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1315-2023 林木采伐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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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65.020.01 CCS B 64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13152023 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forest cutting 2023-07-23 发布2023-08-23 实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33/T 1315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采伐类型与采伐方式.1 采伐类型.1 4.1 采伐方式.2 4.2 5 采伐技术.2 商品林.2 5.1 公益林.4 5.2 6 竹林采伐.5 7 数字化采伐作业设计与管理.6 作业设计分类.6 7.1
2、数字化设计.6 7.2 智能化审核.6 7.3 电子化归档.7 7.4 8 采伐与采挖作业.7 采伐作业.7 8.1 采挖作业.7 8.2 安全生产.7 8.3 生态保护措施.7 8.4 9 伐后更新.7 附录 A(规范性)伐区作业设计表.8 附录 B(规范性)伐区调查设计要求.14 DB33/T 13152023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局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
3、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秉楼、许岚、季碧勇、何志明、朱振贤、邬枭楠、周情、王剑武、何欢、张成军、朱程昊、骆义波、代劲松、何伟平、宋盛、张瑜飞。DB33/T 13152023 1 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林木采伐的采伐类型与采伐方式、采伐技术、竹林采伐、数字化采伐作业设计与管理、采伐与采挖作业、伐后更新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作业,其它林木采伐作业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4、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8337.3 生态公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 LY/T 1646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商品林伐区 cutting area for commercial forest 同一年度内,商品林中采取相同采伐方式且在地域上相邻的地块。来源:LY/T 1646,3.2,有修改 3.2 公益林伐区 cutting area for non-commercial forest 同一年度内,公益林中采取相同采伐方式且在地域上相邻的小班。来源:LY/T 1646,3.2,有修改 3.
5、3 采伐强度 thinning intensity 采伐蓄积占伐区活立木总蓄积的百分比。无蓄积的林分,指采伐株数占伐区总株数的百分比。来源:GB/T 157812015,3.6,有修改 3.4 截干去冠 cutting stem&crown 截除林木主干、去除树冠或修剪强度超过1/3主干高度的修剪方式。4 采伐类型与采伐方式 采伐类型 4.1 商品林采伐类型分为主伐、抚育采伐、低产林改造采伐和其他采伐;公益林采伐类型分为更新采伐、抚育采伐、低效林改造采伐和其他采伐。DB33/T 13152023 2 采伐方式 4.2 采伐类型与采伐方式对应关系见表1。表1 采伐类型和采伐方式对应表 森林 类别
6、 采伐类型 采伐方式 采伐强度 备注 商品林 主伐 皆伐 80%,适用人工商品林 商品林伐区的基本单位是地块。渐伐 50%择伐 40%抚育采伐 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 40%;天然阔叶林15%;竹林无限制,但伐后郁闭度0.3 低产林改造 皆伐改造 80%择伐改造 40%其他采伐/100%公益林 更新采伐 皆伐更新 80%,适用于省级以下公益林 公益林伐区的基本单位是小班,公益林采伐如涉及多个小班的,以多个小班形成的整体为一个伐区。公益林内涉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建设隔离带等采伐时,伐区按地块确定。择伐更新 省级以下公益林40%;省级以上公益林25%;天然阔叶林15%抚育采伐 透光伐、疏伐、
7、生长伐、卫生伐 40%;天然阔叶林、省级以上公益林15%;竹林无限制,但伐后郁闭度0.3 低效林改造 皆伐改造 80%,适用于省级以下公益林 择伐改造 40%;省级以上公益林25%其他采伐/100%5 采伐技术 商品林 5.1 5.1.1 主伐 5.1.1.1 皆伐 5.1.1.1.1 适用对象 人工商品林。5.1.1.1.2 技术要求 皆伐采取块状皆伐或带状皆伐,采伐强度80%,伐后郁闭度0.2。坡度35,皆伐面积300亩(1亩约等于667 m2);坡度35,皆伐面积75亩。5.1.1.2 渐伐 按照LY/T 1646的有关规定执行。5.1.1.3 择伐 DB33/T 13152023 3
8、5.1.1.3.1 适用对象 适用于天然更新能力强;皆伐后易发生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为形成复层异龄结构或培育超大径级的成过熟林等林分。5.1.1.3.2 技术要求 先确定能培育为优良林木的保留木,再确定采伐木。择伐后林中空地直径不应大于林分平均高,择伐强度40%,伐后郁闭度0.5。5.1.2 抚育采伐 5.1.2.1 适用对象 适用于林分结构单一、生长竞争激烈或受自然灾害导致林内卫生条件较差的林分。5.1.2.2 技术要求 抚育采伐技术要求如下:a)遵循“砍小留大、砍弱留强、砍密留稀、均匀分布”的原则,伐后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平均胸径;b)采伐强度40%,伐后林分郁闭度0.5。其中天然阔叶林
