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 T 524-2009 绒山羊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管理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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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91.120.25 P 15 备案号:28165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行业标准 DB DB/T 392010 地震台网设计技术要求 重力观测网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design of earthquake monitoring network Gravimetric observation network 2010-03-12 发布 2010-06-01 实施 中国地震局 发布 DB/T 392010 I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重力观测网的分类和观测
2、项目 . 2 5 固定重力观测网 . 3 6 流动重力观测网 . 3 7 重力比测网 . 5 8 重力观测台网中心 . 6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重力点建设 . 8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相对重力点观测墩(四边形)设计示意图 . 9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相对重力点观测墩(圆形)设计示意图 . 10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绝对重力点观测墩设计示意图 . 11 DB/T 392010 II 前 言 本标准是地震台网设计技术要求系列标准中的第 5 项标准。该系列标准结构及名称预计如下: 地震台网设计技术要求 测震网 地震台网设计技术要求 地电观测网 地震台网设计技术要求 地磁观测网
3、 地震台网设计技术要求 地下流体观测网 地震台网设计技术要求 重力观测网 地震台网设计技术要求 地壳形变观测网 第 1 部分:固定站形变观测网 地震台网设计技术要求 地壳形变观测网 第 2 部分:流动形变观测网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22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中国地震局综合观测中心、 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辉、王晓权、刘冬至、孙少安、邢灿飞、张祖胜、刘天海、祝意青、李正媛、 陈志遥。 DB/T 392010 I
4、II 引 言 制定地震台网设计技术要求系列标准的目的是为地震系统设计各级、各类观测台网提供技术依 据。 国务院发布的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 4 条指出: “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 类管理” ,其中“分级管理”是指行政管理功能的界定,即对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按照管理权限分为三 级:国家地震监测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其基本单元是“地震台” ;而“分 类管理”是指根据地震科学的不同学科对本学科的“观测网”进行技术管理,其基本单元是“观测站” 。 目前在我国地震系统中台网运行的方式只有固定观测和流动观测两种基本方式。 因而在本系列标准 中规定了测震、重力、形变、地磁、
5、地电和流体各学科用于不同观测目的的固定观测网和流动观测网的 功能、结构、技术要求、数据中心和观测站等技术要素,从而形成地震观测台网的各种基本设计单元。 将这些基本设计单元进行有效的组合可以设计满足不同观测目的的各级地震台网和各类地震观测网。 DB/T 392010 1 地震台网设计技术要求 重力观测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力观测网的分类、观测项目、功能、布局原则、技术指标和技术装备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震台网中各类重力观测网的设计, 也适用于地球科学研究的重力观测网和特种重力 观测网的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
6、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531.3 2004 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 第 3部分:地壳形变观测 DB/T 7 2003 地震台站建设规范 重力台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力站 gravity observatory 经勘选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设有重力观测标志,可进行定点连续重力观测的观测场所。 3.2 连续重力观测 continuous gravity observation 在重力站获取该站相对重力时间变化的重力测量。 3.3 固定重力观测网 permanent grav
7、ity observation network 覆盖一定地区范围,由重力站构成的观测网。 3.4 重力 观测 点 gravity observation mark 经勘选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设有重力观测标志,可用于流动重力联测的观测场地。 3.5 流动重力联测 connected gravity survey 在 2个以上重力点间获取点间相对重力差的重力测量。 3.6 流动重力观测网 mobile gravity observation network 具有一定覆盖范围,由重力点构成重力联测线路的的重力观测网。 3.7 绝对重力点 absolute gravity mark 经勘选符合相关
