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 T 1922-202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技术规程.pdf
《DB64 T 1922-202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技术规程.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64 T 1922-202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技术规程.pdf(33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 ICS 65.060.35 CCS P 57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T 1922202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ffective utilization coefficient of farmland irrigation water 2023-11-03 发布2024-02-03 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 布 DB 64/T 19222023 I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测定范围.2 测定期.2 测定工作内容.2 5 基础
2、资料调查统计.3 灌区数量、类型及有效灌溉面积调查.3 灌区实际灌溉面积调查.3 作物种植结构调查.3 灌溉方式调查.3 6 样点灌区选择.3 一般规定.3 样点灌区选择原则.3 7 毛灌溉用水量(农田灌溉取水量)量测.4 一般规定.4 引黄灌区毛灌溉用水量量测.5 其他水源毛灌溉用水量量测.5 灌区毛灌溉用水量统计.5 8 净灌溉用水量测算.6 一般规定.6 典型田块选择.6 典型田块净灌溉用水量量测.7 样点灌区净灌溉用水量计算.9 冬灌净灌溉用水量.9 9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10 单个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1 大型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1 中型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
3、利用系数.11 小型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2 纯井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2 县(市、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2 地级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3 全区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13 DB 64/T 19222023 II 其他测定范围内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14 附录 A(资料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田间监测方法.15 附录 B(资料性)典型田块净灌溉定额计算.22 附录 C(资料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成果报告大纲.25 参考文献.27 DB 64/T 19222023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
4、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秦汉渠管理处、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宁夏回族自治区灌溉排水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瑞斌、张红玲、李晓鹏、马飞、杜斌、周小生、王乐、刘学军、陆阳、伏志梅、蒋正文、黄旭阳、马忠明、马亚林、陈晓波、何宁辉、马海燕、杨占军、郝伟淼、曹艳玲、唐娟、张娜、马秀霞、岳宏伟、刘晗、陈娇。DB 64/T 19222023 1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总
5、则、基础资料调查统计、样点灌区选择、毛灌溉用水量量测、净灌溉用水量测算、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以及境内不同灌区、灌域、行政区域的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SL 13 灌溉试验规程 SL 56-1993 农田水利技术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按照SL 56-93界定的术语执行。农田灌溉水有效
6、利用系数 effective utilization coefficient of farmland irrigation water 测算期测算范围(灌区、行政区域)内灌入田间有利于作物生长的有效水量与测算范围从水源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的比值。实际灌溉面积 actual irrigated area 利用工程和配套设施,当年实际正常灌溉(灌水一次及以上)的耕地和林草地面积。毛灌溉用水量(农田灌溉取水量)gross irrigation water use 通过灌溉工程在测算期从水源(一个或多个)取用的用于农田灌溉的总水量。净灌溉用水量 net irrigation water use 对农田作物
