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 T 265-2013 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规范.pdf
《DB46 T 265-2013 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46 T 265-2013 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规范.pdf(25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 ICS 03.080 C 00 备案号: 40575-2014 DB46 海南省 地方标准 DB 46/ T 265 2013 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规范 2013 - 11 - 15 发布 2014 - 02 - 01 实施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6/ T 265 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海南省民政厅提出。 本标准 起草单位: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雷婷、张华云、王国才、杜磊、 李名 燚 、张慧蕾、李淑珍、李伟 。 DB46/ T 265 2013
2、1 儿童福 利机构康复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 规范 的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康复服务、质量控制等。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内 儿童福利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2部分:旅游休闲符
3、号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MZ 010 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MZ 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康复 应用各种有用的措施以减轻残疾的影响和使残疾人重返社会。 3.2 儿童康复对象 功能障碍、智力障碍、心理障碍、急性损伤的后遗症、慢性疾病恢复期的患儿。 4 基本要求 4.1 人员要求 4.1.1 准入要求 4.1.1.1 从业人员应经当地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并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病者。 DB46/ T 265 2013 2 4.1.1.2 机构负责人应取得中级技术职称。特殊教育组负责人,应 从事残障儿童康复教育工作 3年以 上
4、,或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5年以上,并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1.1.3 护理员负责残障儿童生活护理和卫生保健工作,并在工作中贯彻保教结合方针。百分之六十 以上的保育员应 具有初中及 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具爱心、细心、耐心和不怕脏 的爱岗敬业精神。 4.1.1.4 儿童保健医生(护士)负责康复机构在训残障儿童的身体健康、营养、保健、预防工作,制 订并落实残障儿童卫生保健预防制度。儿童保健医生(护士)应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4.1.2 岗位设置 康复需要以多种专业合作的方式,共同组成康复治疗团队,组成 人员包括: a) 康复医师; b) 康复护士; c) 康复治疗
5、师; 1) 物理治疗师 2) 作业治疗师 3) 引导员 4) 语言治疗师 5) 心理治疗师 6) 文体活动治疗师 7) 假肢及矫形器师 8) 针灸推拿师 9) 社会工作者 10) 其他 a) 特殊教育老师; b) 护理员; 4.1.3 岗位职责 4.1.3.1 康复医师职责 4.1.3.1.1 负责确认残障儿童是否符合入院条件,并收治康复儿童。 4.1.3.1.2 采集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功能评估,并根据其他相关人员的评估做出综合性的全面评估。 4.1.3.1.3 主持康复小组会议,经过评估,列出存在问题,制定康复计划。 4.1.3.1.4 每天对住院康复的儿童进行查房,及时提出临床康复医嘱。
6、 4.1.3.1.5 主持康复病例讨论、康复病例分析总结等。 4.1.3.1.6 负责残障 儿童康复训练的信息收集、整理、建档等工作。 4.1.3.1.7 确认残 障儿童是否符合出院条件。 4.1.3.2 康复护士职责 4.1.3.2.1 负责儿童的基础护理任务。 4.1.3.2.2 配合康复治疗师进行日常生活能力( ADL)训练等康复护理任务。 4.1.3.2.3 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康复卫生知识教育。 4.1.3.2.4 作为患者与其家属之间、患者与医院之间、患者与其社区之间的桥梁,反映患者的思维情 绪、困难和要求。 DB46/ T 265 2013 3 4.1.3.2.5 保持病 区整齐、
7、清洁、有序,保证儿童在良好的生理、心理环境中康复。 4.1.3.3 物理治疗师职责 4.1.3.3.1 负责运动功能评定,包括肌力、关节运动范围 (ROM)、平衡能力、体位转移能力、步行能力 及步态的评定。并制订和执行体疗计划 。 4.1.3.3.2 指导患儿进行肌力、耐力、关节运动、步行、牵引、手法等治疗。 4.1.3.3.3 开展电疗、热疗、光疗、磁疗等物理因子治疗。 4.1.3.3.4 观察、记录治疗效果,定期反馈给康复医师及家长。 4.1.3.3.5 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各种治疗剂量,严防差错事故。 4.1.3.3.6 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保养和操作。 4.1.3.3.7 对患儿及家长进
8、行有关保持和发展运动功能的卫生教育。负责理疗常识的宣教,介绍理疗 注意事项。 4.1.3.3.8 参与病例 讨论,修改和完善康复治疗计划。 4.1.3.4 作业治疗师职责 4.1.3.4.1 负责功能检查及评定,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感觉及知觉、认知能力、智力测验。 4.1.3.4.2 指导患儿进行日常生活活动、感觉、知觉、认知功能训练。 4.1.3.4.3 指导患儿使用生活辅助器具。 4.1.3.4.4 设计、编排游戏,组织患儿参与游戏活动。 4.1.3.4.5 观察、记录治疗效果,定期反馈给康复医师及家长。 4.1.3.4.6 参与病例讨 论,修改和完善康复治疗计划。 4.1.3.5 引导
