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T 0400.6-2005 进出口罐头食品检验规程 第6部分 热力杀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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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0400.6一2005代替SN0400. 5-1995 进出口罐头食品检验规程第6部分:热力杀菌Rules for inspection of canned food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6: Thermal processing 2005-09-30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05-01实施060509000100 前言SN/T 0400(进出口罐头食品检验规程分为12个部分:一一第1部分:总则;一一第2部分:原辅材料;一第3部分:加工卫生;-一第4部分:容器;一一第5部分:罐装p一一第6
2、部分z热力杀菌;一一第7部分:成品;第8部分:包装;第9部分:标签;一一第10部分z蒸煮袋食品;一一第11部分:玻璃容器;第12部分:口岸检验。本部分为SN/T0400的第6部分。本部分代替SN0400.5一1995(出口罐头检验规程热力杀菌。本部分与SN0400.5-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由原只适用金属容器的低酸罐头改变为适用于所有罐头食品;增加了规范的热力杀菌备案审查程序;一一杀菌设备检查增加部分内容;一一杀菌记录与杀菌操作偏差顺序有所改变;一一-新增附录A、附录C。本部分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SN/T
3、 0400.6-2005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仇桂琴、肖平、谢丹。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0400.5一1995。I 1 范围进出口罐头食品检验规程第6部分:热力杀菌SN/T 0400的本部分规定了罐头食品热力杀菌的备案、检查和判定。SN/T 0400.6-2005 本部分适用于罐头食品热力杀菌工艺规程备案审核、杀菌设备检查、杀菌操作检查、杀菌记录审核、杀菌操作人员资格审查、偏差审核和杀菌判定。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SN/T0400的本部分。2. 1 最
4、低热力杀菌minimum thermal process 装在密封容器内的食品密封后在一定泪度下,经一定时间所受到的,经科学测定可足以保证消灭致病性微生物的热力杀菌。2. 2 热力杀菌工艺规程scheduled process 罐头食品厂所选用的使某一特定产品在生产条件下达到商业无菌的热力杀菌。该杀菌不低于最低热力杀菌,并至少相当于热力杀菌主管当局为使食品达到商业无菌而制定的热力杀菌。2.3 热力杀菌操作规程operating process 罐头食品厂所选用的达到或超过热力杀菌工艺规程中最低要求的热力杀菌。2.4 杀菌、排气、关键因素的偏差deviations in processing,
5、venting , or control of critical factors 杀菌过程中排气和杀菌的温度或时间低于热力杀菌工艺规程,或关键因素不符合热力杀菌工艺规程的要求。2.5 杀菌设备sterilization equipment 处于密封状态的罐装食品为使达到商业无菌而进行热处理的设备,包括常压杀菌设备和加压杀菌设备。2.6 无菌处理与包装asepsis and package 经商业杀菌的产品被包装在消毒过的无菌的密封容器内。3 热力杀菌备案审核罐头食品热力杀菌备案内容包括热力杀菌工艺规程、热力杀菌设备以及杀菌设备热分布测试的备案。审核热力杀菌备案程序应按附录A的要求进行。4 杀菌
6、设备检查4.1 管道颜色检查杀菌间内用于杀菌操作的蒸汽管(红色)、水管(绿色)、压缩空气管(黄色)等管道的颜色是否正SN/T 0400.6-2005 确区分。4.2 蒸汽供应检查通向杀菌间的蒸汽压力是否足够;检查用汽高峰时,供汽能否满足杀菌锅排气和杀菌的需要;检查杀商锅升温时有否时间过长现象F检查用汽高峰时,杀菌温度是否有波动。4.3 蒸汽总管检查杀菌间蒸汽总管管径尺寸。4.4 杀菌锅进汽口检查杀菌锅进汽口口径、位置和控制阀。4.5 蒸汽旁路管检查蒸汽旁路管的管径和控制阀。4.6 蒸汽自动控制阑检查蒸汽自动控制阀的控温精度、传感器位置及阅径。4. 7 蒸汽扩散管检查蒸汽扩散管的管径,分布形式,
