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 T 34-2019 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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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080 B 11 DB4403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 342019 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for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Shenzhen 2019-12-25 发布 2020-02-01 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403/T 34-2019 I 目 次 前言 . . II 引言 . . I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2、 4 基本规定 . . 2 5 各设计阶 段的任务与要求 . . 3 6 基础资料 调查与收集 . . 4 7 水土保持 措施设计 . . 4 8 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要求 . 9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排水设计 . 15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沉沙池设计 . 19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推荐覆盖材料 . 21 附录 D (资料性附录) 边坡生态防护技术 . 22 附录 E (资料性附录) 推荐水土保持植物名录 . 23 参考文献 . . 28 DB4403/T 34-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深圳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3、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兵、王永喜、刘萌萌、刘云华、陈霞、林军、林源、郭立鹏、郑佳丽、王耀 建、黄金权、张文杰、任亮、曾德发、黄守科、徐艳、郑婧、张英俊、陈玥、张宏奎、王玮、殷源、马 义虎、邢路平、周亿勋、刘亮水。 DB4403/T 34-2019 III 引 言 深圳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提出城市水土保持的概念, 在开发建设水土流失治理、 裸露山体缺口治理、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技术展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开展了大规模的探索与实 践,在城市建设的各个领域进行水土保持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丰富和拓展了城市生产建
4、设项目水土保 持的内容。 2018年,深圳市全市水土流失面积25.69km 2 ,其中因生产建设活动产生的水土流失面积达18.89km 2 , 占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3.5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是深圳市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重点。 城市水土流失具有敏感性、人为性、突发性,城市水土流失防治具有临时性、生态性。生产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应与城市生态紧密结合, 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目的, 严格把控水土保持设计到施工各环节, 采取多种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水土流失防治。编制具有深圳城市建设特色、在未来城市发展具有指导作用 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将为今后深圳城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
5、 撑,对提升深圳市城市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深圳市乃至全国城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发 展。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分析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吸取国内外水土保持行业的相关技术成果、实践经验,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技术标准(GB 504332018)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 510182014)的基础上,针对生产 建设项目施工期建设特点,补充、细化生产建设项目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如排水、沉沙、覆盖等的设计与 施工技术要求,对不同类型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体系进行总结和分类规定。在广泛征求意 见的基础上,邀请相关行业专家进行
6、反复讨论、修改、完善,最终经审查定稿。 DB4403/T 34-2019 1 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体系和关键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技术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45.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 5043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7、 GB/T 5043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 5086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 510182014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T 51240-201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 SL 73.1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基础制图 SL 73.6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 SL 640 输变电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DBJ/T 15118 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 SZDB/Z 31 2010 边坡生态防护技术指南 SZDB/Z 49 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SZDB/Z 145 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技术规范 SZDB/Z 2472017 建设工程
