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39-2008 炼钢工艺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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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N: , 054 统一书号:1580177 054 定价,12.00元91 580 1 7705409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EJ P GB 50439 - 2008 炼钢工艺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teelmaking technology 2008 - 01 -14 发布2008 - 08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炼钢工艺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teelmaking technology GB 50439 - 2008 主编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批准部门:中
2、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8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炼钢工艺设计规范GB 50439-2008 1与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主编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00038电话:6390643363906381)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850 X 1168毫米1/32 2.375印张57千字2008年6月第一版2008年6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10100册会统一书号:1580177 054 定价:1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784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炼钢工艺设计规范的公告
3、现批准炼钢工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39二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1、3.2.2、3.2. 3、4.1.4、4.1. 10、4.1.11、4.1. 13、4.2.5、4.3.13、4.4.8、4.5.2、5. 1. 4、5.1. 11、5.1. 12、5.1. 14、5.2.8、5.3.13、5.4. 7、5.5.3、6. 1. 7, 6. 1. 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八年一月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J124号文件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
4、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共有6章,分为总则、术语、铁水预处理、转炉炼钢、电炉炼钢、炉外精炼设施。其内容主要按铁水预处理、转炉炼钢、电炉炼钢、炉外精炼四部分,分别就总体工艺设计、原材料供应、设备选型、车间工艺布置等方面作了规定。本规范以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有关意见反馈给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7号,