7、喷汽孔的方向,直径及数量;检查喷汽孔洞有否被沉积物堵塞。4.8 排气孔检查杀菌锅上的排气孔的孔径、设置位置和控制阀的阀型;检查是否存在排气管道过长,弯曲过多或其他妨碍空气迅速排除的因素;如隘流管兼作排气用时,检查在排水管之前是否已设有排气口。4.9 排气联管在使用排气联管排气的情况下,检查杀菌锅上的排气联管的管径及控制阅阅型;检查是否存在排气联管过长,弯曲过多或其他妨碍空气迅速排除的因素;如与排水管相联接时,检查在排水管之前是否已设有排气口。4. 10 排气总管在使用排气总管排气的情况下,检查排气总管的管径,检查有否安装阀门;检查是否存在排气总管过长、弯曲过多或其他妨碍空气迅速排除的因素;如与
8、排水管相联接时,检查在排水管之前是否已设有排气口。4. 11 排气装置检查排气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排气阀、蒸汽阅是否灵活,启闭完全;检查进水阀和空气间有无泄漏。4. 12 泄气孔检查泄气孔的孔径、数量、安装位置和控制阀阀型;检查油气阀是否灵活,启闭完全。4. 13 消音器检查消音器操作是否正常,有否堵塞或失修。4.14 排水管检查排水管的管径及控制阀阅型。4. 15 水路管道检查管道的压力和管径及控制阀阀型;检查控制阀密封是否良好、无世漏;进水方式是否适当;如卧式锅通过水扩散管排气,孔洞数是否符合排气要求。4. 16 溢流管检查溢流管的安装位置及控制阀阅型;如兼作排气用时,在排水管之前是否设
9、有排气口。4.17 空气管道检查供反压冷却使用的空气管道密封是否良好。4. 18 篮筐支架检查在立式杀菌锅的锅底是否安装有支撑篮筐的角铁支架。2 SN/T 0400.6-2005 4. 19 安全阀检查安全阀的容量,是否符合压力容器安全要求。4.20 杀菌篮筐(笼筐、托盘)检查杀菌篮筐(笼筐、托盘)结构是否符合要求。4.21 分隔极检查分隔板结构是否符合要求。4.22 指示用玻璃水银温度计检查每只杀菌锅是否已安装了规格符合规定的玻璃水银温度计;安装方式和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4.23 温度记录仪检查每只杀菌锅是否已安装了规格符合规定的温度记录仪;安装方式和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4.24 压力表
10、检查杀菌锅压力表读数范围、表盘直径及其安装仿式。4.25 计时装置检查杀菌间内的计时装置、安装位置和走时的准确性。4.26 水循环装置检查喷水管的喷孔分布是否均匀,总面积是否大于循环泵出口管道的截面积;吸水管是否装有筛滤网;循环泵是否有信号装置和泄气口。4.27 冷却水装置检查立式杀菌锅的冷却水是否在锅的顶部引人;卧式杀菌锅的冷却水是否在泵的汇总管一侧引人;冷却水管路是否有检测阀。5 杀菌操作检查5.1 杀菌间检查检查杀菌间的计时装置和水银温度计表面的照明度是否大于5001x。检查杀菌间内产品流向是否存在将未经杀菌的罐头误送入下一道工序的可能性。检查杀菌间是否张贴与杀菌操作有关的规程;位置是否
11、明显。5.2 罐头杀菌前检查检查罐头密封后到开始杀菌之间可能搁置的最长时间。审查与杀菌关键因素有关的记录,包括:装罐量、固形物重、封口机真空度、内容物装罐方向、包装形式、调味汁配方、固形物重与净重的比值、糖水浓度、粘度、罐内顶隙等是否符合热力杀菌工艺规程的规定。检查罐头在篮筐内的摆放是否符合杀菌规程的规定。检查罐头杀菌前是否测定了初温,杀菌前后的产品是否有明显标识。5.3 杀菌过程检查5.3. 1 排气检查通入蒸汽后,排气孔、泄气孔是否完全开启,排气时间和排气温度要符合附录B中的要求。排气开始时是否将杀菌锅内积水排除。排气时间是否用准确的记时装置记录时间。加压水杀菌预热水温是否在70C以上。热
12、水注入时,检查油气闽、排气阀、回流管阅、热水阀、水位阀是否全开;压缩空气阀、冷却水阅是否全关;达到杀菌温度时,校测水银温度表与温度记录仪是否致,压力是否符合工艺要求。5.3.2 排气后的升温阶段当杀菌工艺要求控制时,检查升温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工艺要求。3 SN/T 0400.6-2005 5.3.3 杀菌恒温阶段检查是否在水银温度计指示的温度达到了规定的杀菌温度后开始杀菌恒温计时,恒温的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祖度记录仪是否工作正常。检查在发生杀菌偏差的情况下,采取的纠偏措施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要求。5.4 冷却阶段的检查检查罐头冷却时间是否符合工艺规定的要求。检查罐头冷却水的游离余氯是否不低于
