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25-2008 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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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N :1 911158 唱赞区n吨-一一元兀勺d一nqt一f.、白、咱Ei-.nU一A哇。一1i严b一ji:.2 . 1i-人川川吁1 .:.-号一书一一一定统一F-3 11 UDC GI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425 - 2008 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textile industry enterprise 2008 -10 -15 发布2009 - 04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工业企
2、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巳nvironmentalprot巳ctionof textile industry ent巳rpnseGB 50425 - 2008 主编部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9 年4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etbfB汩的2009北京巾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25-2008 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主编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士也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00038电话:6390643363906381)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3、世界知识印刷广印刷850X1168毫米1/32 2.75印张67千字2009年3月第1版2009年3月第1次印刷印数1-10100册食统一书号:1580177 135 定价:14.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25-2008,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 4, 3.2.4、3.23. 12、4.4.8(2)、6.1. 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f丁。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
4、0八年十月十五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三批川的通知(建标函(2005J124号)的要求,由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和运行经验,广泛征求全国有关纺织科研、设计、生产企业、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8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符号,废水处理,废水回用,废气处理,废渣处置与利用,噪声控制,绿化。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5、,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补充和修改之处,请将意见寄至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上海市长寿路130号,邮政编码:200060.E-mail:) ,以供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缩单位: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东华大学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纺织设计院丹东海燕化纤有限公司 1 主要起草人:蒋震华尹振文曹志敏刘芳杨波李学志陈季华余淦申黄迎春张茂海郑伟周义德 2 目次1总则(1 ) 2 术语、符号(2 ) 2. 1 术语(2 )
6、 2. 2 符号(4 ) 3 废水处理( 5 ) 3. 1 一般规定 a . ( 5 ) 3. 2 格栅、格网(5 ) 3. 3 集水池(6 ) 3. 4 水泵及水泵房(6 ) 3. 5 调节池.( 7 ) 3. 6 降温和保温( 7 ) 3.7 pH调整(8 ) 3. 8 预沉池.( 8 ) 3. 9 高浓度废水处理(8 ) 3.四消泡措施(9 ) 3. 11 有害有毒物质的处理(9 ) 3.12 药剂系统(9 ) 3.13 供氧设施和风机房门川3. 14 污泥脱水(1 1 ) 3.15 印染废水处理.门2) 3. 16 洗毛废水处理(15) 3.17 麻脱胶废水处理门6) 3.18 丝绸废
7、水处理门们3.四浆柏、粘胶纤维废水处理(1 6 ) 3. 20 腊纶废水处理(l9 ) 3. 21 聚酶废水处理(19)3. 22 锦纶、氨纶、丙纶废水处理门川3. 23 废水处理厂(站)的选址和总体布置( 20) 4 废水回用( 22) 4.1 一般规定门幻4. 2 回用水水源及原水水质(2 2 ) 4. 3 回用水用途和水质标准(2 3 ) 4.4 回用水系统型式4. 5 回用水处理系统(24)5 废气处理仔们5. 1 一般规定们5. 2 粘胶纤维厂废气处理(2 6 ) 5.3 腊纶厂废气处理门门5.4 聚醋厂废气处理(27)5.5 锦纶厂废气处理(2 7 ) 6 废渣处置与利用( 28)
