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 T 2513-2022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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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13.060.10CCS Z 50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T 25132022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规程Technical code of pratice of estimation of farmland irrigation water useefficiency2022-06-24 发布2022-07-30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45/T 25132022I目次前言.III引言.IV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方法.24.1 测算方法选择.24.2 首尾测算法.24.3 系数连乘法.35 水量计
2、量.55.1 计量点设置.55.2 渠道量水方法.55.3 管道量水方法.65.4 田间量水方法.66 毛灌溉水量测算.66.1 灌区毛灌溉水量测算.66.2 区域毛灌溉水量测算.77 净灌溉水量测算.77.1 一般规定.77.2 典型田块单位面积净灌溉水量.87.3 灌区净灌溉水量.98 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108.1 一般规定.108.2 样点灌区选择.108.3 区域不同类型灌区平均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0附录 A(资料性)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管理.13附录 B(资料性)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率定.17附录 C(资料性)旱作物土壤含水率与单位面积净灌溉水量测定方法.19附录 D(资料
3、性)水泵提水灌溉的旱作物单位面积净灌溉水量测定方法.21附录 E(资料性)有水层(土壤饱和状态)水田作物单位面积净灌溉水量测定方法.22附录 F(资料性)无水层(土壤非饱和状态)水田作物单位面积净灌溉水量测定方法.24附录 G(资料性)泵站提水量测定的电量估算法.26附录 H(资料性)样点灌区和典型田块选择(取)要求.27附录 I(资料性)标识牌制作.29附录 J(资料性)测算成果表.31DB45/T 25132022II附录 K(资料性)观测记录表.38DB45/T 25132022I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
4、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提出并宣贯。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凯、苏冬源、叶璠、邵金华、吴卫熊、陈春、黄旭升、刘宗强、阮清波、吴昌洪、冯世伟、邹颖、蓝刚、何令祖、李文斌、薛雨、廉柱、曾智、唐伟、李文迅、丁璨、彭盼盼、闭福刚、莫明珠、陶源聪。DB45/T 25132022IV引言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评价灌区灌溉用水效率的重要指标,是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也是水利发展规划、国家水安全保障规划、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
5、案、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指标之一。广西是农业大省,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 60%以上,但农业用水效率偏低,农业节水空间和潜力较大。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是摸清农业节水现状及变化趋势、评价农业节水改造成效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测算成果为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利用效益、发展节水灌溉、建设节水型社会、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执行用水总量统计调查制度等提供依据。为科学开展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及节水灌溉技术研究,建立规范的测算方法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标准。DB45/T 251320221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规程1范围本文件确立了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程序,界定了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灌溉水利用
