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23 T 13-2021 新市民安居险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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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3.080.01 CCS A 16 5223 贵州省黔西南州地方标准 DB 5223/T 13 2021 新市民安居险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public housing insurance for new citizens 2021-09-26 发布 2021-09-26 实施 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5223/T 13 2021 I 目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 义 . . 1 4 基本要求 . . 1 4.1 工作分工 . . 2 4.2 人员要求 . . 2 4
2、.3 设备设施配置 . . 2 4.4 场地与环境 . . 2 4.5 安全与应急 . . 3 5 理赔标准 . . 3 6 服务要求 . . 3 6.1 服务对象 . . 3 6.2 资格审核 . . 3 6.3 签订协议 . . 4 6.4 承保流程 . . 4 6.5 出险理赔 . . 4 6.6 数据统计 . . 7 7 检查与改 进 . . 7 参考文献 . . 9 DB 5223/T 13 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黔西
3、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财政局、黔西南州生态移民局、黔西 南州乡村振兴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晶晶、包荣荣、汤德梅、赵远舟。 DB 5223/T 132021 1 新市民安居险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市民安居险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理赔标准、服务要求和检查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新市民中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员的安居险服务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4、。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JR/T 0083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DB 52/T 1553.2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2部分:服务评价与改进规范 DB 52/T 1553.3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3部分:群众满意度调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新市民 new citizen “十三五”期间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安置到城镇稳定居住生活的搬迁对象。 3.2 安居险 housing ins
5、urance 政府协调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 南中心支公司为新市民中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现有人员(含婚入、新生人口;不含婚出,服刑人员)提 供的人身意外和家庭财产保险。 3.3 党群服务中心(站)party affairs,government affairs & social service center(station) for the public 政府部门综合区位特点、人群特征、服务半径等因素,整合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等各种资源,依 托街道、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的为群众提供党建、政务和社会 服务的机构
6、。 4 基本要求 DB 5223/T 132021 2 4.1 工作分工 新市民安居险服务工作分工见表1。 表1 新市民安居险服务工作分工 参与部门 工作分工 州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负责向州政府申报年度项目资金预算,负责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保 险理赔进行监管。 州级财政部门 负责安居险项目州级资金的拨付。 州级乡村振兴、生态移民部门 负责审核各县(市、新区)生态移民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上报名册, 并进行工作指导。 县(市、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负责向本级地方政府申请安居险项目资金预算,与本地人民财产保 险公司对接签定保单事宜,申请拔付保费,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 县(市、新区)财政部门
7、 负责安居险项目州级及本级资金的拨付。 县(市、新区)生态移民部门 负责提供当年度的新市民名册,与县(市、新区)乡村振兴部门进 行比对,并提供给县(市、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时 上报州生态移民部门。 县(市、新区)乡村振兴部门 负责提供准确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员名册,与县(市、新区)生态移 民部门比对,并提供给县(市、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同时上报州乡村振兴部门。 新市民居住区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政策宣传、协助参保人员报险、理赔等事宜。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 司 负责制定理赔服务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对县保险公司 理赔服务进行监管及时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8、障局进行信息沟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 司各县市支公司 负责收集、核实参保人员信息,开展理赔服务,处理相关事宜并将 信息报送至州分公司。 4.2 人员要求 4.2.1 州级工作人员应熟悉安居险业务并能指导县(市、新区)对口工作。 4.2.2 县(市、新区)工作人员应熟练开展安居险业务,能与本级和上级部门相互沟通、数据共享, 指导县保险公司开展相关工作。 4.2.3 县(市、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生态移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及新市民 居住区党群服务中心应至少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1 名。 4.2.4 州、县(市、新区)两级安居险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应每年 10
9、 月培训一次,新市民居住区党群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每半年培训一次。 4.3 设备设施配置 新市民居住区党群服务中心应设置一个办理窗口,应配置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饮水机等设备, 设置政策宣传展台,并放置新市民安居险“告知书”和宣传画册等。 4.4 场地与环境 4.4.1 办公和服务区域应清洁卫生、照明、通风、采光良好。 DB 5223/T 132021 3 4.4.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安全标志设置、无障碍设施标志应符合 GB/T 10001.1、GB 13495.1、 GB/T 10001.9 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4.4.3 服务承诺、服务流程、服务项目等应上墙公示。 4.5 安全与应急
10、 应定期开展安居险项目的政策、运行操作流程、投保及理赔流程培训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业务现 场的自然灾害、火灾等突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信息安全事件教育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定 期开展应急演练。 5 理赔标准 新市民安居险保险标准见表2。 表2 新市民安居险理赔标准 类 别 保险责任 保障金额 每人保费 人身意外险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火车) 100000 元 20 元/人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飞机) 100000 元 意外身故 60000 元 意外残疾 60000 元(上限) 意外医疗 5000 元(上限) 疾病身故 3000 元 家庭财产保险 火灾损失 (注:家庭成员保额可累加) 6000
11、 元 盗抢损失 (注:家庭成员保额可累加) 4000 元 6 服务要求 6.1 服务对象 新市民中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现有人员(含婚入、新生人口;不含婚出,服刑人员)。 6.2 资格审核 新参保资格审核流程与要求如下: a) 县(市、新区)生态移民部门(跨县搬迁的需由迁出地生态移民部门配合迁入地生态移民部门) 在购买新市民安居险前 1 个月内将需要购买人员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报 州级生态移民部门; DB 5223/T 132021 4 b) 县(市、新区)乡村振兴部门(跨县搬迁的需由迁出地、迁入地乡村振兴部门双方)在 5 个工 作日内完成对新市民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实际入住信息审核
12、确认后,将实际入住人口中建档 立卡脱贫人口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上报州级乡村振兴部门。 6.3 签订协议 县(市、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生态移民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审核确认符合参保资 格的新市民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与承保部门(保险公司)签定新市民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员安居险购买服 务协议。 6.4 承保流程 6.4.1 参保前准备 按照安居险承保文件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向各安置区服务点增派服 务专员开展参保前的宣传服务工作,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移民、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易地扶 贫搬迁人员的承保准备工作,印制安居险承保宣传资料,收集和整理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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