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12及答案与解析.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12及答案与解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12及答案与解析.doc(21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1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的内容受社会存在这个因素的制约,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而只是在表述法律(D)近代以来的法律虽然与一定的国家紧密联系,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但是,法律的内容始终具有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的趋向2 当代中国法的本质属性是( )。(A)法的国家强制性(
2、B)法的规范性(C)法的公平性(D)法的人民性3 根据法的创制与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可以分为( )。(A)根本法与普通法(B)一般法与特别法(C)成文法与不成文法(D)国内法与国际法4 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的划分主要是从( )角度出发的。(A)保护权益(B)法律规则内容是否确定(C)法律效力的强弱(D)不同行为模式5 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这一规定属于下列哪一个选项?( )(A)权义复合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C)委任性规则(D)准用性规则6 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小强 15 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
3、小强参加葬礼。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的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法院没有采纳孙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吕某和小强胜诉。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C)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D)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7 下列不属于执法活动的有( )。(A)工商局给
4、某企业颁发营业执照(B)人民法院对王某盗窃一案进行审理(C)县物价局进行物价大检查(D)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收押8 刑事制裁与民事制裁的相同处表现在哪一方面?( )(A)制裁目的(B)制裁程序(C)制裁方式(D)制裁机构9 下列关于法的作用,不正确的说法有( )。(A)法律规范通过配置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设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在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B)法律的评价作用的特点在于,它是用法律的规范性、统一性、普遍性、强制性和综合性的标准来评判人们的行为,是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其标准和核心是合法或不合法,违法还是不违法(C)法律之所以有
5、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律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主要体现着法律的社会性,因此,在本质上与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是矛盾的10 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规定制定了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这属于( )。(A)立法行为(B)执法行为(C)司法行为(D)适用法律的行为11 在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为( )。(A)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监察机关12 就国家对法的作用来说,能影响以至决定法的形式的最主要的因素是( )。(A)国家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B)国家管理形式和结构形式(C)国家的中心任务(D)国家职
6、能13 2005 年 8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的规定,但没有对 “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 2007 年 4 月,某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办法,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电子信息、肢体等形式对妇女实行骚扰”。关于该办法,下列哪一选项能成立?( )(A)办法对构成“ 性骚扰” 具体行为所作的界定,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解释(B) 办法属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下位法,按照法律高于法规的原则,其效力较低(C) 办法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D)办法对“ 性骚扰” 进行了体系解释14 社会主义法律同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点,表现在( )。(A)
7、调整范围相同(B)要求相同(C)规范内容相同(D)历史使命相同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下列选项中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理学研究方法的是( )。(A)法律应尽量实现公平,平等保护社会各阶级的利益(B)法律应尽量实现公正,发生利益冲突时平均分配利益(C)法学研究应该保持中立,以对现实法律、法规的正确解释为主(D)法学研究应该坚持实用性,以对立法、司法、执法的指导为主16 下列关于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由于
8、法律原则的效力高于法律规则,在裁判具体案件时,法律原则比法律规则具有更加直接的适用性(B)在裁判一个具体案件时,某一法律规则要么完全适用,要么完全不适用,不存在第三种选择(C)应当承认,当遇到具体案件需要权衡不同原则时,有些原则是具有较高的强度的。譬如,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为民法中的“帝王条款” 。当其他民法中的原则与之冲突时,必须服从于它(D)法律原则要比法律规则的适用范围宽。某一法律规则只能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则可以适用于某一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17 某国议员提出的法案在议会中由于反对党的反对而未获通过,这说明( )。(A)在民主政体下,法并不一定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B)在统
9、治阶级利益分化的情况下,法与统治阶级的意志无关(C)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不一定都能变成国家意志即法律(D)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或根本意志18 下列关于我国法的效力层次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的效力层次指法律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B)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C)特别法总是优先于普通法(D)在同一位阶的法律之间,新法优于旧法19 合同法第 249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
10、( )。(A)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的(B)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的(C)出租人因承租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D)出租人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20 下面的法律规定中,哪些不属于法的要素中的法律规则?( )(A)刑法第 216 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B) 宪法第 26 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C) 刑法第 94 条规定: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D)民法通则第 7 条规定