8、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排水干沟 main dra inage ditch 将排水支沟的水汇集输送到排水出口处的排水沟。 3.2 排水支沟 tributary drainage ditch 将各汇水单元地表径流汇集输送到排水干沟的排水沟。 3.3 DB4403/T 34-2019 2 生态排水沟 ecological drainage ditch 在沟底及沟壁采用植物措施或植物措施结合工程措施防护的地面排水通道。 3.4 简易排水沟 simple drainage ditch 土质排水沟侧壁及沟底经压实处理, 表面铺土工布或表面喷砼、 混凝土
9、抹面等形成的地面排水通道。 3.5 裸露地表 bare soi l surface 没有铺设覆盖材料或植被覆盖率小于10%的地面、边坡等区域。 3.6 覆盖措施 covering measures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裸露地表、临时堆土(石、渣)等易被雨水冲刷的区域进行覆盖,防治水土 流失的一种防护措施。 3.7 边坡生态防护 slope ecolog ical protection 单独利用植物或利用植物与工程材料一起进行边坡防护,改善边坡生态环境的边坡防护技术。 4 基本规定 4.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应按照“因地制宜,分区防治;统筹兼顾,注重生态;技术可行,经济合 理;与主体工程相衔接
10、,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4.2 生产建设项目应根据工程所处设计阶段,做好各阶段的水土保持专项设计工作。 4.3 水土保持设计应通过“调水流,削洪峰;降流速,沉泥沙;配植物,优生态”的策略,做到临时 水土保持措施的有效性和永久水土保持措施的生态性。 4.4 水土保持设计应充分利用现状地形地貌进行措施设计。 4.5 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应以“分区汇水、清水外截、区内理顺、雨旱分防”为原则, 布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临时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应根据施工进度产生的施工场地竖向变化和平面布 局变化,针对性地分期分区布设水土保持措施。 4.6 生产建设项目应根据水土流失
11、风险等级进行相应的临时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4.7 生产建设项目临时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应结合主体工程特性及施工工艺,选择适宜的水土保持措施 类型,鼓励选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4.8 水土保持施工布置应按“先截后挖”的施工时序及时完成施工现场周边及开挖、回填区域的截排 水系统,按“先拦后弃”的原则采取适宜的弃土(石、渣)拦挡措施。 4.9 生产建设项目应通过合理调整施工时序、优化竖向标高等方式减少弃土石方量,并应综合利用开 挖土石方。不能完全利用的土石方,应外弃到合法余泥渣土受纳场或项目指定的弃渣场。 4.10 生产建设项目应加强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配置地表径流控制措施,并与排水设施相
12、衔接。 DB4403/T 34-2019 3 5 各设计阶段的任务与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生产建设项目在不同设计阶段应有相应的水土保持内容。 5.1.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可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5.1.3 水土保持制图应符合 SL 73.1 和 SL 73.6 的要求。 5.2 项目建议书阶段 生产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应有水土保持章节,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说明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现状水土流失及水、土、植被状况; b) 简要分析项目选址(线)的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 c) 简要分析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 d) 初步确定水土流失
13、防治责任范围,初拟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e) 匡算水土保持投资。 5.3 可行性研究阶段 5.3.1 生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水土保持章节,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初步分析工程建设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 b) 初步预测土壤侵蚀量,分析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c) 基本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d) 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设方案; e) 初步提出水土保持监测要求; f) 估算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估算水土保持专项投资; g) 水土保持专项图纸应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水土保持措施 典型设计图、水土保持措施大样图等。 5.
14、3.2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对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进行针对性介绍,并从水土保持专业角度给予评价; b) 对主体工程的选址(线)、建设方案、土石方、施工工艺及组织进行水土保持评价,应符合 GB 50433 的要求; c) 基本确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土壤侵蚀量,并预判项目水土流失风险等级; d) 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 GB/T 50434 中南方红壤区的一级标准;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基本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分区布置水土保持措施; e) 基本确定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内容、方法、频次、监测点布局,应符合 GB/T 51240 的要求; f) 估算水土保持措
