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2103-2018 大中型水库管理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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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93.160 P 55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33/T 2103 2018 大中型水库 管理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large and medium-scale reservoirs management 2018 - 02 - 07发布 2018 - 03 - 10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21032018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规定 2 5 基础管理 2 5.1 注册登记(备案) 2 5.2 管理制度 2 5.3 岗位设置 3 5.4 人员配备 3 5.5
2、教育培训 3 5.6 管理设施 3 5.7 档案管理 4 6 安全管理 4 6.1 安全鉴定 4 6.2 工程检查 5 6.3 安全监测 6 7 维修养护 7 8 控制运用 9 9 应急管理 . 10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工程管理制度 . 12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岗位设 置 . 13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标识牌 . 14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日常巡查频次 . 15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现场检 查记录 . 16 附录 F(资料性附录) 工程检查报告格式 . 17 附录 G(资料性附录) 大坝安全监测 . 26 附录 H(资料性附录) 设备运 行记录表 . 28 DB33/T
3、 2103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苏玉 杰 、施俊跃、何雷霆、郑敏生、边国光、彭洪、吉顺文、赵仁奇、施齐欢、胡 天 瀚、傅克 登 、柳卓、沈春玲、马小兵。 DB33/T 21032018 1 大中型水库 管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中型水库基础管理、安全管理、维修养护、控制 运用、应急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蓄水验收并投入运行的大中型水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4、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72 起重机 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22482 水文情报预报规范 GB/T 50138 水位观测标准 GB 50706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SL 21 降水量观测规范 SL 34 水文站 网规划技术导则 SL 61 水文 自动测 报系统技术规范 SL 101 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SL 105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 S
5、L 106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 210 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 SL 224 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 SL 226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报废标准 SL 230 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 SL 247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SL 258 水库 大坝安全 评价 导 则 SL 460 水文年鉴汇编刊印规范 SL 551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 601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 621 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报废标准 SL 630 水面蒸发观测规范 SL 706 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 SL 722 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运行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DB33/T 2103 2018 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6、于本文件。 3.1 水库管理单位 reservoir management unit 承担水库运行管理职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3.2 现场 检查 site inspection 为及时发现水库大坝运行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安全隐患,采用眼看、耳听、手摸、鼻嗅、脚踩等方法,或辅以简单的量测工具器材,对检查对象外观表象进行检查。 3.3 控制运用 计划 program of control operation 经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明确水库日常运行控制水位和遭遇洪水时调度运用原则等事项的方案,简称控制运行计划。 4 基本规定 4.1 水库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水库主管部门应落
7、实 水库 管理单位 、人员和 经费 , 明确 水库管理 单位的职责 ,以及 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 4.2 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运行管理平台, 其内容应包括: 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 、 维修养护 、 控制运用和 应急管理 等 。 管理平台能与上级主管部门 和 水行政主管部门 管理 平台互联互通 。 4.3 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应限期对鉴定为二 类 坝、三类坝的 水库采取除险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 5 基础 管理 5.1 注册登记(备案) 5.1.1 水库管理单位或所有权人应 根据水库 大坝注册登记办法要求, 向大坝主管部门或指定注册登记机构申报登记。 5.1.2 新建
8、水库 验收合格 投入运行后 30 日 内,水库管理单位或所有权人应将工程的权属、主管部门、管理单位、规模、功能等情况报具有相应监督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1.3 已注册登记的大坝完成扩建、改建的;或经批准升、降级的;或大坝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 ;或大坝安全类别发生变化的, 水库管理单位或所有权人 应在此后 3 个月内,向登记机构办理变更事项登记。 5.2 管理制度 5.2.1 水库管理 单位 应根据管理内容、工程 特点 ,建立健全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定期修订与完善。水库 所需 工程 管理制度 及 内容要求可参考 附录 A。 DB33/T 21032
9、018 3 5.2.2 水库管理单位 应依据 各项管理制度, 梳理管理事项,明确各管理事项的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及工作台账等要求,制定操作手册。 5.3 岗位设置 5.3.1 水库 管理 单位 应按“因事设岗、以岗定责”的 原则,明确水库运行管理的岗位 、 职责,或者在签订的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水库运行管理岗位设置可参考附 录 B。 5.3.2 各 岗位 应明确任职要求。操作运行类人员,应 经过岗位培训, 掌握实际操作技能。国家从业资格要求中有明确规定的,应取得相关职业证书。 岗位任职条件可 参考附 录 B。 5.4 人员配备 5.4.1 管理人员应 具备 相应 的 岗位 任职 条件 。 5.
