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刑法学)-试卷16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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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刑法学)-试卷 16及答案解析(总分:6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洗钱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哪些犯罪所得?( )(分数:2.00)A.走私犯罪B.贪污贿赂犯罪C.金融诈骗犯罪D.抢劫犯罪3.下列关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分数:2.00)A.编造恐怖信息并进行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认定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B.编造恐怖信息但是没有进行传播的,应认定为编造虚
2、假恐怖信息C.只要传播了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认定为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D.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4.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 )。(分数:2.00)A.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B.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C.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D.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5.犯罪法定最高刑为 5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期限为( )。(分数:2.00)A.5年B.10年C.15年D.20年6.甲欲杀害乙。一日,甲得知乙一人在家,遂携带匕首前往乙家,不料途中腹部剧痛,不得已而折返。次日,甲腹痛消失,遂再赴乙家将乙杀死。甲的
3、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属于( )。(分数:2.00)A.吸收犯B.连续犯C.继续犯D.牵连犯7.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盗窃他人巨额财产( )。(分数:2.00)A.构成犯罪,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构成犯罪,但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构成犯罪,但不负刑事责任D.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8.下列关于寻衅滋事罪说法错误的有( )。(分数:2.00)A.因寻求刺激,随意殴打他人的,属于寻衅滋事B.因逞强耍横,辱骂恐吓他人的,属于寻衅滋事C.因邻里矛盾,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属于寻衅滋事D.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
4、罚9.下列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说法正确的有( )。(分数:2.00)A.该罪属于侵犯财产犯罪一章B.该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C.该罪的主观上要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D.将自己抢劫获得的赃物故意予以毁坏的,构成该罪10.以营利为目的是犯罪的必备要件的有( )。(分数:2.00)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B.洗钱罪C.侵犯著作权罪D.假冒注册商标罪11.明知对方是境外间谍组织而为其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构成( )。(分数:2.00)A.间谍罪B.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C.背叛国家罪D.间谍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两罪12.下列
5、情况下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立功表现的是( )。(分数:2.00)A.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B.提供重要线索,帮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C.主犯揭发同案犯的共同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D.羁押期间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13.甲给乙 5万元请乙“教训”丙一顿,乙给丁 2万元让丁打丙,并带丁辨认了丙。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电话给乙说不打了,并说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只需乙退回 25 万元。乙当即说“听你的”,但未向丁转达。丁还是带人将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分数:2.00)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14.甲因为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决定杀乙。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将一瓶安眠药(50
6、 片)掺人咖啡让乙喝下。乙在甲的床上昏睡,甲离家到附近一座山上打算自杀。甲在山上犹豫徘徊一昼夜,心生悔意急回家,发现乙已经被人送医院抢救,未死。甲大喜过望。对甲( )。(分数:2.00)A.按既遂犯处罚B.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应当免除处罚15.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分数:2.00)A.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B.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D.间歇性
7、精神病人在犯罪时精神正常,在审判时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不负刑事责任16.下列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分数:2.00)A.该罪属于贪污贿赂犯罪一章B.该罪属于渎职犯罪一章C.该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D.该罪的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7.甲被聘在国有公司担任职务,后因该国有公司与某外商企业合资,国有公司占 10的股份,甲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合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资企业价值 5万元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对甲的行为应定( )。(分数:2.00)A.侵占罪B.职务侵占罪C.盗窃罪D.贪污罪18.王某假冒公安人员,以“抓流氓”为名,对妇女李
8、某进行胁迫奸淫。对王某应当( )。(分数:2.00)A.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B.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定罪处罚C.以招摇撞骗罪和强制侮辱妇女罪并罚D.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二、多选题(总题数:9,分数:18.00)19.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20.下列关于胁从犯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胁从犯包括在身体受到外力强制、丧失意志自由的情况下被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B.胁从犯包括在他人精神强制下被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C.胁从犯包括被他人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D.对于胁
9、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1.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分数:2.00)A.法定最高刑为 1年以下有期徒刑的B.法定最低刑为 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军人的D.法定最高刑为 2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2.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有( )。(分数:2.00)A.甲冒用某单位的名义,通过私刻单位公章的方式,与他人签订合同B.乙为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信任,要求其好友王某为其出具一份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C.丙在签订合同后,携带对方当事人的预付款 10万元逃匿D.丁借用其他单位的公章和合同文本签订合同23.下列行为中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
10、罪的有( )。(分数:2.00)A.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B.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C.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近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D.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近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24.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罚金执行方式有( )。(分数:2.00)A.一次缴纳B.分期缴纳C.强制缴纳D.减免缴纳25.属于法定分类的共同犯罪人的有( )。(分数:2.00)A.组织犯B.帮助犯C.教唆犯D.胁从犯26.我国刑法分则体系安排的主要依据是( )。(分数:2.00)A.犯罪危害程度的大小B.
