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2214-2019 小型水库管理规程.pdf
《DB33 T 2214-2019 小型水库管理规程.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3 T 2214-2019 小型水库管理规程.pdf(22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ICS 93.160 P 55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33/ T 2214 2019 小型水库管理规程 Code for small reservoir management 2019 - 07 - 22发布 2019 - 08 - 22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T 2214 2019 I 目 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2 5 基础管理 . 2 5.1 注册登记(备案) . 2 5.2 岗位人员 . 2 5.3 管理设施 . 2 5.4 档案管理 . 3 6 安全管理 . 3 6.
2、1 安全鉴(认 )定 . 3 6.2 工程检查 . 4 6.3 安全监测 . 5 7 维修养护 . 6 7.1 一般规定 . 6 7.2 维修养护要求 . 6 8 调度运用 . 7 8.1 一般规定 . 7 8.2 泄洪(放水)预警 . 7 8.3 泄洪(放水)管理 . 7 9 应急管理 . 7 9.1 应急预案 . 8 9.2 备用电源 . 8 9.3 防汛物资 . 8 9.4 险情报告 . 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岗位设置 . 9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日常巡查频次 . 10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日常巡查记录 . 11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汛前、年度检查记录 . 12 附录
3、E(规范性附录) 安全监测 . 15 参考文献 . 16 DB33/T 2214 2019 II DB33/T 2214 2019 I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 标准 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 标准 起草单位: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 、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 本 标准 主要起草人: 何耀辉 、 赵仁奇 、吉顺文 、 郑敏生 、 胡亮 、 边国光 、彭洪 、柳卓 、 苏玉杰 、应 聪 惠 、傅克登、施齐欢、 方春晖、 王利容 、邓成发、宋立松 。 本 标准为 首次发布 。 DB33/T 2214 2019 1 小型水库管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
4、规定了小型水库基础管理、安全管理、维修养护、调度运用、应急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小型水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72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50138 水位观测标准 SL 21 降水量观测规范 SL 101 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SL 105 水工金属结构
5、防腐蚀规范 SL 210 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 SL 226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报废标准 SL 230 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 SL 258 水库 大坝安全 评价 导 则 SL 551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 601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 621 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报废标准 SL 722 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运行规程 SL 725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小型水库 small reservoir 总库容 10 万立方米以上(含), 1000 万立方米以下(不含)的水库。 3.2 水库管理单位 reservoir management unit 承担水
6、库运行管理职责的机构。 DB33/T 2214 2019 2 3.3 初蓄期 initial impoundment period 水库首次蓄水后的前 3 年。 3.4 运行期 operation period 初蓄期后的时期。 4 基本规定 4.1 水库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应 落实水库主管部门 (或所有权人) 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 4.2 水库主管部门 (或 所有权人 ) 对水库工程安全负管理责任,并落实水库管理单位、人员和经费, 明确水库管理单位的职责,组织制定水库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 推行“市 场化、专业化、信息化” 的管护模式。 4.3 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水库主管部门 (
