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2450.2-2022 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排查.pdf
《DB33 T 2450.2-2022 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排查.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3 T 2450.2-2022 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排查.pdf(22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I C S 1 3.0 6 0.3 0C C S Z 6 033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 B 3 3/T 2 4 5 0.2 2 0 2 2城 镇“污 水 零 直 排 区”建 设 技 术 规 范第 2 部 分:排 查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 f o r t h e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f“n o n-d i r e c t s e w a g ed i s c h a r g e a r e a”i n u r b a nP a r t 2:I n s p e c t i o n2 0 2 2
2、-0 2-2 0 发 布 2 0 2 2-0 3-2 2 实 施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3 3/T 2 4 5 0.2 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引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目 的.25 工 作 流 程 和 方 式.26 基 本 要 求.37 成 果 要 求.6附 录 A(资 料 性)排 查 成 果 图 表 内 容 要 求.7附 录 B(资 料 性)排 查 记 录 表 基 本 要 求.8附 录 C(资 料 性)成 果 图 例 和 标 识 要 求.1 2附 录 D(资 料 性)排 查 信
3、息 汇 总 表.1 4参 考 文 献.1 6D B 3 3/T 2 4 5 0.2 2 0 2 2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标 准 按 部 分 发 布:第 1 部 分:总 则;第 2 部 分:排 查;第 3 部 分:设 计 与 施 工;第 4 部 分:评 估 与 验 收;第 5 部 分:运 行 维 护。本 部 分 为 本 标 准 的 第 2 部 分:排 查。请 注 意 本 标 准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标 准
4、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部 分 由 浙 江 省 生 态 环 境 厅、省 美 丽 浙 江 建 设 领 导 小 组“五 水 共 治”办 公 室 提 出、归 口 并 组 织 实 施。本 部 分 起 草 单 位:浙 江 省 生 态 环 境 科 学 设 计 研 究 院、浙 江 省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中 心、浙 江 省 建 筑 设 计 研究 院。本 部 分 主 要 起 草 人:卓 明、徐 志 荣、刘 长 军、牟 永 铭、朱 颜、李 倩 倩、申 开 丽、姚 轶、王 浙 明、朱虹、梁 勇、程 江。本 部 分 为 首 次 发 布。D B 3 3/T 2 4 5 0.
5、2 2 0 2 2I I I引 言推 进 城 镇“污 水 零 直 排 区”建 设,是 提 升 水 环 境 质 量 的 关 键 举 措,是 防 止 水 质 反 弹 的 治 本 之 策。对美 丽 浙 江、美 丽 中 国 先 行 示 范 区、高 质 量 发 展 建 设 共 同 富 裕 示 范 区 建 设 具 有 重 要 的 支 撑 作 用。我 省 城 镇“污 水 零 直 排 区”建 设 虽 然 取 得 一 定 的 成 效,但 存 在 着 排 查、建 设、运 行 维 护 管 理 等 基 本 要 求 不 统 一。为 进 一 步 统 一 和 规 范 城 镇“污 水 零 直 排 区”建 设 基 本 要 求,