6、系数测算的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方法、水量计量、毛灌溉水量测定、净灌溉水量测定、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区域灌溉用水量测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土地属性为耕地的灌区和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的测算,其他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用水及节水评估、水利发展规划、非耕地灌溉工程等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1303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GB/T 28714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 5
7、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T 5036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 50600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 13灌溉试验规范SL 56农村水利技术术语SL/Z 364土壤墒情监测规范SL/Z 699灌溉水利用率测定技术导则SLB 2018广西农田水利工程标识牌暂行规定DB45/T 804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3术语和定义SL/Z 699-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首尾测算法calculation method for canal head and tail water通过对灌区某时段或某次灌水的净灌溉水量、毛灌溉水量进行量测与统计,计算两者比值得到灌
8、区该时段或该次灌水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的方法。3.2净灌溉水量net irrigation water use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3.3毛灌溉水量gross irrigation water use灌区从水源取用的用于灌溉的水量。3.4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water efficiency of irrigationDB45/T 251320222净灌溉水量与毛灌溉水量的百分比,其比值称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3.5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water efficiency of canal system末级固定渠道流出水量之和与渠首引入总水量的百分比,其比值称为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3.6渠道水有效
9、利用系数water efficiency of canal某时段内流出渠道水量与流入渠道水量的百分比,其比值称为渠道水有效利用系数。3.7田间水有效利用系数on-farm water efficiency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与末级固定渠道放出水量的百分比,其比值称为田间水有效利用系数。3.8样点灌区sample irrigation scheme代表区域某类灌区总体状况的、用于开展测算的典型灌区。3.9典型田块typical plots在样点灌区中选取代表灌区自然条件和种植作物种类、具备观测条件的代表性田块。4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方法4.1测算方法选择4.1.1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
10、数可采用首尾测算法或系数连乘法进行实际测算。测算方法根据灌区建设管理工作要求选择,未开展实测的灌区可参考 GB 50288 计算。4.1.2对于灌区水源多,渠系复杂,渠道测流工作量大,而水源量水设施配套较完善,以及需要连续监测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时,可优先选择首尾测算法测算。4.1.3对于灌区水源单一,渠系简单,渠道测流条件较好,或者水源量水设施配套不全时,以及临时需要测定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时,可选择采用系数连乘法测算。4.1.4对于灌溉面积统计准确,且年际变化不大的灌区,净灌溉水量应采用田间实测资料测定。4.1.5对于灌溉面积统计不够准确,或年际变化较大,统计困难的灌区,可采用系数连乘
11、法测算。4.1.6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时段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在已经取得时段内各次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时,可按各次毛灌溉水量加权求得灌区该时段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对灌区某年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进行测算时宜采用日历年为测算时段;当灌溉期比较集中时,按照主要作物实际灌水时间测算。4.2首尾测算法首尾测算法计算公式:iiiWW 净毛.(1)式中:i 灌区第i 次或第i 个时段(或年)灌水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一般保留3位小数;iW净 灌区第i 次或第i 个时段(或年)灌水的净灌溉水量,m;DB45/T 251320223iW毛 灌区第i 次或第i 个时段(或年)灌水的毛灌溉水量,m。4.3系数
