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866-2010 民用建筑太阳能利用规划设计规范.pdf
《DB63866-2010 民用建筑太阳能利用规划设计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63866-2010 民用建筑太阳能利用规划设计规范.pdf(15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ICS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 8662010 民用建筑太阳能利用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planning & design for solar utilization of civil buildings 文稿版次选择 2009 - 12 - 07 发布 2010 - 01 - 10 实施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3/ 8662010 1 前 言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地理位置为东经8935 10304,北纬31393919。 全省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全省幅员辽阔,东西长约1200 公里,南北宽800公里,面积72万平方 公
2、里。全省太阳能资源丰富,全年太阳能辐照量为586 kJ/741kJ/,日照时数2000 h3600h,比 同纬度地区的华北平原和黄土高原多400h700h,是开发和利用太阳能资源的理想地区。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使太阳能资源在建筑上得到充分和有效的利用,编 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借鉴和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关于编制二七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通知(青质监标200712 号)要求组织制订,旨在推动我省太阳能开发利用,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供热采暖系统和光伏系统在 建筑上的应用,从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上确保太阳能
3、利用系统的有效实施和有序发展。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规划设计;5 规划管理。 本规范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28号,邮政编码:810001),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规范参编单位 :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昆明新元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树君、梁 琦、白宗科、廖 昆、韩秀琦、何梓年、文哲亮、朱培
4、世。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渠箴亮、谢淑萱 、王力明、杨兆安、张远宁。 DB63/ 8662010 2 民用建筑太阳能利用规划设计规范 1 总 则 1.0.1 为充分利用我省太阳能资源优势,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环境,推动我省太阳 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和太阳能光伏系统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城市、乡镇12层及以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多 层民用建筑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以及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规划设计及规划管理。 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鼓励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供热采暖系统和光伏系统。 1.0.3 本规范规定了我省民用建筑
5、太阳能利用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本规范与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 民用建筑太阳能利用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太阳能热水系统 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 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以加热水的装置。通常包括太阳能集热器、贮水箱、泵、连接管道、支架、控 制系统和必要时配合使用的辅助能源。 2.0.2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solar heating system 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 供给建筑物冬季采暖和全年其他用热的系统。 系统
6、主要部件有太阳能集热器、 换热蓄热装置、控制系统、其他能源辅助加热/换热设备、泵或风机、连接管道和末端供热采暖系统等。 2.0.3 太阳能集热器 solar collector 吸收太阳辐射并将产生的热能传递到传热工质的装置。 2.0.4 集中供热水系统 collective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采用集中的太阳能集热器和集中的贮水箱供给一幢或几幢建筑物所需热水的系统。 2.0.5 主动式太阳能采暖系统 active solar heating system 利用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以加热水用于给建筑供热的装置为建筑物采暖。 2.0.6 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系统 passi
