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T 0478-1995 进出口洗净毛、碳化毛检验规程.pdf
《SN T 0478-1995 进出口洗净毛、碳化毛检验规程.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SN T 0478-1995 进出口洗净毛、碳化毛检验规程.pdf(14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进 出口洗 净 毛、 碳 化毛 检验规 程 Rules of inspec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scoured and carbonised wool SN T 0478 95 1 主 题 内 容 与 适 用范 围 本 标 准 规 定了 进 出口洗 净 毛、 碳 化毛的公量、品 质项 目中的 纤维 直 径 、 长 度、外 观 疵 点 等的 检验 方法。 本 标 准 适 用于 进 出口洗 净 毛、 碳 化毛的 检验 。 2 引用 标 准 GB 8170 数 值 修 约规则 IWTO 洗 净 毛和 碳 化毛公量 检验规则 IWTO 一5 用 单纤维长 度 测试仪测
2、定羊毛 纤维长 度分布 IWTO 一8 用 显 微投影法 测 定羊毛和其他 动 物毛 纤维 中髓腔 纤维 直 径 的方法 IWTO 一28 用 气 流 仪测 定原毛 钻 芯 样 品 纤维 平均直 径 的方法 IWTO 一33 洗 净 毛 与 碳 化毛 烘 干重量和 发 票 计 算重量的 测 定方法 3 术语 3.1 洗 净 毛 经 洗 涤 去除汗脂、 尘杂 后的羊毛。 3.2 碳 化毛 经过 碳 化 处 理,去除植物性 杂质 后的羊毛。 3.3 样 品 用 钻 芯取 样 方法或 抓 毛取 样 方法 从 同一批中抽取代表性的 样 品。 3.4 子 样 从 样 品中 随 机抽取供 测 定 烘 干重
3、量、 纤维 直 径 和 长 度等 项 目的代表性 样 品。 3.5 预调 湿 对 于 较 湿 试样 , 为 了不致在 调 湿 时 形成放 湿 平衡所作的 预 干燥 处 理。 一般先在不超 过50 和相 对 湿 度10% 25% 条 件下,放置一定 时间 至 试样 含 湿 量降至公定回潮率以下。 3.6 试验 用 标 准大 气 调 湿 和 试验 用的 标 准大 气 条 件。 温 度20 2 ,相 对 湿 度63% 67% 。 3.7 恒重 试样经过处 理,相隔一定 时间 ,前后 两 次 称 重差 异 不超 过规 定范 围 的重量。 4 取 样 4.1 检验 批 同一合 约 、同一 发 票、同一生
4、 产 批 号 为 一 个 检验 批。 4.2 取 样 方法和 数 量 4.2.1 钻 芯取 样 每 一毛包在 过 磅的同 时钻 芯取 样 , 钻 芯管子 插 入方向必 须 与 打包 压缩 方向一致,取 样 点 应 在包 装 表面 随 机位置上, 须 离 开边缘75mm 以上, 钻 芯深 度必 须达 到毛包 长 度的47% 以上。 双 面 钻 取,所抽取的 钻 芯 样 品 总 重量不少于1.5kg 。所取 样 品立即 装 入密 闭 容器 内 。 4.2.2 抓 毛取 样 每 包 抓 取 样 品至少80g ,全部 样 品不少于2kg 。 4.3 样 品 处 理 4.3.1 公量 样 品 将 全批
5、钻 芯 样 品及 时 称 重( 不 迟 于8h ,精 确 至0.01 g) ,供回潮率 测 定用。 4.3.2 品 质样 品 4.3.2.1 钻 芯 样 品 将 烘 干后 样 品充分混和( 勿使羊毛 纤维 和植物性 杂质遗 落和散失) ,平 铺 在工作台上,用二分法,四分法 将 羊毛分成16 份 ,然后 从 每 份 中 随 机 抽取子 样 共30g ,用作 测 定 纤维 直 径 ,余下部分用作 测 定植物 质 含量及留作 备样 用。 4.3.2.2 抓 毛 样 品 将 测 定外 观 疵 点 后的 样 品平 铺 在工作台上充分混和,用二分法,四分法 将 羊毛分成16 份 ,然后 从 每 份 中
6、随 机抽取子 样 三 份 , 每 份30g ,分 别 测 定 长 度、干死毛等,余下部分留作 备样 。 5 检验 5.1 公量 5.1.1 重量 5.1.1.1 仪 器 设备 a. 磅秤,最小分度 值 为0.25kg ; b. 台秤:最小分度 值 为0.01kg 。 5.1.1.2 试验 步 骤 将 全批 货 物逐件 称 计 毛重( 精 确 至0.25 kg) ,同 时 称 计 皮重( 精 确 至0.1 kg) 。 每 批回皮不少于3 包。 5.1.1.3 计 算 按式(1) 计 算 总净 重: (1)式中:W n 全批 总净 重,kg ; W a 全批 总 毛重,kg ;W b 平均皮重,k
7、g ;N 总 包 数 。 5.1.2 回潮率 5.1.2.1 仪 器 设备 a. 热风 式 电 烘 箱:附有最小分度 值 为0.01g 天平及箱 内称 重 设备 和恒 温 控制 装 置; b. 强 制式快速 烘 干机。 5.1.2.2 试验 步 骤 将 试样 放入 温 度控制在105 2 的 烘 箱 内 , 烘 至恒重( 精 确 至0.01g) 。 烘 干在非 标 准 条 件 进 行, 其重量 须进 行 温 、 湿 度修正( 见 表1 及表2) 。箱外 称 重, 须进 行浮力、 对 流修正( 见 注) 。 表1 进 入 烘 箱空 气 的含 湿 量修正表 表2 进 入 烘 箱空 气 的含 湿 量