9、采伐强度15%,伐后郁闭度0.7;c)伐后形成的林中空地应及时补植,不能造成天窗,一个龄级内实施多次采伐的,采伐强度应合并计算,不应超过规定的最大强度。5.1.3 低产林改造采伐 5.1.3.1 适用对象 立地条件好、有生产潜力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a)郁闭度0.3 的林分;b)经多次破坏性采伐、林相残破、无培育前途的残次林;c)多代萌生无培育前途的萌生林;d)目的树种株数不足林分适宜保留株数 40%的中龄林;e)遭受严重的火烧、雪压、风折、雷击等自然灾害且没有复壮希望的中幼龄林。5.1.3.2 技术要求 低产林改造分为皆伐改造和择伐改造,主要技术要求如下:a)皆伐改造采取带状或块状方式皆伐:
10、1)坡度35,同一自然年度内皆伐面积300 亩;坡度35,同一自然年度内皆伐面积75 亩;2)坡度25的山地进行带状皆伐改造,顺山带适用于水土流失较小的缓坡地带,横山带或斜山带适用于有水土流失可能的地带;3)对于遭受易传染的病虫灾害的林分,应采取块状皆伐改造;4)天然林不应皆伐改造。b)择伐改造应保留有培育前途的中小径木,林下或林中空地开展补植;实施择伐改造,采伐强度40%。5.1.4 其他采伐 DB33/T 13152023 4 5.1.4.1 适用对象 下列情形适用于其他采伐:a)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b)实验林、母树林、灾害木采伐;c)隔离带等采伐,包括修建森林病虫害防治隔离带、建设护林
11、、防火等林业生产设施和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d)疏林、散生木采伐;e)自然保护区林木采伐,包括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形必须开展的采伐,以及实验区的竹林采伐;f)紧急抢险采伐,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扑救森林火灾、抗台防洪抢险等必须开展的林木采伐;g)消除安全隐患采伐,包括但不仅限于危及电力设施、铁路安全等必须开展的林木采伐(含截干去冠);h)两个龄级以上未进行抚育采伐的林分和列入国家储备林大径材培育的林木采伐;i)其他特殊情况。5.1.4.2 技术要求 其他采伐技术要求如下:a)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隔离带等采伐可实施皆伐;b)实验林、母树林采伐,灾
12、害木采伐,自然保护区林木采伐按照相关规定或专家论证意见确定的采伐方式和采伐强度要求;c)疏林、散生木采伐无强度要求;d)紧急抢险、消除安全隐患的采伐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e)对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疫木蓄积占比80%的林分,实施择伐清理,采用与疫木蓄积占比相对应的采伐强度;对疫木蓄积占比80%的林分,实施皆伐清理;f)对两个龄级以上未实施森林抚育或列入国家储备林大径材培育项目的林分,采伐强度50%,伐后郁闭度0.3。g)其他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公益林 5.2 5.2.1 更新采伐 5.2.1.1 适用对象 下列情形适用于更新采伐:a)主要树种年龄达到或超过成熟年龄的林分;b)
13、因生理衰退,出现林木枯死、濒死等现象导致稳定性降低、生态防护功能严重退化甚至丧失的天然林;c)天然林内的过熟林。5.2.1.2 技术要求 更新采伐分为皆伐更新和择伐更新,技术要求如下:DB33/T 13152023 5 a)省级以上公益林(含省级公益林)可进行择伐更新。采伐强度25%,伐后郁闭度0.5;同一自然年度内连片采伐的,采伐强度25%,采伐面积15 亩,实施省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的,采伐面积45 亩;b)省级以下公益林实施择伐更新,采伐强度40%;实施皆伐更新的,同一自然年度内,坡度35,皆伐面积300 亩;坡度35,皆伐面积75 亩;c)天然阔叶林更新采伐,采伐强度15%。5.2.2
14、抚育采伐 5.2.2.1 适用对象 执行5.1.2.1的规定。5.2.2.2 技术要求 抚育采伐执行5.1.2.2的规定。其中,省级以上公益林(含省级公益林)采伐强度15%,伐后郁闭度0.7;省级以上公益林(含省级公益林)中实施省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的,天然松林、人工针叶林采伐强度40%,伐后郁闭度0.5。5.2.3 低效林改造采伐 5.2.3.1 适用对象 适用于针叶纯林、小老树林、残次林(不包括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且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a)林分郁闭度0.4 的中龄林以上的林分;b)单层纯林尤其是单一针叶树纯林,林下植被覆盖度20%,土壤结构差,枯枝落叶层厚度0.5 cm;c)90%以上的
15、林木为多代萌生,林相残败,结构失调;d)因不适地适树或种质低劣,造林树种或保留的目的树种选择不当而形成的小老树林;e)林木生长不良、林分结构差而达不到防护和景观效果的林分。5.2.3.2 技术要求 低效林改造分为皆伐改造和择伐改造,技术要求如下:a)省级以上公益林(含省级公益林)应实施择伐改造,采伐强度25%;同一自然年度内连片采伐面积15 亩;b)省级以下公益林实施择伐改造,采伐强度40%。省级以下公益林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可以进行皆伐改造,坡度35,同一自然年度内皆伐面积300 亩;坡度35,同一自然年度内皆伐面积75 亩。5.2.4 其他采伐 执行5.1.4的规定。6 竹林采伐 执行5.
16、1和5.2的规定。竹林实施抚育采伐,采伐强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伐后应均匀留竹,郁闭度0.3。DB33/T 13152023 6 7 数字化采伐作业设计与管理 作业设计分类 7.1 7.1.1 简易调查设计 简易调查设计适合于国有林、天然林和公益林内实施皆伐和择伐中的连片采伐小于2亩,或实施择伐采伐蓄积小于15 m3的林木采伐。7.1.2 合并调查设计 合并调查设计适用于前期需要开展相关调查设计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森林病虫害防治与自然灾害清理类采伐、森林经营项目类采伐、林业科研实验项目类采伐等。7.1.3 标准调查设计 除合并调查设计和简易调查设计之外的都需开展标准调查设计。数字化设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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