7、ve solar heating system 通过建筑内部空间和外部体形处理,以及建筑材料和结构、建筑构造选择,使建筑在冬季能采 集、保持、贮存和分配太阳热能,为建筑物采暖。 2.0.7 太阳能保证率 solar fraction 系统中由太阳能部分提供的热量占系统总能耗的百分率。 2.0.8 辅助热源 auxiliary energy sources 用于补充太阳能热水系统、供热采暖系统输出的非太阳能热源。 2.0.9 太阳能光伏系统 solar photovoltaic system 利用太阳能电池的光伏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系统。简称光伏系统。 2.0.10 太阳能电池
8、solar cell 将太阳辐射能转换成电能的一种组件。常见的太阳能电池基础材料有单晶硅、多晶硅、非晶硅、硫 化镉、砷化镓等 。 DB63/ 8662010 3 3 基本规定 3.0.1 在城乡详细规划设计阶段,应根据当地的地理位置、气候特征和日照条件,统筹考虑太阳 能的综合利用。 3.0.2 太阳能在民用建筑上的利用有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和太阳能光伏系统。 3.0.3 城乡新建的民用建筑必须进 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 暖系统和太阳能光伏系统与 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应做到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 时投入使用。 3.0.4 民用建筑应
9、设计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医院、学校、宾馆、游泳馆、浴池等公共建筑应率 先应用太阳能集中热水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的要求。 3.0.5 有条件采用太阳能供热采暖技术的新建民用建筑,应采用太阳能供热采暖,并应辅以辅助热 源补充。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 50495)的要 求。 常规能源缺乏或交通运输困难的地区,在规划设计阶段,应优先采用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并可根 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建筑类型、使用要求、安装条件等要求,选择主动式太阳能供暖或被动式 太阳能供暖。 3.0.6 开发、建设单位在住
10、宅建设和市政建设时,对楼梯间与公共走道、庭院、草坪、广场、道 路等的公共照明设备应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 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 203)的要求。 3.0.7 在城乡详细规划中,建筑物之间的日照间距除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 规范(GB 50180)要求外,应满足太阳能集热器和太阳能电池有不少于连续4h有效日照时数的要求。 3.0.8 新建建筑应保证既有建筑太阳能集热器和太阳能电池的有效日照时数。在旧城改造中,凡 不满足太阳能集热器和太阳能电池有效日照时数的建筑不宜采用太阳能利用系统。 3.0.9 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太
11、阳能供 热采暖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筑 物类型、使用要求、热水供 应方式、安装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3.0.10 设置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建筑物,建筑热工设计应符合我省现行工程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的要求,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取值宜低于标准的限值的规定,并宜综合确定太阳能保证率的取值。 4 规划设计 4.0.1 规划设计应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充分利用太阳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太 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和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及安装的技术要求。 4.0.2 规划设计应根据民用建筑的性质和使用功能,太阳能利用系统类型,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 较,满足节能、节地、节水、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 4.0.
12、3 规划设计阶段,太阳能利用要综合考虑场地条件、建筑功能、周围环境等因素,在总平面 图中,确定建筑布局 、 朝向、日照间距、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时,应结合场地的地形和周边的环境、日 照和风向等条件合理布局,尽可能有利于太阳能的利用。 4.0.4 规划设计中应避免周边相邻建筑、 绿化树木和附属设施对安装的太阳能集热器和太阳能电 池的遮挡。 4.0.5 太阳能集热器和太阳能电池安装在建筑物屋面、阳台、墙面或其他部位,不得影响该部位 的建筑功能,并应与建筑协调一致,保持建筑统一和谐的外观,满足城市景观的要求。 4.0.6 规划设计应满足太阳能利用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清洁等要求。 4.0.7 应将太
