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案例题(二)及答案解析.doc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案例题(二)及答案解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案例题(二)及答案解析.doc(9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案例题(二)及答案解析(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0,分数:0.00)二、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0,分数:150.00)1.矿工王某,下班后站在矿门口抽烟,这时一辆卡车正要进厂。王某一时心血来潮,要和司机开个玩笑,就把自己手里的烟头往汽车的驾驶室里扔。烟头正好扔在司机的脸上,司机忽然被烟头一烫,吃了一惊,身子一歪,结果未把握好方向盘,使汽车撞在路边的一根电线杆上。司机的脸撞在了车厢的栏杆上,碰伤了眼睛,后被送往医院抢救,做了眼球摘除手术。问: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简要说明理由。(分数:15.00)_2.胡某、严某、赖某三人平时以
2、替客户清洗抽油烟机为业,但觉得很辛苦且挣钱数量不大,遂预谋使用假品牌的抽油烟机灶具冒充知名品牌骗取钱财。具体分工是严、赖二人负责联系买家,胡负责送货、安装、谈价钱、开票。自 2007 年夏天至 2008 年春天,三人先后在客户王某、叶某、刘某、吴某、朱某等五家清洗抽油烟机时,发现这些抽油烟机或多或少有毛病,遂谎称自己认识“樱花”、“方太”、“华帝”等知名品牌送货人员,可以送来一台。当客户同意后,他们便让同伙送来以便宜价购买没有品牌的货物冒充上述知名品牌的货物,谈好价格后进行安装,并为客户开具某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专用发票。2008 年 5 月的一天,朱某家的抽油烟机突然有异响,便拨打发票上的客服
3、电话,无法接通,才察觉被骗,遂报案。后胡某、严某、赖某三人被查获,三人交待还曾以同样手法卖给王某、叶某、刘某、吴某四家假的抽油烟机,其销售金额共 11000 元,三人从中赚取了 8000 余元,所用销售发票系伪造。问:对胡某、严某、赖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分数:15.00)_3.杨某出生于河南省某县,后来成为香港居民进而成为“外商”,是原深圳市飞威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某于 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6 月期间,伙同温某等买卖食用油“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和许可证进口棕榈油、豆油、菜油等。在进口过程中,杨某与其同伙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报直接卸货等手段,走私食用油
4、入境,经查证共走私食用油 82.75 万吨,偷逃应缴税额 24 亿多元人民币。在走私过程中,杨某先后向海关总署原副署长王某行贿 160 万余元人民币,以实现其走私目的。问:(1)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简要说明理由。(2)对杨某的行为是否应数罪并罚?简要说明理由。(分数:15.00)_4.杨某为获取高额利润,通过他人介绍结识了在 A 市新华印刷厂制版车间工作的李某、赵某,并两次前往A 市,要求二人为其印制 1934 年版面值为 500 元和 100 元的假美元。李某、赵某同意后,即用本车间的照相制版设备,制出了假美元胶片。杨某为此付给李、赵二人人民币各 5000 元。为能印制出
5、假美元,杨某从 B 市购回名片机一台,试制假美元未获成功。同期,李某、赵某两人又前往 C 市印刷一条街查看资料,并购回一台小型胶印机,由赵某调试机器,试印出了部分假美元。为此,杨某又付给李某人民币 3000 元,赵某人民币 5000 元。为了印出效果更好的假美元,杨某出资人民币 8.4 万元,同李某一起到某省印刷物资公司购回一台胶印机及立式制版照相机,并在 C 市某酒楼租房,进行制版,印制了大量 1934 年版、1966 年版假美元。刘某以 4000 元人民币的价格从杨某手中购得 1934 年版面值为 500 元假美元 100 张,共计金额 5 万元,1966 年版假美元 100 张,并将 1
6、934 年版假美元卖出。(附:假定 1934 年版假美元在案发时,市场可以流通;1966 年版不可以流通。)问:杨某构成何罪?简要说明理由。(分数:15.00)_5.杜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 2 年有期徒刑,2000 年 9 月刑满释放。杜某于 2003 年 4 月 18 日在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支公司)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投保了两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16.4 万元。2003 年 9 月 15 号杜某找到黄某,劝说黄砍掉他的双脚,并承诺将所得高额保险金中的 16 万元用于偿还所欠黄某 10 万元债务本金及红利。黄某在杜某的多次劝说下答应。之后,由杜某确定砍脚的具体部位,
7、由黄某准备砍刀、塑料袋等作案工具,在该市辖区内寻找地点,伺机实施。2003 年 6 月 17 日晚 9 时许,杜某按事先与黄某之约在商量好的地点由黄某用随身携带的砍刀将杜某双下肢膝盖以下脚踝以上的部位砍断。之后,黄某将砍下的双脚装入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内,携带砍刀逃离现场,在逃跑途中分别将两只断脚、砍刀丢弃。杜某在黄某离开后呼救,被周围群众发现后报警,后被接警而至的民警送医院抢救。案发后,杜某向公安机关、支公司报案谎称自己是被三名陌生男子抢劫时砍去双脚,以期获得保险赔偿。后因公安机关侦破此案而未能得逞。经法医鉴定与伤残评定,杜某的伤情属重伤,伤残评定为三级。问:(1)杜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有何