6、制 定 本 标 准。各 设 区 市 可 根 据 城 镇“污 水 零 直 排 区”建 设 实 际 需 求,提 出 更 高 的 建 设 与 管 理 要 求。D B 3 3/T 2 4 5 0.2 2 0 2 21城 镇“污 水 零 直 排 区”建 设 技 术 规 范第 2 部 分:排 查1 范 围本 部 分 规 定 了 城 镇“污 水 零 直 排 区”建 设 过 程 中 排 查 目 的,工 作 流 程 和 方 式,基 本 要 求 和 成 果 要 求。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指 导 和 规 范 城 镇“污 水 零 直 排 区”建 设、评 估 与 验 收 以 及 运 行 维 护 管 理 要 求。2 规
7、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标 准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标 准。G B/T 5 0 1 0 6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制 图 标 准C H/T 1 0 3 6 管 线 要 素 分 类 代 码 与 符 号 表 达C J J 6 城 镇 排 水 管 道 维 护 安 全 技 术 规 程C J J 6 1 城
8、市 地 下 管 线 探 测 技 术 规 程C J J 6 8 城 镇 排 水 管 渠 与 泵 站 运 行、维 护 及 安 全 技 术 规 程C J J 1 8 1 城 镇 排 水 管 道 检 测 与 评 估 技 术 规 程D B 3 3/T 2 4 5 0.1 城 镇“污 水 零 直 排 区”建 设 技 术 规 范 第 1 部 分:总 则3 术 语 和 定 义D B 3 3/T 2 4 5 0.1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接 户 井 s e r v i c e m a n h o l e排 水 户 管 道 接 公 共 排 水 管 道 前 的 最
9、后 一 座 检 查 井,也 称 纳 管 井。来 源:G B/T 5 0 1 2 5 2 0 1 0,3.2.5 1,有 修 改 立 管 v e r t i c a l p i p e呈 垂 直 或 与 垂 直 线 夹 角 小 于 4 5 的 管 道。来 源:G B/T 5 0 1 2 5 2 0 1 0,3.3.4 6 声 纳 检 测 s o n a r i n s p e c t i o n采 用 声 波 探 测 技 术 对 管 道 内 水 面 以 下 的 状 况 进 行 检 测 的 方 法。来 源:C J J 1 8 1 2 0 1 2,2.1.2 染 色 检 查 d y e t e s
10、t用 染 色 剂 在 水 中 的 行 踪 来 显 示 管 道 走 向、错 误 连 接 或 事 故 点 的 检 查 方 法。来 源:C J J 6 8 2 0 1 6,2.0.1 7 D B 3 3/T 2 4 5 0.2 2 0 2 22烟 雾 检 查 s m o k e t e s t用 烟 雾 在 管 道 中 的 行 踪 来 显 示 管 道 走 向、错 误 连 接 或 事 故 点 的 检 查 方 法。来 源:C J J 6 8 2 0 1 6,2.0.1 8 电 视 检 测 c l o s e d c i r c u i t t e l e v i s i o n i n s p e c
11、t i o n采 用 闭 路 电 视 系 统 进 行 管 渠 检 测 到 方 法,简 称 C C T V 检 测。来 源:C J J 6 8 2 0 1 6,2.0.2 0 管 道 潜 望 镜 检 测 p i p e q u i c k v i e w i n s p e c t i o n采 用 管 道 潜 望 镜 在 检 查 井 内 对 管 道 进 行 检 测 的 方 法,简 称 Q V 检 测。来 源:C J J 1 8 1 2 0 1 2,2.1.1 雨 水 篦 g r a t i n g安 装 在 雨 水 口 上 部 用 于 拦 截 杂 物 的 格 栅。来 源:C J J 6 8 2
12、 0 1 6,2.0.6 4 目 的掌 握 排 水 设 施 的 整 体 状 况,摸 清 排 水 户 纳 污 情 况、排 水 管 网 健 康 情 况、排 水 口 排 放 情 况 等,找 出 存在 的 问 题,为 城 镇“污 水 零 直 排 区”建 设 明 确 方 向;是 城 镇“污 水 零 直 排 区”建 设 的 基 础 性 工 作,排 查的 准 确 性 和 全 面 性 将 直 接 影 响 到 建 设 的 设 计、施 工、评 估 及 建 设 整 体 成 效。5 工 作 流 程 和 方 式工 作 流 程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排 查 区 域 范 围 确 定、现 有 资 料 汇 总 分 析、排 查