7、正常生长有利的灌溉水量,包括作物生长期被作物有效利用的水量,以及冬灌期具有压盐洗碱、保墒作用的有效水量。DB 64/T 19222023 2 净灌水定额 net irrigation quota on rach application 一次灌水中,单位灌溉面积计划湿润层有效储水量,或水田水层因蒸发蒸腾消耗需补充的水量。净灌溉定额 net irrigation quota 作物生育期内与冬灌期内,单位灌溉面积上被作物有效利用及用于作物压盐洗碱、保墒作用的总灌溉水量。纯井灌区 pure well irrigation area 单纯以地下水为灌溉水源的灌区,根据地下水取用方式分为单井控制灌溉灌区和
8、群井联合灌溉灌区。样点灌区 sample irrigation area 根据全区、行政区域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工作需要,在同类灌区中所选择确定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灌排条件和灌溉管理水平具有代表性的灌区。典型田块 typical field 根据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工作需要,确定的地形位置、土壤类型、田块规格、种植作物、灌排条件和产出水平具有代表性的灌溉田块。首尾测算分析法 calculation method for canal head and tail water 通过对灌区某时段或某次灌水的净灌溉用水量、毛灌溉用水量进行量测与统计,计算两者比值得到灌区该时段或该次灌水的
9、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的方法。4 总则 测定范围 4.1.1 按照行政区域划分,测定范围包括宁夏全区、地级市、县(市、区)。4.1.2 按照水源类型划分,测定范围包括引黄灌区、井灌区和库塘坝灌区。4.1.3 按照取水方式划分,测定范围包括自流灌区、扬水灌区。4.1.4 按照灌溉规模划分,测定范围包括大型灌区、中型灌区和小型灌区。测定期 4.2.1 全区、地级市、县(市、区)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期为一个日历年。4.2.2 灌区可根据需要设定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期,如:一个日历年,或一个灌溉期,或一个灌次。测定工作内容 DB 64/T 19222023 3 4.3.1 调查统计测定范围内灌区基
10、础数据。4.3.2 选择确定样点灌区。4.3.3 灌区毛灌溉用水量量测。4.3.4 灌区净灌溉用水量测算。4.3.5 确定不同测算范围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5 基础资料调查统计 灌区数量、类型及有效灌溉面积调查 5.1.1 对于全区、地级市、县(市、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需对不同行政区域内灌区数量、灌区类型进行统计,灌区数量、灌区类型应以水利统计公报等公开数据为准。5.1.2 各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以水利统计公报等公开数据为准。灌区实际灌溉面积调查 5.2.1 灌区实际灌溉面积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实际灌溉面积。5.2.2 灌区实际灌溉面积以灌区管理单位上报数据为准,结合水利统计公
11、报、农业灌溉管理平台、农业农村部门以及自然资源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核实和修正。作物种植结构调查 5.3.1 作物种植结构中作物类型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牧草、林果、苗圃等。5.3.2 作物种植结构以灌区管理单位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数据为准,结合水利统计公报、农业灌溉管理平台、农业农村部门以及自然资源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核实和修正。灌溉方式调查 5.4.1 灌溉方式包括格田灌、畦田灌、管灌、滴灌、喷灌等。5.4.2 不同作物灌溉方式以灌区管理单位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数据为准,结合水利统计公报、农业灌溉管理平台、农业农村部门以及自然资源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核实和修正。6 样点灌区选择 一般规定 6.
12、1.1 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应按照大型灌区、中型灌区、小型灌区和纯井灌区,分别选择样点灌区,测定各样点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6.1.2 测定非行政区域内的其他类型灌区,若包含灌区数量较多且不具备全部实施测算条件,参照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要求,按照大型灌区、中型灌区、小型灌区和纯井灌区,分别选择样点灌区,测定各样点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6.1.3 样点灌区选择要考虑测定范围内灌溉面积的分布、灌区节水改造等情况,所选的样点灌区尽可能代表测定范围灌区整体水平。样点灌区选择原则 6.2.1 样点灌区选择基本原则 DB 64/T 19222023 4 6.2.1.1 代表
