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GDW 11652.18-2016 换流站设备验收规范第18部分:站用交流电源系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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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换流站设备验收规范 第 18 部分:站用交流电源系统 Code of acceptance for equipments in HVDC converter stations- Part 18: Auxiliary AC power of system 2017 - 10 -17 发布 2017 - 10 - 17 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ICS 29.240 Q/GDW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DW 11652.18 2016 Q/GDW 11652.18 2016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2、4 验收要求及流程 . 2 5 验收工作记录 . 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站用交流电源系统验收标准 . 5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站用交流电源系统验收工作记录 . 18 编制说明 . 25 Q/GDW 11652.18 2016 II 前 言 为规范换流站直流控制保护系统的验收工作,促进现场验收水平的进步,制定本部分 。 换流站设备验收规范分为 23部分: 第 1部分:换流变压器; 第 2部分:油浸式平波电抗器; 第 3部分:干式平波电抗器; 第 4部分:换流阀; 第 5部分:直流断路器; 第 6部分: 直流隔离开关; 第 7部分:直流分压器; 第 8部分:光电式电流互感器; 第 9部分
3、:零磁通电流互感器; 第 10部分: 直流避雷器; 第 11部分:交直流滤波器; 第 12部分:直流穿墙套管; 第 13部分:直流控制保护系统; 第 14部分:阀控系统; 第 15部分:阀内水冷系统; 第 16部分:阀外水冷系统; 第 17部分:阀外风冷系统; 第 18部分:站用交流电源系统; 第 19部分:站用直流电源系统; 第 20部分:消防和火灾系统; 第 21部分:空调系统; 第 22部 分:辅助设施; 第 23部分: 接地极。 本部分为 换流站设备验收规范标准 的第 18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网四川省电
4、力公司检修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彭东、段涛、蒲守文、涂志波、张旭波、张智勇、刘酩、卢贵有、高锦锋、宋梁、包中福、丁志林、李贤庆、王红梅、叶有名、范锫、张民、孙杨、常勇、熊俊、龙雷、陈大庆、刘建国、常聚忠、张垚、董臣、张博、李超、沙胜、李文泉。 本部分首次发布。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 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 Q/GDW 11652.18 2016 1 换流站设备验收规范 第 18 部分:站用交流电源系统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换流站站用交流电源 系统可研初设审查、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预)验收、启动验收等 验收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5、。 本部分适用于换流站站用交流电源 系统 的验收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标准 GB 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5155 220kV-500kV变电所所用电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61.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 12部分:低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研初设审查 e
6、xamining feasibility study and primary design review 在可研初设阶段从设备安全运行、运检便利性方面对工程可研报告、 初设 文件、技术规范书等开展的审查。 3.2 厂内验收 check and accept in the suppliers factory / ex-factory acceptance 对设备厂内制造的关键点进行见证和出厂验收。 3.3 到货验收 inspection of merchandise received /site inspection 设备运送到现场后进行的验收。 3.4 隐蔽工程验收 inspection an
7、d approval of concealed work / hidden work acceptance 对 施工过程中 本工序 会被下一工序所覆盖, 在随后的验收中不易查看其质量 时开展的验收 。 Q/GDW 11652.18 2016 2 3.5 中间验收 concealed work and intermediate acceptance 在设备安装调试工程中对关键工艺、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和重点试验等开展的验收。 3.6 竣工(预)验收 pre-acceptance 施工单位完成三级自验收及监理初 检 后,对设备进行的全面验收。 3.7 启动验收 start-up acceptance
