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卷9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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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卷 9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A 公司向 B 公司发出购买 10000 件玩具的要约,于 3 月 5 日到达乙公司,由于A、B 两公司常有生意往来,一向都是 B 公司先发货,A 公司收到货物一周内支付货款,于是 B 公司 3 月 10 日即在未给予 A 公司任何回复的情况下按照 A 公司的要求发货,3 月 12 日又电话通知 A 公司其已经发货请 A 公司注意收货,3 月 15日 A 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通知 B 公司说收到货物且货物符合要约要求。后来,为了账目清晰,A、B 两
2、公司的经理又在 6 月 10 日一次商谈时统一就此前的数次交易签订了书面合同,其中就含有 10000 件玩具的合同。A 、B 公司之间的 10000 件玩具的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是:(A)3 月 10 日,B 公司根据交易习惯作出承诺的行为时合同成立(B) 3 月 12 日,B 公司的通知实质上为承诺,承诺到达时合同成立(C) 3 月 15 日,A 公司通知 B 公司表明 B 公司行为符合要约要求,合同方成立(D)6 月 10 日,A、B 两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时,后一方签字时合同成立2 甲在其欠乙 20 万元借款的归还日期将至之时,收养了一个孤儿,拒绝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将其所有的唯一的值钱物品一个
3、价值 10 万元的古董花瓶,以 2 万元的价格卖给一个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且不知甲的欠款情况的朋友,又用卖花瓶所得的 2 万元买了一套真皮沙发,送给其即将要搬人新家的姐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拒绝继承其父亲遗产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B)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收养孤儿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C)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古董花瓶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D)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赠送真皮沙发给其姐姐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3 李佳的父亲早逝,多年来是其母亲刘真将其抚养长大。李佳年幼时,刘真即使生活再艰苦,也坚持每个月带李佳去照相馆照相
4、,二人生活条件好转后,刘真购买了相机,几乎天天都要给李佳拍摄照片。李佳长大成人后要嫁去外省,刘真即把李佳所有的照片(仅此一份) 拿到某照相馆要求做成 CD,一式两份,准备一份给李佳随身携带,另一份自己保存,可以在想念女儿时时常观看。在 CD 做好后,该照相馆不慎失火导致李佳的所有照片和已经做好的 CD 被烧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刘真可以对某照相馆提起违约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B)刘真可以在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中选择,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这种情况下,刘真并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只能请求损害赔偿(D)刘真可以对某照相馆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4 A 工厂同 B 工厂
5、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0 个月内 B 工厂每月月初向 A 工厂交付生产原材料 10 吨,共计 100 万吨,合同履行地点为 A 工厂所在地,A 工厂于每月月末向 B 工厂支付当月月初的货物的货款 20 万元,履行地点为 B 工厂所在地。A 工厂先行支付了定金 20 万元,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 20 万元。合同订立后前 3 个月双方均依约行事,但第 4 个月 B 工厂向 A 工厂交付的原材料不符合约定,不能在生产中使用,为了保证继续生产,A 工厂只好向 C 工厂购买了 10 吨原材料,多花费了 2 万元。对此,A 工厂可以采取下列何种做法 ?(A)A 工厂可以就第 4 个月的原材料解除合同,同
6、时要求 B 工厂双倍返还定金40 万元(B) A 工厂可以就第 4 个月的原材料解除合同,同时要求 B 工厂支付违约金 20万元(C) A 工厂可以就第 4 个月的原材料解除合同,同时要求 B 工厂赔偿其 2 万元的损失(D)A 工厂可以要求 B 工厂双倍返还定金 40 万元,或者要求 B 工厂支付违约金20 万元5 甲与乙于 3 月 5 日签订赠与合同,甲将其在郊区的一栋小楼赠与乙,双方于同年6 月 3 日就该小楼办理了有关登记手续,并于同年 8 月 10 日将该小楼交付给乙。8月 14 日,乙因工外出,临行前甲向其借了小楼钥匙说要邀请朋友一起在院内烧烤、喝酒,几个人喝到兴起就说去 KTV
