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T 2246-2020 乡村振兴 村级公共服务规范.pdf
《DB44 T 2246-2020 乡村振兴 村级公共服务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44 T 2246-2020 乡村振兴 村级公共服务规范.pdf(11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ICS 03.080.01A 00 DB44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DB44/T 2246 2020乡 村 振 兴 村 级 公 共 服 务 规 范 Specification of village public services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2020 -06- 24发 布 2020- 09-24实 施广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4/T 22462020 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GB/T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广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 广 东 省 农 业 农 村 厅
2、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广 东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 高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 广 东 省 湛 江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标 准 与 编 码所 、 大 埔 县 西 河 镇 漳 北 村 民 委 员 会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徐 剑 、 吕 金 玲 、 徐 丰 华 、 罗 史 南 、 蔡 若 夫 、 卢 江 泽 、 黎 东 初 、 李 燕 、 杨 瑜 、 谢天 骥 、 付 光 中 、 官 绍 华 、 简 龙 州 、 颜 振 波 。 DB44/T 22462020 1 乡 村 振 兴 村 级 公 共 服 务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3、了 乡 村 振 兴 战 略 实 施 背 景 下 村 级 公 共 服 务 的 服 务 原 则 、 服 务 组 织 、 服 务 内 容 、 制 度 建 设 、管 理 要 求 、 监 督 考 核 、 投 诉 处 理 、 服 务 评 价 与 改 进 等 内 容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村 级 公 共 服 务 的 提 供 、 监 督 和 管 理 。 城 市 社 区 公 共 服 务 可 参 照 执 行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
4、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GB 13495.1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第 1部 分 : 标 志GB 15630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设 置 要 求GB/T 19038 顾 客 满 意 测 评 模 型 和 方 法 指 南GB/T 19039 顾 客 满 意 测 评 通 则GB 50016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GB 51309 消 防 应 急 照 明 和 疏 散 指 示 系 统 技 术 规 范CECS 354 乡 村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规 划 标 准MZ/T 0
5、53-2014 社 区 公 共 服 务 综 合 信 息 平 台 基 本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3.1 公 共 服 务 publicservice建 立 在 一 定 社 会 共 识 基 础 上 , 由 政 府 主 导 提 供 的 ,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水 平 和 阶 段 相 适 应 , 旨 在 保 障 全体 公 民 生 存 和 发 展 基 本 需 求 的 服 务 。MZ/T 053-2014, 定 义 2.23.2 村 级 公 共 服 务 village public service由 村 级 公 共 服 务 机 构 向 农
6、 村 社 区 居 民 提 供 的 公 共 服 务 。注 : 村 级 公 共 服 务 机 构 包 括 村 党 群 服 务 中 心 、 农 村 综 合 服 务 社 、 农 村 综 合 服 务 中 心 、 为 农 服 务 社 、 为 农 服 务 中 心 、 农 村 综 合 服 务 体 等 。4 服 务 原 则 DB44/T 22462020 2 4.1.1 以 群 众 为 中 心 。 从 群 众 角 度 出 发 , 增 强 服 务 意 识 , 提 高 服 务 能 力 , 改 进 服 务 方 式 , 提 升 服 务 质量 。4.1.2 有 序 务 实 。 分 阶 段 开 展 服 务 建 设 , 注 重
