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12842-2006 Codes for the representation of names of countries《国家名称代码表示法》.pdf
《CNS 12842-2006 Codes for the representation of names of countries《国家名称代码表示法》.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CNS 12842-2006 Codes for the representation of names of countries《国家名称代码表示法》.pdf(40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1 印954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35.040 X501412842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803月15日 954月19日 (共40頁)國家名稱代碼表示法 Codes for the representation of names of countries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國家名稱代碼,供任何需要以編碼形式表達現有國家名稱之應用使用。本標準亦包含其實作與維護指導綱要。 2. 參照文件 下列標準所包含之規定,經由參引而構成本標準之規定。所有標準都會修訂,因此以本標準為基礎之協議各方,應儘可能引用下述標準之最新版。
2、CNS 9362資訊處理系統詞彙第 4 部:資料之組織 。 CNS 13771文獻與資訊詞彙第 1 部:基本詞彙 。 3. 用語釋義 下列用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代碼(code):依據預先建之規則,將資轉換或表示成同之形式。 3.2 代碼元件(code element):針對一組被編碼之元件,將代碼應用於其元件之結果。 備考:在本標準中,代碼元件表示國家名稱。 3.3 國家代碼(country code):由國家名稱及其代碼元件表達所形成之表。 3.4 國家名稱(country name):國家、屬地、或其他特定地緣政治性區域之名稱。 4. 國家名稱收錄原則 4.1 表列 本標準中之
3、 國家名稱表列係以聯合國統計局所建立之“ Standard Country or Area Codes for Statistical Use”(統計用標準國家或區域代碼)為基礎,包括了可滿足各種可能應用領域需求之國家名稱。 4.2 名稱來源 英文國家名稱對應至聯合 國會議服務部 (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Conference Services)所出版國家名稱用語公報 Terminology Bulletin Country Names中之國 家名稱,其標題為“ States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Members of
4、Specialized Agencies or Parties to th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聯合國各會員國、專 門機構會員或國際法院規約之各當事國),以及對應至聯合國統計局所發行“ Standard Country or Area Codes for Statistical Use”中之國家名稱。國家名稱全名則為各相關國家通知聯合國秘書長之正式國名。“公報”所給之簡 式國家名稱若與其全名不同,則一併收錄於本標準。為方便查閱,部分國家 名稱之主要部分移至最前面,例如“ THE DEMOCRATIC REPUBLIC
5、OF THE CONGO ”表示為“ CONGO, THE 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 2 CNS 12842, X 5014 其他更廣泛使用形式之國家名稱亦提供於備註欄。 4.3 重疊 本標準所收錄之部分國家名稱涵蓋 已分別編碼之區域,分別之代碼元件係因應交換需求,並非這些項目彼此互斥。 範例: France FR, 250, FRA Martinique MQ, 474, MTQ 4.4 名稱現況 本標準所表列之國家名稱儘可能反映本標準最新版發行當時之狀況。 5. 代碼元件配置原則 5.1 伴隨名稱之間關係 用於本標準中字母代碼之原則為國 家名稱(英文或偶為其