13、0.5mg/kg。罐头冷却温度是否低于380C。检查罐头干燥方式是否合理。6 杀菌记录检查检查杀菌记录是否由杀菌操作人员或其指定人员在观察时填写,并在记录表格内签名。检查杀菌记录的内容是否包括品名、代号、日期、杀菌锅号码、罐型大小、每一锅大致罐数、初温、排气时间和温度、实际杀菌时间、水银温度计和温度记录仪记录读数等必需的杀菌数据。检查杀菌工艺规程规定的临界因子是否记录。检查人工记录表中各个项目是否填写完整、准确,修改是否规范。检查杀菌记录是否在实际杀菌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7 杀菌操作人员资格审查检查杀菌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资格,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8 杀菌偏差审核杀菌偏差操作参
14、见附录D要求审核。9 杀菌判定9.1 基本规定按第38章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判定该热力杀菌系统是有效的。9.2 热力杀菌工艺规程备案检查的判定按第4章对热力杀菌工艺规程备案检查,发现规程制定依据不足或无法证明产品经杀菌后能达到商业无菌者,判定该杀菌工艺规程无效。9.3 热力杀菌设备检查的判定按第5章对热力杀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设备要求或无法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设备符合杀菌要求的,判定该杀菌设备不能用于罐头食品的生产。9.4 热力杀菌操作检查的判定按第6章对热力杀菌操作进行检查,发现操作不符合杀菌工艺规程要求,判定该操作下的产品为不合格。9.5 热力杀菌记录检查的判定按第7章对热力杀菌记录进
15、行检查,发现记录及其管理不符合要求,使杀菌记录的检查难以判断罐头食品杀菌安全性的,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9.6 热力杀菌操作人员资格审查的判定按第8章对热力杀菌操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发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但未达到要求者,判定该操作人员不得从事杀菌操作。9. 7 操作偏差审核检查的判定按第9章对操作中偏差审核进行检查,发现偏差审核及其处理不符合要求,且无法提供依据证明该审核及处理方法是正确的,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附录A(规范性附录)罐头热力杀菌的备案程序A.l 热力杀菌工艺规程的制定各种罐头均应由授权机构按规定的程序制定加热杀菌工艺规程,供企业采用。A.2 制定杀菌工艺规程的依据必须根
16、据以下基本因素制定杀菌工艺规程:一一罐头食品中微生物的种类及其耐热性的有关参数;一一罐型大小和形状;一一产品的pH值、成分或配方;一一固形物量;一一储藏温度。SN/T 0400.6-2005 根据杀菌设备的具体情况,正确选定各种罐头的冷点,在实际生产中反复进行热穿透试验。依据实验取得的数据,拟定试验性杀菌工艺规程。根据试验性杀菌工艺规程,进行样品试验、接种试验和生产线上的试验阶段得到的样罐都要经过足够时间的保温储藏,观察分析。经充分考虑加热杀菌时测定的各项数据和预先确定的各项关键因素,最后确定生产用杀菌工艺规程。杀菌工艺规程至少应有下列各项数据:一一产品的种类、技术条件和配方;一一罐型大小及形
17、状;一一罐头在杀菌锅内的排列方式;一一最大装罐量(包括液体),装罐方法;最低温度,排气方法;一一杀菌系统的形式和特征,杀菌温度和时间,反压和冷却方法等。当产品技术条件有改变时,要判定对杀菌效果是否有影响才日发现原杀菌工艺己不适合,必须重新制定。A.3 罐头热力杀菌的备案A. 3.1 罐头食品热力杀菌工艺的备案罐头食品生产企业递交的热力杀菌工艺规程备案技术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罐头品种、罐型、杀菌方法、杀菌锅类型、最低初温、杀菌温度和时间、杀菌(Fo)值、罐头在杀菌锅内的排列方式、排汽规程、影响热渗透的关键因子、杀菌工艺规程制定的依据和日期等。热力杀菌工艺规程不得低于国家或进口国热力杀菌主管当局制
18、定的能达到商业元菌的热力杀菌。低酸性罐头的杀菌强度不低于12D飞酸性罐头及酸化罐头的杀菌强度不低于6Dj如因保持产品特性需要采用低于上述杀菌强度的杀菌工艺,企业应当提供科学依据。热力杀菌操作过程必须与热力杀菌工艺规程相匹配,通常要求前者比后者稍高。若罐头食品企业对已经备案的热力杀菌工艺规程进行改动,应重新评估,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变更备案并获得批准。如产品已出口多年,而目前企业无法提供本条第一段中规定的备案资料,可允许按现用杀菌备案,SN/T 0400.6一2005但必须限期补充杀菌工艺规程制定资料。A. 3. 2 罐头食品热力杀菌设备的的备案罐头食品企业应按照要求装备热力杀菌设备,低酸性罐头食