5、邮政编码:100176 , E-mail: . cn),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鞍钢集团设计研究院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 主要起草人:宋华德张温永戈义彬杨宁川洪保仪秦平果陈林权李仰东冀中年钦明申徐汉明卢仲海 2 目次1总则.( 1 ) 2术语(2 ) 3 铁水预处理(4 ) 3.1 总体工艺设计(4 ) 3.2 粉剂(5 ) 3. 3 主要设备设计要求(6 ) 3.4 工艺布置.( 6 ) 4 转炉炼钢. ( 8
6、 ) 4. 1 总体工艺设计(8 ) 4.2 原材料供应(1 1 ) 4.3 转炉及相关设备选型(12) 4. 4 转炉炼钢车间布置与厂房(1 5 ) 4.5 炉渣处理. (1 7) 5 电炉炼钢(1 8 ) 5.1 总体工艺设计(18) 5.2 原材料供应( 22) 5. 3 主要工艺设备选配(24) 5.4 电炉炼钢车间布置与厂房( 26) 5. 5 炉渣处理 (28) 6 炉外精炼设施. . . (30) 6. 1 总体工艺设计(30)6.2 铁合金与造渣料(33) 6.3 炉外精炼主体设备设计要求( 34) 1 6.4 炉外精炼装置在车间中的布置原则(35) 本规范用词说明(37) 附
7、:条文说明( 3 9 ) 1总JHHJ 旧时川1. 0.1 为使炼钢工艺设计贯彻国家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使炼钢工程建设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1. O.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的以转炉、电炉为主要冶炼设备的炼钢车间工艺设计。1. 0.3 炼钢工艺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1 2术语精炼钢液和均匀钢液成分、温度的装置。2. O. 8 AOD Argon Oxygen Decarburization 一种在转炉的钢液熔池侧面,按不同比例往钢液吹入氧气与氧气的脱碳精炼炉,主要用于冶炼不锈钢。2.0.9 喂丝(WF)Wire F
8、eeding 在常压下往钢水罐内的钢水喂入金属丝线或包芯线对钢水进行处理的装置。2. O. 1 Consteel电炉Consteel Electric Arc Furnace 一种往电炉连续加入经高温废气预热废钢的超高功率电炉。2. O. 2 VD Vacuum Degassing 一种钢液真空脱气装置,它将带钢液的钢包置于与真空泵连通的密闭的真空罐内,从钢包底部通入氧气搅拌钢液,使钢液在真空状态下发生脱气反应。2. O. 3 VOD Vacuum Oxygen D巳carburization一种主要用来精炼不锈钢的真空吹氧脱碳精炼装置,它在VD的真空罐盖上增设氧枪,向真空罐内钢液面吹氧,在真
9、空状态下对含铭钢液进行脱碳保错精炼。2. 0.4 CAS- OB Composition Adjustments by S巳aledargon bubbling and Blowing Oxygen 一种在钢包内利用金属(铝)燃烧产生的氧化热加热钢液,或在浸入罩内加合金调整钢液成分的装置。2. O. 5 RH Rheinstahl Huttenwerk Heraus 一种真空脱气方法,它利用真空罐底部两条插入钢液的耐火管,其中一条通以氧气,导致两管内的钢液产生密度差,从而使钢液在钢包与真空罐之间上下循环流动,发生脱气反应。2. O. 6 RH-KTB Rhcinstahl Hutt巳nwerk
10、Heraus-Kawasaki Top Blowing 系指在RH真空罐顶部插入一根氧枪,并向钢液吹氧脱碳,用以精炼超低碳钢与不锈钢的方法。2. O. 7 LF Ladle Furnace 一种在常压下从钢包底部吹氧,并用电弧对钢液进行加热以2.0.10 二步法two step process 不锈钢生产的一种基本主艺。由电炉熔化铭、镰、废钢等固体原料,并使炉料完成粗脱碳,然后由AOD或VOD精炼炉进行脱碳保络精炼,直至要求的成分。2.0.11 三步法three step process 不锈钢生产的一种工艺。由电炉或转炉熔化铭、镰、废钢等固体原料,然后由复吹转炉(或AOD炉)进行粗脱碳,再经
11、VOD精炼炉深脱碳,可以生产包括超低碳品种的各种不锈钢。 2 3 3 铁水预处理3. 1 总体工艺设计3. 1. 1 新建与政、扩建转炉炼钢厂,应设铁水预处理装置。3. 1. 2 铁水脱硫预处理宜采用喷吹法或机械搅拌法。经预脱硫处理后铁水的硫含量不应高于0.015%,对于生产超低硫钢种用的铁水不应高于0.005%。3. 1. 3 高炉铁水罐、1昆铁车鱼雷罐、转炉兑铁水罐均可作为铁水预脱硫的反应容器,宜选用转炉兑铁水罐。铁水罐内铁水面以上自由空间高度,喷吹法时不应小于500mm,机械搅拌法时不应小于700mm。3. 1. 4 铁水预脱磷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铁水磷含量高于0.12%,或生产含磷