6、他語言)及其對應代碼元件間之可見關聯。基於此原則 ,通常依據國家之簡名指定代碼元件,儘可能避免反映其政治地位。 道路交通國際公約( 1949 年和 1968 年)各簽約國所提出之車輛區別符號為提供本標準代碼元件之主要來源。 5.2 雙字母代碼之構造 本標準建立字母 式雙字元( alpha-2,雙字母)代碼,用以代表國家名稱,並做為 CNS_ (ISO 3166-2)和 CNS_(ISO 3166-3),以及其他國際標準和建議規範中代碼之基礎。雙字元代碼由兩個大寫 26 字元羅馬字母(忽略附加記號)組合而成,其範圍自 AA 至 ZZ。 5.3 三字母代碼之構造 本標準另提供字 母式三字元( al
7、pha-3,三字母)代碼,以雙字元代碼為基礎,由三個大寫 26 字元羅馬字母 (忽略附加符號) 組合而成,其範圍自 AAA 至 ZZZ,使用於可識別特殊需求之案例。 備考:需注意另有其他三字母代碼。 5.4 三數字代碼之構造 因體認到將數字代碼用於國家名稱 有其優點(例如可做到和語言無關),本標準另提供三位數數字( numeric-3,三數字)代碼,其範圍自 000 至 899。此係由聯合國統計局所提供。 雙字母代碼元件與三數字代碼元件之間的相對應,如附錄 B 中表列所述。 5.5 使用規定 運用本標準時,使用者宜闡述其所 使用者為三種代碼中哪一種。若本標準之代碼元件被用來和其他具特定目的之
8、字元組合,則強烈建議敘明此額外字元之選擇與功能。 5.6 使用者配置 由使用者配置代碼元件之規則,如本標準第 8.1.3 節所述。 6. 國家名稱及其代碼元件表列 本標準第 9 節依簡式國家名稱之英文字母序表列各國家名稱及其對應之雙字母代碼3 CNS 12842, X 5014 元件、三字母代碼元件、三數字代碼元件,以及備註,諸如其他廣泛使用之國家名稱和所涵蓋之地理分離領土,後者之索引如附錄 A 所述。 本標準第 10 節依英文字母序表列雙字母代碼元件及其對應之簡式國家名稱。 本標準第 11 節依英文字母序表列三字母代碼元件及其對應之簡式國家名稱。 本標準第 12 節依數字序表列三數字代碼元件
9、及其對應之簡式國家名稱。 本標準附錄 A 為地理分離領土等之英文名稱索引,源自本標準第 9 節備註欄之內容。 本標準附錄 B 為雙字母代碼元件與其所對應之三數字代碼元件轉換表。 本標準附錄 C 列出本標準之相關參考文獻。 本標準附錄 D 提供用於雙字母代碼元件數字表示之演算法。 7. 維護 維護機構 (ISO 3166/MA)係由 ISO 委員會所批准建立,並依據該委員會所批准之指導綱要運作。 ISO 3166/MA 接受委託執行下列職務: (1) 依據所提供之規則,為本標準新增或刪除國家名稱,以及依需要指定代碼元件。 (2) 為使用者和 ISO 會員體提供關於代碼應用之諮詢。 (3) 更新和
10、推廣國家名稱及其代碼元件表列。 (4) 維護用於本標準中國家名稱之所有代碼元件參引表列,及其有效期限。 (5) 發行和散佈通訊刊物,宣布本標準最新版本之相關改變。 (6) 管理代碼元件之保留。 本標準之變更由 ISO 3166/MA 決定,並立即生效。這些變更經由通訊刊物發佈,並成為本標準各節及所有附錄之官方修訂文件。 ISO 3166/MA 應遵守下列準則,進行本標準中國家名稱及其代碼元件表列之變更,以及進行代碼元件保留。 7.1 新增至國家名稱表列 新增至國家名稱表列應基於來自聯 合國總部之資訊或是應需求而為之。若屬後者, ISO 3166/MA 將依據國際交換實際需要之理由為基礎做成決定
11、而新增。代碼元件亦將相對應配置。 若國家名稱未包含於“ Standard Country or Area Codes for Statistical Use”之表列中, ISO 3166/MA 可能從 900 至 999 系列中指定數字代碼元件, 900 至 999系列係聯合國統計局為此目的而提供之。 7.2 從國家名稱表列刪除 從國家名稱表列刪除應基於來自聯合國 總部之資訊或是應需求而為之。若屬後者, ISO 3166/MA 應基於所獲得資訊做成決定而刪除,並應保留對應之代碼元件。 7.3 變更國家名稱或代碼元件 變更國家名稱或代碼元件應主要基 於來自聯合國總部之資訊而為之。名稱之重大變更可
12、能需要 ISO 3166/MA 改變相關之字母代碼元件。然而,維護機構應努力維持代碼元件表列之穩定性。 7.4 代碼元件之保留 7.4.1 重配置期間 4 CNS 12842, X 5014 ISO 3166/MA 所變更或刪除之代碼元件,在改變後至少五年內不宜重新配置。確定期間,需基於前代碼元件之使用程度個案決定之。 7.4.2 不使用期間 曾出現於本標準第一版而與現行 本標準所示不同之代碼元件,不宜在相當期間內用來表示其他國家名稱。 1949 年和 1968 年道路交通國際公約曾將此條款應用於某些通報之車輛指定。 適用該條款之代碼元件應列入保留代碼元件表列中(見第 7.4.5 節),並且自