12、连乘法系数连乘法计算公式:iii田渠系.(2)式中:i渠系灌区第i 次或第i 个时段(或年)灌水的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i田灌区第i 次或第i 个时段(或年)灌水的田间水有效利用系数。4.3.1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4.3.1.1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宜根据灌区渠首引入的总水量和末级固定渠道输出的总水量,可用公式(3)计算:iiiWW渠末渠系渠首.(3)式中:iW渠末 灌区第i 次或第i 个时段(或年)灌水末级固定渠道输出的总水量,m;iW渠首 灌区第i 次或第i 个时段灌(或年)水渠首引入的总水量,m。4.3.1.2测算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时,渠系末级固定渠道输出的总水量,应通过布设量水设施进行
13、全面实测统计。当不具备全面实测统计条件时,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渠道,测定典型渠道水有效利用系数,并推求各级固定渠道水有效利用系数,采用连乘法计算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4.3.1.3灌区渠道级别有干渠、支渠、斗渠、农渠等,采用连乘法推算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时,可按公式(4)计算:iiiii农渠斗渠支渠干渠渠系.(4)式中:iiiii农渠斗渠支渠干渠渠系、灌区第i 次或第i 个时段(或年)灌水的干渠、支渠、斗渠、农渠的渠道水有效利用系数。4.3.1.4灌区渠系中间缺级时,应按实际级别的渠道水有效利用系数连乘得到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4.3.1.5采用连乘法推算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的常规步骤:a)对灌区各
14、渠道进行分级整理;b)在灌区各级固定渠道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渠道或渠段;c)采用动水法测算典型渠道(渠段)的渠道水有效利用系数;d)由典型渠道(渠段)水有效利用系数推求各级固定渠道水有效利用系数;e)由各级固定渠道水利用系数推求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4.3.2渠道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4.3.2.1渠道水有效利用系数宜采用动水法测算。4.3.2.2动水法测算应根据渠道布置情况,选择长度满足测算要求的代表性渠段,观测上、下游两断面及断面之间各分水口同一时间的流量,通过量化渠道损失流量,推求渠道水有效利用系数。可按公式(5)计算:DB45/T 2513202241diiQqQ下渠道上.(5)式中:渠道
15、 渠道水有效利用系数;Q上 上断面流量,m3/s;Q下 下断面流量,m3/s;iq 上下断面之间第i 个分水口的流量,m3/s;d 上下断面之间分水口的数量。4.3.3动水法测算渠段应满足 GB/T 50363 附录 A.0.1 和 GB/T 21303 相关要求。若渠道长度不能满足要求,可在渠道首尾各选择合适断面,待首尾处流量(或水位)稳定时测算。4.3.4田间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4.3.4.1田间毛灌溉水量观测位置宜布置在末级固定渠道放水口或管道出水口。4.3.4.2若末级固定渠道放水口不具备观测条件,可将观测位置适当前移至合适位置。计算田间毛灌溉水量时,应扣除末级固定渠道放水口或管道出水口
16、到观测位置的渠系输水损失。4.3.4.3采用低压输水管道输水时,末级管道可采用水表、流量计等量水设施测量水量。4.3.4.4采用喷灌、微灌时,末端灌水器可采用水表或体积法测算水量。4.3.4.5典型田块田间水有效利用系数为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与进入田间水量的比值,田间净灌溉水量可按照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和附录 E 的方法实际测算;也可在测得田间净灌溉水量的条件下按(6)式计算:iiiWW田毛田净田.(6)式中:i田典型田块第i 次或第i 个时段(或年)田间水有效利用系数;iW田净 典型田块田间净灌溉水量,m;iW田毛 典型田块田间毛灌溉水量,m。4.3.4.6灌区某次或某时段(
17、或年)田间水有效利用系数应根据灌区各典型田块的田间水有效利用系数和用水量加权平均后得到,按式(7)计算:NiiNiiiWW11典田.(7)式中:田灌区田间水有效利用系数;i典灌区第i 个典型田块的田间水有效利用系数;iW 灌区第i 个典型田块所代表作物实灌面积上的总用水量,其值为该典型田块的单位面积毛灌溉水量与其所代表区域作物实灌面积的乘积,m;N 灌区典型田块的总数。DB45/T 2513202255水量计量5.1计量点设置5.1.1灌溉渠(管)道上宜设置计量设施测量毛灌溉水量。5.1.2渠道取水量的计量点应设在渠道进口建筑物或进口渠段。5.1.3管道输水(含喷灌、微灌)灌区量水设施安装在首