7、或所有权人) 明确的职责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水库运行管 理操作手册并组织实施。 5 基础管理 5.1 注册登记(备案) 5.1.1 水库主管部门 (或所有权人)或 水库管理单位应 根据 水库 大坝注册登记办法 , 向 县级 以上 水库 大坝 主管部门 或指定注册登记机构申报登记。 5.1.2 新建水库完工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 30 日内, 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权人)或 水库管理单位应 将工程的权属、主管部门、管理单位、规模、功能等情况报具有相应监督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 5.1.3 已注册登记的水库 大坝 完成 改建、 扩建的 , 或经批准升、降级的 , 或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 ,以 及
8、大坝安全类别发生变化的, 应在此后 3 个月内 , 向 县级 以上 水库 大坝 主管部门或指定注册 登记机构 办 理变更事项登记。 5.1.4 已注册登记的水库大坝需要报废处理的,应根据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工作, 并在水库报废工作验收完成后 3 个月内,向 县级以上水库 大坝 主管部门或指定注册登记机构 办理注销 手续。 5.2 岗位人员 5.2.1 水库 管理单位 应明确水库运行管理的 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及岗位人员,岗位设置可参照附录 A。 管理多个水库的单位,应根据水库数量、交通条件等增加 工程 技术管理、运行与维护等岗位人员。 5.2.2 水库 运行 管理人员 上岗前 应经过
9、岗位培训,掌握 相应的 实际操作技能,并根据专业管理需要 接 受 水库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国 家 及行业对岗位有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按相 关规定执行 。 5.3 管理设施 5.3.1 交通设施 DB33/T 2214 2019 3 5.3.1.1 水库防汛道路应能直达坝顶或下游坝脚,路面宜硬化, 并能 满足抢险机械安全通行要求。 5.3.1.2 水库各主要枢纽建筑物之间宜设置便道、交通桥、踏步等必要的交通设施。 5.3.2 管理用房及通信设备 5.3.2.1 水库应设置现场管理房,管理房距离大坝不宜超过 500 m。 5.3.2.2 水库应配备满足报汛 和应急通讯 要求的
10、通 信 设施 。 5.3.2.3 水库应配备满足闸门启闭、办公、照明、信息传输等要求的供电设施。 5.3.3 标识牌 5.3.3.1 水库应 在 批准的管理范围 边界位置 设置界桩 ,并根据需要在工程区域及其管理范围和保护范 围醒目位置 , 设置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公告牌 。兼做公路的坝顶及公路桥两端应设置限载、限速等交通 标识。 5.3.3.2 水库应在合适位置设置工程简介、责任人公告、规章制 度 明示 、设 备名称、安全警示、巡查 路线指引等标识牌。 5.4 档案管理 5.4.1 水库主管部门 (或 所有权人 ) 或水库管理单位 应 对 工程在前期、 施工 、验收 及运行 等阶段形成 的,具
11、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 资料进行 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应符合 GB/T 11822、 GB/T 18894 的要求。 5.4.2 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 a) 规划、勘测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资料 ; b) 历次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加固改造)、防汛抢险等资料 ; c) 历年的工程检查、维修养护、调度运用、安全监测等资料 ; d) 历年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规程规范等资料 ; e) 其他, 包括 仪器设备维修资料、使用说明书、人员经费落实文件等资料。 5.4.3 档案资料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 ,由专人负责管理。 5.4.4 档案资料宜电子 化、 数字化管理,电子档案应定期进行整
12、理备份。 6 安全管理 6.1 安全鉴定 6.1.1 水库主管部门 (或 所有权人 ) 负责组织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水库管理单位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6.1.2 新建(含扩建)或实施除险加固的水库, 应 在蓄水 验收 后 3 年 5 年内 完成 1 次 大坝 安全鉴定 , 以后每隔 6 年 10 年 完成 1 次。水库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 安全的异常现象后, 应 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水库大坝安全 评价 工作应 符合 SL 258的 相关要求 。 6.1.3 水库主管部门 (或 所有权人 ) 和水库管理单位 应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结论,采取相应的措施: a) 鉴
13、定为一类坝的, 应 按照鉴定意见组织完善工程设施、落实管理措施 ; b) 鉴定为二 、三 类坝的, 应限期 落实 加固改造或 除险加固 措施 ; c) 符合降等或报废条件的,按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要求 实施降等或报废。 6.1.4 除险加固实施前,水库主管部门 (或 所有权人 ) 应及时组织修订水库安全应急预案,并在 年度 控制运用 计划 或调度方案 编制时提出限制蓄水运行的意见。水库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的 控制运用计 划 或调度方案 ,并加强 工程 检查与 安全 监测。 DB33/T 2214 2019 4 6.2 工程检查 6.2.1 检查分类 工程检查分为日常巡查、汛前检查、年度检
