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T 1415-2023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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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91.140.90 CCS Q 78 DB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 31/T 14152023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规范 Rules on use and management for elevator adding to existing multi-storied residential buildings 2023-08-21 发布 2023-12-01 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1/T 14152023 I 目次 前言.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要求.2 4.1 基本要求.2 4.2 使用管理单位确定的基本原则
2、.2 4.3 委托管理协议的签订.2 4.4 资料移交.2 4.5 电梯使用登记与变更登记.3 5 使用管理.3 5.1 管理职责.3 5.2 日常管理.4 6 维护保养与修理.5 6.1 电梯维护保养.5 6.2 新增建(构)筑物维护保养.6 6.3 维护保养的确认.6 6.4 修理.6 7 资金筹集.7 8 应急处置.7 8.1 应急预案的建立.7 8.2 应急装备的配置.7 8.3 应急演练与处置.7 附录 A(资料性)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委托管理协议.8 附录 B(资料性)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1 附录 C(资料性)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内容及相关记录表.13 附录 D(规范性)安全技术档案.
3、18 附录 E(资料性)电梯维护保养合同.20 参考文献.31 DB31/T 1415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上海市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临汾路街道办事
4、处、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上海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事务中心、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锐翔上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屹宏电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爱登堡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舒文华、常晓清、王志刚、李啸凌、周拥民、盛宇仁、潘晓蕾、李哲一、黄媛媛、刘兴军、欧阳惠卿、彭晖、丁毅敏、何璨、陆峰、杨伟栋、章彧弢、陈俊峰、谭建明。DB31/T 14152023 1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要求,包括总体要求、使用管理、维护保养与修理、资金筹集和应急处置。本文件适用于上海
5、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电梯使用管理和因加装电梯而新增的建(构)筑物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 7588.1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DB31/T 1298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安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GB/T 7588.1、DB31/T 129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加装电
6、梯 elevator adding to existing multi-storied residential building 在既有多层住宅外部适当位置增设的电梯。3.2 新增建(构)筑物 new building(construction)因加装电梯而新增的围护结构和附属设施设备,包括新建的基坑、井道、连廊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3.3 加装电梯所有权人 elevator owner 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或公有住房承租人。3.4 代建单位 deputy management unit DB31/T 14152023 2 接受加装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楼幢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依法开展征询
7、工作,对加装电梯项目建设组织进行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电梯安装等服务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3.5 使用管理单位 use management unit 承担电梯和新增建(构)筑物使用管理职责的单位。4 总体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加装电梯所有权人依法承担加装电梯相应安全义务,并在电梯投入使用前通过书面方式明确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以及双方责任义务。4.1.2 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加装电梯所有权人的约定履行使用管理职责。4.1.3 加装电梯宜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4.2 使用管理单位确定的基本原则 4.2.1 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管理涉及电梯和新增建
8、(构)筑物,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较大的危险性,应以专业单位管理为原则确定使用管理单位。4.2.2 电梯使用管理和新增建(构)筑物管理宜由同一家单位承担。4.2.3 如果电梯使用管理和新增建(构)筑物管理由两家不同单位承担,应按以下原则确定相应管理职责:a)承担电梯使用管理职责的单位应当履行加装电梯的电梯管理义务,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b)承担新增建(构)筑物管理职责的单位应当履行因加装电梯而新增的建(构)筑物管理义务,对新增建(构)筑物安全负责。4.3 委托管理协议的签订 加装电梯所有权人应与使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委托管理协议,委托使用管理单位对电梯和新增建(构)筑物进行管理,委托管理协议见附录A。
9、4.4 资料移交 代建单位或电梯所有权人应按照约定及时将电梯交付给使用管理单位,并移交相关资料,移交资料至少包括:a)既有多层住宅的房屋检测鉴定资料和地质勘察资料;b)通过认证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如有);c)隐蔽工程验收记录;d)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报告;e)电梯随机文件;f)电梯钥匙;g)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h)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等。DB31/T 14152023 3 4.5 电梯使用登记与变更登记 4.5.1 使用管理单位应向电梯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如代建单位受托办理使用登记,在向使用管理单位移交资料时,还应移交特种设备使