15、施工程量及投资,并分析方案实施产生的效益; g) 水土保持方案图册。 5.4 初步设计阶段 5.4.1 生产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有水土保持专篇(章),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说明水土保持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结论性意见; b) 简述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并分析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DB4403/T 34-2019 4 c) 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划分水土保持防治分区, 并说明各防治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d) 说明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布置及进度等内容,明确水土保持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明确施工期监 理、监测要求; e) 确定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内容、方法、频次、监测点布局; f)
16、 估算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编制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g) 水土保持专项图纸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水土保持措施平面图、水土保持措施剖 面图、水土保持措施详图等。 5.5 施工图设计阶段 5.5.1 生产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行水土保持专项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分阶段水土保持措施平面图、水土 保持措施剖面图、水土保持措施详图等; b) 计算工程量,编制工程量清单。 5.5.2 施工期临时排水、沉沙、拦挡、覆盖措施应根据施工进度分期分区布置。 6 基础资料调查与收集 6.1 气象资料收集。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气温、蒸
17、发量、多年平均降雨量、年平均风速、大风 天数、极值及其出现的时间等。 6.2 水文基础资料收集。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水系分布、历年最大洪峰流量(洪量)、 最高洪水位、最大时段(1h、6h、24h)雨量等基础信息及既往规划设计中的设计洪水和设计暴雨成果。 6.3 排水设施调查与资料收集。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排水沟道、市政雨水管网等的分布、 排水能力等。 6.4 地形调查与资料收集。包括坡度、坡向及地形特征等。应主要说明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 一定范围海拔高度、坡度范围及坡高。 6.5 地质资料收集。包括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良地质分布情况。 6.6 土
18、壤调查与资料收集。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区域土壤质地、土壤肥力、土壤可蚀性、 表土情况等。 6.7 植被调查。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植物种类(重点是乡土植物种类)和植被覆盖率。调查区 内具有景观学术价值的植物群落时,应特别记录。 6.8 土地利用情况调查与资料收集。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现状的土地利用类型、分布、面积以 及规划的土地利用类型等。 6.9 水土流失调查。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区域水土保持专项规划、水土流失类型、土壤 侵蚀模数、水土流失对项目的影响以及现有水土保持措施的类型、数量、保存状况和防治水土流失的效 果及经验教训。 7 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7.1 排水措施
19、 DB4403/T 34-2019 5 7.1.1 总体要求 7.1.1.1 生产建设项目永久截排水体系应与城市防洪、排涝和排水等规划相一致,永久性截排水沟的 设计应符合 GB 50288 和 GB/T 1645.4 中相关规定。 7.1.1.2 排水沟的数量、尺寸及布设位置应满足收集、排出场地汇水的客观要求。 7.1.1.3 永久排水沟推荐使用生态排水沟,边坡坡顶和平台截排水沟宜选用不透水型。 7.1.1.4 排水路径宜根据项目建设区的地形和周边排水排洪能力,就近接驳周边现有排水通道。 7.1.1.5 生产建设项目应根据施工时序,在施工过程中宜利用已建的永久性排水设施。 7.1.1.6 排水
20、沟应及时进行清淤和维护。排水沟应在泥沙淤积深度达到最大设计水位的 50%前清疏, 并在每次暴雨前、后及时清疏。 7.1.2 汇水分析 7.1.2.1 汇水区应包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汇水进入防治责任范围的其他区域。 7.1.2.2 工程汇水分析应分三个阶段考虑,分别为施工前、施工中和完工后: a) 施工前汇水分析应对现有排水沟、渠道、河道、池塘、人工湖位置、市政雨水管网进行调查, 并分析下游排水设施的可承纳能力,明确接驳途径; b) 施工中汇水分析宜对施工现场的汇水进行梳理,结合汇水分区,布设临时截排水系统,确定临 时排水设施规格; c) 完工后汇水分析宜进行汇水评价,校核主体永久截排水
21、系统。 7.1.3 排水布局 7.1.3.1 施工场地排水布局应根据施工时序、施工现场地形变化,分阶段布设。 7.1.3.2 根据汇流方向、汇流面积,合理设计干沟、支沟排水布局。 7.1.3.3 生产建设项目排水布局宜设置多个汇流出口,分散排水。除基坑外施工场地排水单元面积宜 小于 0.5hm 2 。 7.1.3.4 多个排水单元设置一个排水出口时,每个单元宜从上游至下游分别设计排水沟,下游单元的 排水沟汇流面积为本单元的汇流面积与上游各汇流单元汇流面积之和。 7.1.3.5 排水沟过路时可采用涵管形式。 7.1.3.6 当排水路径存在高差无法连通时,高处排向低处可采用跌水沟、管道连接,低处排
22、向高处可 采用抽排方式。 7.1.4 不同类型排水沟设计 7.1.4.1 设计洪峰流量计算及排水沟断面尺寸计算参见附录 A。排水沟断面设计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砌体排水沟侧壁厚度应满足结构稳定的要求; 2) 梯形断面排水沟内坡比宜取 1:0.71:1.5; 3) 排水沟沟底比降应根据地形和最大排水量确定,宜小于 0.3%。 7.1.4.2 排水沟设计流速偏大时,可在排水沟底部设置消力设施降低流速。 DB4403/T 34-2019 6 7.1.4.3 生产建设项目临时截排水沟设计可参考附录 A 表 A.3 执行,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干沟不应采用简易排水沟; 2) 排水沟设计流速大于
23、1.5m/s 时,不应选用简易排水沟; 3) 跨路及施工出入口周边的排水沟不应选用简易排水沟和生态排水沟; 4) 单条排水沟承接汇流面积小于 0.5hm 2 时,宜选用简易排水沟。 7.2 沉沙池 7.2.1 沉沙池布设原则 7.2.1.1 沉沙池位置选择应根据地形有利、岩性良好(无裂缝、沙砾层等)、工程量小、施工方便等 条件确定。沉沙池应布设在水流速度小的位置。 7.2.1.2 排水沟拐角处宜设置沉沙池。排水出口处应设置多级沉沙池,不应使用简易沉沙池。 7.2.1.3 沉沙池宜根据施工现场地形,优先选择现状或者设计池塘、人工湖、低洼地作为自然沉沙池 使用。 7.2.1.4 生产建设项目非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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