8、修正表 注: 为测 定浮力和 对 流的影 响 ,把已知干重量的 洁 净涤纶纤维 均 匀 地 填 装 入一 个 未加 热 但已知 质 量的 烘 样 筒 内 。 涤纶纤维 和干重量可根据其在65 2% RH ,20 2 的空 气 中 达 到含水分平衡后,再 减 去假定的0.4% 回潮率, 计 算 该 烘 样 筒和 涤纶纤维 的 总 重量后, 将 此 装 有 涤纶纤维 的筒在 烘 箱 内 以 两 倍 于通常加 热时间 加 热 ,然后 热 称 其重量, 热 称 重量 与 前述 计 算干 涤纶 加 样 筒重量所得和 数 之差,即 为 浮力和 对 流影 响 之和,可以用作 对 此具体器械、 器皿在此 环
9、境 温 度 内 施加于 热 称 重量和修正量。 5.1.2.3 计 算 按式(2) 计 算回潮率: (2 )式中:r 回潮率,% ; G 0 烘 前 试样总 重量,g ; C d 烘 后 试样总 干重,g 。5.1.3 公量 计 算 按式(3) 和(4) 计 算全批公量和盈 亏 率。 (3 )环 境 温 度 湿 球下 温 度( 环 境 温 度- 湿 球 温 度),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18.0 19.0 20.0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10、24 26 28 30 32 34 35 36 37 38 39 40 1.002 1.002 1.001 1.001 1.000 1.000 0.999 0.998 0.997 0.996 0.995 0.993 0.992 0.990 0.988 0.987 0.986 0.985 0.983 0.982 0.981 1.003 1.002 1.002 1.001 1.001 1.000 0.999 0.999 0.998 0.997 0.995 0.994 0.993 0.991 0.989 0.988 0.987 0.986 0.985 0.984 0.982 1.003 1.003
11、1.002 1.002 1.001 1.001 1.000 0.999 0.998 0.997 0.996 0.995 0.994 0.992 0.990 0.989 0.989 0.987 0.986 0.985 0.984 1.004 1.003 1.003 1.002 1.002 1.001 1.001 1.000 0.999 0.998 0.997 0.996 0.995 0.993 0.992 0.991 0.990 0.989 0.988 0.987 0.985 1.004 1.004 1.003 1.003 1.002 1.001 1.001 1.000 1.000 0.999
12、0.998 0.997 0.996 0.994 0.993 0.992 0.991 0.990 0.989 0.988 0.987 1.004 1.004 1.004 1.003 1.003 1.002 1.001 1.001 1.000 0.999 0.999 0.998 0.996 0.995 0.994 0.993 0.992 0.991 0.990 0.989 0.988 1.005 1.004 1.004 1.004 1.003 1.003 1.002 1.002 1.001 1.000 0.999 0.998 0.997 0.996 0.995 0.994 0.993 0.992
13、0.991 0.991 0.989 1.005 1.004 1.004 1.004 1.003 1.003 1.002 1.002 1.001 1.000 0.999 0.998 0.997 0.996 0.995 0.994 0.993 0.992 0.992 0.991 1.005 1.005 1.004 1.004 1.003 1.003 1.002 1.001 1.001 1.000 0.999 0.998 0.996 0.996 0.995 0.994 0.994 0.993 0.992 1.004 1.004 1.004 1.003 1.003 1.002 1.001 1.000
14、1.000 0.999 0.997 0.997 0.996 0.995 0.995 0.994 0.993 1.005 1.004 1.004 1.003 1.002 1.002 1.001 1.000 0.999 0.998 0.998 0.997 0.996 0.995 0.995 0.994 1.005 1.004 1.004 1.003 1.002 1.002 1.001 1.000 0.999 0.998 0.998 0.997 0.996 0.996 0.995 1.005 1.004 1.004 1.003 1.002 1.002 1.001 1.000 0.999 0.999
15、0.998 0.997 0.997 0.996 1.005 1.004 1.003 1.003 1.002 1.001 1.000 1.000 0.999 0.999 0.998 0.998 0.997 1.005 1.004 1.003 1.003 1.002 1.001 1.001 1.000 1.000 0.999 0.999 0.998 1.004 1.004 1.003 1.003 1.002 1.001 1.001 1.000 1.000 0.999 0.999 1.004 1.004 1.004 1.002 1.002 1.002 1.001 1.001 1.000 0.999
