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 T 0347—2021 机关安保服务管理规范.pdf
《DB3301 T 0347—2021 机关安保服务管理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301 T 0347—2021 机关安保服务管理规范.pdf(20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ICS 1 3.2 0 0CCS A 9 03301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3 0 1/T 0 3 4 7 2 0 2 1机 关 安 保 服 务 管 理 规 范2 0 2 1-1 1-1 5 发 布 2 0 2 1-1 2-1 5 实 施杭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3 3 0 1/T 0 3 4 7 2 0 2 1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总 体 原 则.15 基 本 要 求.26 服 务 要 求.47 应 急 管 理.58 安 保 设 施 设 备.69 监 督 检 查
2、.71 0 投 诉、评 价 与 改 进.7附 录 A(资 料 性)应 急 预 案 流 程.9附 录 B(资 料 性)安 保 服 务 岗 位 条 件 和 行 为 规 范.1 2附 录 C(资 料 性)安 保 服 务 满 意 度 评 价 调 查.1 5附 录 D(资 料 性)投 诉 处 理 单.1 6参 考 文 献.1 7D B 3 3 0 1/T 0 3 4 7 2 0 2 1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杭 州 市 机 关 事
3、务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杭 州 市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杭 州 市 标 准 化 研 究 院。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马 凯 波、胡 继 明、王 抒、陈 璐、李 超、张 胜 权、张 晶。D B 3 3 0 1/T 0 3 4 7 2 0 2 11机 关 安 保 服 务 管 理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机 关 安 保 服 务 管 理 的 术 语 和 定 义、总 体 原 则、基 本 要 求、服 务 要 求、应 急 管 理、安 保设 施 设 备、监 督 检 查 以 及 投 诉、评 价 与 改 进 的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机 关
4、 安 保 服 务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C J J/T 1 0 6 城 市 市 政 综 合 监 管 信 息 技 术 规 范G A 6 8 警 用 防 刺 服G A/T 2 1 7 塑 胶 短 警 棍G A 2 9 4 警 用 防 暴 头 盔G A 6
5、 1 4 警 用 防 割 手 套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安 保 服 务 s e c u r i t y s e r v i c e提 供 门 卫、巡 逻、车 辆 管 理、安 全 监 控、应 急 处 突、安 全 技 术 防 范 和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等 服 务。3.2安 保 服 务 管 理 s e c u r i t y s e r v i c e m a n a g e m e n t根 据 国 家 法 律、法 规 和 机 关 单 位 内 部 要 求,为 实 现 安 全 目 标 而 进 行 有 关 决 策、计 划、组 织 和 控 制
6、 等方 面 的 活 动,利 用 数 字 化 手 段 分 析 和 研 究 各 种 不 安 全 因 素,从 技 术 上、组 织 上 和 管 理 上 采 取 有 力 的 措 施,解 决 和 消 除 各 种 不 安 全 因 素,防 止 事 故 的 发 生。3.3安 保 管 理 单 位 s e c u r i t y m a n a g e m e n t a g e n c y委 托 安 保 服 务 单 位(3.4)提 供 安 保 服 务 并 对 其 进 行 管 理 的 单 位。3.4安 保 服 务 单 位 s e c u r i t y s e r v i c e a g e n c y具 有 独