13、性原则。综合考虑灌区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工程设施、管理水平、水源条件(自流、扬水)、灌溉方式、作物种植结构等因素,能代表相应测定区域内同规模和同类型的灌区。6.2.1.2 均匀性原则。所选样点灌区的位置在测定范围内均匀分布。6.2.1.3 稳定性原则。所选样点灌区要保持相对稳定,使获取的数据具有年际可比性,测算分析工作能够连续进行。6.2.1.4 可行性原则。样点灌区应配备量水设施,具有能开展测定工作的技术力量和必要的经费保障,保证及时、方便、可靠地获取测定基础数据。6.2.2 样点灌区选择数量要求 6.2.2.1 所有大型灌区(灌溉面积大于等于 30667 万)均纳入样点灌区测定范围,即大型
14、灌区的总数量为大型灌区样点灌区数量。6.2.2.2 对于中型灌区,按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大小分为 1667 万至 5667 万(含 1667 万)、5667 万至 15667 万(含 5667 万)、15667 万至 30667 万(含 15667 万)三个规模,每种规模的样点灌区数量不应少于相应类型灌区总数的 25,每种档次的样点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不应少于相应类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的 30%。每种规模的样点灌区中应包括扬水和自流引水两种水源类型,且数量和有效灌溉面积选取比例应相互协调。6.2.2.3 对于小型灌区,样点灌区数量不少于测定范围内小型灌区总数量的 15%,不超过 100 个,不少于 10
15、 个;样点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不应小于测定范围内小型灌区总有效灌溉面积的 20%;样点灌区应包括扬水和自流两种水源类型,不同水源类型的样点灌区数量和有效灌溉面积应与测定范围内同类型灌区有关指标比例相协调。6.2.2.4 对于纯井灌区,按照土质渠道地面灌、防渗渠道地面灌、管道输水地面灌、喷灌、微灌五种灌溉类型选择代表性样点灌区,样点灌区数量不少于测定范围内纯井灌区总数量的 5%。各类型中同种土壤类型、同种主要作物至少选择两个样点灌区,且要在测定范围内分布均匀。按照灌区分类,有效灌溉面积占测定范围内纯井灌区总有效灌溉面积的 30%及其以上时,样点灌区数量须按上述选取数量要求的两倍选取。6.2.3 样点
16、灌区调整要求 6.2.3.1 大型样点灌区除灌区划分方式变化之外,不允许调整。6.2.3.2 中型样点灌区、小型样点灌区和纯井样点灌区,在测算期内无法实施灌溉、种植结构或灌溉条件发生较大变化从而不再满足样点灌区选择要求时,应进行调整,调整数量不大于样点灌区总数的 5%。6.2.3.3 当样点灌区连续三年亩均节水改造投入平均增加值与其所属规模或类型灌区的亩均节水改造投入平均增加值相差大于等于 20%时,对参与测定的样点灌区进行调整。7 毛灌溉用水量(农田灌溉取水量)量测 一般规定 7.1.1 对于单个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测定,应统计此灌区从不同水源取用于农业灌溉的总水量作为灌区的毛灌溉用水量。
17、7.1.2 对于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测定,应分别统计各样点灌区的毛灌溉用水量,并统计大型灌区、中型灌区、小型灌区和纯井灌区等不同类型灌区的毛灌溉用水量。7.1.3 对于县(市、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应统计其行政区域内所有大型灌区、中型灌区、小型灌区和纯井灌区等不同类型灌区的毛灌溉用水量。DB 64/T 19222023 5 7.1.4 对于地级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应统计所辖县(市、区)的毛灌溉用水量。引黄灌区毛灌溉用水量量测 7.2.1 在各引水渠道进口及沿线各支干渠取水口、退水口处设置计量设施,对渠道总引水量,沿线生活、工业、生态、鱼塘等供水量,以及退水量实施计量。7.
18、2.2 在自动化计量设施配套的灌区,应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设备与技术获取准确的农田灌溉取水量数据。7.2.3 农田灌溉输水与工业、生活、生态供水使用同一渠道或管路时,应在沿途工业、生活、生态用水取水口加装计量设施,扣除相应的工业、生活、生态供水量,农田灌溉取水按照以下公式进行修正:=+(1)式中:灌区从水源地取用的农田灌溉取水量,m;灌区从水源地取用的总水量,m;灌区第k 个工业用水户取用灌区水量,m;灌区第k 个工业用水户自渠道引水点至水源的渠道沿程损失系数;灌区第 p 个生态用水户取用灌区水量,m;灌区第 p 个生态用水户自渠道引水点至水源的渠道沿程损失系数;灌区第q 个生活用水户取用灌区
19、水量,m;灌区第q 个生活用水户自渠道引水点至水源的渠道沿程损失系数。7.2.4 生活、工业、生态、鱼塘用水量中计入取水口到渠道进水口的输水损失。7.2.5 对于灌区毛灌溉用水量统计节点在渠道内设置情况,需将取水口至渠道进水口输水损失计入灌区毛灌溉用水量。7.2.6 对于两个灌区在同一水源取水情况,依据渠道长度和单位长度损耗率,计算共用输水渠道输水损失量,按照灌区取水量比例进行分摊,计入灌区取水水量。其他水源毛灌溉用水量量测 7.3.1 对于以当地地表水为水源的库坝灌区,取水方式为自流时,在各库坝出水口布设计量设施进行量测。取水方式为扬水时,根据泵站上水流量及运行时间计算毛灌溉用水量。7.3.
