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2191-2023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规范 山洪和地质灾害.pdf
《DB11 T 2191-2023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规范 山洪和地质灾害.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11 T 2191-2023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规范 山洪和地质灾害.pdf(17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ICS 13.200 CCS C 75 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1912023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规范 山洪和地质灾害 Specification for investigation and treatment of hidden dangers in flood controlMountain torrents and geological disasters 2023-12-25 发布 2024-04-01 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11/T 2191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2 5 防汛
2、隐患排查.2 6 防汛隐患监测.4 7 防汛隐患治理.6 8 防汛隐患上报与核销.7 附录 A(资料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记录表.8 附录 B(资料性)遥感解译点信息表.10 附录 C(资料性)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汛隐患排查报告(提纲).11 附录 D(资料性)防汛安全隐患登记台账.12 附录 E(资料性)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汛隐患上报记录表.13 参考文献.14 DB11/T 2191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本
3、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地质研究所、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北京路桥瑞通养护中心有限公司、北京鑫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吕坤、胡兰、陈昌彦、张长敏、张琦伟、张浩、陈新华、高维兵、李刚锋、李峰、张强、杨良权、王洪超、胡晓静、许红林、张建坤、顾杰、刘端阳、张立梁、赵宏萌、王建丰、汪建成、穆宇峰、杨祁、桂德春、刘英君、赵忠鑫、宋健。DB11/T 21912023 1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规范 山洪和地质灾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山洪和地
4、质灾害防汛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防汛隐患排查、防汛隐患监测、防汛隐患治理、防汛隐患上报与核销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8509 滑坡防治设计规范 GB 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DZ/T 0261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SL 22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 260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SL 3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
5、设计规范 SL 675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导则 SL 762 山洪灾害预警设备技术条件 SL 767 山洪灾害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 SL/T 778 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DB11/T 1524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技术规范 DB11/T 1677 地质灾害监测技术规范 DB11/T 2043 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站点运行规程 DB11/T 2044 突发性地质灾害排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山洪灾害 flash flood disasters 山丘区由于降水引发的溪河洪水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来源:SL 762201
6、8,2.0.1 3.2 地质灾害 geological hazard DB11/T 21912023 2 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面沉降,活动断裂、地裂缝、砂土液化、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采空塌陷和岩溶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来源:DB11/T 15242018,3.1 4 基本要求 4.1 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汛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a)制定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汛隐患排查计划;b)建立或更新管辖范围内的山洪流域台账和地质灾害隐患台账,实施分类、动态管理;c)根据排查结果编制年度监测和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d)治理工作结束后进行评估、验收与复查
7、。4.2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应在每年汛前开展防汛隐患排查,并完成隐患治理工作。若不能及时治理,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措施。4.3 隐患排查宜以专业队伍为主体,以流域沟道或行政区域为单元开展。4.4 隐患排查宜采用资料搜集、遥感调查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必要时可选用无人机航拍、勘探、测试和试验等方法,实施勘探和原位测试不应影响地质灾害体稳定性。4.5 隐患排查应以现有山洪流域台账和地质灾害隐患台账为排查重点。4.6 山洪灾害隐患排查应按照 SL 767 执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应执行按照 DB11/T 2044 执行。4.7 防汛隐患监测、隐患治理工作应根据隐患实际情况有序开展。4.
8、8 隐患监测应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人、监测工具和通讯设备。4.9 监测信息应建立全流域或区域共享机制,各类监测信息收集报送渠道应保持畅通。4.10 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汛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发现成灾前兆,可临时封闭相关区域、管制社会交通并及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待隐患消除或确保安全后,方可解除封闭、开放社会交通。4.11 鼓励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 防汛隐患排查 5.1 防汛隐患排查内容 5.1.1 山洪灾害隐患排查内容包括:a)跨沟道路或桥涵、塘堰坝,应排查其位置、类型、承洪能力、过水面积、阻水情况以及现有防治措施的有效性;b)沟道和滩地人类活动占地,应