9、员职责 4.1.3.5.1 引导员的服务主要为脑瘫儿童的早期文化教育、生活常识教育、生活自理辅导为主要方向。 4.1.3.5.2 致力于使脑瘫儿童将来在走向社会时有必要的生活常识和生活自理能力,不再依靠他人的 帮助而独立生活。 4.1.3.5.3 用引导式的方式让脑瘫儿童完成一些暂时无法完成的知识教育和生活自理动作。 4.1.3.5.4 参与病例 讨论,修改和完善康复治疗计划。 4.1.3.6 语言治疗师职责 4.1.3.6.1 开展语言功能的检查和评估,对构音器官 功能、语言能力、听力和吞咽能力进行检查。 4.1.3.6.2 负责言语、构音器官、吞咽功能的训练。 4.1.3.6.3 指导使用
10、非言语性语言沟通器具。 4.1.3.6.4 对患儿及其家人进行有关语言交流及吞咽问题的康复教育。 4.1.3.6.5 参与病例讨 论、修改和完善康复治疗计划。 4.1.3.7 心理治疗师职责 4.1.3.7.1 对儿童进行临床心理测试和评定。 4.1.3.7.2 从心理学角度对儿童的功能训练提出意见。 4.1.3.7.3 为患儿提供心理疏导和治疗。 4.1.3.7.4 参与病例 讨论、修改和完善康复治疗计划。 4.1.3.8 文体活动治疗师职责 DB46/ T 265 2013 4 4.1.3.8.1 了解和评定患儿生活方式的特点、兴趣、爱好、社交能力、情绪行为等。 4.1.3.8.2 根据诊
11、断及上述评定,制定患者的文体活动治疗计划。 4.1.3.8.3 组织儿童参加对 身心功能有治疗意义的文体活动,如游戏、文艺表演、室内球类活动等促 进身心康复并重返社会。 4.1.3.8.4 组织患者走向社会到福利院外参加有趣或有意义的社交活动,如到购物中心购物,进行参 观,参加夏令营活动、节日庆祝活动,促进患者与社会结合。 4.1.3.8.5 参与病例讨论、 修改和完善康复治疗计划。 4.1.3.9 假肢及矫形器师职责 4.1.3.9.1 假肢 /矫形器制作前,对患者进行肢体测量及功能检查,确定制作处方,制作假肢或矫形器。 4.1.3.9.2 将做好的假肢或矫形器让患者试穿,并作检查,然后进一
12、步修整,直至合适为止。 4.1.3.9.3 指导患儿如何保养和使用假肢 /矫形器。 4.1.3.9.4 根据穿戴使用情况复查的结果,如有不 合适或破损,对假肢 /矫形器进行修整或修补。 4.1.3.9.5 参与病例 讨论、修改和完善康复治疗计划。 4.1.3.10 针灸推拿师职责 4.1.3.10.1 在康复治疗组中根据医师要求,经诊察后,及时对需要使用针灸推拿方法以促进康复的患 儿提出建议,开出治疗处方。 4.1.3.10.2 对需要针灸治疗瘫痪、麻木或其他症状的患者进行针灸,促进康复。 4.1.3.10.3 对患者进行手法和推拿按摩治疗,以促进运动和感知觉功能的恢复,调整内脏功能,并预 防
13、继发性残疾。 4.1.3.10.4 参与病例 讨论、修改和完善康复治疗计划。 4.1.3.11 社会工作者职责 4.1.3.11.1 根据儿童的残疾程度及社会处境,评估回归社会中有待解决的问题。 4.1.3.11.2 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儿童解决 困难,为儿童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4.1.3.11.3 参与病 例讨论、修改和完善康复治疗计划。 4.1.3.12 特殊教育老师职责 4.1.3.12.1 负责对儿童智力、听力、视觉、学习能力、社交能力、情绪障碍或者语言障碍等方面的能 力进行评估。 4.1.3.12.2 计划、组织并实施特殊教学项目,提供补救或高级教学。 4.1.3.12.3 为听
14、觉、视觉障碍学生教授基础学科及自助技能。 4.1.3.12.4 激励和开发学生的兴趣、才能、动手能力以及协调性。 4.1.3.12.5 就特殊技巧的实用性和使用方法对家长进行讨建议、教授和辅导。 4.1.3.12.6 参与病例讨论、修改和完善康复治疗计划。 4.1.3.13 护理员职责 4.1.3.13.1 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部分简单的基础护理工作,负责残障儿童的生活护理。 4.1.3.13.2 随 时巡视病房,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残障儿童进食、穿衣、洗漱、活动以及大小便。 4.1.3.13.3 做好入院 出院患儿的准备工作,病房整理、铺床等,以及终末消毒工作。 4.2 设施要求 DB46/ T
15、 265 2013 5 4.2.1 应配备功能评测室、康复训练室、语言治疗室、作业治疗室、感觉统合训练室、引导式教育室 等。 4.2.2 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 3m2。 4.2.3 应配置适合残障儿童运动、康复、作业治疗、语言训练的器械和设备的康复室和健身场所。 4.2.4 公共区域内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设有明显标志,并符合 GB/T 10001.1和 GB/T 10001.2 的要 求。 4.2.5 保证水、电供应,冬季室温不低于 16,夏季不超过 28 。 4.2.6 建筑设施 分区合理,方便管理。 4.3 环境要求 4.3.1 生活环境安静、清洁、优美,居室物品放置有序,顶棚、玻璃、墙面、
16、地面、桌面、窗台洁净。 4.3.2 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空气质量应符合 GB 3095 的规定。 4.3.3 居室阳光充足,整洁卫生,做到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 4.3.4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4.3.5 污水排 放应符合 GB 8978的规定。 4.4 安全要求 4.4.1 应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符合 GB 13495 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 有效。 4.4.2 康复区的家具应无锐角并摆放合理,防止参训儿童发生碰伤。 4.4.3 康复工作人员在移动参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46 265-2013 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规范 265 2013 儿童 福利 机构 康复 工作 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