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T 1489-2011 Implementation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building crane on construction site《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实施规程》.pdf
《DB34 T 1489-2011 Implementation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building crane on construction site《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实施规程》.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4 T 1489-2011 Implementation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building crane on construction site《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实施规程》.pdf(34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 ICS 53.020.20 J 8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4892011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实施规程 Implementation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building crane on construction site 2011 - 09 - 13 发布 2011 - 10 - 13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4/T 1489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
2、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安徽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申生、陈强、魏邦仁、潘友杰、孙芒、杨中龙、梁友明、青田斌、周质诚、徐航、白旭东、任明全、武利宇。 DB34/T 14892011 1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实施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评估应遵守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安徽省范围内建筑施工用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3、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5031-2008 塔式起重机 GB 5144-2006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T 10054-2005 施工升降机 GB 10055-2007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T 13752-1992 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JB/T 6061-2007 无损检测 焊缝磁粉检测 JB/T 6062-2007 无损检测 焊缝渗透检测 JB/T 10559-2006 起重机械无损检测 钢焊缝超声检测 JG 121-2000 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
4、JG/T 5112-1999 塔式起重机 钢结构制造与检验 JGJ/T 189-2009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全评估 对建筑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使用、保养情况进行了解,对钢结构的磨损、锈蚀、裂纹、变形等损伤情况进行检查与测量,并按规定对整机安全性能进行载荷试验,由此分析判别其安全度,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的活动。 3.2 使用年限 建筑起重机械自出厂合格日起到规定使用年限周期止的年份数。 DB34/T 14892011 2 3.3 重要结构件 建筑起重机械钢结构的主要受力构件,因其失效可导致整机不安全的结构件。 4 基本规定 4