14、查和特别检查。 6.2.2 检查组织 6.2.2.1 日常巡查由水库 管理单位相关 岗位人员负责开展。 6.2.2.2 汛 前检查 、 年度检查 和 特别检查由 水库主管部门 (或 所有权人 ) 组织开展,必要时可委托专 业机构开展。 6.2.3 检查频次(时间) 6.2.3.1 日常巡查应 按时 开展,巡查频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水库初蓄期,每天不 少于 1 次,并视情况加密巡查; b) 水库运行期,根据坝型、 运用水位等 确定 , 具体 应符合 附 录 B的规定 。 持续暴雨、洪水、高水 位工况下,应驻库巡查 ; c) 水库运行期,闸门、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及 配套电气设备 还应进行日常巡
15、检, 巡检频次每月不少 于 1 次,用于泄洪的设备每 10 天 15 天不少于 1 次。 6.2.3.2 水库管理单位可采用 视频监视 或无人机等信息化设备开展远程检查 , 并 可 代 替部分日常巡查 工作 。 具体方案 由水库 主管部门 (或所有权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应满足日常巡查 的相关 技术 要求 。 6.2.3.3 汛 前检查 应于当 年 3 月底 前完成 。 年度 检查 应 于当年汛期结束以后、 12 月 15 日之前完成。 6.2.3.4 在发生特别运用工况后, 应 立即开展 特别检查 。 特别运用工况主要指: a) 库水位暴涨暴落或接近历史最高水位、设计洪水位、设计死水位,或
16、者水库持续高水位运行 ; b) 发生有感地震等可能严重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情况 ; c) 发生险情。 6.2.4 检查内容 6.2.4.1 日常巡查内容包括 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设施、 近坝 库岸以及闸门、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及 配 套电气设备等,具体检查内容可参照 SL 551、 SL 601和附录 C。 6.2.4.2 汛前检查除日常巡查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工程维修养护情况,包括上一次年度检查发现问题的维修、处理等情况 ; b) 泄洪设施、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闸门与启闭设备的保养维护、试运行等情况 ; c) 备 用电源的保养维护 、 试运行 等 情况,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 ; d)
17、防汛值班、水文监测、水库调度、应急管理等人员的落实情况。 6.2.4.3 年度 检查 除日常巡查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安全监测资料 年度 整编分析,对当年汛期运行情况分析评价,提出下一年度维修养护建议 ; b) 溢洪道消力池、大坝下游冲坑一般每 3 年 5 年全面检查 1 次,如发生历史最大泄洪流量的, 泄洪后应立即进行全面检查; c) 各类输(引、放)水洞(管)内部根据检查条件确定,一般每 3 年 5 年全面检查 1 次 ; d) 金属结构、启闭设施及电气设备一般在投入运行后 5 年内检测 1 次,以后每 隔 6 年 10 年 检 测 1 次, 检测工作应符合 SL 101规定。
18、 6.2.4.4 特别检查应在对工程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损坏部位及周边范围。 6.2.5 检查方法和要求 DB33/T 2214 2019 5 6.2.5.1 常规检查方法包括眼看、耳听、手摸、鼻嗅、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放 大镜、石蕊试纸等简单工具器材,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已安装 的 视频 监视系统 或 配备 的 无 人机等信息化设备可作为辅助手段。特殊检查方法包括勘探、化学示踪、水下摄像等。 闸门、启闭机等 金属结构及配套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检,除外观检查外,还应采用通电测试或试运行等方式进行。 6.2.5.2 检查工作应有 明确的检 查方案或检查线路 , 检查
19、人员应 掌握 各检查项目的安全 标准。 6.2.5.3 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准备检查记录、照明、量测、照相、摄像等工具器材及必要的安全防护 设备与措施。 6.2.6 检查记录 6.2.6.1 检查人员应当场逐项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不得遗漏。纸质 检查记录应 当场签名 ; 采用 信息化 设备 进行检查 记录的,应做好电子签名。 6.2.6.2 检查发现缺陷或异常等情况时,应有详细的情况说明,必要时拍摄现场照片或录像。 6.2.6.3 日常巡查 记录可参 照 附录 C,汛前检查、年度检查 记录可参 照 附录 D。 6.2.6.4 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报告、问题或异常的处理与验收等资料应定期归档。 6.2
20、.7 隐患处理 6.2.7.1 工程检查发现的隐患 ,水库管理单位应组织分析判断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及时落实相应 处 理 措施,并向水库主管部门 (或 所有权人 ) 报告。 6.2.7.2 影响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的隐患,水库主管部门 (或 所有权人 ) 应向 有管辖权的 水行政主管部 门和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并根据指令及要求 进行水库调度 。 6.2.7.3 水库主管部门 (或 所有权人 ) 应根据水库存在的隐患 和 缺陷 , 及时组织制定维修养护计划。 水库管理单位应限时组织完成工程缺陷 和 隐患的处理,汛前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隐患,一般应在当年主汛 期之前完成处理;年度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隐患,一般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33 2214-2019 小型水库管理规程 2214 2019 小型 水库 管理 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