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1 T 664-2022 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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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3.100.01 CCS A 10 4201 武汉市地方标准 DB4201/T 6642022 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agricultural produce market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2022-10-21 发布2022-11-21 实施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4201/T 6642022 I 目次 前言.III 引言.I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相关方要求.2 4.1 举办方.3 4.2 经营户.3 4.3 监管方.4 4
2、.4 消费者.4 5 建设要求.4 5.1 场所建设.4 5.1.1 选址.4 5.1.2 建筑.5 5.1.3 场内布局.5 5.1.4 装修.5 5.2 设施设备建设.6 5.2.1 供水设施.6 5.2.2 排水设施.6 5.2.3 供电设施.6 5.2.4 通风设施.7 5.2.5 垃圾处理设施.7 5.2.6 公共厕所.7 5.2.7 消防设施设备.7 5.2.8 信息化设备.8 5.2.9 食品安全检测设施设备.8 5.2.10 摊位柜台设施.8 5.2.11 经营设施.8 5.2.12 病媒生物防制设施.9 5.2.13 疫情防控设施设备.9 5.2.14 计量器具.9 5.2.
3、15 小餐饮设施.9 5.2.16 配套设施.10 5.2.17 服务设施.10 6 管理要求.10 6.1 食品安全管理.10 6.1.1 准入与溯源管理.10 DB4201/T 6642022 II 6.1.2 食品安全检测管理.12 6.1.3 小餐饮管理.13 6.1.4 其他食品安全管理.13 6.2 疫情防控管理.14 6.2.1 基本要求.14 6.2.2 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14 6.2.3 疫情防控升级管理.15 6.3 环境卫生管理.16 6.3.1 市场内环境卫生管理.16 6.3.2 交易区环境卫生管理.16 6.3.3 设备设施卫生管理.16 6.3.4 人员卫生管理
4、.17 6.3.5 病媒生物管理.17 6.3.6 市场周边管理.17 6.3.7 车辆管理.17 6.4 经营管理.17 6.4.1 组织机构.17 6.4.2 管理制度.18 6.4.3 商品销售.18 6.4.4 证照管理.20 6.4.5 价格管理.20 6.4.6 计量管理.21 6.4.7 诚信经营管理.21 6.4.8 安全生产管理.22 6.4.9 消费者维权管理.22 6.5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理.22 6.6 党团和文化建设管理.23 7 智慧化建设和监督管理要求.23 7.1 总体要求.23 7.2 设施设备硬件建设.24 7.3 管理系统软件建设.25 7.4 智慧化管
5、理.26 7.5 智慧监管.27 参考文献.28 DB4201/T 6642022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锦瑾、罗芬、郎星平、孙强、钱尼明、李徐、胡君、何丽。DB4201/T 6642022 IV 引言 为加强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水平,保障市民日常生活需
6、求,开展本文件的编制工作。本文件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吸收采纳了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城乡建设局、武汉市应急管理局、武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单位提出的合理意见。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具体承担了本文件起草的编辑工作。DB4201/T 6642022 1 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贸市场举办方、经营户、监管方、消费者等相关方的责任要求,场地建设和设施设备建设等农贸市场建设要求,以及疫情防控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经营管理、应急管理、党团和文化建设管理等农贸市场管理要求,同时还规定了农贸市场智慧化建设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
7、本文件适用于中心城区、功能区以及远城区城关新建和升级改造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其他市场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893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7722 电子台案秤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3
8、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7110 商店购物环境与营销设施要求 GB/T 21720-2008 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GB/T 27770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 GB/T 2777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蚊虫 GB/T 27772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蝇类 GB/T 27773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蜚蠊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GB/T 33659-2017 农贸市场计量管理与服务规范 GB 3748
9、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T 38209 公共安全 演练指南 GB/T 38738-2020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农贸市场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DB4201/T 6642022 2 GB 550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CJJ 14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DB42/T 1333 农贸市场公平秤配备和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0、3.1 农贸市场 marke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e 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集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现货零售交易、小餐饮、便民服务于一体,为买卖双方提供经常性、公开性、固定性交易场地,以及配套设施和服务的场所。来源:GB/T 21720-2008,3.1,有修改 3.2 举办方 markets organizers 负责农贸市场建设、经营及管理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3.3 经营户 business households 向农贸市场举办方承租场地、进行现货零售交易、小餐饮或便民服务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来源:GB/T 33659-2017,3.3,有修改 3.4 监管方
