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48-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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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482016 代替HJ 548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Determination of hydrogen chloride Silver nitrate titration 2016-05-13发布 2016-08-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HJ 5482016 i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6年 第39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 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
2、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 5482016); 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92016); 三、水质 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的测定 连续滴定碘量法(HJ 5512016); 四、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 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7992016); 五、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Mg2+)的测定 离子色谱 法(HJ 8002016); 六、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
3、谱法(HJ 8012016)。 以上标准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 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 三、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512009)。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6年5月13日 ii HJ 5482016 iii 目 次 前 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
4、.1 4 干扰和消除.1 5 试剂和材料.1 6 仪器和设备.3 7 样品.3 8 分析步骤.4 9 结果计算与表示.5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5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5 12 废物处理.6 13 注意事项.6 HJ 5482016 iv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 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硝酸银容量法。 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 HJ 5482009)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
5、保护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 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修订了方法的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样品采集及分析步骤条款。 补充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部分内容。 增加了精密度、准确度、结果表示及废弃物处置条款。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 HJ 548 2009)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实验室、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监 测站、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6、2016年5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HJ 5482016 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 警告:氯化氢对人体有害,采样时,应视采样环境佩戴防护器具,避免吸入或接触皮肤和眼 睛。实验中使用的硝酸具有强氧化性和腐蚀性,操作时应佩戴防护用品,溶液配制及样品预处理 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硝酸银容量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15 L(标准状态),方法检出限为 2 mg/m3,测定下限为8.0 mg/m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
7、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3 方法原理 氯化氢被氢氧化钠溶液吸收后,在中性条件下,以铬酸钾为指示剂,用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生成 氯化银沉淀,过量的银离子与铬酸钾指示剂反应生成浅砖红色铬酸银沉淀,指示滴定终点,反应式如下: 33 2 424 ClAgNONOAgCl 2AgCrOAgCrO - +- + + (浅砖红色) 4 干扰和消除 当废气中含有硫化物、二氧化硫时,对本方法产生正干扰。硫化氢的质量浓度1 000
8、 mg/m3,二 氧化硫的质量浓度10 000 mg/m3,均可通过加入1 ml的30%过氧化氢消除干扰。 颗粒态的氯化物对本方法产生正干扰;当废气中硫酸雾质量浓度15 g/m3 时,本方法在滴定过程 中产生白色沉淀,影响滴定过程的终点判定;当待测液中铁含量10 mg/L时,对本方法滴定过程的终 点判定产生影响。上述干扰可在采样时通过滤膜过滤去除。 废气中共存氯气(Cl2)时,可与氢氧化钠反应生成等量的氯离子和次氯酸根离子,干扰氯化氢的 测定。用碘量法测定次氯酸根,从总氯化物中减去其含量,即获得氯化氢含量。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
9、去离子水或同等纯 HJ 5482016 2 度的水。 5.1 硝酸:r(HNO3)=1.42 g/ml。 5.2 无水乙醇:r(CH3CH2OH)=0.79 g/ml。 5.3 氯化钠(NaCl):优级纯。 使用前应放入瓷坩埚中,于 400500灼烧 4050 min,且不再发出爆裂声。置于干燥器中冷却 备用。 5.4 氢氧化钠(NaOH)。 5.5 硝酸银(AgNO3)。 使用前应于105烘30 min,置于干燥器中冷却备用。 5.6 铬酸钾(K2CrO4)。 5.7 酚酞(C20H14O4)。 5.8 硝酸溶液:c(HNO3)0.1 mol/L。 移取6.2 ml硝酸(5.1),用水稀释至
10、1 000 ml。 5.9 乙醇溶液:1+1。 取250 ml无水乙醇(5.2), 用水稀释至500 ml。 5.10 氢氧化钠吸收液:c(NaOH)0.10 mol/L。 称取4.0 g 氢氧化钠(5.4), 用 少 量 水溶解后全量转入1 000 ml 容量瓶,用水稀释并定容至标线, 摇匀,临用现配。 5.11 氯化钠标准溶液:c(NaCl)0.014 1 mol/L。 用减量法称取8.24 g氯化钠(5.3)( 精确至0.000 1 g),用少量水溶解后全量转入1 000 ml容量瓶, 用水稀释并定容至标线,摇匀。贮存于聚乙烯瓶中,于4以下冷藏、密封可保存6个月。 准确移取10.0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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