11、: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21 法律是原创者企图创设完全或部分的法律规制之意志的具体化,此中既有“主观的”想法及意志目标,同时也包含立法者当时不能全部认识之“ 客观的”目标及事物必然的要求。如果想充分了解法律,就不能不兼顾两者。关于以上观点,以下论述正确的是( ) 。(A)通过法律解释可以解决法律的稳定性和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B)法是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其包含的立法者的意志,也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而变化(C)对于法律解释采取客观的解释方法可以使法律解释适应变化的现实,实现法律解释、补充和创造法律的功能(D)法律解释
12、在历史发展中存在的主观解释和客观解释都有其合理之处22 我国 1999 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的这一规定,下列关于“依法治国” 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或适当的 ?( )(A)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B)依法治国的最终目标在于实现形式意义的法治(C)依法治国要求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D)依法治国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23 F 列选项中,属于自然法学派观点的是( )。(A)真正的法律应与自然相吻合(B)法与道德之间并不存在天然的联系(C)法
13、律的存在与法律的善恶密切相关(D)政府权力的正当性渊源于人民的同意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简述法与自由的关系。25 简述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点。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马克思说过: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其实,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
14、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问题:26 分析上述马克思的论述所分别反映和共同反映的法理问题。27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是否能得出法律都反映了客观现实的结论(要求说明理由)?28 若法律没有反映客观现实,其后果将会怎样?29 在谈到法律与规律的关系时,有学者形象地指出:法律一定要反映客观规律,但这一反映过程是数次“ 折射 ”、数次“变形”的过程,最后得到的法律最好也只能是对规律的近似反映。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对这位学者的观点加以分析。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论述社会主义
15、法治的基本理念及其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意义。31 从法的本质和特征方面论述法的局限性。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1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有两重本质,即法的国家意志性(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其中法的阶级性是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故 A 项错。【知识模块】 法理学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首先在于它的阶级本质,即它是工人阶级领
16、导下的全国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既体现了它的鲜明的阶级性,又体现了它的广泛的人民性,两者是统一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国内法是指由特定国家创制并适用于国家主权所及范围内的法律,其法律关系主体一般是个人或组织;国际法是指由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通过协议制定或公认的,并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律,其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国家。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按照规范的不同行为模式,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有权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规范,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范;义务性规范,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
17、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准用性规则是没有具体规定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规定可以参照或援引其他法律规则的规定来加以明确的法律规则。【知识模块】 法理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律与道德的调整范围既有交叉,又有分工,比如在二者共同调整的领域,二者的侧重点和调整方式有所不同。本案涉及亲属关系,法律和道德都加以调整,但法律在认定受抚养权时,并不考虑受抚养人尽孝义务的履行,而道德则似乎考虑受抚养权与尽孝义务的关联性。本案中,小强不参加祖父的葬礼,有违道德,但是这并不影响其依法对父
18、亲享有的抚养请求权。从此角度看,法院的判决体现了法与道德的非完全重合性。故选项 A 正确。虽然道德对立法具有指导作用,是评价法律善与恶的标准,但二者仍有不一致的地方,法律仅仅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故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本案中,法院的判决也正体现了这一点,故选项 B 正确。选项 C 的说法本身错误,法的适用过程并不能完全排除道德判断,本题中的事例只是表明,法的适用过程可以排除与案件无关的道德判断。法对人的行为的评价是一种合法或非法及其程度的评价,一般不涉及善或恶的评价。故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执法,即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
19、人员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贯彻和执行法律的活动。B 项属于司法活动。【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事制裁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民事制裁的目的在于补救受害人损失;在程序上,刑事制裁一般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民事制裁一般由被侵害人提起诉讼;刑事制裁的方式有限制、剥夺自由或者剥夺生命,民事制裁主要是对受害人进行财产补偿。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制裁机关都是人民法院。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法理学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的作用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之分,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主要体现着法律的社会性,但在本质上与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并不矛盾。
20、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国务院是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有三种名称:条例、规定、办法。“办法”属于行政法规的一种。因此本题中国务院的行为是立法行为。【知识模块】 法理学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在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为国家检察机关。【知识模块】 法理学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的形式和法律制度直接受国家形式的影响。国家管理形式即政体对法有直接的影响。不同政体往往有不同的法的表现形式。在法的形式方面,单一制国家一般不存在多种法的体系,因而法的形式也不复杂。但联邦制国家有联邦法的体系和联邦各组成部分法
21、的体系。【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立法解释又称法律解释,凡属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是为立法解释。立法解释包括对宪法的解释和对法律的解释两部分,而办法是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不属于立法解释,主体不符合。因此 A 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 66 条的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题中制定办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考研 试卷 法律硕士 综合 法理学 模拟 12 答案 解析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