10、用登记证,以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使用登记表和电梯维护保养合同。4.5.2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的,应在 30 日内向电梯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变更手续。5 使用管理 5.1 管理职责 5.1.1 基本要求 5.1.1.1 电梯使用管理的主要职责有:a)按规定建立并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b)按规定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c)按规定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d)在电梯轿厢内依法张贴相关标志等;e)定期对电梯进行巡查和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必要时做出停梯决定;f)受加装电梯所有权人委托与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g)督促维护保养单位按规定开展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
11、业行为,签字确认维护保养记录;h)及时申报电梯定期检验、检测,必要时委托技术机构开展安全评估;i)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有效应对突发事件;j)将加装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单独立账,每半年公布 1 次费用支出情况;k)做好电梯的日常保洁工作。5.1.1.2 新增建(构)筑物管理的主要职责有:a)按规定建立并执行新增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b)按规定建立新增建(构)筑物安全技术档案;c)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d)定期对新增建(构)筑物进行巡查和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必要时做出停梯决定。当新增建(构)筑物存在高空坠物隐患时,应及时对风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加装电
12、梯所有权人和业主委员会,情况严重的应同时报告属地街镇;e)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f)做好新增建(构)筑物的日常保洁工作;g)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应对井道和相邻房屋进行沉降监测,直到沉降值达到停测标准。5.1.2 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 5.1.2.1 使用管理单位应按规定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安全管理,承担电梯使用安全的主体责任,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5.1.2.2 使用管理单位应落实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新增建(构)筑物进行安全巡视和检查,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DB31/T 14152023 4 5.1.3 管理制度的建立 5.1.3.1 使
13、用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加装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使用管理单位还应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建立专项管理制度(见附录 B),强化对加装电梯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装修期间电梯使用管理制度;b)不文明乘梯行为管理制度;c)重大疫情防控期间电梯管理制度。5.1.3.2 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变化,结合管理工作需要以及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修订,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5.1.4 日常安全管理要求和记录 使用管理单位应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并制作相应的检查表或记录表(见附录 C),妥善管理和保存相关记录。具体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a)对
14、电梯建立台账,制作台账记录表(见附录 C.1);b)巡查电梯运行情况和新增建(构)筑物的安全状况,做好自行检查记录(见附录 C.2),并至少保存 5 年;c)发现电梯或新增建(构)筑物存在故障或者其他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时,应停止使用电梯,填写故障隐患处置记录表(见附录 C.3),并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加装电梯所有权人和业主委员会,情况严重的应同时报告属地街镇。d)开展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填写电梯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见附录 C.4);e)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填写加装电梯应急演练记录表(见附录 C.5);f)保管安全提示牌、电梯层门钥匙和机房钥匙(如有);g)配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开展工
15、作,签字确认维护保养记录;h)加装电梯改造、修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时,做好现场配合工作,协助施工单位、检验检测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i)在需要暂停使用的电梯出入口张贴停用告示,并采取避免电梯乘用的安全措施;j)发现违反电梯乘用规定的行为时予以劝阻。5.1.5 安全技术档案 5.1.5.1 使用管理单位应建立符合要求的加装电梯安全技术档案(见附录 D)。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保存。5.1.5.2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时,应按附录 D 所示清单移交安全技术档案。5.2 日常管理 5.2.1 基本要求 5.2.1.1 使用管理单位应受理加装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故障报修等。对于故障报修,应
16、填写故障隐患处置记录表(见附录 C.3),及时排除故障隐患并向报修人反馈。5.2.1.2 对于需要暂停电梯运行的,应在每个楼层通过标识等有效方式告知使用者。停止运行超过 24小时的,还应公告相关情况。5.2.2 日常巡查 DB31/T 14152023 5 5.2.2.1 使用管理单位应明确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和新增建(构)筑物开展日常巡查,日常巡查应每天开展 1 次,并做好巡查记录(见附录 C.2)。5.2.2.2 使用管理单位应制定和落实加装电梯自行检查计划,部分检查项目可结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维保计划在维保人员的配合下开展,并做好检查记录(见附录 C.2)。5.2.2.3 使用管理单位
17、应加强对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的检查,确保畅通,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5.2.2.4 使用管理单位发现新增建(构)筑物存在高空坠物隐患时,应及时对风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加装电梯所有权人和业主委员会,情况严重的应同时报告属地街镇。5.2.2.5 使用管理单位发现新增建(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影响电梯正常使用的,应及时通知加装电梯所有权人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5.2.2.6 使用管理单位在日常巡查、自行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电梯运行和(或)新增建(构)筑物存在事故隐患需要停止电梯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填写故障隐患处置记录表(见附录 C.3),并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加装电梯所有权人和业主