5、.1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需延期使用应进行安全评估。 4.2 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安全评估: a) 塔式起重机: 630 kNm 以下(不含 630 kNm)、出厂年限超过 10年的; 630 kNm1250 kNm(不含 1250 kNm)、出厂年限超过 15 年; 1250 kNm 以上(含 12 50 kNm)、出厂年限超过 20年。 b) 施工升降机: 出厂年限超过 8 年的 SC 型施工升降机; 出厂年限超过 5 年的 SS 型施工升降机。 4.3 安全评估机构应取得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 安全评估机构应具有机械、电气和无损检测
6、技术等专业资质的人员,建立安全评估质量体系,配备能够满足安全评估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评估用检 测仪器及其精度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A 的要求。 4.4 待评估设备应为具有制造资质厂家生产,未自行进行改造(经具有维修、改造资质单位维修、改造并出示维修、改造合格证明文件的除外),未添加与原设备不符的零部件,未改变原设备性能和用途,未使用非原厂制作的关键零部件(标准节、拉杆、基础底架以及其它对产品的安全和性能有重大影响的零部件)。 4.5 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评估应以重要结构件及主要零部件、电气系统、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等为主要内容。 4.6 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重要结构件一般包括下列主
7、要内容: a) 塔式起重机: 塔身、起重臂、平衡臂(转台)、塔帽或塔顶构造、拉杆、回转支承座、附着装置、顶升套架或内爬升架、行走底盘及底座等。 b) 施工升降机: 导轨架(标准节)、吊笼、天轮架、底架及附着装置等。 4.7 下列情况下,建筑起重机械应报废: 主要承载结构件在额定工况下超过设计规定的工作循环次数的塔式起重机; 对于能够确定工作循环次数的塔式起重机直接进行判定, 对于无法确定工作循环次数的塔式起重机参照附录 B 进行判定。 4.8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前,应将各重要结构件之间的连接处进行分解,检测部位应去除污垢、浮锈和油漆层等,显露出钢材和焊缝的本体。 结构件的表面清理可采用抛丸、
8、喷丸、喷砂等方法进行。 4.9 安全评估程序: a) 应对设备产权单位提供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进行审核。 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使用履历记录、故障记录、保养和修理记录、事故记录、事故报告等。 DB34/T 14892011 3 b) 在设备解体、检测部位清理状态下,应对设备外观进行目测检查,对重要结构件及可疑部位进行测厚、直线度测量、无损检测、材料力学性能检测、连接销轴与孔的磨损和变形、零部件、配套件检验试验等。 c) 对需修复或更换的零部件在修复或更换后重新进行评估判定 (机构中主要零部件的更换宜采用原制造厂家同型
9、号的产品,易损件除外)。安全评估中零部件的修复或更换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对设备组装调试后进行载荷试验,出具合格证明文件。 d) 根据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检查检测结果等,按照本标准要求,对设备进行评估判定,得出安全评估结论及有效期,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G 和附录 H的规定。 e) 应对经安全评估合格后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唯一性标识。 4.10 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安全评估后,其有效期限规定如下: a) 塔式起重机: 630 kNm 以下(不含 630 kNm)塔机经评估合格有效期限为 1 年; 630 kNm1250 kNm( 不含 1250 kNm)
10、塔机经评估合格有效期为 2 年; 1250 kNm 以上(含 12 50 kNm)塔机经评估合格有效期为 3 年。 b) 施工升降机: SC 型施工升降机经评估合格有效期限为 2 年; SS 型施工升降机经评估合格有效期限为 1 年。 4.11 设备产权单位应持安全评估合格报告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应手续。 5 评估内容和方法 5.1 安全评估方法 5.1.1 目测 全面检查检测设备的表面锈蚀、磨损、裂纹、变形以及焊缝等,对发现的缺陷或可疑部位做出标记,并应进一步检测和分析。 5.1.2 影像记录 用照相机或摄像机拍摄设备的整机外貌, 拍摄重要结构件的承受交变载荷或高应力区的焊接部位及其热影响区域
11、,拍摄外观有可见裂纹、严重锈蚀、磨损、变形等部位。 5.1.3 厚度测量 采用超声波测厚仪、游标卡尺等器具测量结构件的实际厚度。 5.1.4 直线度等形位偏差测量 用直线规、经纬仪、卷尺等器具进行测量。 5.1.5 安全评估也可采用无损检测方法 a) 磁粉检测(MT):检测铁磁性材料近表面存在的裂纹缺陷。 b) 超声检测(UT):采用直射、斜射、液浸等技术,检测结构件内部缺陷。 c) 射线照相检测(RT):利用 X 或射线的穿透性,检测结构件内部缺陷。 d) 着色探伤:通过着色探伤剂检测材料表面存在的缺陷。 DB34/T 14892011 4 e) 材料检测:力学性能试验、硬度试验、金相分析等