13、方 案 编 制、任 务 分 解 落 实、排 查 结 果 分析 及 信 息 化、排 查 报 告 编 制、档 案 资 料 归 档 等 内 容,工 作 流 程 示 意 图 见 图 1。D B 3 3/T 2 4 5 0.2 2 0 2 23注:“四张清单”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一张图”为调查成果图;排查对象可根据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需求增加农业源。图 1 排 查 工 作 流 程 示 意 图方 式5.2.1 采 用 自 行 排 查、委 托 第 三 方 专 业 机 构 排 查 以 及 两 者 相 结 合 的 方 式。其 中,公 共 排 水 管 网 排 查 应采 用 第 三 方
14、专 业 机 构 开 展 排 查 工 作。5.2.2 设 置 复 核 和 校 对 环 节,确 保 排 查 无 遗 漏、全 覆 盖 和 准 确。6 基 本 要 求工 业 园 区(工 业 集 聚 区)类6.1.1 工 业 企 业 应 对 照 浙 江 省 工 业 园 区(工 业 集 聚 区)“污 水 零 直 排 区”建 设 评 估 指 标 体 系(试 行)及 评 估 验 收 规 程 及 配 套 技 术 要 点 要 求 开 展 系 统 性 的 排 查 工 作。6.1.2 专 业 化 的 工 业 园 区(如 专 业 电 镀 园 区)可 按 工 业 企 业 形 式 整 体 开 展 排 查 工 作。6.1.3
15、 无 生 产 性 污(废)水 的 工 业 企 业 可 按 本 部 分“6.2 生 活 小 区 类”开 展 排 查 工 作。6.1.4 工 业 园 区(工 业 集 聚 区)类 中 的 公 共 排 水 设 施 排 查 要 求 可 按 本 部 分“6.4 公 共 排 水 设 施”开 展排 查 工 作。D B 3 3/T 2 4 5 0.2 2 0 2 246.1.5 工 业 企 业 内 部 排 查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雨 水、污(废)水、中 水 回 用 等 管 网 设 置、分 布、走 向、分 流 等 情 况;污(废)水 的 分 质、分 流、收 集 和 预 处 理 等 情 况;雨
16、水 分 质、收 集 和 处 理 等 情 况;排 水 管 网 完 整 性、破 损、错 接 漏 接、跑 冒 滴 漏 等 情 况;(预)处 理 设 施 设 置、运 行、日 常 监 管 等 情 况;排 放 口、排 水 设 施 等 标 识 标 牌 情 况。6.1.6 属 于 重 污 染 行 业 的 工 业 企 业,还 应 排 查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涉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的 污(废)水,单 独 收 集、预 处 理 和 达 标 等 情 况;含 氰 化 物 的 污(废)水,单 独 收 集、处 理 和 安 全 性 等 情 况;含 高 浓 度 有 机 物、高 盐、高 热、高 磷、高 氨
17、 氮、难 降 解 等 污(废)水 的 预 处 理 情 况;初 期 雨 水 池 设 置、分 类 收 集、运 行 等 情 况;应 急 池、应 急 设 施、应 急 收 集 管 网 等 情 况;明 管 敷 设、架 空 敷 设、防 腐 蚀、防 渗 漏 等 情 况;污(废)水、初 期 雨 水 等 自 动 监 测 设 施 配 置、运 行 等 情 况;地 下 水 监 测 井 设 置 和 定 期 监 测 等 情 况。生 活 小 区 类6.2.1 重 点 应 排 查 雨 污 分 流 情 况,预 处 理 设 施 配 套、处 理 等 情 况,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室 内 排 水 雨 污 分 流、管
18、道 错 接 漏 接 等 情 况;阳、露 台 洗 涤 废 水 接 管 情 况;屋(户)外 立 管 破 损 等 情 况;空 调 冷 凝 水 接 入 雨 落 水 管 情 况;室 外 排 水 系 统 清 扫、检 查 设 施 等 设 置 及 运 行 情 况;生 活 垃 圾 转 运、清 洗 点 等 污(废)水 收 集、排 放 等 情 况;地 下 车 库 地 面 冲 洗 排 水 收 集、预 处 理 等 情 况;小 区 内 景 观 水 体、游 泳 池 等 排 水 情 况;化 粪 池 等 预 处 理 设 施 设 置、运 行、维 护 等 情 况;商 业 裙 楼 等 其 他 类 污(废)水 排 查 见“6.3.1
19、建 设 施 工”;预 处 理 设 施、排 水 设 施 等 标 识 标 牌 设 置 情 况;雨 水 总 排 放 口、污(废)总 排 放 口 接 户 井 设 置 以 及 雨 水、污(废)水 接 管、排 放 情 况;有 条 件 的,可 在 污(废)水 接 户 井 处 采 集 水 样 进 行 水 质 分 析,用 于 判 断 生 活 小 区 类 雨 污 分 流情 况。6.2.2 室 内 雨 污 分 流、错 接 漏 接 等 情 况 的 排 查 采 用 入 户 方 式 开 展。6.2.3 室 外 排 水 设 施 排 查 可 按 本 部 分“6.4 公 共 排 水 设 施”开 展 排 查 工 作。其 他 类6