7、 服 务 品 质 , 优 化 服 务 措 施 , 精 简 服 务 程 序 , 提 高 服 务 效率 。4.1.3 公 正 公 开 。 统 一 管 理 、 收 支 透 明 、 信 息 公 开 , 让 群 众 舒 心 、 放 心 、 安 心 。4.1.4 便 民 利 民 。 提 供 便 捷 的 服 务 设 施 , 整 洁 、 舒 适 的 服 务 环 境 , 提 升 群 众 满 意 度 。5 服 务 组 织5.1 服 务 机 构5.1.1 选 址 和 规 模结 合 行 政 村 区 域 的 村 民 结 构 分 布 , 可 单 独 建 设 或 依 托 村 ( 社 区 ) 党 群 服 务 中 心 建 设
8、村 级 公 共 服 务 机 构 的 服 务 场 所 , 服 务 设 施 规 划 应 参 照 CECS 354编 制 和 实 施 , 建 筑 面 积 按 照 最 低 300 /千 人 的 标 准 建 设 ,应 保 证 村 级 公 共 服 务 的 有 效 供 给 和 全 域 覆 盖 。5.1.2 功 能 要 求村 级 公 共 服 务 机 构 应 集 窗 口 服 务 、 会 议 服 务 、 组 织 生 活 、 文 体 活 动 、 综 合 协 调 、 宣 传 教 育 、 娱 乐 休闲 、 上 门 服 务 等 功 能 于 一 体 。5.1.3 基 础 设 施5.1.3.1 服 务 场 所 应 合 理 布
9、 局 服 务 、 活 动 、 办 公 等 功 能 区 域 , 设 置 区 域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办 公 室 、 服 务室 、 会 议 室 、 活 动 室 、 人 民 调 解 室 、 宣 传 教 育 区 、 办 事 休 息 区 , 应 配 备 满 足 村 级 公 共 服 务 需 要 的 办 公 设备 和 活 动 设 施 。5.1.3.2 有 条 件 的 机 构 , 宜 采 用 信 息 化 手 段 进 行 服 务 事 项 的 办 理 , 配 备 电 子 显 示 屏 、 触 摸 查 询 仪 ( 器 ) 、自 助 服 务 终 端 等 设 备 , 安 装 监 控 设 备 监 控 办 公 、 公
10、 共 区 域 。 5.1.3.3 各 区 域 应 配 置 消 防 设 施 , 消 防 设 施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GB 50016的 规 定 ,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符 合 GB13495.1的 规 定 ,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设 置 符 合 GB15630的 规 定 , 消 防 应 急 照 明 和 疏 散 指 示 系 统 应 符 合 GB 51309的 技 术 规 定 。 各 区 域 配 套 的 人 员 、 设 施 应 满 足 消 防 安 全 需 要 。5.2 人 员5.2.1 工 作 人 员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 沟 通 协 调 能 力 、 综 合
11、 业 务 水 平 和 为 民 服 务 态 度 , 经 培 训考 核 合 格 后 才 能 上 岗 。5.2.2 工 作 人 员 及 其 岗 位 应 相 对 固 定 , 可 由 村 党 组 织 委 员 会 和 村 民 委 员 会 成 员 兼 任 。 可 结 合 实 际 需 要 ,聘 请 专 职 或 兼 职 村 公 共 服 务 人 员 , 以 丰 富 公 共 服 务 内 容 , 提 高 公 共 服 务 水 平 。5.2.3 工 作 人 员 应 按 岗 位 工 作 要 求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 接 受 服 务 机 构 、 服 务 对 象 的 监 督 、 评 价 。6 服 务 内 容 6.1 宅
12、基 地 和 建 房 申 请 的 受 理 、 审 查 、 公 示 、 上 报 。 依 法 落 实 基 层 政 府 属 地 责 任 , 以 户 为 单 位 , 向 村小 组 申 请 , 村 小 组 签 署 意 见 , 报 送 乡 镇 政 府 , 开 展 审 批 公 示 工 作 , 严 格 落 实 乡 村 规 划 、 “ 一 户 一 宅 ” 制度 , 节 约 集 约 利 用 宅 基 地 。 DB44/T 22462020 3 6.2 惠 农 政 策 落 实 情 况 。 为 支 持 农 业 的 发 展 、 提 高 农 民 的 经 济 收 入 和 生 活 水 平 、 推 动 农 村 的 可 持 续 发展
13、 , 采 取 综 合 措 施 , 落 实 国 家 对 农 业 、 农 民 和 农 村 给 予 的 政 策 倾 斜 和 优 惠 。6.3 居 民 教 育 。 以 提 高 爱 国 主 义 、 集 体 主 义 、 社 会 主 义 、 素 质 修 养 为 目 的 , 提 供 本 级 教 育 资 源 相 关 信息 , 开 展 形 式 多 样 的 宣 传 教 育 和 科 学 普 及 。6.4 就 业 指 导 。 以 提 高 居 民 职 业 素 质 和 职 业 技 能 为 目 的 , 宜 依 托 相 应 资 质 的 单 位 开 展 就 业 技 能 教 育 培训 等 服 务 。6.5 社 会 保 障 。 以
14、保 障 居 民 医 保 、 社 保 等 生 活 基 础 需 求 为 目 的 , 宜 依 托 相 关 责 任 单 位 开 展 保 险 、 就 医的 城 乡 互 动 、 方 便 办 理 等 服 务 , 强 化 服 务 能 力 , 逐 步 实 现 让 村 民 足 不 出 村 享 受 农 村 社 保 查 询 缴 费 、 待 遇领 取 等 服 务 。6.6 医 疗 卫 生 。 以 满 足 居 民 基 本 卫 生 保 健 需 求 为 目 的 , 宜 依 托 相 应 资 质 的 单 位 , 开 展 预 防 保 健 、 健 康教 育 、 计 划 生 育 技 术 指 导 、 常 见 病 、 多 发 病 、 慢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44 2246-2020 乡村振兴 村级公共服务规范 2246 2020 乡村 振兴 公共 服务 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