18、部枢纽位置。5.1.4渠道出水量的计量点应设在渠道出口处或下一级渠道的进口处。5.1.5渠道量水测点应布置在渠床稳定,具有规则的横断面,沿渠道的宽度、深度和底坡相同的渠段,且在壅水变动影响范围以外。渠段内不应有影响水流的建筑物和杂草。5.1.6管道出水量的计量点应设在管道出口上游或下一级管道的进口处。计量点位置应满足设备所需的安装要求。5.1.7灌溉渠道和管道量水应满足 GB/T 21303 要求。5.1.8灌溉田间宜设置计量设施测量净灌溉水量。田间水深测点应设置在田块内,测点数量不少于 5 个,距离田块边界 50 cm 以上,测点应均匀分布,周边土地平整,符合观测条件。5.1.9在田块进水口
19、安装计量设备测定田间毛灌水量的,计量点位置应满足设备所需的安装要求。5.2渠道量水方法5.2.1渠道量水方法宜采用流速仪量水法、渠系建筑物量水法、标准断面量水法、量水堰(槽)量水法、仪表量水法,宜结合灌区管理需要和灌区条件选用最适宜的方法。具备条件的测点可采用雷达波测流法、超声波时差法、超声波多普勒法等自动化量水方法;或者在量水建筑物、渠道标准断面、量水堰槽水位测点处安装自动水位计,并通过传输设备实现水位、流量、水量数据的自动采集、计算、传输和界面显示。各级渠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量水方法,具体量水方法按 GB/T 21303 选择。5.2.2流速仪量水宜用于要求水头损失少、易受下游水位影响
20、的大型渠道量水及其他量水方法的率定。5.2.3标准断面法量水宜用于渠段顺直、断面规则、水流均匀、测流断面不受建筑物泄流影响的渠道。利用标准断面法量水时,应率定测流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水位流量关系率定方法见附录 B。5.2.4标准断面量水应符合下列条件:渠段上下游渠道顺直、渠床稳定坚固、水流平稳、无冲刷或淤积现象,且不受下游建筑物回水影响,渠道长度大于 20 倍渠段的最大水深;土渠应采用衬砌工程措施;测流断面处应设置固定水尺观测水位,水尺可设为直立式或斜坡式,推荐使用图像采集识别流量水位计、简易式压力式水位计实现自动采集水位;宜采用流速仪法建立稳定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或关系式,并定期进行校核与修正
21、;水位宜采用静压井的方式观测。5.2.5渠道上的涵闸、渡槽、倒虹吸、跌水等建筑物量水应符合下列条件:建筑物本身完整无损、无变形、无剥蚀、不漏水;调节设备良好,启闭设备完整、灵活,闸门无歪斜、不漏水,无扭曲变形,无损坏现象;建筑物前后、闸孔或闸槽中无泥沙淤积及杂物阻水;符合水力计算要求,建筑物上游(或闸前)、下游(或闸后)水位差大于 5cm,水流呈淹没流状态时,其淹没度不应大于 0.9;DB45/T 251320226侧面引水时,水流速度应小于 0.7 m/s,并平稳地流入建筑物;正面引水时,水流应沿建筑物整个孔口宽度对称进入建筑物;利用多孔建筑物量水时,各孔闸门提起高度应一致。5.2.6利用水
22、工建筑物量水时,应率定其流量系数。5.2.7利用量水堰、量水槽量水时应符合下列条件:量水堰、量水槽应设置于顺直渠段,上下游行近渠段壅水高度不应影响进水口的正常引水,渠床稳定坚固、表面光滑、水流平稳、无冲刷和淤积现象,且不受下游建筑物回水影响,长度应大于渠宽的 5 倍15 倍;行近渠内水流佛汝德数 Fr 不应大于 0.5;量水槽槽体、量水堰堰体表面平滑,轴线应与渠道轴线一致,上游不淤积、下游不应冲刷;量水堰、量水槽产生的水位壅高应保证上游渠段安全及正常运行。5.2.8灌区水源渠首干渠、设计流量1 m/s 的支渠等骨干渠道,优先选用建筑物量水法、标准断面量水法,并结合使用自动化水位仪实现数据的自动
23、采集。5.2.9斗渠、农渠等小型渠道,优先选用量水堰、(长)无喉道量水槽等阻水较小的量水槽等特设量水设备量水或流速仪量水,U 型渠道宜采用抛物线量水槽量水。5.2.10土渠采用标准断面法量水时,应对测流渠段进行护底和衬砌,防止测流断面冲刷变形。5.3管道量水方法机井或管道供水量,宜选用水表、流量计等仪表量水。以地面水为水源的低压输水管道、喷灌、微灌管道,宜选用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等测流设备,不宜采用旋翼式水表。5.4田间量水方法5.4.1田间量水方法主要有水深观测法、土壤含水率测定法、仪表计量法、体积法。5.4.2有水层饱和灌溉的作物田间灌溉水量测定宜选用水深观测法。在测点位置安装测桩,测
24、桩上安装水位尺测定水层水位。水稻作物在泡田期、干旱期、晒田期的非饱和土壤入渗灌溉水量可采用测桶水深观测法测定。5.4.3水深观测法应符合下列条件:水位尺刻度应清晰易读,精确到 1 mm;测桩安装应牢固插入土壤内,水位尺最小刻度位置应低于田间基准面,防止土壤涨缩造成最小刻度裸露地面,无法读数;水位尺最大刻度应大于 1.5 倍田间灌水最大深度;水位尺锈损或刻度不清时应及时更换,避免无法读数或读数有误差。5.4.4无水层非饱和灌溉的作物(含旱作物)田间灌溉水量测定宜选用土壤含水率测定法。5.4.5喷灌、微灌的作物田间灌溉水量测定可采用土壤含水率测定法、仪表计量法、体积法等。6毛灌溉水量测算6.1灌区
25、毛灌溉水量测算6.1.1灌区应在渠(管)首进水口安装量水设施进行毛灌溉水量的测定,并建立用水量台账。采用首尾测算法测算灌区年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时,宜以日历年为时段统计毛灌溉水量。6.1.2年毛灌溉水量等于灌区全年从水源取用的灌溉水量,应扣除由于工程保护、防洪除险等需要而考虑的渠道(管路)弃水量、向灌区外的退水量以及相应的弃(退)点到渠首的输水损失量。6.1.3当灌区渠系除向灌溉供水外,还向工业、生活、生态、渔业、畜牧等非灌溉用水户供水时,应扣除其分水量及从分水点到渠首的相应输水损失量。DB45/T 2513202276.1.4对水源众多的灌区,毛灌溉水量应包括从全部水源取用的用于灌溉的水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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