20、.3.1 建 设 施 工重 点 排 查 施 工 过 程 中 各 类 污(废)水 收 集、预 处 理 和 排 放 等 情 况,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沉 淀 池、泥 浆 池、化 粪 池、隔 油 池 等 设 置、运 行 及 接 管 情 况;化 学 品 使 用、预 处 理 等 情 况;回 用 水 的 储 存、利 用 等 情 况;(预)处 理 等 相 关 标 识 标 牌 设 置 情 况。D B 3 3/T 2 4 5 0.2 2 0 2 256.3.2 农 业 污 染 源重 点 排 查 污(废)水 处 理、拦 截 设 施、排 放 口 的 设 置 情 况,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21、内 容:畜 禽 养 殖 类 干 湿 分 离、雨 污 分 流,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运 行、纳 管 等 情 况;水 产 养 殖 类 尾 水 治 理、排 放 口 等 情 况;处 理 设 施、排 水 设 施 等 标 识 标 牌 设 置 情 况。公 共 排 水 设 施6.4.1 排 水 管 网 现 状 应 包 括 位 置、管 径、标 高、连 接 关 系、管 材、走 向、接 纳 水 质 性 状、排 污 口、管道 构 筑 物 或 附 属 设 施 等 基 本 情 况,排 查 渗 漏、混 接、错 接、破 损、淤 堵、错 位 等 结 构 性 和 功 能 性 问 题,判 断 管 道 是 否 满 足 现 状 排
22、水 需 求。6.4.2 管 网 附 属 设 施 排 查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井 的 形 制 与 作 用 匹 配 情 况;井 内 接 管 符 合 相 关 设 计 和 施 工 规 范;井 底、井 壁、井 圈 抹 面 光 滑,无 破 损 渗 漏;防 坠 网 等 安 全 措 施 情 况;井 盖 型 制、状 态 情 况;井 盖 与 井 匹 配 情 况;雨 水 篦 情 况;截 流 井 挡 墙 高 度 合 理 性,是 否 短 流 等 情 况。6.4.3 泵 站 设 施 重 点 排 查 进、出 水 量,设 施 负 荷、截 留 倍 数(晴 雨 比)水 质 情 况 等。6.4.4 公 共 排
23、水 管 网 排 查 应 符 合 C J J 1 8 1 有 关 规 定 要 求。一 般 按 照 以 下 要 求 开 展:管 径 D N 3 0 0 及 以 上 管 道 宜 采 用 C C T V 检 测;管 径 D N 3 0 0 以 下 管 道 宜 采 用 Q V 检 测;管 内 水 位 无 法 降 低 的,水 位 2 0%以 下 采 用 C C T V,2 0%7 0%采 用 C C T V 结 合 声 纳 检 测,7 0%以 上的 通 过 堵 水 让 管 内 1 0 0%充 满 水 后 采 用 声 纳 检 测;管 道 混 接 可 综 合 运 用 人 工 调 查、仪 器 探 查、水 质 检
24、 测、烟 雾 检 查、染 色 检 查、泵 站 运 行 配 合等 方 法 排 查。6.4.5 排 水 设 施 排 查 作 业 过 程 应 符 合 C J J 6 1、C J J 6、C J J 6 8、C J J 1 8 1、C H/T 1 0 3 6 以 及 城 市 黑 臭水 体 整 治 排 水 口、管 道 及 检 查 井 治 理 技 术 指 南(试 行)等 相 关 要 求。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或 工 业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厂重 点 应 排 查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进、出 水 水 质 和 水 量 情 况;处 理 负 荷 情 况;执 行 排 放 标 准 情 况;
25、年 达 标 天 数/达 标 率;污 泥 产 生 和 处 理 情 况;自 动 监 测 设 施 运 行 情 况;厂/站 区 域 范 围 内 雨 污 分 流 情 况;抗 冲 击 负 荷 情 况,必 要 时 还 应 考 虑 事 故 应 急 池 的 建 设 情 况。入 河(海)排 污 口 和 排 水 口6.6.1 入 河(海)排 污 口 重 点 排 查 是 否 经 过 合 法 审 批,排 污 口 的 类 型、位 置、排 污 水 量 和 水 质 情 况,D B 3 3/T 2 4 5 0.2 2 0 2 26以 及 排 污 口 标 识 标 牌 设 置 等 情 况。注:一般按排放污(废)水的性质,可分为工业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33 2450.2-2022 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排查 2450.2 2022 城镇 污水 零直排区 建设 技术规范 部分 排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