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2519-2010 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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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71.040.01 N 53 aB 中华人民圭七和国国家标准GB/T 12519-2010 代替GBjT12519-1990 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specification of analytical instruments 2010-12-01发布2011-05-01实施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技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IJ1=1 本标准修订并代替GB/T12519 -1990(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标准的主要区别如下:引用标准均采用了最新版本;增加了术语;一增加了仪器型号和分类命名;一-增加了仪器功能要求;一一增加了仪
2、器电磁兼容性要求;一-增加了仪器接口、兼容性和相互配合要求;更改了仪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删除了原附录A内容,增加了现附录A内容。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4)归口。GB/T 12519-2010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分析仪器研究所、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上海棱光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瑞利分析仪器公司、佛山分析仪有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南京分析仪器厂有限公司、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雅娟、殷传新、钱光蓓、王京
3、凤、李沛生、胡体宝、徐淮明、张学云、张敏、沈正生。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二一-GB/T12519-19900 I GB/T 12519-2010 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分析仪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分析仪器(简称仪器)。本标准也适用于与仪器配用或形成独立产品的样品处理、制备、信号处理传输和辅助分析的装置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
4、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CISO780: 1997 , MOD) GB/T 2828. 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t十戈川CISO2859-1: 1999 , IDT)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 4793. 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CIEC6101 0-1: 2001 ,IDT) GB/T 6592-1996 电工和电子测量设备性能表示(idtIEC
5、 60359: 1987) GB/T 11606一-2007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GB/T 13384 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3966 分析仪器术语GB/T 18403. 1-2001 气体分析器的性能表示第1部分:总则(eqvIEC 61207-1: 1994) GB/T 20245. 1-2006 电化学分析器性能表示第1部分:总则CIEC60746-1:2003 , IDT) JB/T 6241 分析仪器产品分类、命名及型号编制方法3 术语3. 1 3.2 3.3 GB/T 13966确立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质量特性quality property 对仪
6、器技术状态的描述。一般由功能、技术参数、性能特性三部分组成。技术参数technical parameter 对仪器主要特征的描述。如仪器的测量对象、测量范围、最小检测量、输入量、输出量等。当对仪器的某技术参数有定量考核要求时,该参数为性能特性。性能特性performance characteristic 对仪器使用性能的定量的描述。它是仪器检验、交收时的定量考核依据。如仪器的灵敏度、准确度、重复性、稳定性等。在仪器的技术标准中,每一项性能特性都应有对应的试验方法。1 GB/T 12519-2010 3.4 功能function 对仪器实现规定性能特性的途径、方式的描述。如仪器的操作软件、校准方
7、式、数据处理方法、报警方式、信号传输方式等。当对仪器某功能有定量考核要求时,该功能为性能特性。3.5 产品标准product standard 固化产品技术状态的文件。它是制造、检验、评价产品的依据。产品标准的对象可以是一个产品,也可以是一类产品。4 仪器分类与型号命名见JB/T62410 5 要求5. 1 仪器的工作条件仪器的工作条件包括:参比工忏条仲、正常工作条件、极限工作条件。使用条件如下ta) 应根据仪器的设计使用条件,参照GB/T11606-2007中表l给出的环境条件,选定所有对仪器质量特性将产生不可恕略的影响量及其参比值或参比范庄l作为正常工作条件。当不能全部按照GB/T1160