7、唱歌,甲于是驾车带朋友们离开,并未熄灭烧烤的篝火,导致小楼被烧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由于不动产的赠与应办理登记手续,所以该合同于 6 月 3 日办理了有关登记手续后成立(B)由于甲的重大过失致使赠与财产毁损灭失,甲应负赔偿责任(C)该合同于 6 月 3 日成立并生效,但由于甲是将小楼无偿赠与给乙,所以小楼被烧毁也没有侵害到乙的利益,该赠与合同自动失效(D)该合同于 3 月 5 日即成立生效,但由于甲是将小楼无偿赠与给乙,所以小楼被烧毁也没有侵害到乙的利益,该赠与合同自动失效6 甲和乙(两人不在同一城市)之间订有买卖一只纯种斑点狗的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价格为 2 万元,甲并
8、需提供该斑点狗的血统证明书。双方未就履行顺序有所约定。交货地点为乙的住所,合同并约定由丙将该斑点狗自甲所在城市运至乙所在城市。但甲将斑点狗和血统证明书交给丙后,由于丙的过失,将血统证明书遗失,仅将斑点狗送至乙处。斑点狗交付后,甲即向乙请求付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不得对甲的付款请求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为血统证明书的交付为该合同的从给付义务(B)乙可以对甲的付款请求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为血统证明书的交付虽为从给付义务,但它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C)乙可以请求甲和丙承担违约责任(D)乙仅可以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7 甲在外出期间,将自家的名贵纸质屏风
9、交与乙保管,为防不小心碰损,乙便将该屏风置于自家一间平日无人走动的房间。二人并未约定报酬。但甲走后 3 日,该房间的玻璃即被小孩的足球打碎,导致该屏风毁损。甲回来后,要求乙赔偿其屏风损失,乙称自己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我国合同法上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采无过错原则,因此,乙不能以自己没有过错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乙应对甲承担违约责任(B)我国 合同法上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采无过错原则,因此,乙不能以自己没有过错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但在本题情形中,要求乙对甲承担违约责任显失公平,因此,本题中应以公平责任原则为依据处理乙的违约责任(C)甲和乙之间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
10、,在无偿保管合同中,只要保管人对被保管物的毁损没有故意的,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乙无须对甲承担违约责任(D)本题中被保管物的毁损并非由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且乙作为无偿保管人,并没有过失。因此,乙无须对甲承担违约责任8 小李同小王是同事,小李曾向小王借了 5000 元钱。后来公司在季度酒会上给员工发奖金,小李归还了小王 5000 元。但小李醉酒忘记了此事。两天后,小王说想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还差 5000 元,小李说,“上次借了你 5000 元还没还呢,现在还你好了”,小王见小李忘记自己已经还款,便接受了小李的第 2 次还款。但小王在坐公共汽车去商店时,遭到盗窃,小李刚刚交付的 5000 元也
11、在内。半个月后,小李突然想起自己早已归还了小王 5000 元借款,于是要求小王归还其 5000 元。对于此事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由于小王接受的小李的第 2 次还款被盗,没有实际得到利益,所以该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B)小李要求小王返还 5000 元的要求不能得到支持(C)小王接受小李的第 2 次还款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小王应该返还小李 5000元(D)小王接受小李的第 2 次还款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小王应该返还小李 5000元,但由于该款被盗,出于分担风险的考虑,由小王返还小李 2500 元即可9 甲与乙是邻居,甲曾透露给乙说今年夏天就要搬去儿子家住了,自己的房子要出租出去。同年春天
12、,甲在去儿子家小住前将房屋钥匙交给乙,请乙每周帮其浇花,但甲在儿子家不慎摔伤,不能行走,即住在儿子家养伤。乙得知此事,恰好丙有意在乙家附近求租,乙花 200 元雇人打扫了甲的房屋,即以甲的名义将甲的房屋出租给丙,并对他人表示待甲回来时将租金交给他。甲回来后乙便将租金收入交给了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不属于无因管理(B)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而非无权代理(C)若甲不追认乙和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则该合同无效,但乙有权要求甲偿还其支出的 200 元打扫费用(D)若甲不追认乙和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则该合同无效,只有甲追认乙和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乙才有权要求甲偿还其支出的 20
