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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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培训课件,知识结构和内容,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法律基础总论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法律责任,概念、关系、事实,形式和分类、体系,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概念,种类,第一章 知识结构和内容,一、法和法律,1、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 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提示:法并非是社会认可,2.法的本质,3.法的特征,二、法律关系,(一)概念:
2、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包括以下三类:,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调整行政管理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1.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内容,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四类,公民(自然人),机构组织,国家,外国人及外国社会组织,提示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因为最少要有两个主体,才能在它们之间形成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二)法律关系的
3、要素主体、客体、内容,2.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权利,义务,概念: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现: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定具有的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自由。,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所担负的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负担或约束。,2.法律关系的内容,提示1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对等或不对等,义务,积极义务,消极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去履行义务,如纳税、服兵役等,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去履行义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等,提示1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对等或不对等,提示
4、2 权利和义务的保护: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3.法律关系的客体,概念: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具体内容包括:,3.法律关系的客体,提示:活人的整个身体 不得视为法律上的“物”不能作为 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三、法律事实,注意: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现象,自然现象(绝对事件),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活动,法律事实,特点: 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分为以下两种:,绝对事件,相对事件,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如地震、洪水等,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如爆发战争
5、等,1.法律事件,特点: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2.法律行为,四、法的形式和分类,(一)法的形式 1.概念:法的具体的外部表现形态。2.主要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 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行政规章、国际条约等,宪法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四、法的形式和分类,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特别行政区的法自治法规规章部门规章的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提示 我国不实行判例制度,最高
6、法院所作的判决书只是一种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四、法的形式和分类,四、法的形式和分类总结:,(二)法的分类,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部门 与法律体系,概念: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 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提示1:法律部门 划分的标准首先 是法律调整的对 象,即法律调整 的社会关系,提示2: 法律部门 的划分不是绝对的, 可以有不同的标准, 可以交叉、重合,没 有对错之分,只有方 便与不方便、合理与 不合理之分,五、法律部门与体系,七 个 主 要 的 法 律 部 门,(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2)民法商法法律部门 (3)行政法法律部门(4)经济法法律部门(5)社会
7、法法律部门(6)刑法法律部门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经济纠纷解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仲裁 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本节 基本结构框架,一、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概念: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 引起的权益争议 。解决途径:,平等主体之间,不平等主体之间,仲裁,民事诉讼,或裁或审原则,需有仲裁协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经济纠纷,必经复议如纳税,选择复议,二、仲裁,1.概念: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 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2.特征: (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
8、三者进行裁判; (3)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二)仲裁的适用范围,适用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能提请仲裁,(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法,(1)劳动争议,(2)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三)仲裁的基本原则,(四)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1)性质:民间性组织,(2)组成: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其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提示1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提示2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选定,仲裁员,选
9、定,仲裁员,共同指定,首席仲裁员,指定,仲裁委员会主任,仲裁委员会图解,(五)仲裁协议,概念: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六)仲裁协议的效力,1、协议效力发生时间: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2、协议效力确认:,对协议效 力有异议,请求,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做出,由人民法院裁定,应该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不实行级别
10、管辖和地域管辖 回避制度 开庭不公开和解 调解,(七)仲裁裁决,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可根据仲裁申请书等材 料作出裁决;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涉及 国家秘密的除外,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特 点,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可先行调解,注意: 1、仲裁庭组成:由3名仲裁员或者l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2、回避制度,仲裁员必须回避的情形: (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 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 的请客送礼的。,(七)仲裁裁决,3.
11、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 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 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4.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 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七)仲裁裁决,注意:,三、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要求掌握的知识点:,适用范围,审判制度,诉讼管辖,诉讼时效,五类适用情况,合议、回避、公开、两审终审4大制度,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普通诉讼时效 特别诉讼时效 中止、中断和延长,(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要点:1.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 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 同组成合议庭
12、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 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二)审判制度合议制度,1.需要回避的情形: 参与某案件民事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 员、鉴定人、勘验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 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当事人有 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2.注意: 以上当事人不包括证人,(二)审判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秘 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公开进行。,提示: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二)审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一个诉讼
13、案件经过两级法院 审判后即终结,我国法院分 为四级:最高法院、高级法 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 除最高法院外,其他各级法 院都有自己的上一级法院。,提示: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二)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1.级别管辖: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确定上下级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三)诉讼管辖,2.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特殊地域管辖,(三)诉讼管辖,(三)诉讼管辖,3.专属管辖: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 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
14、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具体如下:,(三)诉讼管辖,4.共同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 其中一个法院起诉(选择管辖);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 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三)诉讼管辖,(1)诉讼时效概念: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 讼保护的制度。 (2)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 利的法定期间。 (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权利人的实 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关于仲裁时效,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没有 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四)诉讼时效,诉讼时效
15、示意图:,最长诉讼时效20年,权利受到侵害日,特殊:1年,一般:2年,权利从被侵害之日起算,2.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上述诉讼时效期间(1年、2年、20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五)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 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的,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其他障碍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
16、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尚未确定。,3.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诉讼时效的中止示意图:,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诉讼时效:1年或2年,顺延,发生不可抗力等,最后6个月,(2)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 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同意履行义务,而使 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 期间重新计算。(3)诉讼时效的延长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 根据特殊情况而予以延长。特殊情况是否延长,具体由人民 法院判定。,3.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1.判决 (1)法
17、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 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2)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3)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提示:第二审法院的判决,以及最高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都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六)判决和执行,2.执行 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 其他应当履行的法律文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 执行组织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不 同 的法律文书,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
18、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由第一审法院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六)判决和执行,(六)判决和执行,(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 履行金。,我国现行的执行措施:,四、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
19、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决定,(一)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1: 对税务机关的以下行为不服,警告、罚款、 没收违法所 得、没收非 法财物、责 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 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 销执照、行 政拘留等,限制人身 自由或者 查封、扣 押、冻结 财产等,有关许可 证、执照、 资质证、 资格证等 证书变更、 中止、撤 销的决定,关于确认土 地、矿藏、 水流、森林、 山岭、草原、 荒地、滩涂、 海域等自然 资源的所有 权或者使用 权的决定,(一)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2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权益,认为行政机关 侵犯其合法的 经营自主权,认为行政机
20、 关变更或者 废止农业承 包合同,侵 犯其合法权 益的,认为行政机 关违法集资、 征收财物、摊 派费用或者违 法要求履行其 他义务,(一)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3 行政机关不作出相应行为,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一)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不能申请 行政复议的,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
21、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提出申诉,可依法申请仲裁 或者向法院提起 诉讼,1.申请时限:自知道权益被侵害的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2.申请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3.注意: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提示 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口头的无效,(二)行政复议的申请,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 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 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 保障。,1.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2.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22、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及复议机关,3.复议机关,(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及复议机关,(四)行政复议的决定,1.行政复议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行政复议的决定,2.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 主
23、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 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 不当的。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提示: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四)行政复议的决定,3.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 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 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 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行政复议的决定,六、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主要内容:,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诉讼管辖,起
24、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1,2,3,4,(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1.适用行政诉讼法的情形: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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