12、不大于0.005%的超低磷钢种时,应采用铁水罐喷吹法或转炉炉内预脱磷工艺;2 铁水罐喷吹法预脱磷时,应采用专用铁水罐,铁水面上自由空间高度不应小于1500mm。转炉炉内脱磷宜采用转炉炉役前、后期分别承担炼钢与脱磷任务的方式,也可采用专用脱磷转炉的方式;3 经炉外铁水脱磷预处理后,铁水磷含量不应高于0.030%。转炉炉内脱磷预处理后的铁水磷含量不应高于0.010%。对于超低磷钢种,预处理后铁水磷含量不应高于0.005%。3. 1. 5 采用铁水炉外预脱磷处理时,铁水应先进行脱硅预处理,铁水硅含量不应高于0.20%。3. 1. 6 需要生产超低硫、超低磷钢种的转炉炼钢车间,宜采用铁水三脱(脱硅、脱
13、磷、脱硫)预处理工艺。3. 1. 7 喷吹法预处理,宜采用氮气作载流气体。氮气纯度不应低 4 于99.9%,压力不应小于1.OMPa,并应干燥无泊,露点宜为200C或-400C(用于喷镜粉),供气流量应按浓相输送气粉比和供粉强度要求确定。3. 1. 8 铁水预处理站设计,除应设置处理装置本体的成套机械、液压、间站、电气、仪表设备外,还应配置粉剂储运、介质供应、炉渣处理、烟气收集净化、喷枪(或搅拌器)制作存放与维修,及有关安全防护等相关设施。3. 1. 9铁水预处理装置的操作控制,应采用由逻辑程序控制和(或)集散控制系统组成仪电一体化的基础自动化控制,并应设置过程控制计算机实施静态控制。3. 1
14、. 10 对铁水预处理装置的各种工艺过程参数,应配置检测仪表,所有被检测参数应输入到基础自动化控制系统。铁水温度测量应在现场设置大屏幕显示和现场操作箱。3. 1. 11 铁水预处理设施,必须配置烟气与粉尘净化设施,一、二次烟尘应经净化处理,排放气体中含尘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 1. 12 铁水预处理站应配置出渣装置。渣罐(盘)的运输与更换应方便。3.2粉剂3.2.1 应采用高效、安全、经济的物料作为预处理反应剂。可采用下列粉剂:1 脱硫可采用石灰粉和萤石粉混合物,或镜基石灰粉和萤石粉混合物,或钝化镜粉;2 脱磷与脱硅可采用石灰粉、萤石粉和氧化铁粉(氧化铁皮、矿石粉、烧结矿粉、炼
15、钢炉尘)混合物。3.2.2 脱硫剂严禁采用严重污染环境的碳酸铀等铀系脱硫粉剂。3.2.3 采用碳化钙、炭粉作脱硫剂时,其贮存、运输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5 3.3 主要设备设计要求3.3.1 机械搅拌法预处理装置搅拌头的升降应采用双钢丝绳卷扬方式,并应配备钢丝绳过载及防落检测器。3.3.2 粉料贮存仓容积应满足24h以上用量,当采用气力输送进料方式时,贮存仓应按820kPa工作压力设计。石灰粉、嵌化钙、碳、镜等粉剂贮仓应采用干燥的氮气保护。3.3.3 粉料发送罐容积应满足一炉以上用量,最大工作压力应按1. OMPa设计。发送罐出口处的流态化部件宜采用可拆式结构。3.3.4 喷
16、吹法铁水预处理装置的粉料称量,系统误差应小于0.3%,料重应采用减量法显示,并应能显示喷粉速度,称量信号应与喷吹操作的自动控制连锁。3.3.5 预处理装置气路系统的控制阀,应为电开式或气开式?并应带阀位指示。3.3.6 喷粉枪与氧枪应设置备用枪,工作枪与备用枪可采用遥控更换方式或起重机吊换方式。3.3.7 铁水预处理站宜配置自动测温取样机械,探头插入深度应在铁水面以下300500mm。3.3.8 铁水预处理站应包括铁水罐运输与倾翻设备、出渣装置、渣罐(盘)及其运输设施、喷粉枪及其升降机械(或搅拌头及其旋转升降机械)、粉料储存与发送(或加入)系统和测温取样机械。3.4工艺布置3.4.1 铁水预处
17、理站的工艺布置,应保证铁水罐流程顺畅元干扰,并应减少铁水罐的调运路程。3.4.2 采用混铁车鱼雷罐脱硫及(或)脱磷预处理时,应设置单独的铁水预处理站、扒渣间与倒渣间。3.4.3 采用转炉兑铁水罐预处理时,铁水预处理站应设在主厂房原料跨,也可设在与原料跨厂房毗连的偏跨内。 6 3.4.4 铁水预处理站的工艺布置,可选用下列作业方式:1 1台铁水罐车与1台扒渣机同工位作业方式;2 2台铁水罐车与2台扒渣机,1个处理工位与2个扒渣工位,2套铁水罐车与扒渣机依次轮流作业的方式。3.4.5 铁水预处理装置宜采用高架式布置,主工作平台的均布负荷宜为lOkN/m2。 7 4转炉炼钢4,1 总体工艺设计4.