8、 在完成竣工(预)验收并确认缺陷全部消除后,设备正式投入运行前的验收。 4 验收要求及流程 4.1 验收对象 制造厂家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技术条件(相 关规范、标准、标书、应标文件对应条款)和反措要求,通过型式试验。 4.2 验收方法 4.2.1 资料 检查 资料检查应满足 换流站 投产资料要求 , 相关设备安装、试验数据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安装调试前后数值应有比对,保持一致性,应无明显变化。 4.2.2 旁站见证 旁站见证指对 关键工艺、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和重点试验 的见证。 4.2.3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应包括 现场设备外观和功能 的 检查。 4.2.4 现场抽查 现场抽检应明确抽查内容
9、、抽检方法及抽检比例,对数据存在疑问或频繁出现问题的设备应结合现场需要进行复检。 4.3 可研初设审查条件和要求 可研初设审查主要审查工程可研报告 、初设文件、设备技术规范书等内容,包括: a) 对站用交流电源系统站用交流电源配置、站用电接线方式、供电方式、站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UPS)配置及站用交流电源配置进行审查、验收; b) 审查时应审核站用交流电源系统设计是否满足电网运行、设备运维、反措等各项要求; c) 可研初设审查应按照附录 A 中表 A.1 执行。 Q/GDW 11652.18 2016 3 4.4 厂内验收 条件和 要求 出厂验收主要对设备材料、外观、出厂试验等内容进行验收
10、 ,包括: a) 运检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参加验收; b) 出厂验收内容包括站用交流电源系统设备外观、出厂试验过程和结果; c) 验收人员应审核出厂试验方案,检查试验项 目、试验顺序是否符合相应的试验标准和合同要求; d) 设备投标技术规范书保证值高于本部分要求的,按照技术规范书保证值执行; e) 出厂试验应在相关的组、部件组装完毕后进行; f) 出厂验收应按照附录 A 中表 A.2、 A.3 要求进行。 4.5 到货验收 条件和 要求 到货验收 主要对包装、技术资料、外观和运输过程记录等内容进行验收,包括: a) 现场到货设备应包装完好,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数量与运输清单一致; b) 现场到货设备
11、的参数及数量应与供货合同一致; c) 设备现场的保管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d) 到货验收应按照附录 A 中表 A.4 要求执行。 4.6 竣工(预)验收件条 件和要求 竣工(预)验收主要是对设备外观、交接试验和技术资料等内容进行验收,包括: a) 对设备外观、内部元器件及接线、通电情况、信号等进行检查核对; b) 核查站用交流电源系统验收交接试验报告,保证所有试验项目齐全、合格,并与出厂试验数据无明显差异,对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c) 核对站用交流电源系统相关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验收规范、技术合同等要求。 d) 竣工(预)验收应按照附录 A 中表 A.5、 A.6、 A.7 要求执行
12、。 4.7 启动验收条件 和 要求 启动验收主要是对设备外观、电气参数进行验收,并开展必要的带电检测 ,包括: a) 检查带电设备 外观、状态; b) 检查带电设备红外测温、紫外成像无异常; c) 验收内容应包括站用交流电源系统核相、负荷检查; d) 检查站用交流电源系统备自投功能试验正常。 5 验收工作记录 验收工作记录要求如下: a) 可研初设审查发现问题时,提出整改意见,填入“可研初设评审记录”,参见附录 B 中的附表B.1; b) 关键点见证发现质量问题时,提出整改意见,填入“可研初设评审记录”,参见附录 B 中的附表 B.2; c) 出厂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提出整改意见,填入“出厂验
13、收记录”,参见附录 B 中的附表 B.3; d) 到货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填入“到货验收记录” , 参见附录 B 中表 B.4; e) 竣工(预)验收现质量问题时,提出整改意见,填入“竣工(预)验收记录”,参见附录 B中表 B.5; Q/GDW 11652.18 2016 4 f) 启动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督促整改; g) 对工程遗留问题,填写“工程遗留问题记录”,参见附录 B 中的附表 B.6; h) 发现重大问题时,填写“重大问题反馈联系单”,参见附录 B 中的附表 B.7。 Q/GDW 11652.18 2016 5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站用交流电源系统验收标准 站用
14、交流电源系统验收标准见表 A.1表 A.7 表 A.1 站用交流电源系统可研初设审查验收表 站用交流电源系统基础信息 换流站名称 设计单位 验收单位 验收日期 序号 验 收项目 验收标准 检查方式 验收结论 (是否合格) 验收问题说明 一、站用交流电源系统配置验收 验收人签字: 1 站用电源配置 1)换流站的站用电源设计应至少配置 3路独立、可靠电源,其中 1路电源应取自站内主变压器或直降变压器, 1路取至站外电源,另 1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若 3路站用电源中有两路取自站外,则两路站外电源应取自不同电源点,且为专线供电,不得采用迂回供电或同杆架设方式; 3)每路站用电源均应满足向全站站用
