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T 7-2003 地震台站建设规范.重力台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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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1.120. 25 P15 备案号:1部88-2目B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行业标准DB/T 7-2003 地震台站建设规范重力台站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eismic station 事-avityobservatoty 2003-11-03发布DB/T7一细则目次前言.II 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观测场地勘选5 仪器墩6观测室.37设备配置48 资料管理与归档.6 附录A(资料性附录)仪器墩设计示意图.7 附录B(资料性附录)洞体型仪器室设计示意图9附录C(资料性附录)地下室型仪器室设计示意图.10 附录
2、D(资料性附录)地表型仪器室设计示意图.11 附录E(资料性附录)重力仪器室人工控温系统电路图.12 附录F(资料性附录)交流电接地u参考文献MI DB/T7一细则前吉同本标准是地霆台站建设规范系列标准中的第四项标准。该系列标准结构及名称预计如下:地震台站建设规范测震台站地震台站建设规范地磁台站地震台站建设规范地电台站地震台站建设规范重力台站地震台站建设规范地形变台站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咒225)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天津市地震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辉、王
3、晓权、张建新、邢灿飞、喻节林、孙少安、李家明。II DB/T7一细则地震台站建设规范重力台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重力台站建设中的观测场地勘选、仪器墩与观测室建设、设备配置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地震监测预报和相关地球科学研究的重力台站的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2897 - 1991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8207. 1 -
4、2000防震减灾术语第1部分:基本术语3 术语和定义3.1 3.2 3.3 3.4 GB/T 182叨.1-200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重力目-avity作用在地球表面任一质点的重力(g)是引力(F)和惯性离心力(P)的合力。重力仪gravimeter 用以测定空间某一点重力加速度(g)的仪器。布格重力异常梯级带gradient belt of Bo吨uergravity anomaly 平均布格重力异常(正异常或负异常)绝对值不小于10X 10 5ms-2的地质区域。观测场地也siteof observation 用于重力观测的仪器室的场地。4 观测场地勘选4.1 观测场地
5、类型重力观测场地可按下列三种类型的顺序优选:a)洞体型,进深不小于20m、岩土覆盖厚度不小于20m的山洞;b)地下室型,顶部岩土覆盖厚度不小于3m;c)地表型,顶部元岩土覆盖。4.2观测场地工作条件观测场地应选择在具备电力、通信、交通等工作条件的地方04.3地质构造条件4.3.1 观测场地应在下述地质构造范围踏勘选定:a)布格重力异常梯级带;b)具有发震构造特征的地质活动断层(含隐伏活动断层)附近。DB/T7一细则4.3.2 观测场地不应选在破碎带上。4.4 观测场地岩土类型4.4.1 观测场地按优先顺序可分为基岩场地和粘性土场地两种类型。4.4.2基岩场地可按优先顺序分为结晶岩类(如花岗岩等