11、 supervisor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3.5 小餐饮 small-sized catering entity 市场内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150 m2、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3.6 病媒生物 vector 能通过生物或机械方式将病原生物从传染源或环境向人类传播的生物。注:本文件涉及的病媒生物为蚊、蝇、蜚蠊和啮齿动物的鼠类。来源:GB/T 38738-2020,3.1 4 相关方要求 DB4201/T 6642022 3 4.1 举办方 4.1.1 举办方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a)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注册,领
12、取营业执照;b)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4.1.2 举办方在开展本市场的管理工作时应符合以下要求:a)审查申请进入农贸市场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资格,建立经营户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b)交付的使用场地符合 5.1 的要求,保障使用场地的建设质量与安全;c)与入场经营户签订摊位柜台租赁协议,就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d)按 6.4.2 的要求制定管理制度,按 6.5 的要求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e)按表 3 的要求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场内经营户履行协议及经营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对于违反
13、租赁协议及经营管理制度的,进行劝阻处理,对不听劝阻处理的,及时报告监管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f)按表 3 的要求配备专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对应的专业工作,如配备人员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等;g)接受监管方的监督检查,协助查处农贸市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违法违规经营户的相关信息;h)负责市场内消防、保安、环保、给排水、卫生、用电、计量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保证相关设备处于正常状态;i)在农贸市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及时公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样品检验结果、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j)对经营户和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
14、育和培训,提高文明安全经商意识和能力。4.2 经营户 4.2.1 经营户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a)依法办理相关证照;b)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方式,在指定区域亮证亮照经营,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除外。4.2.2 经营户开展经营活动应符合以下要求:a)按照摊位柜台租赁协议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遵守农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农贸市场设施设备;b)遵守农副产品准入制度,履行农副产品安全责任;c)使用与经营事项相适应、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d)按照规定建立农副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进货的原始发票、凭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不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农副产品;e)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经营或者提供加工服务的
15、,符合动物疫病防控以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f)按照保证质量安全的要求销售和贮存食用农产品,并配备与之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设施、设备;g)销售熟食、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规范使用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设备,其经营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持有有效健康证等;h)销售物品陈列整齐有序,不违规占道、扩摊、搭建或者擅自流动经营;DB4201/T 6642022 4 i)及时清理摊位柜台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积水等,保持摊位柜台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泼污水、乱倒垃圾;j)无使用明火作业、乱拉乱接电线和经营、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危害农贸市场公共安全的行为;k)依
16、法明码标价经营。4.3 监管方 4.3.1 监管方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以下管理工作:a)对举办方、经营户依法进行登记注册;b)对市场经营秩序、食品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对登记注册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c)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对不合格农产品开展核查处置;d)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举办方、经营户实施信用监管;e)对举办方制定计量管理制度、设置公平秤以及场内经营户使用计量器具等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f)对遵守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g)对明码标价行为进行监督检查;h)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活禽经营行为开展监督检查;i)对市场及其周边市容和环境卫生进
17、行监督管理;j)对动物防疫条件、防疫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k)对开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l)对市场及其周边治安秩序、农贸市场周边道路停车行为进行监督管理;m)对遵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n)对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3.2 监管方应对农贸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建立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和考核通报制度。4.4 消费者 消费者应遵守以下相关规定:a)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的劳动和合法权益;b)在投诉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等问题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据;c)进入农贸市场遵守 6.1 中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d)在相应的
