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T 721-2012 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设施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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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41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41/T 7212012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设施技术规范2012-04-01发布 2012-06-01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41/T 721-2012I目 次前言 II引言 .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管理站房 36 站前广场 57 码头 68 趸船及海巡艇 69 通讯监控设施 710 给排水、供电与照明、消防、采暖与空调、节能与环境保护 10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库区海事管理站岗位人员配置表. 13附录 B(规范性附录) 高速球云台技术要求. 14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无线微波监控系统工
2、作原理示意图. 15附录 D(规范性附录) L波段音视频调频发射机技术指标 . 16附录 E(规范性附录) L波段音视频调频接收机技术指标 . 17附录 F(资料性附录) 无线指令发、接收机技术参数参考指标. 18DB41/T 721-2012II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地方海事局、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通信中心、洛阳市地方海事局、驻马店市地方海事局、河南水运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德臣、王纪锋、朱建甫、曹辉、李伟、杜克石。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谭彬、徐虹、杨新忠、许辉、张化英、王永辉、
3、宋金锋、葛海旺、刘宝、石栋、李河、董勇、孔令元。DB41/T 721-2012III引 言河南省具有较丰富的水运资源,境内河流众多,分属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水系,具有发展内河航运比较优越的自然条件。全省共有河流 493条(流域面积在 100km 2以上),河道总里程 26245km,其中干流长度 7250km,支流长度 18995km。全省已建成水库达 2482座,其中大型水库 27座、中型水库112 座、小型水库 2343 座。已开展水上旅游业务的库区或水域达 140 多座,形成较大规模的有 40 多座。截至 2010 年底,全省航道通航里程 1439km,库区水上安全监督设施建设完成
4、 45 个。“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级高等级航道 236km,通航里程达到 1675km,其中高等级航道达到 312km,库区水上安全监督设施建设计划完成 2030 个。库区水上安全监督设施建设,包括海事监督管理站房、码头斜坡道、趸船和海巡艇、通信监控设施等硬件设施。为规范全省通航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设施建设标准,促进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装备现代化、反应快速化、执法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畅通,建设和弘扬海事文化,特制定本标准。DB41/T 721-20121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设施技术规 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库区安全设施建设的术语和定义、管理站房、站前广场、码头、趸船及监督
5、艇、通讯监控设施、给排水、供电与照明、消防、采暖与空调、节能与环境保护等。本标准适用于经河南省航务海事部门批准进行水上交通运输且纳入航务海事部门管理的通航库区。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003-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
6、B 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J 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JGJ 36-2005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86-1992 港口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TS 149-1-2007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 212-2006 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JTJ 2282000 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JTJ 294-1998 斜坡道及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296-1996 港口道路、堆场铺面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297
