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 T 2006.2-2023 劳动用工保障 第2部分:流动仲裁庭工作规范.pdf
《DB42 T 2006.2-2023 劳动用工保障 第2部分:流动仲裁庭工作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42 T 2006.2-2023 劳动用工保障 第2部分:流动仲裁庭工作规范.pdf(15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 ICS 03.040 CCS A 12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006.22023 劳动用工保障 第 2 部分:流动仲裁庭工作规范 Security of labor employment Part 2:Specification for mobile arbitration tribunals 2023-11-29 发布2024-01-29 实施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42/T 2006.22023 I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管理要求.1 组织机构.2 仲裁员.2 记录人员.2 流动仲裁庭设施
2、设备.2 场地设置要求.2 证人出庭作证要求.3 旁听人员要求.3 流动仲裁庭室外围观人员要求.3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3 5 工作程序.3 仲裁申请.3 受理申请.3 确定流动仲裁庭地址及开庭方式.4 庭前准备.4 庭中审理.4 庭后裁决.4 附录 A(资料性)证人如实作证承诺书.6 附录 B(资料性)流动仲裁庭申请书.7 附录 C(资料性)流动仲裁庭常规布局图.8 参考文献.9 DB42/T 2006.2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42/T 2006劳动用工保障的第2部分。DB42/T 2
3、00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范;第 2 部分:流动仲裁庭工作规范;第 3 部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范;第 4 部分: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第 5 部分:劳动人事争议庭前调解工作规范。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本文件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易友举、李晓玲、邓希妍、李仕富、饶军、张昌桂、刘星恒、舒俊平、赵斌
4、、刘军、孟勇、吴焱、刘玉玲、王建仁、胡昊天、谢萍慧、朱雪芹、熊唯、王亚东、李倩。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027-51828267,邮箱;或者牵头起草单位,联系电话:0710-7235652,邮箱:。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10-7235652,邮箱:;或 者 湖 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联 系 电 话:027-51828267,邮 箱;或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27-87811019,邮箱:。DB42/T 2006.22023 III 引言 2021年6月,人力资
5、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包括“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等。2021年9月,人社部印发关于人社领域贯彻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77号),要求“加快制修订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用工保障、社会保障卡管理等一批急需短缺的标准规范”。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劳动用工保障体系,全方位提升劳动用工保障能力,探索劳动用工保障经验,加强经验总结推广,促进劳动用工保障提质增效
6、,制定本文件。DB42/T 2006拟由五个部分构成。第 1 部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范。目的在于规范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第 2 部分:流动仲裁庭工作规范。目的在于规范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流动仲裁庭办案工作。第 3 部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范。目的在于规范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第 4 部分: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目的在于规范湖北省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第 5 部分:劳动人事争议庭前调解工作规范。目的在于规范劳动人事争议庭前调解工作程序。DB42/T 2006.22023 1 劳动用工保障 第 2 部
7、分:流动仲裁庭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流动仲裁庭办案的管理要求、工作程序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流动仲裁庭办案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GB/T 40550-20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labor and personnel disput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决定设立的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活动的专门机构。来源:GB/T 40550-2021,4.1 流动仲裁庭 mobile arbitration trib
8、unal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具体案件处理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社区、工业园区等现场开庭处理案件的临时性仲裁庭。来源:GB/T 40550-2021,7.6.4 仲裁员 arbitrator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聘任的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专业人员。来源:GB/T 40550-2021,5.3.1 首席仲裁员 presiding arbitrator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3.1)在三人组成的仲裁庭成员中指定一名负责组织、协调仲裁活动并依据法律规定形成主导调解或裁决意见的仲裁员。来源:GB/T 40550-2021,7.6.5 记录人员 clerk 在争议案件处理
9、中,主要负责案件庭审记录,承担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及仲裁庭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的人员。来源:GB/T 40550-2021,5.3.3 4 管理要求 DB42/T 2006.22023 2 组织机构 4.1.1 流动仲裁庭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处理需求设立,就近就便处理争议案件。4.1.2 流动仲裁庭办案场所应悬挂或张贴仲裁徽章,有条件的情况下张贴仲裁纪律及注意事项等,可配备仲裁庭专业设备、档案储存设备、安全监控设备和安检设施等。4.1.3 流动仲裁庭办案场所应庄重严肃、简洁大方,注重实用,有条件的情况下以深色系为主题色调,整体布局应体现统一、协调。4.1.4 流动仲裁庭根据案情需要可配备
10、1 名或 3 名仲裁员及 1 名记录人员。仲裁员 4.2.1 仲裁员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中从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人员中聘任。4.2.2 仲裁员应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曾任审判员;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律师执业满三年。4.2.3 仲裁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依法参加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其他依法应履行的职责。4.2.4 仲裁工作人员在庭审时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作的仲裁胸徽。记录人员 4.3.1 负责案件的庭审记录。案件庭审笔录等记录,应确保仲裁活动记录的真实性、客观性、全面性。
11、4.3.2 承担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及仲裁庭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4.3.3 记录人员不应由本庭仲裁员兼任。4.3.4 应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不应有玩忽职守、偏袒一方当事人、泄露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擅自透露案件处理情况等行为。流动仲裁庭设施设备 4.4.1 流动仲裁庭应准备计算机、打印机、便携式监控设备等办案必需的设备。4.4.2 若现场有会议室,协调当地准备仲裁员席、记录人员席、申请人及代理人席、被申请人及代理人席、证人(勘验人、鉴定人)席、第三人席、旁听席桌椅。4.4.3 若现场没有会议室,在室外开庭,应携带仲裁员席、记录人员席、申请人席、被申请人席、证人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42 2006.2-2023 劳动用工保障 第2部分:流动仲裁庭工作规范 2006.2 2023 劳动 用工 保障 部分 流动 仲裁 工作 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