7、立 法 人 资 格 的、提 供 专 业 化 安 保 服 务 的 组 织。4 总 体 原 则4.1 预 防 为 主D B 3 3 0 1/T 0 3 4 7 2 0 2 12安 保 工 作 应 加 强 预 防,健 全 完 善 安 保 规 章 制 度,落 实 安 保 工 作 责 任,采 取 各 种 防 范 措 施,通 过 思 想政 治 工 作、组 织 工 作 和 管 理 工 作,及 时 掌 握 安 保 动 态,制 定 相 应 的 工 作 预 案,做 好 安 全 技 术 防 范 和 安 全风 险 评 估,避 免 和 消 除 安 保 漏 洞,杜 绝 安 保 事 故 发 生。4.2 各 负 其 责各 使
8、 用 单 位 应 当 按 照“谁 使 用、谁 负 责”的 要 求,明 确 各 方 安 全 责 任,做 好 安 全 防 范 教 育 及 培 训,并 贯 穿 于 日 常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中。4.3 点 面 结 合在 日 常 安 保 工 作 中,应 坚 持 在 全 面 抓 好 有 关 工 作 的 同 时,注 重 抓 实 重 点 和 薄 弱 环 节,准 确 划 定 要 害部 位,落 实 人 防、物 防 和 技 防 措 施。4.4 安 全 有 序维 护 机 关 正 常 工 作 秩 序,保 障 机 关 安 全,树 立 文 明、和 谐、安 全、有 序 的 机 关 形 象。5 基 本 要 求5.1 建
9、 立 安 保 工 作 体 系5.1.1 根 据 安 保 责 任 区 域 特 点,建 立 健 全 安 保 工 作 体 系,划 分 管 理 责 任 和 责 任 区 域,明 确 责 任 人,通过 安 保 工 作 体 系 来 管 理、协 调 和 处 理 安 保 日 常 事 务。5.1.2 按 照 管 理 责 任 和 责 任 区 域 范 围,做 好 责 任 区 域 安 保 工 作。5.1.3 根 据 安 保 工 作 体 系 要 求,建 立 和 落 实 安 保 预 防、安 全 隐 患 排 查 和 整 改 机 制。5.2 安 保 管 理 单 位5.2.1 制 订、修 改 和 完 善 各 项 安 全 保 卫
10、工 作 制 度 和 应 急 预 案,并 行 使 检 查、指 导 和 监 督 职 责。消 防、危 重 患 者 和 极 端 天 气 灾 害 应 急 预 案 流 程 参 见 附 录 A。5.2.2 确 定 安 保 服 务 内 容,履 行 安 保 管 理 职 责,落 实 防 盗、防 火、防 破 坏、防 治 安 灾 害 事 件 和 反 恐 怖袭 击 各 项 措 施。5.2.3 提 供 相 对 集 中、规 模 合 理 的 安 保 服 务 用 房。5.2.4 应 明 确 安 保 服 务 责 任 清 单,当 安 保 管 理 单 位 和 安 保 服 务 单 位 职 责 存 在 交 叉 或 工 作 需 要 衔 接
11、 时,应 充 分 沟 通 协 调。5.2.5 明 确 安 保 服 务 的 岗 位 职 责、服 务 内 容 和 质 量 要 求,定 期 开 展 安 全 检 查。5.2.6 开 展 安 保 隐 患 排 查,及 时 通 报 排 除 情 况。5.3 安 保 服 务 单 位5.3.1 应 建 立 健 全 安 保 服 务 规 章 制 度,明 确 安 保 服 务 方 案、岗 位 职 责、工 作 流 程 及 服 务 要 求、内 部 管理 制 度 等。5.3.2 应 根 据 服 务 内 容 配 置 与 之 相 适 应 的 安 保 设 施 设 备,配 备 相 应 数 量 的 服 务 人 员。5.3.3 应 开 展
12、 安 全 保 卫 宣 传 教 育 和 培 训,增 强 安 保 辖 区 内 工 作 人 员 的 安 全 防 范 意 识。5.4 岗 位 配 置D B 3 3 0 1/T 0 3 4 7 2 0 2 135.4.1 管 理 岗 位5.4.1.1 安 保 管 理 岗 位 应 具 备 相 应 的 政 治 素 质、身 体 素 质、业 务 技 能 等 方 面 的 要 求。5.4.1.2 重 点 管 理 岗 位 应 具 备 岗 位 规 定 的 业 务 素 质 要 求,有 资 质 要 求 的 岗 位 应 取 得 相 应 资 质。5.4.1.3 安 保 管 理 岗 位 应 根 据 岗 位 职 责,落 实 各 项