7、-2001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J/T 351-1996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 75-19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DB41/T 721-201223.1管理站房供航务、海事管理部门办公、生活使用的建筑物。一般应单独建设,也可与生产经营部门合建,但应满足航务、海事管理工作的需要,并应集中设置。3.2码头斜坡道供船舶停靠、人员上下的通道,包括岸上系缆设施和供航务、海事管理人员上、下的斜坡道或踏步。3.3 趸船供航务、海事管理部门停靠监督巡逻艇、连接码头斜坡道或踏步,可以随水位升降而移动的水上设施。3.4 海巡艇供海事管理部门实施水
8、上行政执法巡逻的专用水上交通工具。3.5 监控通讯设施指监控和通讯设施。监控设施包括船舶 GPS、VTS,航道 GIS 和 CCTV 等监控设施,通讯设施包括船岸通话指挥系统和航务、海事管理部门对内、对外信号传输网络和电话传真设施。4 总则4.1 通航库区水上交通安 全设施建设规模等级根据被监管库区规模、客货运量及社会影响程度按表 1的规定划分为三级。表 1 安全设施分级分级 库 容 ( 1083)/面 积 ( 2) 客 运 ( 104人次)/货 运 ( 104) 社 会 影 响 程 度一 级 V 1/S 50 Q 10/P 50 影 响 较 大二 级 0.5 V 1 /20 S 50 5 Q
9、 10/20 P 50 一 定 影 响三 级 V 0.5/S 20 Q 5/P 20 影 响 较 小注 : V代 表 水 库 设 计 库 容,单位 108m3;S代 表 水 库 设 计 库 容 或正 常 水 位 时 的 水 域 面 积 ,单 位 km2;Q代 表 水 库 中 年 最大客运量 ,单位 104人次; P代 表水 库 中 年 最 大 货 物 运 量 , 单 位 104吨 。4.2 库区安全主要设施建设内容应包括管理站房、码头及斜坡道、趸船、海巡艇和通讯监控设施。4.3 根据库区安全设施划分等级,确定库区安全设施建设具体规模。建设规模见表 2。表 2 库区安全设施建设规模表分 级 人
10、员配 置 管 理 站 房 码 头 斜 坡 道 宽 度趸船 : 长 宽 型 深海 巡 艇 :艇 长() 主 机 功 率 ( KW) 通 讯 监 控 设 备( 套 )一 级 15 420 4( 2.5) 25 6 1.2 15 176 1DB41/T 721-20123二 级 10 320 4( 2.5) 20 5.5 1.2 13 120 1三 级 7 260 3.5( 2.0) 12 4.5 1.0 10 54 1注 : 码 头 斜 坡 道 宽 度 为 考 虑 海 事 监 管 工 作 与 客 运 相 结 合 情 况 下 的 宽 度 , 括 弧 内 宽 度 为 不 考 虑 客 运 要 求 时 的
11、 宽 度 ;各 级 站 人 员 配 置 和 岗 位 设 置 参 见 附 录 A。5 管理站房5.1 管理站房选址5.1.1 应便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并与库区或景区整体规划相结合。管理站房应位于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上,宜靠近水上旅游或货运码头。管理站房位置要突出,视野开阔,与被监控水域间不得有高大建筑物或构筑物、树木等阻隔,便于航务海事管理人员了望监督。5.1.2 管理站房宜便于对外交通和通讯及水电连接。宜能与距离不大于 200m的硬化路面公路相连接,周边有距离不大于 500m的通讯和水电供应连接点等外部条件。5.1.3 管理站房与码头应紧临布置,平面距离宜不大于 200m。个别受地形限制的库区
12、可适当加大距离,但不宜超过 500m。5.1.4 管理站房布置应面向被监管库区水域和主要客货运码头,并应考虑采光和通风。5.1.5 管理站房应选在地质条件稳定良好的地段,严禁将管理站房布置在断层或滑坡体上。5.1.6 管理站房选址应除符合 5.1.1、5.1.2、5.1.3、5.1.4、5.1.5规定外,还应符合 JGJ86-1992和 JTJ212-2006的有关要求。5.2 管理站房建筑设计和要求5.2.1 管理站房应设置监控指挥室兼会议室、办公室、宿舍、餐厅、厨房、盥洗间、卫生间及楼梯等。各功能用房面积指标按表3 中所列设置。需要调整的,经过论证后可进行适当调整。5.2.2 管理站房一层
13、室内外高差应不小于 0.30m。建筑层高应不小于 3.00m,一般办公、生活用房间宽应不小于 3.30m。楼层走道(廊)宽度应不小于 1.50m。楼梯梯段净宽应不小于 1.20m。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3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5m。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 1.20m。楼梯栏杆高度不应小于 1.05m。5.2.3 站房顶层屋面一般应设计为坡屋面,屋面挑檐宽度应不小于 0.50m。局部设置上人的平顶屋面的女儿墙高度应不小于 1.0m,其挑檐与女儿墙间应设置坡屋面。屋面坡度彩钢屋面为 1:4,彩色琉璃瓦屋面为 1:2,挑檐处坡屋面为 1:1。5.2.4 站房外部装饰
14、应充分体现海事文化和海事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站房外墙裙高度应不小于1.0m。外墙裙、坡屋面(包括女儿墙挑檐处坡屋面)、窗台及窗套颜色为深蓝色(海事蓝),其它墙面应为白色。海事标志栏应布置在一层窗顶和二层窗台之间的显著位置。海事标志栏内容布置左边为特体“ ”字体,中间为海事徽标,右边为英文“China MSA”。海事标志栏底色应为深蓝色(海事蓝),标志栏宽度应不小于 5.0m,高度不小于 1.4m。DB41/T 721-20121表3 管理站房各功能用房面积分配表类 别 人 员( 人 )会 议 室兼 监 控 室m2办 公 室m2住 宿 房m2 厨 房m2餐 厅m2盥 洗 间m2卫 生 间m2走
15、道 和 楼 梯m2合 计m2站 长室副 站长 室工作人 员 小 计站 长间副站长 室工作人 员 小计一 级 15 30 15 15 415=60 90 15 215=30 6 15=90 135 15 15 15 男 10, 女5,合 计 15 105 420二 级 10 30 15 15 315=45 75 15 15 4 15=60 90 15 15 男 10, 女5,合 计 15 80 320三 级 7 20 15 15 215=30 45 15 15 3 15=45 60 20 男 10,女5, 合计 15 70 260备 注 按1人1间按12 人 1间按 23 人 1间按 1人 1间