8、6-2007规定时,应在文件中指明与其不相同之处;b) 当对仪器某些质量特性的评价需要排除环境因素的影响时,应给出参比工作条件(见GB/T 11606-亿007表2); c) 必要时,给出极限工作条件。5.2 外观仪器的外观应满足如下要求:a) 仪器的外观整齐、清沽,表Tfli涂、镀f二元明显剧精、擦伤、露底反污垢;b) 所有铭牌及标志出耐久和清楚.内容符什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c) 所有紧固件不得松动、各种调节件灵活,功能正常;d) 零件表面不得锈蚀;e) 仪器可拆部分应能元障碍地拆装。5.3 功能仪器测量、显示、记录或控制等功能要求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5.4 性能特性仪器实现其技术参数和功
9、能量化的指标。根据仪器类型按GB/T6592-1996、GB/T18403. 1-2001、GB/T 20245. 1-2006要求在产品标准中规定。若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可在产品标准中另行规定。5.5 接口、兼容性或相互配合仪器实现其功能的输入和输出接口、兼容性或相互配合要求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如果仪器的某部分的连接尺寸、接口部件是仪器使用的保证,则仪器的连接尺寸和接口部件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对于数字接口,有规定时,应提供一个或多个通用标准接口,并规定接口类型、功能及所传递的信息。5.6 安全性5.6.1 标志和文件应符合GB4793. 1-2007中第5章的有关规定。2 GB/T 12519
10、-2010 5.6.2 防电击要求5.6.2. 1 接触电流由交流电网供电的仪器,其接触电流应符合GB4793. 1-2007中6.3的有关规定。5.6.2.2 保护接地由交流电网供电的仪器,其保护接地应符合GB4793.1-2007中6.5.1的有关规定。5.6.2.3 介电强度由交流电网供电的仪器,电源输入端与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之间施加规定的试验电压,历时1min, 不应出现击穿或重复飞弧现象。注:仪器设计时,可参考附录A确定试验电压值。5.6.3 其他要求如果仪器存在GB4793. 1-2007所规定的涉及安全的机械性危险;机械冲击和撞击;火焰蔓延;温度和耐热;液体危险;辐射、声压力和超声
11、压力;有释放气体、爆炸或内爆;涉及安全的元器件;有连锁装置等情况,则应满足GB4793. 1-2007的相关规定。5. 7 环境适应性5.7.1 一般要求除非另有规定,仪器的环境适应性要求,根据仪器使用条件在GB/T11606-2007表l中I、E、田、N组中选取。注:在极限工作条件下工作时,只考核仪器的功能正常性,不考核其性能特性的不确定度。5.7.2 特殊要求必要时,低气压、莓菌、盐雾、防爆等特殊环境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5.7.3 运输、运输贮存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流通条件,按照GB/T11606-2007中第8章、第15章、第16章、第17章和第18章方法试验后,包装箱不应有较大变形和损伤
12、,受试仪器不应有变形松脱、涂覆层剥落等机械损伤,其性能特性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5.8 可靠性必要时应规定可靠性指标,如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5.9 电磁兼容性必要时应规定电磁兼容性要求。5.10 成套性仪器的成套性及附件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6 试验方法6. 1 试验条件6. 1. 1 试验工作条件a) 应明确规定试验时的各项环境条件的名义值、范围或允差。b) 有特殊要求时,应规定参比条件。6.1.2 试验用器具6. 1.2. 1 试验时使用的测量设备、标准物质(或实物标样、工作标准样品)等的准确度应不大于仪器规定的准确度的三分之一。这时,测量试验产生的误差是可忽略的。6. 1. 2.
13、2 当试验使用的测量设备、标准物质(或实物标样、工作标准样品)等的准确度大于仪器规定的准确度的三分之一时,测量试验产生的误差不可忽略,应按下列原则处理:a) 制造厂实际使用的误差极限是士(e-n); b) 用户验收实际使用的的误差极限是士(e十m)。3 G/T 12519-2010 其中e为标准规定的仪器性能特性的允差;n为制造厂检验使用的测量设备、标准物质等以及方法的误差的总和;m为用户试验使用的测量设备、标准物质等以及方法的误差的总和。上述误差的总和可以使用方和根的公式计算。试验使用的测量设备、标准物质(或实物标样、工作标准样品)等的准确度应优于受试仪器的准确度,并在检定或校准数据的有效期
14、内。6.1.3 受试仪器状态对于接通电源后有预热要求或稳定周期要求的仪器,正式的测量和观察应在规定的时间间隔(预热时间)后进行。6. 1. 4 试验顺序当试验顺序对试验结果有不可忽略的影响,应予规定。若没有影响,则可不规定。6.2 外观目测和手动进行检查,6.3 功能检验按产品标准规定,可在性能特性的试验过程中,检在各功能的实现情况a6.4 性能特性测试按相应产品标准规定执行。注:性能特性的试验方法可参考相应类型仪器的技术标准的规定。6.5 接口、兼容性或相互配合按产品标准规定执行。6.6 安全性试验6.6.1 标志和文件按GB4793. 1-2007的第5章有关规定进行检查。6.6.2 防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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