8、法定量刑情节?应当如何处罚?(2)黄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黄某与杜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分数:15.00)_6.房某于 2004 年 5 月 11 日 7 时在市场销售肉类制品时,市场税务助征员孙某、李某依法向房某征收人民币 600 元的定额税,房某置之不理,拒绝交税。助征员李向其指出,不交税应停止营业。房某大声嚷嚷:“我就是不交税,看你把我怎样!”由于房某态度恶劣,助征员当即决定扣留货物,房某即揪住助征员的衣领并持身边的一个棍子殴打助征员。由于房某对孙某、李某二人的殴打导致孙某、李某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孙某外伤后左侧第八、九、十根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被害人李某胸导管损伤;两人伤情均构成
9、重伤。房某闹事后,其家人见后果严重,力劝房某主动认错。房某在家人的劝说之下,到当地的公安机关主动交代了事情的主要经过并表示承认错误。问:房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本案有何法定量刑情节?简要说明理由。(分数:15.00)_7.古某与万某之间系男女朋友的恋爱关系,同居三年。2008 年春季,万某怀孕后流产,其母让她到男友古某家暂住。双方因年龄尚小未办理结婚手续,也未举办结婚仪式。2008 年 6 月的一个晚上 5 点,万某因琐事与古某发生激烈争吵,古一气下外出,万遂产生自杀念头。当时只有万某一人在家,万便将“婆婆”徐某放在桌子底下的灭老鼠药放在厨房中午吃剩的一碗菜里,准备服毒自杀。在服毒前万某先回到
10、卧室给自己的母亲和弟弟写遗书。在万某写遗书期间,万某的男友古某与其母徐某回来吃晚饭,到厨房盛了中午吃剩的饭菜吃掉,不一会儿二人出现呕吐、抽搐、痛苦叫喊等中毒症状。万某见状后即将桌子底下剩余的灭鼠药放进、茶中喝掉,接着跑到自己父亲的坟前大哭,惊动了在田里干活的姐姐,其姐将万某送医院抢救生还,然而其男友古某与“婆婆”徐某都因送医院太晚而致胃部被切除五分之四的后果发生。问:对万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和处理?(分数:15.00)_8.某日,栾某到自动取款机取款后,忘了将卡退出便离开。陈某欲插自己的卡取款,插不进去才发现有卡未退出。于是陈某按“继续服务”键,然后按“取款”键,从自动取款机里取出该信用卡里的
11、5750 元人民币,拒不退还。问:陈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盗窃罪还是信用卡诈骗罪?简要说明理由。(分数:15.00)_9.某日下午,薛某通过自家电话与合肥电信签订一份小灵通“零首付”入网协议,领取一部小灵通手机自用。事后,薛某发现该业务存在客户指定电话捆绑审查不严的漏洞,便与王某商议,决定多搞点小灵通卖钱。12 月 1 日到 12 月 8 日,薛某先后三次冒用他人名义签订 14 部小灵通“零首付”入网协议,骗得小灵通手机 14 部。王某将其中的 12 部拿去销售,共得赃款 17120 元。问:(1)薛某的行为构成何罪?简述定罪理由。(2)王某与薛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分数:15.00)_1
12、0.刘某是某市东风汽油加工厂的车间工人,因没有城市户口,属于临时工性质。刘某与同事陈某发生口角,受到陈某讥笑,遂产生杀害陈某的念头。刘某私自买回八根雷管,分别扎成四捆。当天晚上刘某潜入陈某家所在居民院,发现陈某正在看电视,于是点燃一捆雷管扔进陈某家客厅,由于陈某警觉立刻破窗而出才幸免于难。刘某发现陈某安然无恙又将其余的雷管扔向陈某,几次爆炸陈某均未受伤,只是将屋内价值 5000 元左右的财产损坏,邻居闻声报案,将刘某抓获。问:刘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还是故意杀人罪?为什么?(分数:15.00)_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案例题(二)答案解析(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0
13、,分数:0.00)二、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0,分数:150.00)1.矿工王某,下班后站在矿门口抽烟,这时一辆卡车正要进厂。王某一时心血来潮,要和司机开个玩笑,就把自己手里的烟头往汽车的驾驶室里扔。烟头正好扔在司机的脸上,司机忽然被烟头一烫,吃了一惊,身子一歪,结果未把握好方向盘,使汽车撞在路边的一根电线杆上。司机的脸撞在了车厢的栏杆上,碰伤了眼睛,后被送往医院抢救,做了眼球摘除手术。问: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简要说明理由。(分数:15.00)_正确答案:(王某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是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
14、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值得强调的是该行为的发生时间必须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同时行为的性质是与生产、作业直接相关。上述两个条件是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必备要件。本案的案发时间是在下班后,并且王某扔烟头的行为与生产、作业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于王某宜定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案中,王某随手扔烟头是与司机开玩笑的行为,主观上并没有致司机重伤的故意,对于司机的受伤结果王某并不追求也不放任,而是持一种坚决否定的态度,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王某应当预见自己扔烟头