12、。 5.1.6 载荷试验 整机安装调试完成后,通过载荷试验检验钢结构的静刚度及主要零部件的承载能力,通过载荷试验检验机构的运转性能、控制系统的操作性能及安全装置的工作有效性。 5.1.7 应力测试 用应变仪测取结构应力,分析判别结构的应力状态。应力测试适用于重要结构件改制或主要技术参数变更等情况。 5.2 塔式起重机评估 5.2.1 钢结构件检测 目测、影像记录、测厚、直线度测量、磁粉检测,为必须进行的评估检测方法,对重要结构件改造或主要技术参数变更的还应进行应力测试,必要时可增加其它项目。 5.2.1.1 钢结构件评估检测点的选择应包括 关键受力部位,高应力和低疲劳寿命区,存在明显应力集中的
13、部位,外观有裂纹、严重锈蚀、磨损、变形等部位。重点是钢结构承受交变载荷、高应力区的焊接部位及其热影响区域。 5.2.1.2 结构件锈蚀与磨损检测 检测部位、数量和方法应符合 JGJ/T 189 第 4.2.1 条款的规定。 5.2.1.3 结构件裂纹检测 检测部位、数量和方法应符合 JGJ/T 189 第 4.2.2 条款的规定。 5.2.1.4 结构件变形检测 检测部位、数量和方法应符合 JGJ/T 189 第 4.2.3 条款的规定。 5.2.2 材料检测 5.2.2.1 材料硬度检测 a) 检测部位及数量要求: 塔身节主弦杆,且塔身节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 20,每节检测不少于 1 处;
14、塔帽(A 字架)主弦杆抽检不少于 2 处; 回转支承座连接板检测不少于 2 处; 起重臂主弦杆且起重臂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 70,且必须包括中间的 2 节,每节起重臂主弦杆检测不少于 2 处; 平衡臂主弦杆检测不少于 2 处; 爬升架主弦杆检测不少于 4 处; 附着装置主弦杆且附着装置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 20,每道附着装置检测数不少于 1 处。 b) 检测方法要求: 设备解体状态,用硬度仪测量原材料硬度值在抛丸清理前后的变化。 DB34/T 14892011 5 5.2.2.2 材料力学性能检测 必要时可从塔身标准节、塔帽主弦杆处取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 5.2.3 销轴与轴孔磨损及变形检测
15、a) 检测部位包括: 有明显磨损及变形的重要结构件销轴与轴孔,重点应检测起重臂、平衡臂臂架节间及其根部连接、拉杆连接、塔帽根部连接等经常承受动载荷的销轴与轴孔的磨损与变形。 b) 检测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设备解体状态,目测全部连接销轴与轴孔,用游标卡尺、内外卡钳等器具测量上述部位的实际尺寸。 5.2.4 主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及防护设施的检查检测 5.2.4.1 检查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主要零部件: 包括制动器、联轴节、卷筒与滑轮、钢丝绳、吊钩组等。检查检测上述各零部件的磨损变形情况、钢丝绳断丝情况等。 b) 安全装置: 包括各类安全限位开关与挡板、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动臂变幅防
16、臂架后翻装置、小车防坠落装置、扫轨板、抗风防滑装置、钢丝绳防脱装置、缓冲器等。检查检测外观有无缺损变形、工作是否有效。 c) 电气系统: 包括电气控制箱、电缆线、电气元件等。检查电气箱外观是否完整及防漏水情况,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了电气保护,电缆有无老化破损,检测电气系统的绝缘性能。 d) 防护设施: 包括走道、工作平台、栏杆、扶梯等。检查上述防护设施有无缺损变形,连接是否可靠。 5.2.4.2 检查检测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设备解体状态下,对主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及防护措施的外观状态进行目测检查,目测有疑问时应采用测量器具进一步检测。 5.3 施工升降机评估 5.3.1 钢结构件检测 目
17、测、影像记录、测厚、直线度测量、磁粉检测,为必须进行的评估检测方法,其他评估检测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选择进行,对重要结构件改造或主要技术参数变更的还应进行应力测试。 5.3.1.1 钢结构件评估监测点的选择应包括 重要结构件关键受力部位,高应力和低疲劳寿命区,存在明显应力集中的部位,外观有裂纹、严重锈蚀、磨损、变形等部位。 重点是钢结构承受交变载荷、高应力区的焊接部位及其热影响区域。 5.3.1.2 结构件锈蚀与磨损检测 检测部位、数量和方法应符合 JGJ/T 189 第 4.3.1 条款的规定。 DB34/T 14892011 6 5.3.1.3 结构件裂纹检测 检测部位、数量和方法应符合