16、1.004 1.004 1.003 1.003 1.002 1.002 1.001 1.001 1.000 1.004 1.004 1.003 1.003 1.002 1.002 1.002 1.001 1.004 1.004 1.003 1.003 1.003 1.002 1.002 环 境空 气 温 度 环 境相 对 温 度% 15 25 35 45 55 65 75 85 95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28 30 32 34 36 38 40 1.005 1.004 1.004 1.004 1.004 1.004 1.004 1.004 1.004
17、1.004 1.003 1.003 1.003 1.003 1.002 1.002 1.002 1.001 1.004 1.004 1.004 1.004 1.004 1.004 1.003 1.003 1.003 1.003 1.002 1.002 1.002 1.001 1.001 1.000 1.000 0.999 1.004 1.004 1.004 1.003 1.003 1.003 1.003 1.002 1.002 1.002 1.001 1.001 1.000 1.000 0.999 0.998 0.997 0.996 1.004 1.003 1.003 1.003 1.003
18、1.002 1.002 1.002 1.001 1.001 1.000 0.999 0.999 0.998 0.997 0.996 0.995 0.994 1.003 1.003 1.003 1.002 1.002 1.002 1.001 1.001 1.000 1.000 0.999 0.998 0.997 0.996 0.995 0.994 0.993 0.991 1.003 1.003 1.002 1.002 1.002 1.001 1.000 1.000 0.999 0.999 0.998 0.997 0.996 0.995 0.993 0.992 0.990 0.989 1.003
19、1.002 1.002 1.002 1.001 1.001 0.999 0.999 0.998 0.998 0.997 0.996 0.994 0.993 0.992 0.990 0.988 0.986 1.002 1.002 1.002 1.001 1.001 1.000 0.999 0.999 0.998 0.997 0.995 0.994 0.993 0.991 0.990 0.988 0.986 0.983 1.002 1.002 1.001 1.001 1.000 0.999 0.999 0.999 0.997 0.996 0.994 0.993 0.991 0.990 0.989
20、0.986 0.983 0.981 (4 )式中:R 公定回潮率,% ; r 实测 回潮率,% ; W n 全批 总净 重,kg ;W f 全批公量,kg ;W v 全批 发 票重量,kg ; 盈 亏 率,% 。 5.2 品 质 5.2.1 纤维 直 径 5.2.1.1 气 流 仪 法 5.2.1.1.1 仪 器 设备 a. 毛型 气 流 仪( 定 压 式) :一台或 两 台; b. 毛型 锡 莱 分析机; c. 分析天平:最小分度 值 为0.001 g 。 5.2.1.1.2 试样 制 备 从 品 质样 品中 随 机抽取30g 试样 一 份( 含油率在1.5% 以上,必 须 用乙醇浸抽去油)
21、 ,用 锡 莱 分析机 开 松、除 杂 后 进 行 预调 湿 ,再放入 标 准大 气 下平 衡6h , 随 机 称 取2.500 0.004g 试样 六 份 。 5.2.1.1.3 试验 步 骤 首先校正 仪 器水平,使液管 内 液 弯 面和平 视 的目 视 水平 与 仪 器上刻 线( 零位) 相切,用 镊 子 夹 住 试样 ,再用 压锤 棒短的一端使 试样 均 匀 地 装 入 仪 器 试样 筒 内 , 插 入 压样 筒 内 , 缓缓开启 气 流 阀 ,使 气 流通 过试样 而被吸入, 压 力 计 水柱逐 渐 下降,直到液管的液体水平 与 目 视 水平和 标线 一致。 目 视对 准 转 子的
22、顶 端,正 确 地 读 取毫米 数 , 转动 控制按 钮 , 让转 子回 复 到零 点 。 用 镊 子 从 试样 筒中取出 试样 ,可稍加理松,但不得 遗 漏 纤维 ,翻 转 后重新 装 入 试样 筒 内 。 重 复 上述程序, 记 下同一 试样 的第二 个 读 数 。 记 下的 气 流 读 数(mm) , 查 得相 应对 照表微米( m) 值 。 5.2.1.1.4 试验 次 数 和 计 算 a. 使用一台 气 流 仪 每 批至少 试验两 份 试样 ,如四 个 读 数 的 极 差大于表1 的允 许误 差,加 测 一 个 试样 。如六 个 读 数 的 极 差仍大于表1 的允差范 围 ,再加 测
23、 三 份 试样 。以 六 个 试样 的 读 数 算 术 平均 结 果表示 纤维 平均直 径( m)( 精 确 至0.1 m) 。 表3 试验 允 许误 差 b. 使用 两 台 气 流 仪 每 批至少 测试两 份 试样 ,四 个 读 数 的 极 差大于表4 的允 许误 差,加 测两 份 试样( 每 台 仪 器各 测 一 份 试样) 。八 个 读 数 的 极 差仍大于表4 的范 围 ,再加 测两 份 试样 。以十二 个 读 数 的算 术 平均 结 果表示 纤维 平均直 径 值( m)( 精 确 至0.1 m) 。 纤维 平均直 径 , m 试样 只 数 2 3 小于26 大于等于26 0.3 0.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SN 0478 1995 进出口 洗净 碳化 检验 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