10、4.2 在满足岗位工作实际需要 情况 下 , 管理人员可 实行 兼岗。 但工程监测(巡查 ) 、闸门操作岗位人员之间一般不宜兼岗。 5.4.3 闸门等设备 启闭 操作过程中, 应满足 闸门启闭操作及 上下游观察 等岗位人员同步在岗的要求;采用 现地手动方式启闭 的,应 有 操作、监护等 2 名 及以上的岗位人员 同时 工作 。 5.5 教育培训 5.5.1 管理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并应根据专业管理需要, 接受 水库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5.5.2 管理单位应 制定人员教育培训 年度 计划 并组织实施。 工程管理类、设备管理类、调度运行类 等岗位人员的年度培训率应达到 40
11、%及以上 。 5.6 管理设施 5.6.1 交通设施( 防汛道路 ) 5.6.1.1 水库 交通设施包括管理所需的对外交通、内部交通设施 。根据工程规模配备一定数量的交通车辆、船只,配备标准按 SL 106有关规定。 5.6.1.2 对 外 交通应充分利用已 有 的外部交通道路条件,与就近的城镇连接,对外交通道路不宜低于4级。 5.6.1.3 内部交通应建立连接库区、办公区、生产区 以及 生 活区内各主要建筑物之间的交通道路。 5.6.1.4 各道路要保持安全、通畅,满足日常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的需要。 5.6.2 安全设施(标识牌) 5.6.2.1 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应设置界桩、安全警示
12、牌及公告牌,并根据需要设置安全 警戒标识 。兼做公路的坝顶及公路桥两端应设置限载、限速等标 识 。 5.6.2.2 水库重要部位应配备封闭围栏、视频监控、安保报警等安全管理设施。有水资源保护任务的 ,可对工程区管理范围实行封闭管理, 应 配备监控、警示标识等水源保护设施。 5.6.2.3 水库应根据工管安全管理要点,配备相应的劳动安全、消防、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设施。 5.6.2.4 安全设施配置应 符合 GB 50706要求 ,标识 牌设置 可参 考 附录 C。 5.6.3 管理用房 DB33/T 2103 2018 4 5.6.3.1 水库 管理用房 包括办公、生产、生活设施等用房, 用
13、房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永久性建筑标准。 5.6.3.2 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等 。 5.6.3.3 生产、生活用房包括 防汛调度室、值班室、安全监 测 室 、仓库、资料档案室、车库、食堂、值班宿舍等。 5.6.3.4 管理用房的配置应 符合 SL 106要求 。 5.6.4 办公及通信设备 5.6.4.1 水库内、外通信应采用两种及以上可靠的设施。对外应与水库主管部门、防汛指挥机构等相关部门的通信系统联接。 5.6.4.2 值班室、调度室应配备电话、传真 及 网络 ,宜配备录音电话 、 视频 设备 。 5.6.4.3 档案库房应配备空调、除湿机、温度湿度计等设施,借阅室宜配备电脑、复印机、
14、扫描 仪 等 。 5.6.4.4 根据水库实际管理需要与工程 特点,配备必要的工程检查与维修工具并保持完好。 5.7 档案管理 5.7.1 水库应落实专人负责 档案管理, 逐步实现档案 电子 化、 数字化 管理 。 5.7.2 水库管理单位 对 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 及运行过程 等各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记录 进行 立卷归档 ,立卷 归档应符合 GB/T 11822、 GB/T 18894要求 。 5.7.3 档案内容 主要 包括 : a) 规划、 勘测 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资料,包括 不限于规划设计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质检
15、记录、技术鉴定报告、验收鉴定书等。 b) 历年的工程检查、 控制运用、 水 文监测、 工程 监测等资料,包括记录、报告 ,及图像 视频材料等。 c) 历次维修养护、 安全鉴定、 除险加固、更新改造、防汛抢险等资料 。 d) 历年水库 供水、灌溉、发电等资料 。 e) 历年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规程规范等 。 f) 其他,如仪器设备维修资料、使用说明书、各种情报资料等。 6 安全 管理 6.1 安全鉴定 6.1.1 水库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水库初次蓄水运行 5 年内应进行 1 次 大坝 安全鉴定,以后每6 年 10 年进行 1 次 ; 遭遇特大 洪水、强烈地震,或者工程发生重大事
16、故、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时,应及时组织 大坝 安全鉴定。 6.1.2 水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 水库 大坝安全鉴定,水库管理单位 具体做好落实 工作。 6.1.3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 三个 基本 程序。 6.1.4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的范围应包括与水库运行安全直接相关的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输(放)水建筑物、工程边坡、近坝库岸、库区防渗、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全监测、管理设施等。 6.1.5 水库大坝 安全评价 工作应 符合 SL 258规定 , 评价内容 一般包括 工程质量、 防洪 能力 、 渗流安全、结构安全、 抗震安全 、金属结