16、按 1 人1间 按2人1间 占 总 建 筑 面积的 25%左右DB41/T721-201244DB41/T 721-201255.2.5 站房室外散水应不小于 1.0m。房间窗台高度应不小于 1.05m,临走道(廊)的卫生间应设置高窗,其窗底高度应不低于2.0m。5.2.6 管理站房建筑设计还应符合 GB 50352-2005、JGJ 36-2005、JGJ 67-2006、JGJ 86-1992、JTJ212-2006等有关要求。5.3 管理站房结构设计和要求5.3.1 管理站房建筑类别应按 3类,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耐火等级不小于二级。5.3.2 管理站房抗震设计应按不低于丙类建筑要求
17、,有抗震要求的地区按抗震要求设计,地震烈度低于或等于 6度的地区按 7度设计。5.3.3 管理站房结构设计除符合抗震要求外,应采用底层和顶层满层圈梁,中间层可采用周边封闭圈梁和纵向隔间布置圈梁。圈梁断面尺寸应不小于 0.24 m0.24m,圈梁主筋不应小于 412。设置坡屋面的屋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管理站房墙体凡有转角和纵、横墙交接处及墙、梁交接处均应布置构造柱,构造柱断面尺寸应不小于 0.240.24m,柱内纵向受力钢筋边柱应不小于 414、中柱应不小于 412。构造柱沿竖向与墙体间每隔 0.5m 应设置马牙槎,并每隔 0.5m布置26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长度不小于 1m。构造柱和
18、圈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 C20。5.3.4 管理站房基础一般应采用放大砖基础。个别地基条件较差的可进行必要的地基处理或采用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 0.5m。5.3.5 管理站房基础和结构设计还应符合 GB 50003-2001、GB 50010-2002、GB 50011-2001、GB50007-2002 和 JGJ 79-2002 有关要求。6 站前广场6.1 站前广场应满足布置管理站房,悬挂国旗、海事旗的旗台,停车位、职工健身活动场所、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要求。6.2 站前广场其占地面积,一级站应不小于 1600m 2,二级站应不
19、小于 1200m 2,三级站应不小于 900m 2。6.3 旗台应布置在管理站房朝向码头的正前方,距离站房 10m左右,旗台旗杆设置 3 根,中间为国旗杆,两边为海事旗杆。国旗杆高不小于 7m,海事旗杆高不小于 6.5m。旗台高出地面不小于 200mm,台面宽 1000 mm,长 3000 mm。6.4 停车场停车位一级站应不小于 3个,其它二、三级站应不小于 2 个。6.5 职工健身活动场所,一级站宜布置羽毛球、乒乓球台、单杠、双杠等器材。二、三级站宜布置单杠、双杠类器材。6.6 广场四周应设置透空式栅栏,其高度在 1.2m1.50m。6.7 站前广场及连接码头道路路面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为
20、宜。6.8 站前广场的总体布置还应符合 GB 50420-2007、GBJ22、JGJ 86-1992、JTJ 296-1996的相关要求。DB41/T 721-201267 码头7.1 码头选址,一般要具有独立码头泊位,与管理站房交通方便,连接道路不宜有急弯或陡坡。码头应有足够的船舶调头水域和靠泊水深,有独立的进出专用航道。水位落差较大(大于 2m)的库区,要有适合码头斜坡道建设的地形条件。同时,应选在地质条件稳定良好的地段,严禁将码头及斜坡道布置在断层或滑坡体上。7.2 码头设计水位,位于库区的码头设计高水位应采用水库正常蓄水位,设计低水位应采用水库的死水位。7.3 码头前沿高程一般应高于
21、设计高水位 0.1 m0.5m,并应根据地形条件综合论证确定。7.4 码头斜坡道结构一般采用实体式。个别坡段由于地质、地形条件或其它特殊要求等原因可采用架空式。斜坡道坡度不应大于 1:2。7.5 实体斜坡道设计时,要按有关规范规定验算其整体和局部稳定性。7.6 码头斜坡道踏步宽度一般不小于 0.30m,高度不大于 0.15m。斜坡道较长时,应每隔 10m15m(水平距离)设置宽度 1.0m1.5m的休息平台。7.7 斜坡道两侧应设置便于拆装的扶手栏杆,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10m,每节长度不大于 3m。7.8 实体斜坡道的坡面一般宜高于天然地面,其两侧边坡不宜陡于 1:2,并应注意防止坡脚淘刷
22、。对于下挖式(处)斜坡道,其两侧边坡宽度应满足趸船停靠的需要。码头斜坡道面层一般应为浆砌块石或预制砼块体,有条件的可使用浆砌条石。码头平台面层一般应为现浇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实体斜坡道的基层回填材料,在施工水位以上,宜采用透水性好的无粘性材料,并应分层夯实;在施工水位以下,宜采用块石抛填。在面层和基层间应设置倒滤层。7.9 码头平台应设置普通系船柱,其个数应不小于 4 个,其系缆力应根据趸船大小、风浪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但系缆力应不小于 50kn。沿码头斜坡道方向(纵向)应每隔10m(水平距离)左右对称布置系船环。系船环及其块体(地牛)应略高于其埋设处岸坡。系船环系缆力应不小于 50kn。7.
23、10 码头斜坡道还应符合 JTJ 212-2006、JTJ 294-1998和 JTJ 297-2001 有关要求。8 趸船及海巡艇8.1 趸船8.1.1 趸船尺寸应根据库区安全设施分类等级按照表 2 中分类确定。8.1.2 趸船应设有供航务、海事现场管理人员办公和存放有关设备的房间,其大小应根据趸船大小及现场管理人员多少合理确定,一般应不小于m 2。8.1.3 趸船应设有遮阳避雨的顶棚和供现场管理人员或乘客休息的座椅。DB41/T 721-201278.1.4 设有卫生间的趸船应配备污水处理设备。8.1.5 趸船顶棚颜色应为海事蓝(深蓝色),趸船甲板面应为绿色。趸船显要位置应设置海事标志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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