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242及答案与解析.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242及答案与解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242及答案与解析.doc(18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 242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登明纸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是 M 市的一家大型办公制品生产企业。由于公司决策者善于把握市场动向,短短几年内盈利不断增加。经股东会批准,该公司决定投资50 万元人民币设立一家印刷厂,实现产业化经营的目标。岳某知悉此事后表示愿出资 40 万元,与登明公司一起设立合伙形式的印刷厂。鄂某曾经在 M 市开设一家小型印刷作坊,掌握了较高的印刷技术,获悉登明公司有意投资印刷厂之后,提出愿以自己的劳务作价出资 10 万元,以其掌握的一项专利出资 10 万元,担任公司的有限合伙人。杨某也表达了投资意愿,出资 20 万元参与合伙企业。四方很快达成一致,并
2、按照上述条件签订了合伙协议,约定由登明纸质品厂负责联络客户和开拓市场,岳某担任厂长, 负责经营管理及日常事务,鄂某负责技术研发及质量监管。2007 年 6 月 1 日,合伙企业宏墨印刷厂成立,在其营业执照中标明了“合伙企业”字样。由于四方的密切合作,宏墨印刷厂在极短时间内取得了很好的经营业绩。7 月11 日,岳某与该市相宜商场就一批彩页宣传广告的制造合同进行商谈,但登明纸制品厂对此合同计划提出了异议,认为约定的价格过低,要求其立即停止磋商。但岳某并未接受这一要求,造成其他两方的严重不满。7 月 30 日,岳某之前因购买汽车向市建设银行借贷的一笔 50 万元的按揭贷款已后清偿期,但暂时没有足够的
3、流动资金偿还。市建设银行屡次催缴无果,遂要求岳某以其在宏墨印刷厂的份额抵偿债务。登明纸制品厂和鄂某均表示反对。 8 月 22 日,鄂某欲向苏某贷款 8 万元,欲以其在宏墨印刷厂中的份额作为质押。登明纸制品厂表示同意,但岳某坚决反对。鄂某不顾岳某的反对,与并不知情的苏某签订了质押借款合同,结果到期后无法还债。鉴于企业内部发生的一系列状况,岳某与登明纸制品厂商谈后,提出聘请工商管理专家韩某接替厂长职务,岳某仅作为普通合伙人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结果杨某再次表示反对。请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 宏墨印刷厂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2 宏墨印刷厂在营业执照中标示“合伙企业” 的做法是否适当
4、?为什么? 3 假设合伙协议中并未约定异议处理方式,对于登明纸制品厂与鄂某就彩页广告制造合同提出的异议,宏墨印刷厂应如何处理? 4 市建设银行要求岳某以合伙企业份额抵偿债务的要求遭到拒绝后,应当采取什么措施收回欠款?5 苏某应当如何行使自己的债权? 6 假设合伙协议中并无特别约定,厂长人选的更换决定可否生效?为什么? 7 2004 年 9 月,由于市场竞争激烈,A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与 B 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以形成规模效益,占领市场份额。双方达成协议后,A 股份有限公司即到工商局办理了注销登记,并把自己的资产并入 B 股份有限公司。然后,A 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了其债权人,并在 1 个月内在报
5、纸上公告 1 次,称其债权债务已转让给了 B 股份有限公司。其债权人 C 公司和 D。公司据此公告,要求 B 股份有限公司偿还 A 公司的债务。B 公司经审查,发现 A 公司的债务比其资产负债表上多了500 万,A 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其并入资本远远小于其债务,于是拒绝偿还。并把A 股份有限公司的并入资产还给 A 公司。A 公司董事长以合并协议为由,拒收。各方发生争议。问题:7 合并协议由 A 公司的董事会做出,是否合法?为什么?8 A、B 两公司的合并还需要履行哪些特殊的手续才能成立 ? 9 A、B 两公司的合并采取的哪种合并形式?A 公司把资产并入 B 公司后,B 公司是否也应该到工商局进行
6、登记? 10 A 公司在对债权人进行通知时,哪些做法是不合法的? 11 C、 D 两公司要求 B 公司偿还债务的要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12 C、 D 两公司在 B 公司拒绝偿还债务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债权? 13 假如 B 公司为此次合并,做了大量的准备,那么对此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 A公司赔偿?为什么 ?14 某县公安局警察周航、朱元经过预谋于 2001 年 3 月初,找到经常在所辖地区卖淫的妇女吴华,3 人合谋,由吴华勾引嫖客,周航、朱元抓嫖客“罚款” ,得款均分。尔后,周航、朱元于 4 月中旬为吴华租赁了两间门面房。此后吴华即往自己住处勾引嫖客,由周航的侄子赵恩(在逃)向周航
7、、朱元 2 人报信,周航、朱元 2 人身着警服在吴华的住处抓嫖客。至 2002 年 1 月 26 日,周航、朱元以警察身份抓获朱某、李某等 24 名嫖客,共“罚款“54300 元,赵恩分得 4000 元,余款 3 人平分。案发后,从周航处追缴7200 元,从朱元处追缴 6487 元。请问:14 周航、朱元以色情为诱饵索取、敲诈他人钱财,是构成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 15 周航、朱元安排吴华卖淫,是构成容留卖淫罪还是组织卖淫罪? 16 对周航、朱元应如何处罚? 17 吴华构成何罪? 18 本案是否应采取公开审判的方式? 19 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 60 万元和 240 万元共同设立东湖开发有限公
8、司(下称东湖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南唐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南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西州公司货款 50 万元未还。乙与西州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 3 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东湖公司的股权转让 20%给西州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质。届期,南唐公司未还款,西州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 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 ”为由搪塞,西州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南唐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东湖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南唐公司。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乙以东湖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东湖公司负
9、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异议。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迟未答应开会。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问题: 1. 西州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南唐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2西州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3针对乙将东湖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南唐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4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采取什么法律对策? 19 案情: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 7 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永发有限责任
10、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公司) ,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 1/2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2 以上的董事或1/2 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2005 年 3 月,永发公司依法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 1 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 1200 万元;乙出资 2400 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05 年 5 月,永发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
11、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 1 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2006 年 5 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拟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 1 亿元增加到 1.5 亿元。增资方案提交到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 7 家股东赞成增资。7 家股东出资总和为 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 58.3%;有 2 家股东不赞成增资,2 家股东出资总和为 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 41.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2006 年 3 月,永发公