18、 JGJ/T 189 第 4.3.2 条款的规定。 5.3.1.4 结构件变形检测 检测部位、数量和方法应符合 JGJ/T 189 第 4.3.3 条款的规定。 5.3.2 材料检测 5.3.2.1 材料硬度检测 5.3.2.1.1 检测部位及数量要求 导轨架(标准节)主弦杆且导轨架(标准节)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 10,每节检测不少于 1 处; 目测可疑的其它重要部位,必要时应增加抽检数量。 5.3.2.1.2 检测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设备解体状态,用硬度仪测量原材料硬度值在抛丸清理前后的变化。 5.3.2.2 材料力学性能检测 需要时从导轨架(标准节)主弦杆取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 5.3.3
19、 销轴与轴孔磨损及变形检测 a) 检测应包括以下部位: 有明显磨损及变形的重要结构件销轴与轴孔, 重点应检测动力板与吊笼连接等经常承受动载荷的销轴与轴孔的磨损与变形。 b) 检测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设备解体状态, 目测全数连接销轴与轴孔, 用游标卡尺、 内外卡钳等器具测量上述部位的实际尺寸。 5.3.4 主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及防护设施的检查检测 5.3.4.1 检查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主要零部件: 包括制动器、对重导向轮、天轮架滑轮、钢丝绳、吊笼门与导向机构等。检查检测上述各零部件的磨损变形情况、钢丝绳断丝情况等。 b) 安全装置: 包括防坠安全器、各类限位开关及其挡板、围栏
20、门机械连锁、安全钩等。检查检测外观有无缺损变形、工作是否有效。 c) 电气系统: 包括电气控制箱、电缆线、电气元件等。检查电气箱外观是否完整及防漏水情况,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了电气保护,电缆有无老化破损,检测电气系统的绝缘性能。 d) 防护设施: 包括走道、工作平台、栏杆、扶梯等。检查上述防护设施有无缺损变形,连接是否可靠。 5.3.4.2 检查检测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DB34/T 14892011 7 a) 设备解体状态下,对主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及防护措施的外观状态进行目测检查,目测有疑问时应采用测量器具进一步检验。 b) 按 JG 121 检查防坠安全器是否在规定寿命年限及检定合格
21、有效周期内,必要时可按 GB/T 10054 和GB 10055 的规定对防坠安全器进行现场坠落试验。 6 评估判定 6.1 壁厚判定 重要结构件因锈蚀磨损引起壁厚减薄,当减薄量达到原壁厚 10时,应判为不合格; 经计算或应力测试,对重要结构件的应力值超过原设计计算应力的 15时,应判为不合格。 6.1.1 建筑起重机械以下特殊部位可按表 1 进行判定: 表1 结构件特殊部位锈蚀与磨损检查判定标准 特殊部位位置 判别指标 判别结论 30 合格 水平臂变幅塔机 小车导轨面 30 不合格 25 合格 施工升降机导轨架 标准节导轨面 25 不合格 4.5 合格 齿轮 4.5 不合格 4.5 合格 S
22、C型施工升降机 传动件 齿条 4.5 不合格 3 合格 轴孔与销轴直径 磨损变形量 3 不合格 注: 为磨损变形率,指磨损变形量占原尺寸的百分比。其中齿轮齿条按常规的模数 m=8 考虑,齿轮按跨齿数为 2 齿的公法线长度测量磨损变形率,齿条用标准圆棒和游标卡尺测量磨损变形率,有特例的可参照作相应修正。设计另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进行判定。 6.2 裂纹判别 当采用磁粉检测方法作焊缝表面或近表面裂纹的探伤时, 焊缝应达到 JB/T 6061 和 JB/T 6062中规定的 级要求; 当采用超声检测方法作焊缝内部探伤时,焊缝应达到 JB/T 10559 中规定的 级要求。 6.2.1 也可根据焊缝的特
23、征选择其它合适的无损检测方法进行, 并根据相应的检测标准进行合格判定。设计另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判定。 6.2.2 重要结构件表面发现裂纹的,该结构件应判定为不合格。 6.3 变形判定 6.3.1 重要结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时应判定为不合格,且不容许修复。 6.3.2 重要结构件主弦杆、斜杆直线度误差可按表 2进行判别。 DB34/T 14892011 8 表2 重要结构件主弦杆、斜杆直线度判别标准 检测项目 判定指标 判定标准 1 合格 主弦杆直线度 1 不合格 1/750 合格 斜杆直线度 1/750 不合格 注: 设计另有规定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判定。 6.4 材料判别 6.4.1 原材料在抛丸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34T14892011IMPLEMENTATIONSPECIFICATIONFORSAFETYASSESSMENTOFBUILDINGCRANEONCONSTRUCTIONSITE 建筑 起重机械

链接地址:http://www.mydoc123.com/p-1231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