8、技术标准要求,并设有重力观测标志,可用于绝对重力测定的观测场地。 3.8 重力梯度测量 gravity gradient measurement 测定两点间相对重力差与两点间距离的比值的重力测量。 DB/T 392010 2 3.8.1 垂直重力梯度测量 vertical gravity gradient measurement 测定重力观测标志表面中心点到规定垂直高度点间相对重力差与两点间距离的比值的重力测量。 3.8.2 水平重力梯度测量 horizontal gravity gradient measurement 测定以重力观测标志表面为高度规定的水平方向, 对称于标志中心的规定距离的
9、两点间相对重力差 与两点间距离的比值的重力测量。 3.9 绝对重力测定 absolute gravity measurement 在绝对重力点获取该点绝对重力值的重力测量。绝对重力测定除包括其自身外,还包括对该点的垂 直重力梯度测量和水平重力梯度测量。重力梯度测量在绝对重力测定之前或之后进行。每次绝对重力测 定需包括垂直重力梯度测量,而水平重力梯度测量仅在新建绝对重力点上测量一次。 3.10 重力比测站 gravity calibration station 经勘选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可提供重力与潮汐基准值、比对校准连续观测重力仪、绝对重力仪 的观测场所。 3.11 重力基线 gravity
10、 calibration line 经勘选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可对重力仪进行野外校准的观测场地。 3.12 重力比测网 gravity calibration network 覆盖一定重力值、潮汐参数值范围,由重力比测站和重力基线构成的重力观测网。 3.13 重力观测台网中心 gravity observation network center 具有重力观测网信息汇集、数据处理、数据服务、运行监控和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功能的信息技术机 构。 3.14 重力观测网 gravity observation network 覆盖一定空间范围,由固定重力观测网、流动重力观测网、重力比测网和重力观测台网中
11、心构成的 重力观测系统。 4 重力观测网的分类和观测项目 4.1 重力观测网的分类 重力观测网由固定重力观测网、流动重力观测网、重力比测网和重力观测台网中心组成。 4.2 重力观测网的观测物理量 重力观测网的观测物理量包括: a) 相对重力时间变化值; b) 相对重力差值; c) 绝对重力值; d) 重力梯度值。 4.3 重力观测网的观测项目 重力观测网的观测项目包括: a) 连续重力观测; b) 流动重力联测; DB/T 392010 3 c) 绝对重力测定; d) 重力梯度测量。 5 固定重力观测网 5.1 观测项目 观测项目应包括连续重力观测和绝对重力测定。 5.2 分级 固定重力观测网
12、分为一级固定重力观测网和二级固定重力观测网。 5.3 功能 5.3.1 一级固定重力观测网 一级固定重力观测网应具备下列功能: a) 提供中国大陆重力场动态信息,包括各观测站重力潮汐和非潮汐时间变化; b) 提供网内大尺度重力扰动事件信息。 5.3.2 二级固定重力观测网 二级固定重力观测网应具备下列功能: a) 提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或有专门需求的特定区域重力场动态信息,包括各观测站重力潮汐和 非潮汐时间变化; b) 提供网内重力扰动事件信息。 5.4 技术指标 5.4.1 一级固定重力观测网 5.4.1.1 布局应覆盖中国大陆。重力站采用面上均匀分布,构造转换带加密的布局模式;均匀分布重
13、力站间距不宜大于 300 km,加密重力站分布间距不宜大于 150 km。 5.4.1.2 观测站需进行绝对重力测定,重复观测周期不大于 3 a。 5.4.1.3 重力观测宜采用数字化记录,分辨力应优于 0.110 -8 ms -2 。 5.4.1.4 数字化采样的采样率不应低于 1 次每分,模拟采样的采样率不应低于 1 次每小时。 5.4.1.5 月长资料分析的 M2 波潮汐因子标准偏差不应大于 0.005。 5.4.1.6 绝对重力测定不确定度不应大于 510 -8 ms -2 ,重力梯度测量不确定度不应大于 310 -8 ms -2 。 5.4.2 二级固定重力观测网 5.4.2.1 布
14、局宜覆盖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或有专门需求的特定区域。重力站采用在一级固定重力观测 网基础上加密的均匀布局模式,重力站间距不应大于 100 km。 5.4.2.2 观测站需进行绝对重力测定,或与绝对重力点进行联测,重复观测周期不大于 3 a。 5.4.2.3 重力观测宜采用数字化记录,分辨力应优于 0.110 -8 ms -2 。 5.4.2.4 数字化采样的采样率不应低于 1 次每分,模拟采样的采样率不应低于 1 次每小时。 5.4.2.5 月长资料分析的 M2 波潮汐因子标准偏差不应大于 0.005。 5.4.2.6 绝对重力测定不确定度不应大于 510 -8 ms -2 ,重力梯度测量不确定
15、度不应大于 310 -8 ms -2 , 利用与绝对重力点的联测结果时,其测段单程联测精度不应大于 10 10 -8 ms -2 ,测点值标准偏差不应大 于 10 10 -8 ms -2 。 5.5 重力站建设要求 重力站建设应遵循 DB/T 7 2003和 GB/T 19531.3 2004的规定。 6 流动重力观测网 6.1 观测项目 观测项目应包括连续重力观测、流动重力联测、绝对重力测定。 6.2 观测网分级 DB/T 392010 4 流动重力观测网可分为一级流动重力观测网、二级流动重力观测网和三级流动重力观测网。 6.3 功能 6.3.1 一级流动重力观测网的功能应包括: a) 提供
16、中国大陆各观测点绝对重力值及其动态变化信息; b) 提供网内大尺度重力扰动事件信息。 6.3.2 二级流动重力观测网的功能应包括: a) 提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或有专门需求的特定区域内各观测点绝对重力值及其动态变化信息; b) 提供网内重力扰动事件信息。 6.3.3 三级流动重力观测网的功能应包括: a) 提供重力观测网重力和潮汐变化信息; b) 提供网内重力扰动事件信息。 6.4 技术指标 6.4.1 一级流动重力观测网 6.4.1.1 一级流动重力观测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布局应覆盖中国大陆。测网联测路线宜以公路为主,水运和航空作为补充,联测路线应将重力 点串联构成网状。因交通原因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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