18、委员会,同时告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情况严重的应同时报告属地街镇。5.2.3 轿厢 5.2.3.1 轿厢装潢时,应确保轿厢通风口不被封闭。5.2.3.2 使用管理单位应在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标识、应急救援电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等公用信息。5.2.3.3 在轿厢内设置文字、图片、视频等广告的,不得影响电梯安全使用,不得遮挡 5.2.3.2 所述信息。5.2.4 电梯运行维护情况公示 使用管理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对电梯检验检测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和日常运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6 维护保养与修理 6.1 电
19、梯维护保养 6.1.1 基本要求 6.1.1.1 使用管理单位应通过签订书面合同方式,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取得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的单位承担电梯维护保养工作。使用管理单位不应将无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电梯投入使用。6.1.1.2 使用管理单位宜选择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6.1.1.3 使用管理单位宜选择按需维保的方式开展电梯维护保养。6.1.1.4 使用管理单位与维护保养单位应签订书面维护保养合同,合同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见附录E):a)维护保养的内容、计划和执行标准及要求;b)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与期限;c)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管理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d
20、)故障报修和应急救援抵达时间及其他;e)备件更换和质保等条款;f)电梯检验检测等费用支付的约定。DB31/T 14152023 6 6.1.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义务 6.1.2.1 维护保养单位在对其作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时,应进行加装电梯相关要求的技术培训。6.1.2.2 维护保养单位应按计划开展维护保养工作,并如实记录维护保养结果。6.1.2.3 维护保养单位应根据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维护说明书及加装电梯的独有特性,制定维护检查工艺、质量检查标准和实施日程计划。实施按需维保的,应制定按需维保方案和维保计划。6.1.2.4 维护保养单位应详细记录每次因电梯设备故障所进行的维修情况
21、,包括故障发生的时间、故障现象、故障的修复情况等。6.1.2.5 维护保养期间,如果维护保养单位认为电梯设备存在危险状况,且无法立即消除时,应将电梯设备停用,并通知使用管理单位。6.1.2.6 维护保养单位应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合实施救援作业。6.2 新增建(构)筑物维护保养 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规范对新增建(构)筑物开展日常维护保养,或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开展日常维护保养:a)检查与维护加装电梯井道周边设置的保护装置;b)检查与维护加装电梯的底坑;c)检查与维护加装电梯钢结构井道(如涉及)的防腐、防锈及防火涂料;d)检查与维护加装电梯井道外墙的完整性
22、及防水性能;e)检查加装电梯和原有住宅在加装电梯相邻区域的防水、防腐、沉降和变形等;f)检查加装电梯的避雷装置。6.3 维护保养的确认 6.3.1 使用管理单位应监督维护保养单位的维护保养工作,督促维护保养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维保计划、维护保养合同约定的内容对电梯及新增建(构)筑物开展日常维护保养,并对维护保养记录进行确认。6.3.2 使用管理单位应督促维护保养单位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措施。6.3.3 使用管理单位应定期对维护保养单位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评价。6.3.4 使用管理单位应对电梯维保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确认,未持证人员不得参与电梯维护保养工作。6.3.5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变更时
23、,使用管理单位应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确保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对电梯提供不间断的专业维护保养。6.4 修理 6.4.1 使用管理单位应对维护保养单位处理加装电梯的故障和修理工作进行确认。6.4.2 修理涉及动用资金时,使用管理单位应配合加装电梯所有权人完成以下事项:a)根据电梯现状及业主意见,制定加装电梯修理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并提交加装电梯所有权人;b)协助加装电梯所有权人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加装电梯修理资金使用方案,并在楼内显著位置对方案进行公示;c)协助加装电梯所有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d)督促施工单位办理施工告知,参与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e)竣工后协助办理相关备案。6.4.3 修理完成
24、后,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附录 D 的要求将相关资料收集并归档。DB31/T 14152023 7 7 资金筹集 7.1 加装电梯所有权人应制定加装电梯日常运维所需资金的筹集方案,并按方案筹集资金。7.2 加装电梯日常运维所需资金主要包括电梯和新增建(构)筑物的日常管理(含保洁、能耗等)、维护保养、改造、修理、检验、检测、安全评估以及委托他人管理服务或者购买相关保险等所需的费用。8 应急处置 8.1 应急预案的建立 8.1.1 使用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组织领导及应急组织机构中各小组或个人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应急保障通讯系统,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
25、系。8.1.2 使用管理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8.2 应急装备的配置 使用管理单位应按需配置以下应急装备,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a)安全护栏;b)应急照明灯具;c)井道底坑排水设备设施;d)防水浸工具、设施;e)其他需要的工具。8.3 应急演练与处置 8.3.1 使用管理单位应根据小区内加装电梯实际情况,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应急救援演练。对于首次开展加装电梯管理的使用管理单位或首次开展加装电梯维护保养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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