13、0 元打扫费用10 甲与乙于 1998 年结婚,2002 年甲用自己的房屋公积金购买了一套住房供两人居住,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为甲。2007 年 4 月,甲起诉要求与乙离婚。在离婚案件审理期间,甲于 2007 年 5 月与丙签订了房屋出售合同,将所购房屋出售给了丙。丙在查验了甲的房屋产权证书后,支付了全部房款 15 万元,双方于2007 年 6 月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 年 8 月,丙在持钥匙来清理该房屋时,才发现乙还住在该房中。乙在得知甲和丙的合同后主张合同无效,并与甲、丙产生纠纷。依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房屋转让行为有效,因为该房屋
14、为甲的个人财产,甲有权自行处理(B)房屋转让行为无效,因为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C)丙无权要求乙退出该房屋,但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的损失(D)乙无权继续居住在该房屋中,但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的损失11 甲住在村主干道的西面,在其住宅与村主干道间有一片宽约 30 米的菜地。几十年来,甲一家人都是穿过该菜地上的一条小路到达主干道的。后该菜地被本村村民乙承包,甲及其家人仍继续在该小路上通行。1999 年,甲家里购买了汽车,为了使汽车能直接从村主干道开到家里,甲找到乙协商,由甲将原来的人行小道拓宽为车行道,占用乙的一部分菜地,并由甲一次性补偿乙 3000 元钱,乙表示同意。路拓宽后,甲家里人进出十分方便,
15、乙也没有意见,双方相安无事。不料 2 年后,乙一家人获得了城市户口,该菜地由村委会收回并另行承包给了丙。丙是村里的种菜能手,他将路挖掉,在整块菜地上盖起了蔬菜大棚。甲和丙由此发生矛盾。关于本案,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A)甲仍享有对其门前菜地的地役权(B)丙挖掉道路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通行权(C)甲要求丙拆掉大棚,恢复车行道的诉请不应得到支持(D)如果甲被迫另开通道,丙应对其进行适当的补偿12 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 年 1 月通过公开招标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甲公司开发的 A 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完工后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 1000 万元。2005 年 9 月
16、,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将在建的 A住宅小区抵押给了本市的丙银行并贷款 2000 万元,约定贷款期为 1 年,如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丙银行就将住宅小区工程拍卖以保证其债权的实现。2006 年 5 月,甲公司在办理了 A 小区的预售许可证后,又将其中一套住房预售给了丁,甲、丁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由丁支付了第 1 期 30%的房款。2006 年 10 月,工程如期完工并经检验合格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力支付工程款和返还银行贷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丁无权要求交付住房,应由乙公司就 A 小区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B)丁无权要求交付住房,应由丙银行就 A 小区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C
17、)丁有权要求交付住房,乙公司仅就 A 小区未预售部分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D)丁有权要求交付住房,丙银行仅就 A 小区未预售部分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13 田某是东方花园 3 单元 701 室的业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某有权将自己家的阳台封闭(B)田某有权在自己家开设心理咨询诊所(C)无须经他人同意,田某有权在自家的承重墙上施工改造(D)田某有权对楼道使用提出自己的意见14 甲、乙,乙、丙是 2 对好友。甲因要出国,遂决定将家中所养宠物犬一只送给乙。乙同意了,但因为要出差数日,便要甲喂养好该宠物犬,待自己回来后再牵走小狗。丙得知有人要送一只小狗给乙后,给乙打电话说,自己时间更充裕,
18、养小狗更合适,乙表示同意。恰好甲也因事务繁忙,频催乙来牵走小狗,乙于是对甲说,自己的朋友丙会替自己来牵狗,乙并分别通知甲和丙在某地点见面。甲在牵狗前往约会地点的途中,小狗挣脱绳子跑掉,甲遍寻不见,只好悻悻回家。而丙在前来赴约路上发现该小狗,觉得甚可爱,遂径直牵回了家。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获得小狗所有权(B)丙获得小狗所有权(C)甲仍为小狗所有权人(D)对丙的交付为指示交付15 个体工商户甲为了扩大经营,从朋友乙处借款 20 万元。双方书面约定 2008 年5 月 1 日以前还款,以甲所开工厂的现有和将来所有的全部机器设备、原材料和产成品为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担保,但未进行抵