17、构安全及 运行管理 的复核与评价 ,并结 合 上述内容对 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DB33/T 21032018 5 并 根据需要补充开展必要的混凝土、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的检测和地质勘探、土工试验、隐患探测等工作。 6.1.6 大坝 安全 鉴定 结论 为一类坝的,应按照鉴定意见进一步完善工程设施、落实管理措施。 大坝 鉴定为二、三类坝的, 在 实施除险加固前,水库 管理 单位 应 加强检查与监测,及时修订水库安全应急预案,水库年度控制 运用 计划 编制时 应 提出限制蓄水运行的意见。 6.2 工程检查 6.2.1 检查分类 工程检查 分为 日常巡查、汛前检查、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 6.2.2 检查
18、 组织 6.2.2.1 日常巡查由 管理单位相关 岗位人员负责 开展 。 6.2.2.2 汛 前检查、 年度检查 和 特别检查由 水库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 。 6.2.3 检查 频次 (时间 ) 6.2.3.1 日常 检查 应 定期开展,检查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 a) 水库初蓄期,日常巡查每 日 不 少于 1 次,并视情况加密巡查。 b) 水库运行期,水工建筑物、监测设施、边坡库岸等日常巡查频次根据 坝型 、 运用水位确定 日常巡查频次,具体 可 参照附 录 D。 c) 水库运行期,闸门、 启闭机 等金属结构及其配套的电气设备及供电 线路的日常巡检 频次 宜根据设备的操作运行情况确定,
19、每 月不少于 1 次 , 用 于泄洪的设备 一般每 10 日 15 日 不少 于 1 次。 6.2.3.2 汛 前检查 应在当 年 3月底 前完成 。 6.2.3.3 年度检查应 在当年汛期结束以后开展, 12月 15日之前完成。 6.2.3.4 特别 检查 在发 生 特别运用 工况 后, 立即开展 。特别 运用工 况主要指 : a) 库水位发生暴涨暴落或接近历史最高水位、设计洪水位、设计死水位,或者水库持续高水位运行。 b) 发生有感地震等可能严重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情况。 c) 发生险情。 6.2.4 检查 方法 、 内容 及要求 6.2.4.1 检查工作开展前应 做好以下工作准备: a)
20、制定检查方案 或 明确检查线路 。 b) 熟悉各检查项目内容的安全标准。 c) 准备检查记录表、照明、量测、绘图、记录、照相、摄像等工具器材,准备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 ,以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与措施。 d) 合理安排水库调度、电力检修的工作,及时排干有关部位的积水、清除石碴等堆积物,必要时安装搭设临时交通设施,为检查创造条件。 6.2.4.2 日常 巡查 内容包括 水工建筑物、 安全 监测设施、边坡库岸以及闸门、启闭机 等金属结构及其配套的电气设备 、 供电 线路等 , 检查 内容 应符合 SL 551、 SL 601的要求。 DB33/T 2103 2018 6 6.2.4.3 日常 巡查采
21、用现场检查 的 方法开展, 视频监控 可 作 为辅助手段 。 检查 时 宜 根据 水工建筑物、监测设施、边坡库岸特点 ,明确重点检查部 位 ,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部位 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闸门、启闭机 等金属结构及其配套的电气设备及 供电 线路,除外观检查外 ,还 应结合辅助 工具器材检测、 通电测试或试运行等方式 进行检查 。 6.2.4.4 汛 前检查除 日常巡查内容 外,还应对 下列 内容 进行 检查 和 评价 : a) 工程维修养护情况,包括上一次年度检查发现问题的维修、处理等情况 。 b) 各类泄洪设施结构安全状况,闸门与启闭设备的保养维护、试运行等情况 。 c) 供电线路、电气设备
22、的安全状况,备用电源的保养维护和试运行情况。 d) 重要备品备件、备用电源燃料及其它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 。 e) 水文测报设施和水库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好情况 ,水尺零高程是否按规定进行校测 。 f) 防汛值班、水文监测、水库调度、应急管理等人员的落实情况。 6.2.4.5 年度 检查工作 除 日常巡 查 内容 外, 还 应 对 水文 监测 、工程监测资料 进行 整编与初步分析 ,对当年 汛 期 运行情况分析评价 、提出 下一年度工程维修养护建议 。 检查 工作 应符合以下 要求: a) 溢洪道消力池、大坝下游冲坑 , 宜抽干检查, 也 可采用技术 手段进行检查 。 3 年 5 年 未发生泄洪时,
23、一般每 3 年 5 年检查 1 次 。 b) 各类输(引、放)水洞(管)内部根据检查条件确定,一般每 3 年 5 年检查 1 次 。 c) 金属结构、启闭设施及电气设备一般 投入运行后的 5 年 内 检测 1 次, 以后每隔 6 年 10 年进行 1 次。 包括金属结构的腐蚀状况、材料强度、焊缝质量以及机电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 检测工作 应符合 SL 101要求 。 6.2.4.6 特别检查应 根据 实际发生的工况 确定检查方法。 6.2.5 检查记录 6.2.5.1 检查人员当场逐项填写现场检查记录 ,不得遗漏。 纸 质 检查记录应 当场签名,采 用 信息化设备 进行检查 记录 的, 应 做
24、好电子签名。 6.2.5.2 检查 发现缺陷或异常等情况时,应有详细的情况说明和部位描述,必要时拍摄现场照片或 录像。 现场 检查记录表 形式 可参考附录 E。 6.2.5.3 汛前检查、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在完成检查后,应及时编制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格式可参见附录 F。 6.2.5.4 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报告、问题或异常的处理与验收等资料应定期归档。 6.2.6 隐患处理 6.2.6.1 检查发现的隐患,检查负责人应作进一步核实,组织分析判断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及时 落实相 应 处理 措施。 6.2.6.2 影响水库大坝 安全 运行的 隐患 , 水库 管理单位 应按规定报告,必要时应调整水库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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