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延边事业单位备考指导法律.ppt
《2016年延边事业单位备考指导法律.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6年延边事业单位备考指导法律.ppt(34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2016年延边事业单位备考指导 法律,中公教育 张津平,宪法,一、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由宪法派生的。 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主要规定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有效保障。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二、公共财
2、产权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专属于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 专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三、公民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 2、人身自由权 (1)人身自由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2)人格尊严 (3)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四、中央国家机关 (一)全国
3、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和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2.组成和任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3.重要职权 (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 (3)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 (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 2.组成和任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 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重要职权 (1)立法权。 (2)宪法和法律解释权。 (3)重大事务决定权。 决定特赦;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多选)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使用 C.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
5、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D.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下列关于宪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宪法是国家所有法律的总和 B.宪法的变动必然会引起普通法律随之做出相应的修改 C.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D.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领导人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A.国家副主席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国务院副总理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A.宪法 B.刑法 C.税法 D.经济法,(多选)按照宪法的规定,下面哪两选项既属于公民的权利又属于
6、公民的义务?( ) A.遵守宪法和法律 B.劳动 C.获得物质帮助 D.受教育,民法,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第 9 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
7、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三、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有效条件,当事人依法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几种情形 : 1.因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实施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 2.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3.内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四、特殊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规定的特殊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6 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年: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6 延边 事业单位 备考 指导 法律 P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