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T 490.1-2013 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化规范 第1部分总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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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35.240 L 67 DB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490.12013 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化规范 第1部分:总则 The standard of community administration and service informatizationPart 1: General provisions 2013 - 07 - 01发布 2013 - 10 - 01实施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2/T 490.12013 I 目 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平台总体架构 1 4.1 门户 2 4.2
2、应用系统 2 4.3 支撑功能 2 4.4 数据资源 2 4.5 基础设施 2 4.6 标准规范体系 3 4.7 安全支撑体系 3 5 平台主要功能 3 5.1 门户服务 3 5.1.1 对外服务门户 3 5.1.2 对内服务门户 3 5.2 社区管理 3 5.2.1 社区居务管理 4 5.2.2 社区公共事务管理 4 5.2.3 决策支持 5 5.2.4 监查评估 5 5.2.5 社区服务 5 5.2.6 服务接入 5 5.2.7 服务处理 5 5.2.8 服务反馈 5 5.2.9 服务监督 5 5.3 应用支撑 5 5.3.1 安全管理 6 5.3.2 应用功能 6 5.3.3 交换功能
3、6 5.3.4 系统功能 6 6 平台主要业务流程 7 6.1 社区服务流程 7 6.2 社区管理流程 7 7 平台运行模式 8 DB12/T 490.12013 II 8 平台与外部关系 9 9 安全要求 9 DB12/T 490.12013 III 前 言 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化规范(DB12/T 490-2013)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数据规范; 第3部分:交换规范。 本标准为DB12/T 490-2013的第1部分。 本标准由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民政局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电子政务信息与网络中心、天津市
4、民政局、天津市紫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斌、杨丽荣、韦永梅、刘栓、高君、赵建辉、徐金宝、郑建军、杨志雄、阎波等。 DB12/T 490.12013 1 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化规范 第1部分:总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化规范的适用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的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和监理单位进行系统开发与整合、运行和维护,以及所有延伸到社区管理和服务业务中的信息化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5、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1062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GB/T 21063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3 术语和定义 3.1 社区 community 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2 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 the information platform of community administration and service 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指适应现代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统一信息化平台。该平台在社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划和组织下,以基层工作人员和居民需求为导向,利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信息通过
6、网络技术进行集成,整合人口、民政、就业、社保、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信访等资源,实现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流程的优化重组,向各级社区管理部门和社区成员提供方便快捷、规范透明的管理与服务。 4 平台总体架构 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由“门户服务、业务应用、应用支撑、信息资源、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体系、安全支撑体系”等七部分构成,其总体架构如图1所示。 2DB12/T 490.12013 图1 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总体架构示意图 4.1 门户 门户主要分为管理门户和服务门户,其中管理门户为各级社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访问入口,服务门户为社会公众访问入口。门户服务支持WEB、WAP、APP、呼叫中心等多
7、种访问方式。 4.2 应用系统 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两个系统。 4.3 支撑功能 支撑功能包括实现业务应用系统功能所需的基础性服务,如安全管理方面的用户管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日志监控等;数据服务方面的数据采集、目录服务、交换服务、数据整合、页面聚合、报表服务、图表服务等;交换服务功能方面的数据接口、服务接口、网信接口、GIS接口;系统功能方面的内容管理、信息检索、订阅管理、信息推送、统计分析、交互逻辑等,可根据应用需要构建更多的支撑服务。 4.4 数据资源 数据资源包括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应用所涉及的人口、楼宇、驻社区单位等各类基础数据库,人口普查、分析决策等专题数据库
8、和用户、目录、交换等应用功能数据库。 4.5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备份等一系列硬件设施和配套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一系列软件工具,是支撑平台正常运行和服务的物理基础。 DB12/T 490.12013 3 4.6 标准规范体系 应符合包括本技术规范在内的一系列标准规范和法规制度,以保障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 4.7 安全支撑体系 安全支撑体系包括一系列信息安全规范,以保障平台的网络、硬件、信息和应用安全。 5 平台主要功能 5.1 门户服务 门户服务为社区居民、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级社区管理工作者及政府部门提供服务,这些用户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各种访问渠道发
9、送或提供服务请求。门户服务的功能包括: 5.1.1 对外服务门户 提供WEB、WAP、APP等多种方式的服务网站或软件工具,支持电话、计算机、电视、手机等多种访问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提供触摸屏、智能呼叫系统等。其中: a) 前台服务:面向社区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提供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商业服务、自我服务等; b) 后台功能:主要承担服务接入、服务受理、服务反馈和服务监督的功能实现,对各类接入的服务资源进行管理和监督,对用户通过访问渠道发送的服务请求进行统一受理与反馈。 5.1.2 对内服务门户 服务形式和载体主要是WEB、WAP、APP等,支持计算机、手机、呼叫中心等接入方式。 a)
10、 前台服务:面向各级社区管理工作机构和政府部门,提供居务管理、公共事务、决策支持和监查评估等服务; b) 后台功能:面向平台管理部门,主要实现用户身份认证和授权访问管理、基础数据采集和管理,综合查询和统计分析、访问控制、服务日志、用户行为的监管及其他功能。 5.2 社区管理 通过社区管理系统实现包括社区基础信息、公共事务、决策支持和监督评估等管理,功能如图2示。 图2 社区管理系统主要功能结构图 4DB12/T 490.12013 5.2.1 社区居务管理 社区居务管理是实现社区居委会日常事务的信息化管理,主要包括社区基础信息管理、社区人财物管理、社区台账管理、社区任务管理等方面,具体如下:
11、a) 社区基础信息 主要包括社区居民信息、楼宇信息、驻社区单位信息等: 1) 居民信息管理:以自然人为主要对象,以人口数据库为基础,对社区居民人口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实现社区人口基础信息、扩展信息和专题信息的综合管理: (1)居民基础信息:对社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信息包括社会工作者采集的信息和相关部门共享的信息,旨在建立和维护用于在相关部门内共享的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 (2)居民扩展信息管理:对社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扩展信息进行管理,是在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的基础上,对与人口相关的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民政、公安、司法等扩展信息进行管理,为相关部门提供人口信息
12、服务; (3)居民专题信息管理:对社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进行专题管理,是在人口基础信息管理和扩展信息管理的基础上,对与人口相关的专题信息进行管理。人口专题信息通常为非日常的、临时性或较长周期性的人口相关的所需信息,如人口普查专题信息。 2) 楼宇信息 根据社区管理工作 “管房管户管人”的工作思路,结合平台功能开发的实际展开,给出楼宇名称,楼宇类型,地址,地图坐标,房屋编码等信息,实现社区居民及户籍的管理和应用。 3) 驻区单位信息:对社区辖区内的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服务机构和企业商业单位基本信息及其服务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和发布。 b) 社区人财物管理:对社区的人员、财务、资产进行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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