12、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约被诉至法院,对方以永发公司是上海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永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上述事实,请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20 永发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1 永发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22 永发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23 永发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24 永发公司是否应承担上海分公司的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二、论述题25 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答题要求:(1)
13、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 500 字。三、选答题26 提示: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甲题:1996 年,四川省夹江县某个体印刷厂仿冒印制另一企业的产品,被技术监督机构查封。该印刷厂认为该技术监督机构无权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属于越权行政,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 栏目以“打假者上了被告席”为题进行了报道。并以“ 恶人先告状 ”为道德模式,对“制假者”的起诉行为予以谴责。面对媒体形成的舆论压力,
14、法院不得不违心地做出不利于“制假者” 的裁判。实际上,依照相关法律,“ 制假者”是有起诉权的,法院应当受理。媒体的报道把一个法律问题变成了一个是非分明的道德问题,给司法审判带来了不利影响,也损害了当事人的权利。 请结合此案例谈谈你对我国目前司法公正的障碍及解决对策的理解和认识。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 600 字。 乙题:据新华网重庆 2006 年 7 月 10 日报道,原规划为小区配套工程的幼儿园竟被开发商“合法”出卖,即将成为一座洗浴中心。为此,小区的 149 名业主集体起诉重庆市规划委,不服其做出的规划行政许可。而从重庆市龙坡区人民法院传出的消息证实,
15、该院日前一审审判,撤销被告重庆市规划委向该房地产公司核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此案中,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重庆市规划委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供符合审批程序的相关立案、审核的证据,应当视为被诉的行政行为没有证据。故重庆市规划委做出变更规划许可的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理应予以撤销。 1依据行政许可法结合本案,谈谈你对该问题的认识。2依据物权法谈谈你对本案所涉及的物权法的相关问题进行阐释。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本不限,字数要求 800 字以上。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 242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
16、答案】 宏墨印刷厂的出资不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中登明公司、岳某、杨某的出资合法,但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因而鄂某的出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的出资形式。合伙企业法第 16 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本题中登明纸制品有限公司、杨某和岳某以货币出资,自然不存在问题。同法第
17、64 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因而本项中鄂某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是不合法的。出资形式问题在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等法律中都是比较重要的考点,经常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司法考试真题中。考生应联系各法律的特别的规定进行比较记忆。2 【正确答案】 不适当。宏墨印刷厂采取的是有限合伙形式,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在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名称里标示“有限合伙” 字样。本题中宏墨印刷厂仅标明“合伙企业 ”,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的名称。合伙企业法第 94 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
18、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本题中,登明纸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现,而合伙协议中也明确肯定了鄂某的有限合伙人资格。故根据上述第 94 条的规定,应在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字样。3 【正确答案】 应当暂停合同的磋商,由登明公司;岳某、杨某三方一方一票表决,经两方以上表决通过是否继续磋商。【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业务执行的异议处理。合伙企业法第 29 条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
19、法第三十条规定做出决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第 30 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做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法第 68 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 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
20、 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入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由上述可知,表决是否继续进行磋商属于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有限合伙人鄂某不得享有表决权,因此只能由登明公司、岳某、杨某三方一方一票经两方以上表决通过是否继续磋商。4 【正确答案】 市建设银行可以以岳某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用于清偿,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岳某在宏墨印刷厂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1、【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合伙企业法第 41 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第 42 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
22、的结算。”根据以上法条的规定,个人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独立于合伙企业,因而市建设银行不得接管岳某在印刷厂中的权利,只能收取其在印刷厂中取得的收益或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在印刷厂中的财产。5 【正确答案】 该质押无效,鄂某应当赔偿苏某的全部损失。【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质押。合伙企业法第 25 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岳某反对将财产份额质押,因而质押无效,此债权即为无担保债权,由鄂某赔偿苏某的全部损失。6 【正确答案】 该决定
23、无效。法律明确规定,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通过。本题中杨某反对更换厂长人选,因而不能通过。【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事务中的一致同意事项。合伙企业法第 31 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本题中厂长人选的选任即必须经过三个普通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而此决定无效。7 【正确答案】 不合法。合并协议应该由股东会做出决议。【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03 条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4、(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做中决议;(10)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11) 修改公司章程。第 182 条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做出决议。而本案中,董事会自行做出合并决议,因而是不合法的。8 【正确答案】 A、B 两公司均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公司法的规定,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法 试卷 国家 司法考试 模拟考试 242 答案 解析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