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9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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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9 及答案与解析一、论述题1 试述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2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死刑缓期 2 年执行的案件的核准权由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你认为是否恰当? 为什么 ?3 论刑事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的关系。(北京大学 2002 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4 试述我国刑事诉讼中两种抗诉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北京大学 2001 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二、名词解释5 辩护6 辩护权7 自行辩护8 委托辩护9 代理10 法律援助制度11 刑事证据12 证据的客观性13 证据的关联性14 证明职责15 刑事诉讼证明16 免证事实三、简答题17 简述刑事诉讼执行
2、的特点。18 简述对罪犯在刑期间犯新罪或发现漏罪的追究程序。19 简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特殊诉讼权利。20 简述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程序的特点。21 简述未成年人案件起诉程序应注意的问题。22 简述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23 简述涉外刑事诉讼中国家主权原则的主要表现。24 简述涉外刑事诉讼中指定或委托中国律师参加诉讼原则的主要内容。25 简述刑事赔偿的特征。26 简述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27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28 有关未成年人的刑事特别保障程序的国际公约有哪些?29 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反腐败公约规定了哪些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30 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与打击跨国有
3、组织犯罪公约和反腐败公约对证人和被害人进行的保护方面的差异。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9 答案与解析一、论述题1 【正确答案】 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体现的是该程序是不是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的问题。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复核程序是否属于独立的诉讼程序,是否是死刑案件的必经程序,有两种观点:肯定观点和否定观点。肯定观点认为,死刑复核程序是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设立这一程序的目的在于保证死刑判决的正确严谨性。否定观点认为,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死刑复核程序是一起死刑案件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从审判机关的级别上对死刑案件审理进行限制。我们认为,死刑复核程序是独立的审判程序,是死刑案件的必经
4、程序。这是因为:(1)法律是将死刑复核程序作为独立的审判程序进行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第三编的第四章对其加以规定,它独立于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2)死刑复核程序具有独立的功能。死刑复核程序是以死刑判决或裁定为审理对象,其功能是对死刑判决、裁定进行复审、核准,以确定死刑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对犯罪人能否最终适用死刑。(3)死刑复核程序具有专门的、独立的审判组织。刑事诉讼法第 238 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所以,从性质上讲,死刑复核程序不是第二审程序的一部分,是基于其自身的特殊功能而被法律设定的、独立的审判程序,是死刑案件的必经程序。【知识模块】 死刑复核程序2 【正确答案】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37
5、 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法律规定死缓案件的核准权由高级人民法院行使是恰当的,主要原因在于:(1)判处死缓的案件,由于缓期二年执行,实际上绝大多数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在缓刑期满后都被减刑,并不执行死刑。所以,对这类案件的核准权,完全可以交由地方和军队的高级别的法院负责行使。(2)可以使死缓案件的判决较快地发生法律效力,罪大恶极而又不是非杀不可的犯罪分子能及时受到严厉的惩罚。(3)可以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工作量,有利于最高院加强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工作,全面履行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的职责。【知识模块】 死刑复核程序3 【正确答案】 审判
6、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并口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诉讼程序。第二审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检察机关的抗诉,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审判所必须遵循的诉讼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从实现审判监督这个意义上讲,基本上是相同的,其任务和目的都是审查原审判决、裁定是否正确,通过审理,维护正确的判决、裁定,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但这两种程序各有不同的特点,其主要区别有:(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包括正
7、在执行和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2)提起主体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以及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提起,或者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提起;第二审程序则由享有上诉权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或近亲属依法上诉,或者由同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抗诉而引起。(3)提起的理由不同。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即必须经有权提起该程序的机关审查,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才能提起;而第二审程序对有上诉权的主体提起上诉没有任何理由限制,只要上诉人依法提出上诉,都
8、必然引起第二审程序。(4)提起的期限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法律没有规定期限,只有在无罪改为有罪时,要受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而第二审程序的抗诉或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上诉或抗诉,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5)审理案件的法院不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法院,可以是原审人民法院,也可以是任何上级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法院,则只能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6)适用刑罚的原则不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既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刑罚,也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而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案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诉不加刑 ”原则,对被告一方提出上诉的二审案件,改判时不
9、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知识模块】 审判监督程序4 【正确答案】 我国刑事诉讼中有两种抗诉,一种是二审程序的抗诉,另一种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二审程序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提请同级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一种审判监督行为。二种抗诉的相同点主要表现为:(1)抗诉的主体相同。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是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
10、职权,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表现形式。(2)提起抗诉的理由相同。都是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包括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判适用法律不当,定罪量刑有错误;原判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3)提起抗诉的方式相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都必须制作抗诉书。二种抗诉的不同点主要表现为:(1)抗诉的对象不同。二审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生效的裁判;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对象,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包括一审生效的裁判和两审终审的裁判。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不能采用二审程序的抗诉,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2)抗诉的权限不同。二审抗诉,是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的权力与职
11、责,限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无权对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判按二审程序抗诉。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均有权提出抗诉外,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才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接受抗诉的审判机关不同。接受二审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而接受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4)提出抗诉的期限不同。二审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一般没有期限限制,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不论裁判是在执行中,还是已经执行完毕,均可提出抗诉,但是要求由无罪改判为有罪
12、时,应当遵守刑法有关时效的规定。(5)抗诉的目的与后果不同。二审程序的抗诉,其目的在于阻止第一审裁判的生效,审判结果可能改判或发回重审,或维持原判;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其目的在于实事求是地将已经生效的错误裁判纠正过来,审判结果一般导致撤销原判,重新处理。【知识模块】 审判监督程序二、名词解释5 【正确答案】 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罚,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6 【正确答案】 辩护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
13、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世界各国公认的一项宪法权利,它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中,居于核心地位。【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7 【正确答案】 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解释的行为。被追诉者在侦查预审阶段只能自行辩护,在起诉、审判阶段也有自行辩护权。【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8 【正确答案】 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担任辩护人,协助其进行辩护。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对于委托辩护,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
14、告知的义务。【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9 【正确答案】 代理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一项诉讼活动。【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0 【正确答案】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特点:(1)法律援助是一种国家行为,是现代法制社会要求国家承担的一种国家责任,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15、2)法律援助的对象是特定的社会阶层,即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一般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阶层人士;(3)法律援助的内容有一个发展过程,先仅限于为刑事案件中被关押的贫穷的被告人提供辩护,然后逐渐扩展到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提供代理;(4)法律援助的宗旨是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正义,体现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1 【正确答案】 刑事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对刑事证据的概念应做以下理解:(1)从证据所反映的内容来看,刑事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2)从证明关系来看,刑事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凭据,是用来认定案件事实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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