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08 T074-2021 佳木斯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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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3.080.99 A 20 DB2308/T 074 2021 佳木斯市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 2021-07-23 发布 2021-08-23 实施 佳木斯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2308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地 方 标 准 DB2308/T 074 2021 目 次 前言 .3 引言 .4 1 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术语和定义 .5 4 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原则 .6 5 服务方式 .6 6 服务机构要求 .6 6.1 基本要求 .6 6.2 监管要求 .6 6.3 经营环境要求 .6 6.4 人员素质 .7 7 服务内容 .8 7.1
2、家政服务 .8 7.2 生活照料服务 .8 7.3 饮食服务 .8 7.4 康复护理服务 .8 7.5 医疗保健服务 .8 7.6 精神慰藉服务 .9 7.7 文化娱乐服务 .9 7.8 安全援助服务 .9 7.9 转介服务 .9 7.10 法律援助服务 .9 7.11 临终关怀服务 .9 7.12 其 他 服务 .9 8 服务流程 .9 8.1 接待 .9 8.2 提出申请 .9 8.3 评估 .9 DB2308/T 074 2021 8.4 编制服务方案 .10 8.5 签订服务协议 .10 8.6 开展服务 .10 8.7 建立信息档案 .10 9 信息共享与沟通 .10 9.1 信息共
3、享 .10 9.2 沟通交流 .10 10 监督与投诉 .10 11 服务质量改进 .11 11.1 管理改进 .11 11.2 不合格 .11 11.3 预防措施 .11 11.4 纠正措施 .11 11.5 持续改进 .11 DB2308/T 074 202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给出 的规 则编写。 本标准由佳木斯市民政局 提出 。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市 香坊区欢乐颂社会 工作服务中心 、佳木斯市老年公寓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春杨 宁帮武 郝玉鹏 原菊英 潘靖伟 赵冬影 董艳璞 DB2308/T 07
4、4 2021 引 言 本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 国办 发 2019 5 号 ) 及 民政部关于进 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 ( 民 发 2019 88 号 ) 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管理, 推进 居家和社区 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 佳木斯市居家和社区 养老服务 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制定。 本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 服务 发展的实施意见 ( 黑政办规 2021 8号 ) 的精 神 。 DB2308/T 074 2021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
5、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和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佳木斯市辖区内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 备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备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 GB/T 15624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 2008,
6、ISO 9001: 2008, IDT) GB/T 20647.8 社区服务指南 第 8 部分:家政服务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老年人 the aged 指 60 周岁及以上的人。 3.2 居家和 社区养老服务 elderly home care in community 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 类养老机构以及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等在内的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协助解决其养老需 求的社会化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关爱、文化体育、紧急救助等一种或若干种服务的 社会养老服务。 3.3 居
7、家 和 社 区 养 老 管 理 及 指 导 单 位 Management and Guidance Unit of home-based and community care for the aged 对 居家和社区 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监督评价、资源支持等机构,包括政府管理部门、医疗 卫生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 3.4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Home-based and community service institutions for the aged 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 居家和社区 养老服务活动的 社会组织 ,包括 但不限于 各类养老机构、卫生服务 机构、社团及 社会服务机 构
8、等延伸服务 机构或单位 。 DB2308/T 074 2021 3.5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对象 Service objects of home-based and community care for the aged 接受 居家和社区 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及其家庭。 3.6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员 Home-based and community care providers for the aged 具有合法从业资质并依法从事 居家和社区 养老服务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可分为普通服务人员和专业 服务人员。 4 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原则 开展 居家和社区 养老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
9、运作相结合原则; 养老服务 机构专业化原则; 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 居家和社区 养老服务机构双向联系、技术指导和合作原则。 5 服务方式 居家和社区 养老服务方式包括服务机构开展的各项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和对老年人的居家服务。 6 服务机构要求 6.1 基本要求 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合法运营。 6.1.1 服务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立服务质量方针和目标。 6.1.2 服务机构应具有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有养老服务职业资质的服务人员 ,并受到劳 动法保护。 6.1.3 服务机构应具有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基础
10、设施和设备。 6.1.4 服务机构可参照 GB/T 20647.8 及 GB/T 19001 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 6.1.5 服务机构应发挥自身优势,开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模式,发展社区照料服务。 6.2 监管要求 6.2.1 服务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明显位置公布其服务指南,明示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标准及对象,并公 开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 6.2.2 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属 各类补贴的无偿服务、低偿服务项目应同时与管理及指 导单位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6.2.3 服务机构应定期检查服务过程并记录检查结果(包含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落实情况等)。 6.2.4 服务机
11、构应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并以适当方式向服务对象反馈信息,若属于各类补贴的无偿服 务、低偿服务应同时向管理机构及指导单位反馈信息。 6.2.5 服务机构应有严格的服务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服务人员招录、培训、考核、奖惩、辞退等行为。 DB2308/T 074 2021 6.2.6 服务机构应有财务管理制度,各类开支 项目清楚,凭证、账簿符合财务规定。社会救助、援助 资金专款专用,有详细使用记录。 6.2.7 服务机构应有防范服务风险的制度和措施,制定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应 急预演培训。 6.2.8 养老服务机构应对 居家和社区 养老相关文件与档案进行妥善管理,包括: a) 档案保管应
12、完整,如有遗失,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方; b) 档案由专人管理,建立档案保存和保密机制; c) 应及时汇总、分类和归档服务及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合同、协议、文件、记录等资料; d) 真实、完整记录 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及服务对象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e) 相关文件与档案保留应满足服务工作延续性和后期监督管理的需要。 6.3 经营环境要求 6.3.1 一般要求 6.3.1.1 服务机构应合理配置和划分服务区域,服务场所应安全、整洁、卫生。 6.3.1.2 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应符合 GB/T 10001.1 规定。 6.3.1.3 服务机构应有会议、培训、保存档案等相应工作场所。
13、6.3.1.4 服务机构有消防和通讯等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应符合 GB 15630 的要求 , 服务机 构应配备满 足老年人需求的无障碍设施。 6.3.2 特别要求 提供日间照料服务的 居家和社区 养老服务机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a) 室内装修应符合无障碍、卫生、环保的要求 ; b) 应有用餐、活动、休息场地,并配备有老年人日间休息的设施设备 ; c) 活动场所应为防滑地面,配备适宜的照明设备,并保证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条件,如有两层楼以 上场所,应配备电梯; d) 公共卫生间应使用安装有横向拉手的推拉移动门,便器侧上方配备安全扶手,地面应易清洗、 不渗水和防滑; e) 地处环境相对安静、出行方便的
14、区域。 6.4 人员素质 6.4.1 通用要求 6.4.1.1 从业要求 从事 居家和社区 服务业的人员应: a) 普通服务人员有合法的从业资格; b) 专业服务人员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c) 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d) 身体健康,有定期体检证明。 6.4.1.2 仪表行为 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仪表行为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统一着装,佩戴工牌; DB2308/T 074 2021 b) 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 c) 使用文明用语、语言简洁、清晰,能与老年人进行良好的沟通; d) 尊老敬老,主动服务,对老年人富有爱心。 6.4.2 管理人员 服务机构的 管理人员应: 具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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