18、停车场(库)停放车辆,不骑行或者推行非机动车(残疾人专用车辆除外)进入农贸市场营业区域。5 建设要求 5.1 场所建设 5.1.1 选址 5.1.1.1 农贸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5.1.1.2 农贸市场设置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择在交通便利处。DB4201/T 6642022 5 5.1.1.3 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 1 km 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5.1.2 建筑 5.1.2.1 新建农贸市场应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
19、中相对独立的场地。5.1.2.2 新建农贸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环保等要求的结构形式、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 GB 50016 的要求。5.1.2.3 农贸市场出入口数量和通道宽度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出入口和通道要求 出入口和通道 用地面积1000 m2 1000m2用地面积300 户 150 户经营户数300 户 经营户数150 户 一般管理人员(专、兼职)市场管理员a 1015 510 5 消防安全管理员b 物业管理员c 消费者投诉处置人员d 2 专职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e 2 1 1 农产品食品检测员f 5 3 2 a 从事商品监督和市
20、场管理等服务工作的人员。b 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等消防管理工作的人员。c 市场管理区域内,组织安排物业设施维护养护、环境卫生美化绿化、公共秩序维护工作的人员。d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投诉处置规范,负责记录并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人员。e 了解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操作规范,能够判断潜在的危险,采取适当的预防和纠正措施的人员。f 从事农产品、粮油、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等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6.4.2 管理制度 举办方应按表 4 设置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台账,并保留记录。表4 市场管理制度和台账 市场管理制度 市场管理台账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财
21、务管理制度 11 商品检查验收制度 1 人员值班台账 2 人事管理制度 12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2 人员培训台账 3 台账登记制度 13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 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4 合同管理制度 14 市场档案管理制度 4 农产品溯源台帐 5 信用管理制度 15 不合格商品退市及销毁制度 5 计量器具管理台账 6 市场管理制度 16 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承诺制度 6 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 7 市场公示制度 17 市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7 不合格商品退市销毁台帐 8 应急管理制度 18 市场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8 卫生(防疫)消毒记录台账 9 市场经营户守则 19 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
22、9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 10 商品先行赔付制度 20 计量管理制度 10 服务台帐-21 投诉受理与处置制度 11 顾客投诉处理台账 6.4.3 商品销售 6.4.3.1 经营户不应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商品。6.4.3.2 经营户在出售和发送产品时,应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查验,对出现变质、腐烂和感官品质异常,或者超过产品保质期的产品,要剔除和隔离,及时销毁处理。DB4201/T 6642022 19 6.4.3.3 经营户应建立批发产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批发产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
23、不应少于 6 个月。6.4.3.4 举办方和经营户应按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确保食品安全。6.4.3.5 举办方宜引进肉类、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熟食制品、南北货等主副食品品牌企业入驻,且品牌企业产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6.4.3.6 举办方宜设置本市、外地基地蔬菜直供专柜,专柜蔬菜应符合种植、批发(配送)、零售的三级蔬菜供应体系。6.4.3.7 商品包装应符合以下要求:a)农贸市场内不销售、使用厚度小于 0.025 mm 的塑料购物袋,提倡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b)熟食及直接入口的食品、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不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塑料桶;c)肉、鱼、豆制
24、品、腌制品及熟食卤品应采用食品袋包装。与果蔬直接接触的固定胶带选用无违规化学添加剂,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6.4.3.8 蔬菜、水果类产品销售应符合以下要求:a)蔬菜类产品上柜销售前加工整理,宜净菜或半净菜上市;b)蔬菜类产品排列整齐,分类陈列,不使用未经食品安全评价合格的粘胶带捆绑蔬菜;c)需保鲜的蔬菜用保鲜膜包装,保湿使用清洁水,可使用雾化器增湿;d)预包装蔬菜保持新鲜,摆放整齐美观,方便销售;e)水果类产品按类别上柜销售,标明产地信息;f)根据水果特性做好销售过程防护工作;g)分切销售的水果(如:西瓜、哈密瓜等)使用塑料盒或保鲜膜做好防护,并使用专用刀具;h)接触直接入口水果的塑料盒和保鲜
25、膜使用食品级材质。6.4.3.9 禽畜肉类产品销售应符合以下要求:a)经营户向供货商索取相应证明,如:非疫区产地证明、车辆消毒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或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包装材料卫生检测报告、政府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证明等。不应销售单证不全或未经过检疫的畜禽肉品;b)畜禽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置于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并统一回收,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c)畜禽肉类宜以冷鲜肉和冷冻肉进行销售,并采用冷链运输;d)畜禽肉类食品整理加工销售配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操作台(或整理室)和相应设备工具,商铺内划分售卖区域、操作区域和储存区域等工作区域,分割和加工过程中,工具不重复或交叉使用;e)肉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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