8、 6. 1 一般规定( 28) 6. 2 毛、麻、印染厂废渣处置(28) 6.3 棉纺厂废渣处置U们6.4 粘胶厂废渣处置(2 9 ) 6. 5 腊纶厂废渣处置(2 9 ) 6.6 锦纶、氨纶、丙纶厂废渣处置( 30) 7 噪声控制圃.(3 1) 7. 1 一般规定 7.2 噪声控制u 7.3 噪声控制措施幻8绿化(3 5 ) 8. 1 一般规定( 3日8. 2 绿化布置( 35) 2 附录A废水处理厂(站)排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最小净距.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3 7) ( 38) ( 3 9 ) 3 1总贝。1. 0.1 为防治纺织工业所产生的污染,指导和规范纺织工业企业
9、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制定本规范。1. O. 2 本规范适用于纺织工业企业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包括以纺织工业企业为主的开发区环境保护建设项目。1. O. 3 纺织工业环境保护设计应确保达到环境保护规定的要求,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处理工艺,积极采用经鉴定后的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大力推广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水回用技术,选用节能降耗的设备,注意二次污染的防治。1. O. 4 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改建、扩建项目应以新带老,在合理利用原有治理设施条件下同时治理。各类建设项目应首先采取废水的综合利用、回收处理及重复
10、使用。1. O. 5 纺织工业企业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制度9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9不得交付工程设计。当建设项目发生较大改变时,应按原有审批程序重新批复的内容修改设计。1. 0.6 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符号2. 1术、TZ目2. 1. 1 小时不均匀系数hourly uneven口巳sscoefficient 最高日最大时废水量与最高日平均时废水量的比值。2. 1. 2 最大小时废水量maximum hourly flow
11、 of waste water 指最高日内的最大时的废水量。2. 1. 3 特定排水specific drainage 指非正常情况下的排水。2. 1. 4 处理水treati吨water指废水处理过程中的排水或最终排水。2. 1. 5 清洁废水clear waste water 指后整理工序排出的洗涤水、地面冲洗水、设备冷却水、空调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和软化系统排水等。2. 1. 6 回用水reclaimed water 废水经处理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各种用途水的总称。2. 1. 7 回用水系统reclaimed water system 由回用水原水系统、回用水处理系统和供水系统
12、组成的废水回用水工程。2. 1. 8 深度处理complete treatment 对清洁废水或达到排放标准的废水,为达到回用目的而进一步处理的过程。2. 1. 9 印染废水dyeing waste water 印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水。2. 1. 10 碱减量废水alkali reduction wast巳wat盯仿真丝织物在强碱条件下,使用织物减量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2. 1. 11 上浆废水sizing waste water 指棉布在织造前经纱上浆产生的水。2. 1. 12 退浆废水desizing waste water 在退浆过程中产生的水。2. 1. 13 洗毛废水waste w
13、ater of wool scouring 原毛经碱洗、热洗、冷洗等加工过程,去除原毛上的羊毛脂、羊汗、砂土等杂质所产生的水。2. 1. 14 炭化废水waste water of carbonized process 洗净毛用5%6%的硫酸浸渍后,在高温下去除草屑等植物性纤维所产生的水。2. 1. 15 制丝废水waste wat巳rof silk boiling off 制丝工序所产生的水。2. 1. 16 炼绸废水waste water of silk washing 利用化学品、配合物理的机械作用去除丝织物上所带的杂质、污渍和丝胶所产生的水。2. 1. 17 丝绸印染废水waste w
14、ater of dyed silk 丝绸染色、印花过程中产生的水。2. 1. 18 绢纺精炼脱胶废水degumming waste water of silk 绢丝经精炼、脱胶后产生的水。2. 1. 19 麻脱胶废水degumming waste water of ramie 麻在化学或生物作用下脱胶所产生的水。2. 1. 20 麻纺织品染整废水dyeing & finish waste water of lin-en 麻纺织染整、后整理和辅助车间产生的水。2. 1. 21 浆柏黑液black liguid of pulp 将棉短绒或木材在强碱液中高温蒸煮,从蒸煮浆分离出来的液体。 3 2.
15、1. 22 粘胶废水waste water of viscose processing 原液、纺丝、后处理和酸站产生的水。2. 1. 23 聚醋废水wast巳waterof polyester processing 聚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2. 1. 24 涤纶纺丝废水waste water of polyester fiber process-1口g3废水处理3.1一般规定2.2符口可3. 1. 1 废水处理工程应根据污染源的来源、组分、排放规律、排放标准、排放量和排放浓度进行设计。必要时应对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取样测定。3. 1. 2 废水中可利用的资源应综合利用,废水排水应采用浓淡分流、清浊