13、 管 理 工 作。5.4.2 服 务 岗 位5.4.2.1 安 保 服 务 岗 位 的 政 治 素 质、业 务 技 能、年 龄 条 件、身 体 条 件 和 文 化 条 件 等 方 面 应 符 合 相 应 的要 求,参 见 附 录 B.1。5.4.2.2 安 保 服 务 岗 位 应 遵 守 岗 位 纪 律,在 岗 时,着 装、仪 容 仪 表、礼 节、举 止、语 言 和 卫 生 等 应 符合 要 求,参 见 附 录 B.2。5.4.2.3 重 点 岗 位 可 根 据 需 要 制 定 相 适 应 的 业 务 素 质 要 求。5.4.2.4 安 保 服 务 岗 位 或 人 员 宜 按 单 位 面 积、
14、工 作 人 员 数 量、重 要 部 位 分 布 等 要 求 配 置:门 卫 岗:每 个 出 入 口 值 班 岗 数 不 应 少 于 2 个 岗 位;巡 逻 岗:根 据 机 关 单 位 楼 宇 数 量 及 安 保 管 理 区 域 面 积 大 小 进 行 岗 位 配 置,分 为 室 内 巡 逻 和 室外 巡 逻:室 内 巡 逻 分 为 2 个 巡 逻 组,每 组 巡 逻 岗 数 不 应 少 于 2 个 岗 位;室 外 巡 逻 分 为 2 个 巡 逻 组,每 组 巡 逻 岗 数 不 应 少 于 3 个 岗 位。车 辆 管 理 岗:根 据 机 关 单 位 车 辆 进 出 通 道 口 的 分 布 数 量
15、 进 行 岗 位 配 置,一 个 进 出 通 道 口 值 班岗 数 不 应 少 于 2 个 岗 位;监 消 控 岗:根 据 机 关 单 位 消 控 室/监 控 室 的 设 置 情 况 进 行 岗 位 配 置,消 控 室、监 控 室 应 实 行 2 4小 时 值 班 制,且 值 班 人 数 不 应 少 于 2 人,消 控 值 班 人 员 应 具 备 相 应 岗 位 资 格;应 急 处 突 岗:根 据 机 关 单 位 管 理 区 域 所 需 进 行 岗 位 配 置,且 应 急 处 突 队 员 人 数 不 应 少 于 安 保队 员 总 人 数 的 5%。5.5 档 案 管 理5.5.1 建 立 安
16、保 档 案 管 理 制 度,进 行 电 子 备 份,对 服 务 记 录 应 分 类 归 档 保 存,方 便 查 阅。5.5.2 档 案 记 录 应 及 时 准 确、清 晰 完 整,并 有 责 任 人 和 审 核 人 签 字。5.5.3 档 案 应 设 置 查 阅 权 限,未 经 许 可,不 应 将 资 料 内 容 转 作 其 他 用 途。5.6 保 密 管 理5.6.1 根 据 保 密 制 度 要 求,涉 密 工 作 岗 位 的 服 务 人 员 应 签 订 保 密 责 任 书。5.6.2 定 期 对 服 务 人 员 进 行 保 密 知 识 培 训,增 强 安 保 人 员 的 保 密 意 识。5
17、.6.3 安 保 服 务 单 位 开 展 与 涉 密 有 关 的 服 务 应 满 足 安 保 管 理 单 位 的 保 密 要 求。5.7 数 字 化 管 理5.7.1 在 确 保 数 据 安 全 的 前 提 下,宜 运 用 数 字 化 手 段,构 建 综 合 集 成、闭 环 管 理 的 安 保 服 务 数 字 化 管理 系 统。5.7.2 应 用 物 联 网、云 计 算、大 数 据、人 工 智 能 等 新 技 术,提 高 安 保 问 题 发 现 和 高 效 处 置 能 力。5.7.3 宜 依 托 新 型 城 市 智 慧 化 基 础 设 施,加 强 安 保 服 务 数 字 化 动 态 管 理。5
18、.7.4 安 保 服 务 数 字 化 管 理 功 能 包 括 但 不 限 于:信 息 采 集、信 息 传 递、协 调 处 置、监 督 指 挥、统 计 分析。D B 3 3 0 1/T 0 3 4 7 2 0 2 145.7.5 安 保 服 务 数 字 化 管 理 系 统 应 符 合 C J J/T 1 0 6 的 要 求。5.7.6 安 保 服 务 数 字 化 管 理 范 围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空 中 安 防、地 面 安 防、地 下 车 库 安 防:空 中 安 防 宜 采 用 无 人 机 防 御 系 统 进 行 2 4 小 时 自 动 监 测、报 警 和 管 控;地 面 安 防 宜 将
19、人 脸 识 别 摄 像 机 接 入 公 安 人 脸 数 据 库,确 保 监 控、门 禁 等 必 要 设 备 2 4 小 时 畅 通;地 下 车 库 安 防 宜 应 用 数 字 化 车 辆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线 上 预 约 报 备,加 强 分 区 域、分 时 段 管 理。地面 车 库 宜 参 照 执 行。6 服 务 要 求6.1 门 卫 服 务6.1.1 在 指 定 地 点 查 验 来 访 人 员 和 车 辆 证 件 的 真 实 性、有 效 性,办 理 登 记 手 续,禁 止 无 关 或 证 件 不 符合 的 人 员 和 车 辆 进 入。6.1.2 对 出 入 人 员、车 辆 及 其 携
