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民事法律行为练习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
《[司法类试卷]民事法律行为练习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类试卷]民事法律行为练习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9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民事法律行为练习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1 李老汉在老伴亡故后与独生女相依为命。近日,女儿感染疾病,但苦于无钱治疗,十分着急。邻居许某早就想购买李老汉家祖传的一幅郑板桥字画,一直因李老汉不想出卖而不得。这次,许某认为机会来了,遂找到李老汉,提出以五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幅实际价值 20 万元的字画。李老汉因仓促之间还无法找到买主,不得已答应了这桩买卖。双方交货付款完毕。后李老汉的女儿终因不治身亡,李老汉十分痛心,心灰意冷,明确表示不再追究许某的责任。逾半月,李老汉终因过度思念女儿也亡故了。其弟李老二继承了李老汉的遗产,得知李老汉与许某的买卖后,要求许某补足价1 李老汉与许某之间的字画买卖行为效力如何?
2、为什么?2 李老二是否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买卖行为?为什么?3 甲、乙在一起逛街时,甲捡到 20 元钱。两人约定,20 元钱由两人均分。由于当时两人都没有零钱,说好回去再分。两人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体育彩票销售点在发售体育彩票。甲即用捡到的 20 元钱买了 10 注,乙没有阻止。在开奖后,甲所买的体育彩票中了 5000 元的奖金,乙要求均分奖金,遭甲拒绝,两人发生争吵。体育彩票工作人员得知原委后,以购买奖券的 20 元钱是非法所得为由拒付奖金。甲便以体彩中心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体彩中心给付奖金。乙则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请求均分奖金。问:3 甲对捡到 20 元钱是否具有所有权?4
3、甲对乙许诺均分捡到的 20 元钱是一种什么行为?是否对甲产生约束力?5 甲和体彩中心之间是一种什么法律关系?体彩中心拒付奖金是否有理?6 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7 2005 年 12 月,甲托乙购买化肥,给乙化肥款 8000 元。乙买完化肥后,剩余 500元,于是就用其中的 100 元购买了有奖邮政明信片。后来,乙将买明信片一事告诉甲,甲想快到元旦了,孩子们会用得上,于是就收下了。甲的儿子(15 岁)将其中一张送给朋友丙。2006 年 7 月,丙的有奖邮政明信片中了一等奖,获奖金 3000 元,于是甲主张儿子要回明信片,再换一张给丙。但丙父母不同意。于是甲诉至法院,认为明信片是其所买。请回答下列
4、问题:7 乙为甲代买有奖邮政明信片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A)无权处分(B)有权处分(C)无权代理(D)有权代理8 乙的购买行为是否有效?( )(A)有效(B)无效(C)后果由乙承担(D)有效,乙是为甲的利益9 甲的儿子送明信片给同学的行为的效力如何?( )(A)有效(B)无效(C)如得到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则有效(D)是可撤销民事行为10 明信片的获奖权归属谁?( )(A)甲(B)甲和乙(C)丙(D)丙和甲共有11 一日,丙拿着该明信片出来,甲和乙相继发现,遂向丙要这张明信片,后来三人在抓扯中将明信片撕毁。根据明信片发行部门的规定,损坏的明信片不得兑奖。那么应当由谁来承担损失?( )(A
5、)丙的父母承担(B)意外事件,都不负责任(C)甲、乙和丙的父母承担相应的责任(D)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12 王万发、胡云开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2004 年春,公司派王万发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王万发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 21 英寸彩电委托给胡云开保管并允许其使用。一个月后,王万发给胡云开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刘梦醒知道此事后,对胡云开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胡云开给王万发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王万发降价出售。胡云开考虑到刘梦醒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刘梦醒的意思给王万发写信。王万发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
6、低价出售。于是,刘梦醒12 本事例中,谁对电视机享有所有权?( )(A)王万发(B)刘梦醒(C)尹涛(D)尹凡丽13 本事例中,哪些民事行为有效?( )(A)王万发与胡云开之间的委托行为(B)胡云开代理进行的王万发与刘梦醒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C)刘梦醒与尹涛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D)尹涛与尹凡丽之间的赠与合同行为14 本事例中,王万发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胡云开(B)王万发本人(C)胡云开和刘梦醒(D)胡云开或刘梦醒15 本事例中尹凡丽受伤的医药费如何承担?( )(A)蔡雯承担(B)蔡雯和王某连带承担(C)主要由蔡雯承担,王某给予适当补偿(D)蔡雯和王某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16
7、本事例中蔡雯受伤的医药费由谁承担?( )(A)尹涛和王某(B)尹涛和蔡雯(C)蔡雯自己(D)蔡雯和王某民事法律行为练习试卷 3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因为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依照民通意见第 70 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为牟取不正当的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乘人之危的构成要件是:一、表意人在客观上处于急迫需要或者紧急危难的境地,表意人所处的境地是客观的,而不是想象的;二、行为人有乘人之危的故意,即相对人明知表意人正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的境地却故意加以利用,使表意人因此而被迫作出对行为人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法 试卷 民事 法律行为 练习 答案 解析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