20、2 对于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井灌区,在机井出口安装计量设施量测毛灌溉用水量。无计量设施时可通过“以电折水”方式计量毛灌溉用水量。7.3.3 对于井渠结合灌区,需分别量测井灌和渠灌的毛灌溉用水量,两者相加得出灌区总毛灌溉用水量。灌区毛灌溉用水量统计 7.4.1 在测定期内从不同水源取用的农田灌溉总水量作为测定范围内毛灌溉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毛=灌=1 (2)式中:毛测定期内样点灌区毛灌溉用水量,m;DB 64/T 19222023 6 灌测定期内样点灌区第i个水源毛灌溉用水量,m;n 样点灌区水源数量,个。7.4.2 毛灌溉用水总量测定的相关处理方案。a)对于库、池、塘(堰)坝水源由灌区渠系补给,
21、测定期内又从库、池、塘(堰)坝引水用于灌溉的情况,库、池、塘(堰)坝取水量不计入毛灌溉用水量。b)由灌区渠系补给储存在库、池、塘(堰)坝中跨测定期利用的水量,应从本测定期内予以扣除,计入下一个测定期的毛灌溉用水量。8 净灌溉用水量测算 一般规定 8.1.1 对于样点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应在灌区范围内选择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田块,开展典型田块在测定期内净灌溉用水量测算,以典型田块的平均净灌溉用水水平作为此样点灌区净灌溉用水水平,从而计算样点灌区总净灌溉用水量。8.1.2 典型田块净灌溉用水量优先采用采用直接量测法测量,具体按照附录 A 执行。不具备直接量测条件的田块可采用观测分析
22、法,但应积极创造条件采用直接量测法。典型田块选择 8.2.1 典型田块选择要求 8.2.1.1 典型田块布设应综合考虑土壤类型、土地规格、土地平整程度、灌溉制度和方式、量水设施配备、作物种类、地下水埋深等方面的代表性。田块应有固定的进水口。播种面积超过测定范围内总播种面积 10%以上的作物种类必须布设典型田块。8.2.1.2 对于大型灌区,在灌区上、中、下游有代表性的斗渠控制范围内分别选取,对每种需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取 3 个典型田块。8.2.1.3 对于中型灌区,在上、下游有代表性的农渠控制范围内分别选取,对每种需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取 3 个典型田块。8.2.1.4 对于小型灌区,按照作
23、物种类、耕作和灌溉制度与方法、田面平整程度等因素选取典型田块,每种需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取 2 个典型田块。8.2.1.5 对于纯井灌区,应按照土质渠道地面灌、防渗渠道地面灌、管道输水地面灌、喷灌、微灌五种类型进行选取,在同种灌溉类型下每种需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取 2 个典型田块。8.2.2 典型田块布设原则 8.2.2.1 代表性原则。对于测算范围内不同作物、不同灌溉方式应分别选择典型田块。对于同一监测区域同一作物同一种灌溉方式下灌溉制度有较大差异时,需对不同灌溉制度分别选取典型田块;对于同一灌区不同取水条件分别选取典型田块;对于同一灌区同一作物在不同地形条件下分别选取典型田块;对于同一灌区
24、同一作物在不同土壤类型分别选择典型田块。8.2.2.2 合理性原则。典型田块应边界清楚、形状规则、面积适中。在农渠灌域中间部位选取,应避免邻渠或邻沟选取;在灌区内应均匀分布,同一种作物典型田块位置应分散布设,避免典型田块位置集中或距离相近。8.2.2.3 便易性原则。在确保所选典型田块具有代表性的前提下,应选择距离渠道管理单位、村庄、主干道路等较近的地区,便于工作人员监测。DB 64/T 19222023 7 典型田块净灌溉用水量量测 8.3.1 直接量测法 8.3.1.1 对于旱作物和林果草类,采用土壤含水率测算法测定田间净灌溉用水量。分别监测作物生长期典型田块各次灌水前、后计划湿润深度范围
25、土壤含水率,分析计算计划湿润层土壤水蓄变量作为一次灌水净灌溉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田净旱=0.667H(2 1)=0.667(2 1)田净旱=田净旱 (3)式中:田净旱典型田块第i 次灌水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H灌水期内典型田块土壤计划湿润层深度,mm;典型田块H土层内土壤干容重,g/cm;2第i 次灌水后典型田块H土层内土壤质量含水率;1第i 次灌水前典型田块H土层内土壤质量含水率;2第i 次灌水后典型田块H土层内土壤体积含水率;1第i 次灌水前典型田块H土层内土壤体积含水率;田净旱典型田块测定期累计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8.3.1.2 对于水稻无水层灌溉期,采用旱作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64 1922-202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技术规程 1922 2023 农田灌溉 有效 利用系数 测定 技术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