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3003-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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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 江省地方标准 DB33 DB33/ 3003 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 2014-09-01发布 2014-10-01实施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DB33/ 3003 2014 I 前 言 本 标准 为首次发布。 DB33/ 3003 2014 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 标准 规定了 冷鲜禽屠宰加工经营过程中的检疫、屠宰、冷却、包装、检验、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等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 本 标准 适用于 浙江省 境内 冷鲜 鸡、鸭 和 鹅的 加工经营 。 冷鲜 鹌鹑 和 鸽子的 加工经营 可参照本
2、标准 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 标准 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 标准 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3457 肉类加工工业 水 污染 物 排放标准 GB 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6869 鲜、冻禽产品 GB/T 19478 肉鸡屠宰操作规程 GB/T 22469 禽肉生产企业兽医卫生规范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农业部农医发
3、2010 27号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 办法 农业部令 2010年第 7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标准 。 3.1 冷鲜禽 指活鸡、鸭和鹅屠宰后快速冷却, 然后 进行整理和 包装,并在后续的 贮存、运输 和 销 售过程中始终保持在 0 4 范围内 的冷鲜家禽胴体。 3.2 胴体 指经屠宰放血、脱毛和去内脏(可保留肺、肾)后的鸡、鸭和鹅的整个躯体。 3.3 快速冷却 指在家禽宰杀后 1h内,通过冰水或其它方法,将胴体 的中心温度 快速冷却 至 7 以下 。 4 加工环节 要求 4.1 选址 DB33/ 3003 2014 2 按照 GB 14881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 4.2 厂区 按照 GB 14881、 GB/T 22469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4.2.1 厂区 应设有待宰区、可疑病 禽 观察区、隔离区、屠宰 加工区和冷库 。可疑病 禽 观察区 和 隔离区的位置不应对健康 禽 造成传染风险。 4.2.2 厂区应分设活 禽 进厂 和 成品出厂的专用门或通道。厂区应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符合卫生要求的辅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贮存等辅助设施。 4.2.3 厂区排水系统畅通、厂区地面不得有积水,生产中产生的废水排放应符合 GB 13457要求 。 4.2.4 厂区应设有 无害化处理设 施、 废弃物暂存或处理设施,废弃物应及
5、时清除或处理 , 避免对厂区环境造成污染。 无害化处理应符合 GB 16548的规定 。 4.2.5 厂区应设有活 禽 运输车辆和工具清洗 、 消毒的专门区域及其相关设施。 4.3 厂房与车间 按照 GB 14881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4.3.1 设独立的屠宰、冷却、整理包装间以及成品贮存的冷库。 4.3.2 厂房与车间设计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加工工艺布局合理,降低食品污染风险。整理包装间的温度保持在 12 以下。 4.3.3 车间内应设有更衣室,入口处设洗手消毒、鞋靴消毒 池等设施。 4.4 设施与设备 按照 GB 14881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4.4.1 配备与
6、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屠宰、冷却、冷藏贮存等设施设备。 4.4.2 配备冷鲜禽运输专用车辆以及 病 禽 专用运输工具 。 4.4.3 车间内生产用水及制冰用水应符合 GB 5749规定。 4.5 卫生管理 按照 GB 14881有关规定执行。 4.6 人员 4.6.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的有关规定。 4.6.2 生产加工、检验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相应的动物防疫及食品安全等知识培训。 4.7 检 疫 应符合农业部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的有关规定。 4.8 屠宰 4.8.1 活禽在宰前应禁食 12h 24h,并充分供水,宰前 3h停止饮水。 4.8.2 屠宰操作应按照 GB/T 1
7、9478中 5.1-5.7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4.8.2.1 浸烫水采用流动生产用水或经常换水,浸烫时水量应充足。 DB33/ 3003 2014 3 4.8.2.2 脱毛后去除禽体残毛、黄皮、脚皮、趾壳等(如使用脱毛剂,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并用清水冲洗,确保胴体干净。 4.8.2.3 内脏摘除时应完整去除嗉囊和食道,被嗉囊内容物、胆汁和粪便等污染的胴 体应从生产线摘下单独清洗和处理。 4.8.2.4 放血和 摘除内脏所用的 刀具不得接触地面和墙面,且采用有效方法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4.8.2.5 摘除内脏后,应用水冲洗胴体腔内、体表、设备以及工具上留有的污物,冲洗用水应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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