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GDW 11568-2016 电力需求响应系统技术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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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GDW 11568 2016 电力需求响应系统技术导则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power demand response system 2017 - 03 - 24发布 2017 - 03 - 24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ICS 29.240 Q/GDW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DW 11568 2016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系统组成及建设原则 . 3 5 系统架构 . 3 6 系统架 构 . 6 7 性能指标 . 6 8 系统接口与通
2、信要求 . 7 9 工作环境 . 8 10 安全防护 . 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电力需求响应系统及子系统功能 . 9 编制说明 . 10 Q/GDW 11568 2016 II 前 言 为规范 电力需求响 应系统的发展方向,推动需求响应系统的建设和发展,制定本标准 。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 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鸣、闫华光、何胜、张兴华、赵建立、罗志坤、何桂雄、
3、杨斌、蒋利民、李德智、杨旭、孟珺遐、方智淳、袁新润、周琪。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 技部。 Q/GDW 11568 2016 1 电力需求响应系统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需求响应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包括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架构、基本功能、性能指标、系统接口与通信、工作环境和安全防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需求响应系统设计、开发和运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20
4、11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9387.1-1998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 基本参考模型第 1部分:基本模型 GB/T 15148-2008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GB/T 22239 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40 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DL/T 533-2007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需求响应 demand response 电力用户对实施机构发布的价格信号或激励机制作出响应,并改变电力消费模式的一种参与行为。本标准中特指电力需求响应。 3.2 需求响应
5、系统 demand response system 通过 信息双向互动 ,实现 需求响应 信息 处理、运行监控、业务管理、计划监管 等 功能的软硬件系统 。其中能够按照设定条件 自动执行的需求响应系统 , 为自动需求响应系统 。 3.3 需求响应服务系统 demand response service system 在需求响应系统中,对需求响应需调整负荷进行分析、发出调整负荷信号并进行处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3.4 需求响应监管系统 demand response regulatory system Q/GDW 11568 2016 2 在需求响应系统中,对需求响应计划及业务执行过程 进行监督
6、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3.5 需求响应管理系统 demand response management system 发布需求响应政策、电力价格以及负荷需求等信息,并对需求响应执行效果进行监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一般与需求响应监管系统和求响应服务系统进行相关信息交互,达到需求响应管理和实施的目的。 3.6 需求响应能力 demand response capability 电力用户改变自身用电行为、调节用电负荷及相关设备而产生的负荷调控能力。 3.7 需求响应监管者 regulator of demand response 制定需求响应机制和规则、监督需求响应计划及业务执行过程的机构或部门。 3.
7、8 需求响应参与者 actor of demand response 参与需求响应的个人或组织机构。 3.9 需求响应服务提供商 service provider of demand response 将某些具备需求响应能力的电力用户集中在一起,作为整体参与需求响应,并代理相关商务事宜。需求响应服务提供商也可将其他需求响应服务提供商的资源集中在一起参与需求响应。也称为需求响应负荷聚合商( load aggregator)或负荷集成商。 3.10 需求响 应聚合系统 demand response aggregate system 需求响应服务提供商对多个用户的负荷进行聚合并提供需求响应服务的信