9、排查沟道和滩地的两侧施工、厂房、建筑、道路等占地面积、阻水面积等情况;c)其他隐患要素,应根据流域沟道特征及处于沟道束窄、急弯、低洼地等保护对象情况。5.1.2 泥石流灾害隐患排查内容包括:a)核查影响泥石流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变化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植被条件、水土流失、人类工程活动等;b)核查流域内泥石流松散物源量的变化情况,包括流域内新增滑坡、崩塌和人工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等数量、规模、稳定性及分布情况,估算物源量变化;c)核查新近泥石流发生情况,包括泥石流发生的次数、时间、规模、危害和灾情等;d)核查泥石流的流域内部和沟口等危险区及威胁对象的变化情况;e)核查泥石流的沟床堵塞程度、
10、堵塞体分布和类型等特征;DB11/T 21912023 3 f)核查既有防治措施的现状。5.1.3 滑坡灾害隐患排查内容包括:a)核查影响滑坡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变化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植被状况、水文条件、人类工程活动等;b)核查滑坡影响范围和威胁对象的变化情况,包括危险区内人口和建构筑物等变化;c)核查既有防治措施的现状;d)重点核查滑坡隐患点是否发生变化及其变化程度,包括滑坡体上地表裂缝、位移和建构筑物变形等宏观特征。5.1.4 崩塌灾害隐患排查内容包括:a)核查崩塌发生情况,包括次数、时间、规模、诱发因素、崩落范围和灾情等;b)核查影响危岩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变化情况,如地形地貌条件等;c)
11、核查崩塌堆积体的厚度、形态、范围和体积等变化情况;d)核查崩塌威胁对象变化情况、人类工程活动情况及其对危岩体或崩塌堆积体稳定性的影响等;e)核查既有防治措施的现状;f)重点核查崩塌危岩体变化情况,包括裂缝长度、宽度、深度以及临空面等变化情况。5.1.5 地面塌陷灾害隐患排查内容包括:a)核查影响地面塌陷的地质环境条件变化情况,包括地表水特征、地下水位变化、地下洞穴的空间发育和充填变化等;b)核查地面变形特征的变化情况,包括塌陷范围、塌陷裂缝规模、塌陷坑平面范围和深度、塌陷坑周边有无新裂缝产生和塌陷壁有无坍塌等;c)核查地面塌陷的影响范围和威胁对象的变化情况;d)核查既有防治措施的现状。5.2
12、防汛隐患排查方式 5.2.1 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应采用重点排查和一般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排查受威胁的村镇、人口聚集区、风景名胜旅游区、工矿企业、重要交通干线、各类工程、临时安置区及重点文物保护区等区域和部位;其他地区为一般排查区。5.2.2 山洪灾害隐患排查应按流域排查,对新增山洪灾害隐患应按 SL767 进行调查与评价。5.2.3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应逐点开展,可参照附录 A 核查已知隐患点,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按 DZ/T 0261 进行调查与评价。5.3 防汛隐患排查方法 5.3.1 资料搜集 防汛隐患排查应做好资料搜集工作,资料搜集内容应包括:a)区域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植被
13、特征、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震地质、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和人类工程活动等资料;b)已有防治工程、防治措施、监测设施、避险场地和避险路线的现状;c)山洪和地质灾害评估、勘查、防治设计、监测及山洪和地质灾害形成条件、诱发因素、变形活动特征、周边环境条件等资料;d)孕灾条件、致灾体和承灾体的变化情况;e)相关分辨率优于 1.0m 的遥感影像、多期次中低分辨率合成孔径雷达数据。5.3.2 遥感调查 DB11/T 21912023 4 防汛隐患排查宜采用遥感调查了解孕灾条件、致灾体和承灾体的分布范围、规模和数量等变化,具体要求如下:a)隐患排查宜选用空间分辨率优于 1m 的多光谱或无人机遥感数据
14、;b)影像数据时效性不宜超过 2 年,云、雪等覆盖率不宜大于 5%,应选择地震、强降雨等对地质环境有较大影响事件之后的影像数据;c)对于新识别的疑似隐患,应解译出影像图中图斑面积大于 4mm的山洪和地质灾害和长度大于2mm 的线状地物,小于解译精度,应用规定符号表示。解译的界线与影像误差不应大于 2mm;d)对于新识别的疑似隐患,应按附录 B 进行野外核查,确认后统一纳入隐患数据库。5.3.3 遥感解译 遥感解译内容:a)孕灾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工程地质岩组、水文状况、植被情况、人类工程活动和沟谷堵塞程度等要素,并与上年度对比,了解变化情况;b)致灾体特征:包括分布范围、规模、发育程
15、度、灾害发生情况和影响范围等,并与上年度对比,了解变化情况;c)承灾体特征:包括受威胁对象分布范围、类型和数量等,并与上年度对比,了解变化情况。5.3.4 遥感查证 对于孕灾条件发生变化的区域,应全部进行实地查证;对于致灾体或承灾体发生变化的隐患点,应进行重点查证。5.3.5 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工作宜采用北京地方坐标系和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进行双重定位,工作底图宜选用比例尺不小于 1:50000 的地形图、分辨率优于 1.0m 的遥感影像或基于地表高程模型生成的地形阴影图,调查内容包括:a)复核收集的资料与现状地表变形的关系;b)分析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空间分布、变形
16、活动特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等;c)确定地质灾害监测的重点部位及仪器安放的位置,并进行拍照、录像或绘制素描图。5.4 防汛隐患排查成果 5.4.1 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排查记录,形成排查成果并及时整理归档。5.4.2 排查记录应清晰、完整、准确、规范。5.4.3 排查成果应包括成果报告、图件、隐患台账、数据库及其他附件。5.4.4 成果报告可参照附录 C 编写,应突出排查前、后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做到内容简洁、结论明确,提出合理可行的监测或防治建议。5.4.5 图件主要为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分布图,比例尺以清晰反映排查成果为原则。5.4.6
17、 隐患台账、数据库应结合排查成果及时更新和完善;根据附录 D 中表 D.1 的要求对隐患类型、隐患点位、隐患级别、可能危害、隐患描述、排查人、排查时间、隐患治理责任部门、隐患治理责任人、联系方式、隐患治理期限、治理完成时间、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有清晰、完整、准确、规范的记录。5.4.7 其他附件主要包括野外调查表、照片集、视频、遥感影像等。6 防汛隐患监测 DB11/T 21912023 5 6.1 防汛隐患监测技术要求 6.1.1 隐患监测重点是山洪流域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动态、巡查防控设施的完整性、有效性,发现险情应及时预警。6.1.2 隐患监测应在搜集资料、隐患排查、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开展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11 2191-2023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规范 山洪和地质灾害 2191 2023 防汛 隐患 排查 治理 规范 山洪 地质灾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