15、负荷供电 的要求。 资料检查 是 否 2 站用电接线方式 1)10(6)kV高压站用电应采用单母线接线。母线应按两段工作和一段备用设置,每段母线均应由独立的电源供电; 2)400V低压站用电应采用单母线接线。母线应按构成换流站独立运行所需的最少 12脉动阀组设置。每套独立运行的最少 12脉动阀组应设置两段母线,每段母线分别由引接自高压站用电母线不同工作段的低压站用变压器供电。两段母线间应设置母联开关,实现互为备用; 3)在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宜设置就地交流分屏。交流分屏采用单母线接线,阀组交流分屏成对设置,电源分别取自低压站用电不同母线段,每一交流分屏采用单电源供电,重要负荷的两回电源分别从不
16、同交流分屏母线引接; 4)低压交流站用电系统应采用三相四线制,系统的中性点直接接地; 5)当任一台站用变压器退出时,备用站用变压器应能自动切换至失电的工作母线段继续供电。 资料检查 是 否 3 供电方式要求 1)站用电负荷应分配合理,确保系统三相电流平衡; 2)站用电负荷宜由站用电源柜直配供电,对重要负荷(如换流变压器 /平波电抗器 /主变压器 /冷却器、内冷水系统主循环泵、外冷水系统冷却塔、低压直流系统充电机、不间 断电源、消防水泵)应采用双回路供电,且接于不同的站用电母线段上,并能实现自动切换; 3)换流 站远动装置、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其测控单元、变送器等自动化设备应采用冗余配置的不间断电源
17、或站内直流电源供电; 4)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操作及加热负荷,可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 资料检查 是 否 Q/GDW 11652.18 2016 6 表 A.1 (续)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标准 检查方式 验收结论 (是否合格) 验收问题说明 一、站用交流电源系统配置验收(续) 验收人签字: 3 供电方式要求 5)检修电源网络宜采用按配电装置区域划分的单回路分支供电方式。 资料检查 是 否 4 站用交流不间断 电源系统配置 1)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可以全站集中设置两套,也可以按换流站不同区域分散设置,每个区域设置两套 ; 2)设计单位提供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的负荷统计报告,确定交流不间断电源容量。交
18、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用蓄电池容量选择还应满足:当交流供电中断时,不间断电源系统应能保证 2小时事故供电; 3)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具备防浪涌保护功能; 4)两套 交流不间断 电源系统的进线电源采用站用交流电源的工作段和工作 段,同时采用直流电源作为备用电源,不设专用的蓄电池; 5)交流不间断 电源应采用在线式静态逆变装置,宜由整流器、逆变器和静态开关联合组成; 6)每套 交流不间断 电源系统容量应按 100%计算负荷选择; 7)交流不间断 电源系统正常运行时应由站用交流电源供电,当交流电源中断或整流器故障时,由站内直流电源系统供电; 8)交流不间断 电源系统交流主电源输入宜采用 380V三相三线制输
19、入,容量小于 10kVA的 交流不间断 电源系统交流输入可采用 220V单相输入; 9)交流不间断 电源系统输出的配电屏馈线应采用辐射状供电方式,双重化 的负荷应接入不同的 交流不间断 电源系统; 10)交流不间断 电源系统应具备运行旁路和独立的检修旁路功能,旁路采用可控硅静态开关 /和 /或继电器相结合的方式; 11)交流不间断 电源系统馈线回路空气开关应附带一个辅助接点及一个故障报警接点 ,开关跳闸后应有告警接至运行人员工作站。 资料检查 是 否 5 站用交流电源柜 配置 1)低压交流系统各级开关动、热稳定、开断容量和级差配合应配置合理; 2)换流站应设置固定的交流低压检修供电网络,并在各
20、检修现场装设检修电源箱,供滤油机、电焊机等电动工具和试验设备使用,检修 电源箱应装设漏电保护; 3)换 流变压器、平波电抗器等大型充油设备附近和屋内、屋外配电装置,应设置固定的检修电源,检修电源的供电半径不宜大于 50m; 4)大型充油设备附近的检修电源箱的回路及容量满足滤、注油的需要。 资料检查 是 否 6 站用电备自投系 统功能 1)站用交流电源系统应配置 10( 6) kV 备自投、 400V 备自投以及 400V重要负荷的电源切换装置,其中 10( 6) kV 备自投为一主一备电源的备自投, 400V备自投为两路电源分列运行的备自投,电源切换装置为一主一备电源的备自投; 2)10( 6
21、) kV、 400V备自投应延时动作,并避免反复投切; 3)10( 6) kV当电源进线开关或母线联络开关保护、站用变压器后备保护等反映母线故障的保护动作时,资料检查 是 否 Q/GDW 11652.18 2016 7 备自投不应动作; 表 A.1 (续)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标准 检查方式 验收结论 (是否合格) 验收问题说明 一、站用交流电源系统配置验收(续) 验收人签字: 6 站用电备自投系 统功能 4)备自投装置应具备投退功能, 10( 6) kV、 400V备自投动作或投退后运行 人员工作站应有事件记录; 5)10( 6) kV、 400V为避免非同期电源合环运行,母线联络开关与进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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