19、押权登记。2007 年 8 月日,甲的工厂因经营不善,为了挽回损失,将一批积压已久的原材料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了生意伙伴丙。丙当即向乙支付了货款,并在 1 个月后按双方约定前往甲工厂拉货,却发现甲由于经营不善,于 8 月 20 日被宣布破产,甲工厂内的一切财产已经被乙控制。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无权处分其已经购买的原材料(B)抵押权未经登记而尚未生效(C)抵押权自 2007 年 8 月 20 日起生效(D)确定抵押财产范围的时间点为 2008 年 5 月 1 日16 张、李二人共同完成了一幅美术作品。张某听闻本地将举行大型画展,便与李某商量将该作品送去参展,但李某认为该
20、作品并不代表自己的最高绘画水平,不同意送展。张某遂独自将该作品送展,并在画展上将其以 2 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根据我国法律,下面关于该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判断,哪一项是错误的?(A)该美术作品是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张、李二人共同共有。若两人中一人先死亡,既无人继承又无人接受遗赠,则其著作财产权由另一人享有(B)若李某无正当理由加以反对,则张某有权自行将该作品送展,但无权自行将该作品出售(C)王某购得该美术作品的同时还获得该作品的展览权(D)该美术作品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截至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17 张燕与魏彬于 1998 年结婚,婚后感情融
21、洽。2001 年张燕所在的公司破产,张燕失去了工作,并渐渐染上了赌博恶习。魏彬多次规劝无效,长期赌博渐渐耗光了家中积蓄,夫妻感情受到了严重影响。2004 年 5 月,张燕在怀有身孕的情况下仍然通宵赌博,导致腹中胎儿流产。魏彬终于丧失了最后一丝希望,于 2004 年 7 月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两人所有的财产就只剩下了当年张燕所在公司破产时发给职工的 2 万元破产安置费用。关于本案,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A)人民法院可以受理魏彬的离婚请求(B)张燕公司发给职工的破产安置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魏彬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张燕的破产安置费用采取保全措施(D)张燕对于离婚具有重大过错,魏彬作为无
22、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8 2000 年,A 市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在福利院门口发现了 1 名不满周岁的女性弃婴,经多方查找仍未找到该弃婴的父母,福利院只好将其收留。2 年后,福利院决定将该女婴送养他人,下列哪一个选项中的申请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收养人条件?(A)31 岁的工程师赵某和其 28 岁的教师妻子,结婚 5 年,无子女,两人均身体健康(B) 38 岁的单身女性钱某,职业为公务员,无子女,患有轻度抑郁症(C) 40 岁的单身男性孙某,职业为个体商店店主,无子女,身体健康(D)51 岁的摄影师李某和其 45 岁的小说家,妻子,结婚 20 年,生有一女并已收养一子,两人均身体健康1
23、9 王宏系家中独子,1997 年与田芳结婚并于次年生下一子王甲,2001 年又生下次子王乙。2005 年 3 月的一天,王宏携父亲、妻子和幼子驾车郊游,王宏的大儿子王甲因生病留在家中由王宏母亲照料。郊游后返家途中,王宏驾驶的车辆不幸发生车祸,车上人员全部当场死亡,无法查明死亡时间先后顺序。设王父、王宏、田芳各有个人财产 10 万元、13 万元和 9 万元,且田芳除自己父亲外别无其他亲人,则王母和王甲按照法定继承应得的遗产分别为:(A)125 万和 105 万(B) 14 万和 12 万(C) 155 万和 135 万(D)17 万和 15 万20 甲男,1970 年 8 月出生;乙女,1974
24、 年 3 月出生。甲男的父亲是乙女母亲的亲堂兄,双方父母从小就给两人订下了“娃娃亲” 。1991 年,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甲男与乙女举行了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此后也一直未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共同生活当中,双方因性格不合而矛盾渐生。1998 年,甲男向乙女提出分手。关于甲男与乙女婚姻的效力,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婚姻有效,是事实婚姻(B)婚姻不存在,为非法同居关系(C)婚姻无效,因为双方为近亲关系(D)婚姻无效,因为未达法定婚龄21 张某夫妇于 1965 年结婚并生有一女一子,1970 年张某的妻子因病去世,张某一人将子女抚养长大。1990 年张某女儿张婷嫁到外地,从此与父亲和弟弟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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