回到王家,与王某某又共同生活在一起,但两人仍是口角不断,而且还时常打架。2004 年 3 月的一个下午,张某某从集市上赶回家中,但见房门紧闭,又没有在外面上锁,门却打不开。她一气之下破窗而入,发现丈夫王某某正和一个女人躺在床上。她严厉斥责丈夫的不道德行为,反而又遭到丈夫的一顿毒打。张某某气愤之极,遂向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与王某某离婚。27 婚姻法对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做了哪些规定?28 当事人故意隐
16、瞒结婚年龄领取了结婚证书,其婚姻关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8 1984 年,王某(女) 和张某(男) 相识并相爱。1987 年,王某和张某同居,时年王某 25 岁,张某 24 岁。1990 年 10 月,张某准备出国留学,因为怕被拒签,所以与王某仅仅办理了世俗的婚姻仪式,而没有办理法律的结婚登记。1992 年 8 月,张某回国探亲,双方仍然保持同居关系,一个月后张某再次出国到日本继续学业。1992 年 10 月,王某欲到日本探亲,遂开始比较频繁地与张某电话联系。一次偶然中,发现接听电话的人是女性,并声称是张某的妻子并且已经怀孕,王某大吃一惊,遂通过中国外交部驻日本大使馆查询,获悉张某确实与一沈姓
17、中国女公民于 1992年 2 月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登记结婚。1993 年 11 月,王某向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确认张某构成重婚,并要求宣告张某与沈姓中国女公民的婚姻关系无效。问:29 在本案中的王某和张某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系?30 在本案中,法院应当如何判决?30 王海与赵红 2010 年 3 月经人介绍相识,王海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该病属于法律规定的暂缓结婚的疾病。为达到与赵红结婚的目的,王海一直隐瞒病情。2010年 8 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赵红发现了王海的病情,王海也如实相告。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告知此病很难治愈且极易传染他人,赵红思之再三,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其
18、与王海的婚姻关系无效。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31 王海与赵红的婚姻是否属无效婚姻?32 王海可否请求人民法院调解?33 不服法院判决时可否上诉?33 王平与卢颖于 2009 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 18 周岁。2010 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经常争吵,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10 年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34 王平与卢颖的婚姻是否为无效婚姻?35 王平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法院应否准许?36 法
19、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之诉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应以何顺序予以审理?37 如果一审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当事人可否上诉?37 何某(男) 与李某 (女)于 2001 年结婚,但婚后感情不和,何某欲提出离婚。2002年 3 月,何某的父亲去世,留有房屋 12 间。由于何的母亲早已病故,所以只有何某姐弟四人继承。何某为了不让李某享有房屋所有权,于是跟其他三个继承人商量,决定先放弃继承权,待与李某离婚后,再让其小弟以赠与的形式将房屋转给他。姐弟四人到公证处作了遗产分割协议书,一致同意何某放弃继承权。2002 年 5 月,法院判决何某与李某离婚时,对其夫妻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当时,李某提出应将何
20、的父母遗留的 12 间房子中,至少分给她一间。何某拿出经过公证的协议书说自己已放弃了继承权,李只得作罢。2003 年 7 月,何某准备再婚时,其小弟又以赠与的形式,将三间房子还给何某作新房。此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进行了房产变更所有权的登记。李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分房。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各题中所列的问题。38 何某的小弟赠与何某三间房屋的行为在法律上( )。39 李某对这三间房子( )。40 下列不属于何某与李某共同财产的有(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继承权)章节练习 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所谓侵犯姓
21、名权,就是以姓名权为对象的人身侵权行为。民法通则第 99 条第 1 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故本题应选 D。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侵犯人身权问题。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人格权利。本题中,许某的头发被剪掉,并不伤其生命,也不毁其健康,更不损其荣誉,但侵犯其对身体组织完整的权利,因此本题选 C。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中甲是为报道而使用肖像,故不为侵害肖像权,A 选项错误。甲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不存在甲和报社共同侵权的问题,故 BC 选项错误。报社错用
22、了二人合照,并且导致乙、丙有不正当关系的议论,侵害了丙的名誉权,丙可以要求报社赔礼道歉或恢复名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D。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00 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张某无论是整容与表演都是使用自己的肖像,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赵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因此,A 项和 B 项错误,不选。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案中,张某在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时,并未使用赵某的名义,也并未对赵某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
23、价造成侵害,因此,也不构成侵犯赵某名誉权,C 项错误,不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其自身及其器官以至身体整体的功能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本题中媒体对小兰的报道并未侵害到小兰的健康,因此B 项错误。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 99 条第 1 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本题中媒体的行为不构成“干涉、盗用、假冒”,未侵犯小兰的姓名权,因此 C 项错误。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媒体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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