11、犯罪侵害的同类客体C.犯罪对象D.犯罪侵害的直接客体27.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在于( )。(分数:2.00)A.前者发生在合法的诊疗、护理活动中,后者发生在非法行医的活动中B.前者的主体是未取得行医资格的人,后者的主体是医务人员C.前者主观上出于间接故意,后者主观上是直接故意D.前者以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为构成要件,后者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12.00)28.三、案例分析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6.00)_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花 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好友乙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
12、车价值为 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丙(男,15 岁),给丙5000元报酬,请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丙说没问题,十天以内解决。丙拿钱带上同学丁(男,15 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丁问丙哪来这么多钱,丙告以实情,并请丁帮忙,丁答应,并搞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丙家,准备点火用。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家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丙放弃烧车,并让丙将 5000元钱退回。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丁就在当晚行动。丁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会合。晚上,丙带上汽油瓶
13、到烧车地点,丁因害怕未去。丙久等丁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丙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急叫附近四邻灭火。由于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烤糊了邻近该轿车的几间房屋的门窗和屋檐,未造成其他后果。事后,甲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让乙核定险损事故。乙明知甲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恶意制造了这起保险事故,但考虑是朋友关系,还是给其出具了保险事故评估证明,致使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甲 20万元保险金。案发后,乙在审讯期间主动交代:在三个月前曾利用职务上便利虚构一起车险事故,从本公司骗领到 5万元赔款,据为己有。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4、:(分数:6.00)(1).甲、乙、丙各构成何罪或何罪的共犯(只需指明甲、乙、丙分别就哪一事实成立何罪或何罪之共犯,不必说明理由)?(分数:2.00)_(2).丁的行为是何种犯罪形态(既遂、未遂、预备、中止)?并简要说明理由。(分数:2.00)_(3).根据本案给出的事实,指出哪些被告人具有何种法定量刑情节。(分数:2.00)_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刑法学)-试卷 16答案解析(总分:6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解析
15、:2.洗钱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哪些犯罪所得?( )(分数:2.00)A.走私犯罪B.贪污贿赂犯罪C.金融诈骗犯罪D.抢劫犯罪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六),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采用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方法,从而使其“合法化”的行为。故选 D项。3.下列关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分数:2.00)A.编造恐怖信息并进行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认定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B.编造恐怖信息但是没有进行传播的,应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
16、C.只要传播了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认定为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D.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解析:解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看似选择性罪名,但是从刑法规定本身来看,是两个并列的罪名,因为自己编造的是没有必要强调“明知”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该罪罪名确定为一个选择性罪名是不恰当的。编造恐怖信息又进行传播的,由于编造行为吸收了传播行为,故只能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而不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条对此也作了
17、明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之前确定该条罪名的错误。故应当排除 A项。编造恐怖信息,但是没有进行传播,是不可能造成社会恐慌,不可能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破坏的,因而不构成犯罪,故应当排除 B项。传播他人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是故意犯罪,必须以明知为前提,如果不明知,不具有犯罪故意,是不可能构成该罪的。故应当排除 C项。4.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 )。(分数:2.00)A.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 B.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C.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D.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解析:解析: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的未
18、完成形态。其次,需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认定间接故意,而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所以间接故意犯罪中也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最后,并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犯罪中都有未完成形态。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为,就达到既遂,所以也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故选 A项。5.犯罪法定最高刑为 5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期限为( )。(分数:2.00)A.5年B.10年 C.15年D.20年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 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 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5年; (2)法定最高刑为 5年以上不满 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
19、 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 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 20年。如果 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不满”是不包括本数的,所以犯罪法定最高刑为 5年有期徒刑的,应当适用第二个追诉时效的幅度,即为 10年。故选 B项。6.甲欲杀害乙。一日,甲得知乙一人在家,遂携带匕首前往乙家,不料途中腹部剧痛,不得已而折返。次日,甲腹痛消失,遂再赴乙家将乙杀死。甲的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属于( )。(分数:2.00)A.吸收犯 B.连续犯C.继续犯D.牵连犯解析:解析:吸收犯的形式有: (1)既遂犯吸收预备犯或未遂犯。 (2)未遂犯吸收预备犯。 (3)实行阶段的中止
20、犯吸收预备犯。 (4)符合主犯条件的实行犯构成之罪,吸收教唆犯、帮助犯、次要实行犯构成之罪。(5)主犯构成之罪吸收从犯、胁从犯构成之罪。 (6)符合加重犯罪构成之罪吸收符合普通犯罪构成之罪,或者符合普通犯罪构成之罪吸收符合减轻犯罪构成之罪。本题中甲实施了两个独立的行为,但是属于犯罪既遂吸收犯罪预备的情形。故选 A项。7.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盗窃他人巨额财产( )。(分数:2.00)A.构成犯罪,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构成犯罪,但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构成犯罪,但不负刑事责任D.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解析:解析:我国刑法第 17条规定,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只对
21、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盗窃他人巨额财产的,不构成盗窃罪。故选 D项。8.下列关于寻衅滋事罪说法错误的有( )。(分数:2.00)A.因寻求刺激,随意殴打他人的,属于寻衅滋事B.因逞强耍横,辱骂恐吓他人的,属于寻衅滋事C.因邻里矛盾,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属于寻衅滋事 D.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解析:解析:寻衅滋事罪来源于原来的流氓罪,其核心在于任意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其主观动机主要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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