15、的行为可能造成司机的失控、导致发生一定的事故,从而对司机的身体造成侵害的后果,可是王某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同时王某又具备预见这个结果的能力和义务,因此可以认定王某的行为系由过失造成。客观上王某的行为造成了司机的重伤后果,严重侵犯了司机的身体健康权利,因此对于王某应定过失致人重伤罪。)解析:2.胡某、严某、赖某三人平时以替客户清洗抽油烟机为业,但觉得很辛苦且挣钱数量不大,遂预谋使用假品牌的抽油烟机灶具冒充知名品牌骗取钱财。具体分工是严、赖二人负责联系买家,胡负责送货、安装、谈价钱、开票。自 2007 年夏天至 2008 年春天,三人先后在客户王某、叶某、刘某、吴某、朱某等五家清洗抽油烟机时,
16、发现这些抽油烟机或多或少有毛病,遂谎称自己认识“樱花”、“方太”、“华帝”等知名品牌送货人员,可以送来一台。当客户同意后,他们便让同伙送来以便宜价购买没有品牌的货物冒充上述知名品牌的货物,谈好价格后进行安装,并为客户开具某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专用发票。2008 年 5 月的一天,朱某家的抽油烟机突然有异响,便拨打发票上的客服电话,无法接通,才察觉被骗,遂报案。后胡某、严某、赖某三人被查获,三人交待还曾以同样手法卖给王某、叶某、刘某、吴某四家假的抽油烟机,其销售金额共 11000 元,三人从中赚取了 8000 余元,所用销售发票系伪造。问:对胡某、严某、赖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分数:
17、15.00)_正确答案:(胡某、严某、赖某三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应按照一般违法行为处理。本案中三人的行为虽有欺骗性质,但仍属于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 140 条的规定,本案胡某等三人将非品牌的抽油烟机冒充真的知名品牌抽油烟机卖给客户,从中获取非法利润,属于以次充好的行为手法。所谓“以次充好”,根据 2001 年 4 月 9 日“两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低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胡某等人以非品牌抽油烟机冒充知名品牌抽油烟机的行为即属于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
18、级、高档次的产品的“以次充好”的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胡某等人主观上是故意用次品冒充正品、以非品牌产品冒充知名品牌产品以获取非法利润。其行为对国家关于抽油烟机这种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朱某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胡某等三人符合了刑法关于销售伪劣产品的主客观方面规定,但因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需达法定的销售金额 5 万元以上的标准,而其销售金额只有 11000 元,故不构成犯罪,属一般违法行为,应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罚款等处罚。又鉴于胡某等三人伪造销售发票不足追诉标准“25 份”以上的数量规定,故应根据刑法第 13 条关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也不认为其构成伪造增值税
19、专用发票罪。本案中胡某等三人的行为为什么不以诈骗罪论处?的确,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诈骗罪有许多相似之处,如都是故意犯罪,都有以假充真的欺骗行为。但二罪主要的区别是:(1)犯罪目的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诈骗罪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后者主要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3)欺骗手段的性质不同,前者为获取非法利润,决定采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欺骗手段,即以次品、不合格产品的货物的真实存在去用于买卖交易,后者往往是打着销售的幌子,并无完成交易的意图,而无偿占有他人的财物。从以上区别观察本案胡某等三人的行
20、为,属于故意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但因销售金额不足 5 万元的法定定罪标准,故应认定为销售伪劣产品的一般违法行为。)解析:3.杨某出生于河南省某县,后来成为香港居民进而成为“外商”,是原深圳市飞威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某于 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6 月期间,伙同温某等买卖食用油“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和许可证进口棕榈油、豆油、菜油等。在进口过程中,杨某与其同伙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报直接卸货等手段,走私食用油入境,经查证共走私食用油 82.75 万吨,偷逃应缴税额 24 亿多元人民币。在走私过程中,杨某先后向海关总署原副署长王某行贿 160 万余元人民币,以实现其走私目的。问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考研 试卷 专业 基础课 刑法学 案例 答案 解析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