19、品可按附录B或附录C中的要求装备热力杀菌设备。罐头食品企业按照要求,对热力杀菌设备的装备进行自我核查,填写杀菌设备检查表经申报人签字盖章后交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并获准批准。A. 3. 3 罐头食品热力杀菌热分布测试备案罐头食品企业在热力杀菌设备进行自我核查,确认完全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基础上进行杀菌设备热分布的测试。杀菌设备热分布测试要求每年至少一次。罐头食品企业递交的杀菌设备热分布测试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罐型、杀菌设备类型、杀菌方法、排气规程、杀菌间蒸汽总管压力、装填和排列方式、每锅罐头容量、篮数、测试用介质、热电偶数量及布点情况,以及最终的热分布情况或测试结果原始数据、最大/最小值
20、数据和权威机构的评定意见。A.4 企业备案罐头食品企业应按A.3的规定要求递交相关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向检验检疫部门备案。A.5 主管部门审核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杀菌权威机构的评定意见受理罐头食品企业的热力杀菌备案申报、初审对杀菌设备进行验证,对罐头食品企业的热力杀菌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6 SN/T 0400.6一2005附录B(规范性附录)静止式高压蒸汽杀菌的设备规范B.l 蒸汽供应杀菌过程中进入杀菌锅的总管道蒸汽压力要达0.62MPa(6. 3 kgf/cm2)以上。B. 2 蒸汽总管长度为4.57m(15英尺)以内的立式、卧式杀菌锅的蒸汽总管规格见表B.L表B.1 蒸汽总管规格杀菌锅数1)l
21、 2 3 50.8 mm 63.5 mm 76.2 mm 总管直径(2英寸)什英寸)(3英寸)1) 杀菌锅数指同时用汽锅数B.3 杀菌锅进汽口88.9 mm (3英寸)杀菌锅的进汽口必须足够大,位置与排气管相对,采用蒸汽球阀控制。对卧式锅,如锅长为2. 44 m3. 66 m(812英尺),为3.75mm(li英寸);如为3.664. 87 m(12 16英尺),为38.1mm 4 (1英寸);如为4.87m06英尺)以上,至少为50.8mm(2英寸),对装载3只杀菌篮筐,直径为1. 04 m(41英寸),高度为1.83 m(明寸)的立式锅,为3175mMlt英寸)。B. 4 蒸汽旁路曹进汽装
22、置的旁通管道。当蒸汽自动控制阅失灵时可代替之。蒸汽旁路管与进泊口的口径大小相同,采用蒸汽球阀控制。另外为加速升温,可开启旁通阅升温。B.5 蒸汽自动控制阀每只杀菌锅必须装置一只自动控制间,控制精度为土O.50C,其温度传感器与水银温度计相邻。当不使用蒸汽旁路管时,阅径尺寸与进汽口大小相同。当使用蒸汽路管时,阀径可适当减少。B.6 蒸汽扩散管蒸汽在锅内的扩散管。管径与进汽口大小相同。立式杀菌锅底部蒸汽扩散管应以十字交叉形式排列,喷孔分布在管顶或管侧;卧式锅底部蒸汽扩散管必须沿着锅底排列在整个锅长上,喷孔应分布在管顶中心线左右和圆心角各为的位置上。喷孔数应使其总载面积等于进汽管道上最窄管径横载面积
23、的1.5倍2倍,见表B.2。7 SN/T 0400.6-2005 表B.2蒸汽扩散管规格喷孔直径/mm4刊(A)5叫马)6叫;)7叫人)9叫;)12.7(+) (或英寸)最窄管径为25.4 mm 4763 3546 2736 1723 1216 (1英寸)最窄管径为31. 75 mm 82 109 6080 4661 3040 2128 1216 (1;英寸)最窄管径为38.1 mm 111148 82109 6383 4054 2837 1621 (1;英寸)B.7 排气孔杀菌锅上用以在排气时排除锅内空气的开孔,位置要与进汽口相对,必须采用闸阅控制。需检查是否存在妨碍空气迅速排除的因素。B.
24、8 排气联管杀菌锅排气联管用闸阀控制;其管径必须使联管的横载面积大于所有联接的排气管总横载面积之和。B.9 排气总管排气总管不要装阀门,其横截面积至少等于所联排气管横截面积的总和。如太长,其管径应相应增大。B.10 排气装置及方法B. 10. 1 方法一卧式杀菌锅通过25.4mm(l英寸)组合式排气孔排气每1.52 m(5英尺)锅长装25.4mm(l英寸)排气孔1个;每个排气孔装25.4mm(l英寸)闸阅一只,直通大气。靠近锅端的排气孔与锅体两端距离不超过。76m(2. 5或2英尺)。方法:排气间全开,时间至少5min,温度至少达到107.20C;或时间至少7min,温度至少达到104.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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