8、息化系统。 3.11 需求响应事件 demand response event 由需求响应实施机构发起,并由需求响应参与者执行,直至需求响应结束的完整过程,包括需求响应邀约、响应确认、响应执行及效果评估等过程。其中需求响应实施机构包括电能供应商、需求响应服务提供商。 3.12 需求响应项目 demand response project 根据电网负荷及电力用户用电情况,提出需调整负荷 等需求响应而进行的相关活动和任务。一个需求响应项目包括一个或多个需求响应事件。 3.13 需求响应信号 demand response signal Q/GDW 11568 2016 3 用来传递需求响应事件中命
9、令和数据等信息的载体。通过需求响应信号的传递,电力需求响应系统完成需求响应过程。 4 系统组成及建设原则 4.1 电力需求响应系统组成及要求 需求响应系统由需求响应监管系统、需求响应管理系统、需求响应服务系统、需求响应聚合系统及需求响应终端等部分组成。应满足如下要求: a) 需求响应系统可包括总部级、省级、地市级及县级等层级,其中总部级及省级部分分别管理电网公司 或省级电网公司进行的需求响应项目,地市级及县级部分具体实施需求响应项目; b) 应能够有效地支持需求响应监管者、电能供应商、需求响应服务提供商、电力用户等 参与者 共同开展需求响应活动; c) 需求响应的发起和执行需符合电力运行管理部
10、门及电网公司对电力管理的要求; d) 需求响应监管系统宜由政府、电网公司或其委托的单位管理,需求响应服务系统宜由电网公司进行管理,需求响应聚合系统宜由电网公司营销部门或负荷集成商进行管理。 4.2 电力需求响应系统建设原则 电力 需求响应 系统 应 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a) 设计标准化: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规的规定、国际标准及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 b) 架构先进性:系统在总体规划时,应选择先进和成熟的技术作为系统的技术架构,符合电力需求侧管理、电力需求响应发展的要求; c) 功能扩展性:在不影响系统执行情况下,需求响应系统功能或承载的用户有可持续扩展或提升的能力; d) 扩展灵活性
11、:应提供标准化的接口,保证系统的开放性,同时符合需求响应产品通用、互换的要求; e) 运行维护性:对系统运行中发生的错误进行改正和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和业务处理变化而不断修改的能力; f) 信息安全性:需求响应业务涉及到设备、系统等运行,应该在数据采集、传输和存储、 业务运行及管理等方面保障数据的安全。 5 系统 架构 5.1 主要参与者及其关系 电力需求响应系统主要有监管者、电能供应商、服务提供商、电力用户等参与者,电力需求响应系统参与者关系如图 1所示。其中各参与者相互关系及职责如下: a) 需求响应监管者通过监管系统对需求响应模式、需求响应政策、需求响应运行及其他各参与方进行管理; b) 电
12、能供应商通过需求响应服务系统参与需求响应,与电力用户和需求响应服务提供商进行信息交互,主要职责为发布动态电价、发布负荷需求、发布需求响应事件通知、监视系统运行状况、测算需求响应执行效果等; c) 需求响应服务 提供商(聚合商)通过需求响应聚合系统参与需求响应,分别与需求响应服务系统和需求响应终端连接,负责集中零散的响应资源,并对需求响应服务系统发布的负荷需求进Q/GDW 11568 2016 4 行再分配,其中需求响应聚合系统可以通过下级聚合商的聚合系统嵌套联合实施需求响应业务; d) 电力用户包括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和工业用户等,通过需求响应终端参与需求响应,需求响应终端连接电力用户所属的用电
13、设备(系统)、智能终端设备、能源管理系统等,与需求响应服务系统或聚合系统进行信息交互; e) 电能提供商可以通过需求响应服务系统直接与参与者联系实施需求响应业务,而不一定需 要需求响应服务提供商参与。 参 与 者 1 : 电 能 供 应 商需 求 响 应聚 合 系 统需 求 响 应 终 端用 户 能 源 管 理 系 统智 能 终 端 用 电 设 备 ( 系 统 )分 布 式 能 源 系 统 储 能 系 统参 与 者 3 :电 力 用 户需 求 响 应 管 理 系 统需 求 响 应 终 端电 力 需 求 响 应 系 统需 求 响 应 服 务 系 统 需 求 响应 聚 合系 统参 与 者 2 :
14、需 求 响 应 服 务 提 供 商需 求 响 应 聚 合 系 统需 求 响 应聚 合 系 统需 求响 应聚 合系 统图 1 电力需求响应系统参与者关系图 5.2 需求响应系统互操作架构 按照 GB/T 9387.1-1998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基本参考模型的分层思想,将电力需求响应系统划分成业务层、功能层、信息层、通信层和组件层 5个层次,需求响应系统各参与者通过上述五层实现互操作,需求响应系统互操作架构如图 2所示。 需求响应系统参与者 A需 求 响 应 系 统 业 务 层 需 求 响 应 系 统 组 件 层需 求 响 应 系 统 通 信 层需 求 响 应 系 统 信 息 层需 求 响 应
15、系 统 功 能 层需求响应系统参与者 B图 2 电力需求响应系统互操作架构 Q/GDW 11568 2016 5 各层的功能如下: a) 业务层查询需求响应相关政策等文件,规定业务模式、参与者的分工、业务能力和业务过程等业务,支持电能供应商开展需求响应业务和支持需求响应监管者定义市场模式,支持业务细化,支撑具体业务的实现; b) 功能层规定系统功能和可提供的服务,支撑业务流程; c) 信息层规定在功能层、通信层和组件层之间交互的信息,定义信息对象和数据模型的基本规范,提供通信互操作的通用语义; d) 通信层规定信息交换的协议和机制,包括语法的互操作性功能,并提供网络交互功能; e) 组件层规定
16、需求响应系统物理分布,提供网络连接,包括需求响应参与者、智能应用程序、用户 设备、电力设施、网络基础设施和计算机等。 5.3 需求响应系统组成 系统组成包括需求响应服务系统、需求响应聚合系统和需求响应终端,以及保证以上系统运行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等。电力需求响应系统组成如图 3所示。系统组成还有以下要求: a) 需求响应服务系统通过通信网与需求响应聚合系统、需求响应终端交互信息,需求响应聚合系统通过通信网与需求响应终端连接,需求响应终端可与电力用户侧用电设备(系统)、能源管理系统等相关系统交互信息; b) 需求响应服务系统、需求响应聚合系统均受到需求响应监管系统的管理; c) 在电能供应商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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