13、當事國或組織停用這些代碼元件之日起至少五年內不宜重新配置 7.4.3 例外保留之代碼元件 在某些例外之案例,當 ISO 3166/MA 決定不將某些國家名稱列入本標準,但卻有交換需求存在時,相關之 代碼元件可能加以保留。保留該代碼元件之前,必須徵詢相關機關之建議。 7.4.4 重配置 重配置先 前代碼元件或先前保留之代碼元件之前, ISO 3166/MA 應適當地諮詢導致保留該代碼元件之機關或機構,並應考量重配置可能引發之困難。 7.4.5 保留代碼元件表列 ISO 3166/MA 秘書處應保管保留代碼元件表列,並可隨時提供。 8. 使用者指導綱要 8.1 特殊條款 為了特殊目的,使用者有時需
14、要延 伸或改變國家代碼元件之使用。下列條款可在本標準之框架中給予符合前述需要之指引。不論何種情 況,宜知會 ISO 3166/MA。 8.1.1 子集 若使用者無須使用本標準中整個國家名稱及其代碼元件表列,可 選擇所需者建立自己之子集合,註明子集合之目的和所使用之版本。 8.1.2 聚合 使用者需要聚集包含於本標準中之某些國家名稱,且需要代碼元 件來表示該聚合時,可依據第 8.1.3 節所述為之。 8.1.3 使用者指定代碼元件 若使用者需要代碼元件來表示未包含於本標準之國家名稱時,可 分別選用提供之字母系列 AA、 QM 至 QZ、 XA 至 XZ 和 ZZ,字母系列 AAA 至 AAZ、
15、QMA 至 QZZ、XAA 至 XZZ 和 ZZA 至 ZZZ,以及數字系列 900 至 999。使用者如此使用時,宜知會 ISO 3166/MA。 8.1.4 使用者指定代碼元件之延伸設施(逸出代碼元件) 若第 8.1.3 節中之使用者指定代碼元件其數量不敷特定使用者之需求時,字母代碼元件 OO 或 OOO,或數字代碼元件 000 可用以指示所使用之代碼元件與本標準所定義者不同。 8.1.5 限主要領土區之指定 5 CNS 12842, X 5014 若使用者需 要提供僅限國家主要領土區之代碼元件而排除如第 4.3 節所述分離編碼之區域時,可針對該國家以 “X”替換雙字母代碼元件之第二個字母
16、和以 “XX”替換三字母代碼元件之第二和第三個字母。所有情況都宜諮詢 ISO 3166/MA。 範例: Metropolitan France(法國本土) FX, FXX 8.1.6 重定義 例外之案例,若 使用者發現本標準現有代碼元件之意義需要重定義,應諮詢 ISO 3166/MA。 8.1.7 資訊交換 當某些國家名稱及其代碼元件衍生為本標準子集或它們 為使用者所定義(見第 8.1.1 節及第 8.1.3 節)時,參與交換之各當事者應被通知相關子集之內容和使用者定義之代碼元件之相關描述。 8.2 本標準之使用通知 使用者宜通告 ISO 3166/MA 和使用本標準之合適國家標準體,以便知會
17、對方未來之改變或其他動作(例如經由 ISO 3166 通訊)。為此目的,應將使用者實作文件之副本或代碼元件表列送交 ISO 3166/MA 秘書處。 8.3 使用相關建議 ISO 3166/MA 隨時為使用代碼形式之國家名稱提供諮詢與協助。 6 CNS 12842, X 5014 9. 表 1:依英文字母序表列之國家名稱及其代碼元件 國 家 名 稱 英 文 中 文 雙字母代碼 (1)三字母代碼 (1) 數字代碼 (1) 備 考 AFGHANISTAN (14)The Transitional Islamic State of Afghanistan 阿富汗 AF AFG 004 LAND IS
18、LANDS(13) 奧蘭群島 AX ALA 248 ALBANIA Republic of Albania 阿爾巴尼亞 AL ALB 008 ALGERIA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 of Algeria 阿爾及利亞 DZ DZA 012 AMERICAN SAMOA 美屬薩摩亞 AS ASM 016 (2) 主島為 Tutuila,包括 Swain島。 ANDORRA Principality of Andorra 安道爾 AD AND 020 ANGOLA Republic of Angola 安哥拉 AO AGO 024 (2) 包括 Cabinda。 AN