20、带 或 装 运 的 物 品 进 行 查 验,防 止 危 险 物 品 带 入 和 单 位 财 产 损 失。6.1.3 指 挥、引 导 出 入 人 员 和 车 辆,维 护 出 入 口 正 常 秩 序。6.1.4 协 助 机 关 做 好 来 访 接 待 等 工 作。6.1.5 在 保 证 自 身 安 全 的 情 况 下,及 时 发 现 并 制 止 不 法 侵 害 或 破 坏 行 为,将 不 法 行 为 人 送 交 公 安 机 关;根 据 应 急 预 案,及 时 报 告 并 处 置 火 灾、爆 炸 等 突 发 事 件;做 好 安 全 防 范 工 作,协 助 公 安 机 关 处 理 相 关 事故。6.1
21、.6 门 卫 执 勤 应 按 规 定 着 装,宜 配 备 通 讯、照 明、报 警 和 防 护 设 备。执 勤 方 式 以 观 察、询 问 为 主。6.1.7 对 门 卫 服 务 的 履 行 过 程、相 关 情 况 处 理 等 应 做 好 必 要 记 录,并 做 好 交 接 工 作。6.1.8 执 勤 过 程 中,不 应 影 响 机 关 的 正 常 工 作。6.2 巡 逻 服 务6.2.1 结 合 巡 逻 区 域 的 地 形 地 貌、重 点 部 位、目 标 情 况,确 定 巡 逻 的 路 线、方 式、重 点、频 次 等。6.2.2 巡 逻 应 按 规 定 着 装,宜 携 带 通 讯、照 明、报
22、警 和 防 护 设 备。6.2.3 巡 逻 方 式 以 徒 步、目 视 观 察 为 主。巡 逻 路 线 以 环 线、折 返 线、交 叉 线 为 主,确 保 无 盲 区。6.2.4 巡 逻 过 程 中,遇 到 下 列 情 况 应 及 时 有 效 处 理:遇 有 正 在 实 施 的 不 法 侵 害 行 为 时,应 立 即 报 告 值 班 领 导 或 安 保 管 理 单 位,并 依 法 采 取 必 要 措施 予 以 制 止,将 不 法 行 为 人 送 交 公 安 机 关;遇 有 火 灾、爆 炸 等 事 故,应 立 即 报 警,并 同 时 通 知 安 保 管 理 单 位,采 取 措 施 防 止 事 态
23、 扩 大;遇 有 受 伤 人 员 时,应 积 极 协 助 抢 救,并 做 好 保 护 现 场 工 作;遇 有 巡 逻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消 防 安 全 隐 患 等 其 他 情 形,根 据 应 急 预 案 有 效 处 置。6.2.5 夜 间 巡 逻 应 提 高 警 惕,保 护 自 身 安 全。6.2.6 对 巡 逻 服 务 的 履 行 过 程、相 关 情 况 处 理 等 应 做 好 必 要 记 录,并 做 好 交 接 工 作。6.3 车 辆 管 理 服 务6.3.1 根 据 车 辆 管 理 制 度 及 合 同 约 定 对 地 面、地 下 的 机 动 车 和 非 机 动 车 停 车 场 库
24、进 行 管 理,引 导、检查 车 辆 进 出 和 停 放。6.3.2 在 车 辆 进 入 前,安 保 人 员 对 进 入 车 辆 的 证 件、牌 照 进 行 确 认 并 记 录,有 序 引 导 进 入。6.3.3 维 护 交 通 秩 序,确 保 车 辆 便 于 通 行,易 于 停 放。安 排 车 辆 在 指 定 车 位 停 放,加 强 对 车 库、路 面车 辆 管 理。对 没 有 停 放 权 限 的 车 辆 进 行 引 导 驶 离。D B 3 3 0 1/T 0 3 4 7 2 0 2 156.3.4 负 责 维 护 管 理 停 车 场 库,巡 查 停 车 场 库 内 门 禁 装 置、监 控
25、装 置、照 明 装 置 和 相 关 的 消 防 设 施 等设 施 设 备 及 车 辆 限 速、限 高 等 指 示 标 识 的 运 行 情 况,发 现 问 题 及 时 上 报 维 修。6.3.5 巡 查 发 现 漏 水(油)、未 关 好 车 门(窗)或 未 上 锁 等 情 况,应 及 时 处 理 并 通 知 车 主,做 好 相 关记 录。6.3.6 巡 查 车 辆 不 文 明 行 为,并 及 时 做 好 记 录、提 醒。6.4 安 全 监 控 服 务6.4.1 监 控 室 值 班 电 话 应 保 持 2 4 小 时 畅 通,实 行 专 人 2 4 小 时 值 班。监 控 室 保 安 应 与 外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3301 03472021 机关安保服务管理规范 0347 2021 机关 安保 服务 管理 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