18、1. 1 转炉炼钢车间设计应采用铁水预处理一复吹转炉一炉外精炼一全连铸的基本工艺路线。4. 1. 2 新建转炉炼钢车间转炉与连铸宜采用一对一配置。4. 1. 3 转炉炼钢车间内转炉座数宜选用1座或2座,不宜大于3座,不应设置备用炉座。4. 1. 4 转炉炼钢车间的安全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艺装备配套完善、同步建成。4. 1. 5 转炉炼钢车间内外部各工序环节应协调顺畅,并应保证所有原材料、钢水、炉渣等物料流向与路径互不交叉干扰。4. 1. 6 转炉的公称容量应为炉役期的平均出钢量,最大出钢量应为公称容量的1.051.1倍,转炉宜采用定量法操作。4. 1. 7 转炉吹炼炉座的年生产能力应按下列公式
19、计算:Q=1440GN/T (4. 1. 7-1) N=365-n -n2 -n3 -n4 (4. 1. 7-2) 式中Q 每一吹炼炉座年产合格钢水量(t/a) ; G 转炉炉役期内每炉平均出钢量(t/炉); T 每炉钢平均冶炼时间(min/炉); N一一一转炉的年有效作业天数(d/a);n一一年修炉天数(d/a); n2一一年日常计划检修天数(d/a);n3一一一年车间集中检修天数(d/a); n4 年生产耽误天数(d/a)。4. 1. 8 转炉炼钢车间的组成,宜符合下列规定:1 主要生产系统宜包括主厂房、铁水预处理站、铁水倒罐间、废钢配料间、炉渣间、烟气净化设施及煤气回收设施、余热蒸汽回收
20、利用设施;2 辅助生产系统宜包括铁合金贮运设施、散状原料贮运设施、快速分析室、空压站、车间变配电所、水处理设施、生活福利设施;3 设计应根据生产规模、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具体条件确定车间实际组成;4 氧气、氧气、氮气与燃料的供应设施,及车库、耐火材料库、备品备件库、杂品库、机修电修车辆修理设施与消防设施应由全厂统一安排。4. 1. 9 炼钢区域的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铁水、钢坯、炉渣或其他大宗物料可采用铁路运输外,炼钢区域内的物料运输应采用无轨运输方式,也可采用专用轨道线运输方式;2 烟气净化设施及煤气回收设施宜临近主厂房布置;3 当采用炉下电动渣罐车直运炉渣间的出渣方式时,炉渣间宜靠近主
21、厂房布置。4. 1. 10 转炉炼钢车间工艺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转炉的一、二次烟尘必须进行收集净化处理,净化后排放气体含尘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铁70. 0300. 060 (质量分数)1类0.015 (%) S 2类0. 0150. 030 Si02(酸性脉石)7. 50 4二6.00主二4.50=二3.00As 、Sn、Sb,As,Sn、Sb、Pb、Bi各0.002Pb和BiCu 主二0.010注z表中五害元素的化学成分,适于冶炼纯净钢所用的还原铁,根据用途不同,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表5.2.6-2直接还原铁的金属化率等级金属化率(%)1级二三94.02级二主92.
22、03级二,90.04级关88.0 23 2 当直接还原铁用量大于20%时,应设置贮存料仓间,并应通过皮带运输系统送往电炉车间加料跨的高位料仓,再通过机械化加料系统,从炉盖加入电炉,其连续加料速度应为15 35kg/ min. MW。直接还原铁(球团)的贮存料仓应设充氮保护系统。5.2.7 电炉宜采用部分铁水或生铁为原料,其比例宜为30%,不宜大于40%,其成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炼钢用生铁)YB/T5296的有关规定。5.2.8 严禁为电炉铁水热装工艺配建专用小高炉。严禁经由国家或地区公交线路运输铁水。5.2.9 电炉冶炼造渣用散状材料,粒度应为540mm,成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石灰
23、应采用本厂或临近区域生产的新鲜的冶金用活性石灰,成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冶金石灰YB/T 042的有关规定。5.2.10 电炉钢厂应外购合格铁合金料。铁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有关规定,粒度应为540mmo贮存中应严格分类保管,并应防止混料和沾水。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温。电炉车间内不应设铁合金破碎与烘烤设施。5.3 主要工艺设备选配5.3.1 电炉的容量系列应为:30t、50(或60)t、70t,90(或100)t、120t、150t、180(或200)t。新建电炉容量不应小于70t。5.3.2 电炉容量与炉壳直径、变压器额定功率的配置关系宜符合表5.3.2的规定。表5.3.2电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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