19、GUILLA 安圭拉 AI AIA 660 ANTARCTICA 南極洲 AQ ATA 010 南緯 60o以南區域。ANTIGUA AND BARBUDA 安地卡 AG ATG 028 (2) 包括 Redonda島。ARGENTINA Argentine Republic 阿根廷 AR ARG 032 ARMENIA Republic of Armenia 亞美尼亞 AM ARM 051 ARUBA 阿魯巴 AW ABW 533 AUSTRALIA 澳大利亞 AU AUS 036 (2) 包括 Lord Howe島、 Macquarie島。 Ashmore & Cartier 島和 Cor
20、al Sea群島為其外圍領土區。 AUSTRIA Republic of Austria 奧地利 AT AUT 040 AZERBAIJAN(9) Republic of Azerbaijan 亞塞拜然 AZ AZE 031 BAHAMAS Commonwealth of the Bahamas 巴哈馬 BS BHS 044 (2) BAHRAIN(9) Kingdom of Bahrain 巴林 BH BHR 048 BANGLADESH Peoples Republic of Bangladesh 孟加拉 BD BGD 050 BARBADOS 巴貝多 BB BRB 052 BELARUS
21、 Republic of Belarus 白俄羅斯 BY BLR 112 BELGIUM Kingdom of Belgium 比利時 BE BEL 056 BELIZE 貝里斯 BZ BLZ 084 BENIN Republic of Benin 貝南 BJ BEN 204 7 CNS 12842, X 5014 表 1(續 1) 國 家 名 稱 英 文 中 文 雙字母代碼 (1)三字母代碼 (1)數字代碼 (1) 備 考 BERMUDA 百慕達 BM BMU 060 BHUTAN Kingdom of Bhutan 不丹 BT BTN 064 BOLIVIA Republic of Bol
22、ivia 玻利維亞 BO BOL 068 BOSNIA AND HERZEGOVINA(9) 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 BA BIH 070 BOTSWANA Republic of Botswana 波札那 BW BWA 072 BOUVET ISLAND 波維特島 BV BVT 074 (2)BRAZIL Federative Republic of Brazil 巴西 BR BRA 076 (2)包括 Fernando de Noronha島、Martim Vaz群島和 Trindade島。 BRITISH INDIAN OCEAN TERRITORY 英屬印度洋屬地 IO IOT 086 (
23、2)由 Chagos列島所組成(主島為Diego Garcia) 。 BRUNEI DARUSSALAM 汶萊 BN BRN 096 BULGARIA Republic of Bulgaria 保加利亞 BG BGR 100 BURKINA FASO 布吉納法索 BF BFA 854 BURUNDI Republic of Burundi 蒲隆地 BI BDI 108 CAMBODIA Kingdom of Cambodia 柬埔寨 KH KHM 116 CAMEROON Republic of Cameroon 喀麥隆 CM CMR 120 CANADA 加拿大 CA CAN 124 CAP
24、E VERDE Republic of Cape Verde 維德角 CV CPV 132 (2)主島包括 So Tiago和 So Vicente。 CAYMAN ISLANDS 開曼群島 KY CYM 136 (2)主島為 Grand Cayman。 CENTRAL AFRICAN REPUBLIC 中非 CF CAF 140 CHAD Republic of Chad 查德 TD TCD 148 CHILE Republic of Chile 智利 CL CHL 152 (2) 包括 Juan Fernndez群島和 Easter、 Salay Gmez、 San Ambrosio、 S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10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CNS128422006CODESFORTHEREPRESENTATIONOFNAMESOFCOUNTRIES 国家 名称 代码 表示 PDF

链接地址:http://www.mydoc123.com/p-632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