6、)、细粒沉积岩类(如灰岩等);选择作为观测场地的基岩场地宜具备下列条件:a)岩层倾角不大于400;b)岩体完整;c)岩性均匀致密。4.4.3基岩场地不宜选择在孔隙度大、吸水率高、松散破碎的砂岩、砾岩、砂页岩以及砂质岩等岩体上。4.4.4粘性土场地应选择在无明显垂向位移与破裂的密实粘土地段。4.4.5粘性土场地不应选择在含有淤泥质土层、膨胀土或湿陷性土地段。4.5地形地貌4.5.1 洞体型场地宜选择在下列地段:a)有植被或粘土覆盖的山体,顶部地形平缓、对称;b)洞口宜位于下陡上缓的山坡下部;c)高于最高洪水水位和地下水最高水位面处。4.5.2 洞体型场地不宜选择在下列地段:a)风口、山洪汇流处;
7、b)移动沙丘、滑坡体、塌陷体等附近。4.5.3地下室型和地表型场地宜选择在下列地段:a)地形平缓、对称;b)高于最高地下水水位面处。4.5.4地下室型和地表型场地不宜选择在风口或山脊处。4.6 环境要求4.6.1 观测场地应避开各种干扰源和雷击区。4.6.2 观测场地距干扰源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干扰源距重力台站的最小距离(以重力仪仪器墩中心为起算点)干扰源干扰或影响因素类型最小距离飞机场、铁路编组站5.00 振动铁路、冲压、粉碎作业场地1.00 主干公路、搅拌机、重型车辆0.30 载荷大水库、大湖泊、大河流、深层抽水注水区3.00 大型建筑、仓库、工厂等载荷变化区0.30 爆破采
8、石、采矿等人工爆破3.00 海浪海潮、海啸10.00 4.7 勘选的步骤与方法单位:公里(km)备注仪器墩建于粘性土层时距海岸的距离4.7.1 收集场地区域地震地质图、布格重力异常图、地形图、交通、水文、气象、供电等资料。4.7.2 了解场地地区未来20年内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c2 DB/T 7-2003 4.7.3根据观测场地勘选要求初步选定2个以上备选场地。4.7.4对备选场地实施野外踏勘,实地了解场地各种条件,结合室内设计确定最佳场地。5 仪器墩5.1 仪器墩规格5.1.1 仪器墩长I.Om 1.8m,宽I.Om。5.1.2仪器墩宜高出仪器室地面0.3mo5.1.3仪器墩墩面的
9、平整度优于3mm。5.2 仪器墩设计建造(参见附录A)5.2.1 基岩场地的仪器墩,应直接建在基岩上,且与基岩连成整体。若基岩出露完整,可直接利用基岩作墩,但应将基岩打磨平整;基岩面较深时,应在开掘出的基岩上浇筑混凝土墩面。5.2.3粘性土场地的仪器墩采用混凝土浇筑,其整体高度应在2m2.3m范围内。5.2.3仪器墩上应设置水准点、重力点和指北标志,水准点、指北标志可设置于仪器墩表面的任意一角上,重力点标志应设置于仪器墩面中心处。5.2.4 采用混凝土制作仪器墩时,应按GB12897一1991附录A6.2之表A4配料,按附录A6.3之a、b和c项制作。5.2.5在拟建仪器墩的地点,应先通过钻探
10、或人工开挖选择符合仪器墩岩土结构要求的点位建设仪器墩,再根据仪器墩的位置开挖仪器室地基。不可用爆破方式建造仪器墩及开挖仪器室地基。5.2.6基岩基础的仪器墩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0mm、深度不小于300mm的隔振槽。粘性土层基础的仪器墩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0mm、深度不小于1刷m的隔振槽。隔振槽应用细砂充填,并用沥青覆盖。6 观测室6.1 观测室组成观测室由仪器室、记录室和辅助设施组成。6.2 观测室布局6.2.1 重力仪与记录设备之间的信号传输距离不宜超过20m;超过20m时,应在重力仪信号输出端加装有源信号放大器。6.2.2 以洞体作仪器室时的观测室布局:a)宜采用开凿的专用山洞,并由引
11、洞和仪器室两部分组成;b)洞体的坑道宜建成“L”形,仪器室与洞口之间应设置3道及3道以上船舱式密封门;c)洞体底面应内高外低,坡度可在1:5001:200之间选择;d)洞壁两侧地面下应设排水暗沟;e)记录室宜建在洞体内,面积不能满足时,可建在洞外。6.2.3 以地下室型或地表型建筑作仪器室时,记录室不宜直接建在仪器室上部,不能满足时,可采用平顶式建筑,净高不宜超过3.2m。6.3仪器室6.3.1 仪器室的内部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a)仪器室温度应在540之间设定;b)日温差应小于0.1,年温差应小于1C; c)相对湿度不应大于90%。6.3.2 建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a)洞体型仪器室,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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