16、分流的方法,对浓废水应单独预处理,对清洁废水应重复使用或处理后回用。3. 1. 3 废水的处理或综合利用,应采取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3. 1. 4 敞开水池必须设置安全栏杆,产生腐蚀性气体或有害气体的废水设施,应采取防腐和安全防护措施,高架处理构筑物应设置避雷设施。涤纶纺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2. 1. 25 涤纶综合废水combined sewage of polyester fiber plant 聚醋及纤维厂所排放的聚醋废水、涤纶纺丝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辅助车间排放水的总称。2. 1. 26 睛纶废水waste water of acrylic fiber processing 睛纶生产
17、过程中聚合、原液、纺丝、后处理和回收等工段排放的生产水。3.2 格栅、格网3.2.1 格栅栅距宜选用520mm,粗、细格栅应各设一道,泵前格栅应根据水泵要求确定。3.2.2 格栅宜采用人工格棚,当处理废水量较大时宜采用机械格栅。3.2.3 格栅应按最大小时废水量设计。3.2.4 机械格栅应设置出渣平台及栏杆等安全设施。3.2.5 废水中棉短绒、纤维、纤维凝絮物较多时应采用格网,并应采取便于清除格网上杂质的措施。3.2.6 废水中纤维物较多时,应在车间排出口处设置格栅或格网。3.2.7 用于含腐蚀性废水处理的格栅和格网应采取防腐措施。BO卫生化需氧量;COD 化学耗氧量;CMC 竣甲基纤维素;D
18、SS 绝干污泥;MLSS一-1昆合液污泥浓度;PAM 聚丙烯酷腹;PAC 碱式氧化铝;. PVA 聚乙烯醇;SS一一悬浮物;一-1昆合液中氧在水中传递系数与清水中氧在水中传递系数之比;卢?昆合液饱和j容解氧值与清水中饱和溶解氧值之比。3.3集水池3.3.1 当废水输送管(沟)距废水处理站较远且废水流量不均时,宜设置集水池。3.3.2 集水池容积应按最大一台提升泵的1030mi日出水量设计。当格栅和集水池合建时集水?也容积可适当放大,但不宜大于最大一台提升泵的45min出水量。3.3.3 集水池提升泵启闭应由液位计控制9每小时启闭次数不应大于6次。3.4 水泵及水泵房3.4.1 废水(污泥)提升
19、泵应自灌引水,不应采用底阀及人工引水。3.4.2 废水提升泵应设置一台备用泵,四台以上时应设置两台备用泵。3.4.3 地下泵房应设置集水坑和排水泵。地下泵房应设置通排风措施、操作平台和楼梯。3.4.4 每台水泵的出水管应设置压力表、止回间和阀门。3.4.5 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流速、吸水喇叭口应按有关规定设汁。3.4.6 水泵至处理装置的出水管应设置计量装置,宜采用电磁流量计或其他计量装置。3.4.7 水泵应根据水量、水质和扬程确定,宜选用低噪声节能型水泵。3.4.8 调节池提升泵应按平均小时流量设计。3.4.9 元小时不均匀系数资料时,大型厂可采用1.41.7,中型厂可采用1.72.0,小型厂
20、可采用2.03. 0。3.4.10 泵房内起重设备、机组间净距、通道宽度、配电箱前宽度和泵房净高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有关规定。3.5调节池3.5.1 调节油容积应根据排放规律、水质水量变化情况、生产班次、处理工艺、周工作日等因素确定,在无确切的数据时,应选用812h平均小时流量设计。当废水处理班次和生产班次不一致或周工作日为5d时应经计算确定。3.5.2 调节池宜敞开设置,若为封闭时应有通排风设施。3.5.3 调节池内应设置曝气系统,当调节池后处理单元为水解酸化池时应采取搅拌措施。3.5.4 调节池不应作处理单元使用。3.5.5 调节池应设置集水坑。3.5.6
21、 调节池预曝气气量应按每100m3池容积的1.01.5旷/mlll设计,采用射流曝气时,搅拌功率不应小于10W/m3o3.5.7 有特定排水、生产事故排水或设备大修时应设置事故池。事故池容积应大于一次事故排水量或特定排水量。3.6 降温和保温3.6.1 温度大于700C的局部高温废水应设置热量回收利用设施。3.6.2 采用生物处理工艺且废水温度大于380C时,应设置冷却装置;当大于380C且温差小于30C时,可采用调节池预曝气或喷淋冷却的降温措施;当大于380C且温差大于30C时,应采用温差为5250C的废水冷却塔或换热设备降温。冷却塔应根据废水水温和当地气象参数设计。3.6.3 冷却塔应设置
22、旁通管,冬季温度较低时,废水可不经冷却直接进入处理装置。3.6.4 冷却塔宜设置在调节池提升泵后。3.6.5 寒冷地区应采取保温措施,废水温度小于100C且采用生物处理时,小型废水处理装置可设置在室内。大型废水处理装置宜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宜加盖或加热。3.7 pH调整3.7.1 废水处理的pH值宜为69,当pH值小于6或大于9时应采取pH调整措施。3.7.2 pH调整池停留时间可按2030mn设计,宜采用机械搅拌或空气搅拌。3.7.3 pH调整池宜分成二格串联。3.7.4 pH 调整池宜在每格出口处末端设置pH计,并应自动控制投加pH调整剂的量。3.7.5 含碱量较高的废水可用作锅炉消烟除尘
23、装置的喷淋水,使用时应核算碱量和水量的平衡。高碱废水应采取除杂措施,除尘后的废水应采取沉渣和去除ss措施。3.7.6 丝光碱液放度大于等于4050g/L的废液,应设置碱回收装置。丝光碱液浓度小于40g/L的废液,应采取套用或综合利用措施。3.8预沉池3.8.1 废水悬浮物浓度较高时应设置预沉池,也可结合前级加药;昆凝处理单元一并设计。3.8.2 预沉池宜采用沉淀法设计。3.9 高浓度废水处理3.9.1 高浓度废水可设置专用的集水池,并应采用均匀方式进入调节池。3.9.2 碱减量废水(含退浆煮炼废水)应采用酸析法预处理,脱水后泥饼宜外卖。3.9.3 各类残浆不得任意倾倒至排水管(沟),应设置残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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