13、阳能利用内容纳入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内容,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 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的要求。 DB63/ 8662010 4 4.0.8 住宅小区拟增加太阳能热水系统时,需按本规范要求重新组织设计变更,并不得妨碍和破 坏原有建筑物功能以及小区景观。 4.0.9 医院、学校、旅馆、游泳馆等公共建筑,以及机场、车站、体育馆、文化馆、博物馆、展 览馆等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项目前期规划选址、用地规划许可时,应将太阳能利用纳入规 划设计内容。 4.0.10 规划设计中太阳能集热器和太阳能电池组件安装在墙面和阳台上的建筑单体和建筑群体, 其主要朝向宜为南北向或在南偏东30、南
14、偏西30范围内。 4.0.11 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根据业主对太阳能利用的需求、管理模式、投资状况和国家、地方 对太阳能利用的规定与政策,综合确定太阳能系统应用的规模和形式。 5 规划管理 5.0.1 凡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将太阳能利用作为节能减排的一项主要内容, 纳入城乡规划 管理。 5.0.2 民用建筑规划设计审批时,应充分考虑其周边建筑的太阳能利用,不应影响既有太阳能利 用建筑的日照。 5.0.3 编制城乡详细规划应将太阳能利用作为强制性内容,旧城区改造应将太阳能利用作为一项 必要规划设计条件。 5.0.4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土地招拍挂规
15、 划条件时,应提出对太阳能利用的规划设计内容和规划设计要点。 5.0.5 审查机构应按照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对太阳能利用的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要点和有关 标准对太阳利用系统规划设计进行审查, 发现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太阳能利用系统设计又未经规划主管部 门组织专家论证评估或论证评估未通过的项目,审查不予通过,并及时报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 5.0.6 凡符合太阳能规划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方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凡应采用而不采用 太阳能利用系统的民用建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0.7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与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应对建设项目太阳能利用系统验收情况进行专项 监督,
16、凡未按批准的规划建设太阳能利用系统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办理规划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DB63/ 8662010 5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青海省主要城市、乡镇纬度一览表 表A.1 青海省主要城市、乡镇纬度一览表 城乡名称 地 址 北 纬 东 经 海拔高度(m) 西宁 西宁市二十里铺莫家泉 3643 10143 2295.2 西宁市区 西宁市五四大街 19 号 3637 10146 2261.2 大通 大通县桥头镇景阳路 3657 10141 2450.0 湟中 湟中县鲁沙尔镇 3631 10134 2667.5 湟源 湟源县城关镇 3641 10114 2634.3 海东 平安县平
17、安镇 3649 10206 2125.0 互助 互助县威远镇 3649 10157 2480.0 乐都 乐都县碾伯镇 3629 10223 1979.7 化隆 化隆县巴颜镇 3606 10216 2834.7 民和 民和县川口镇 3619 10251 1813.9 循化 循化县积石镇 3550 10233 1870.3 门源 门源县浩门镇 3723 10137 2850.0 祁连 祁连县二滩寺 3811 10015 2787.4 海晏 海晏县银滩乡 3655 10059 3010.0 野牛沟 祁连县野牛沟乡 3825 9935 3320.0 托勒 祁连县托勒牧场 3848 9825 3367.
18、0 刚察 刚察县沙柳河镇 3720 10008 3301.5 黄南 同仁县年都乎乡 3531 10201 2491.4 尖扎 尖扎县马克堂镇 3556 10202 2084.6 泽库 泽库县琐乃海草原 3502 10128 3662.8 河南 河南县优干滩草原 3444 10136 3500.0 海南 共和县恰卜恰镇 3616 10037 2835.0 贵南 贵南县县城 3535 10045 3202.9 河卡 兴海县河卡乡 3553 9959 3245.6 江西沟 共和县江西沟乡 3637 10016 3239.4 兴海 兴海县子科滩草原 3535 9959 3323.2 贵德 贵德县河阴镇
19、 3602 10126 2237.1 铁卜加 共和县石乃亥乡铁卜加村 3705 9935 3269.0 同德 同德县巴滩草原 3516 10039 3289.4 果洛 果洛州大武镇 3428 10015 3719.0 达日 达日县吉迈滩草原 3345 9939 3967.5 甘德 甘德县县城 3358 9954 4050.0 玛沁 玛沁县县城 3416 9912 4211.1 DB63/ 8662010 6 表 A.1 青海省主要城市、乡镇纬度一览表 (续) 城乡名称 地 址 北 纬 东 经 海拔高度(m) 玛多 玛多县黄河沿 3455 9813 4272.3 班玛 班玛县县城 3256 10
20、045 3530.0 久治 久治县智青松多草原 3326 10129 3628.5 玉树 玉树县结古镇 3301 9701 3681.2 清水河 称多县清水河乡 3348 9708 4415.4 治多 治多县治渠南路 18 号 3351 9536 4179.1 囊谦 囊谦县香达乡东街 24 号 3212 9629 3643.7 曲麻莱 曲麻莱县约改滩草原 3408 9547 4175.0 杂多 杂多县县城 3254 9518 4066.4 海西 德令哈市市区 3722 9722 2981.5 乌兰 乌兰县城东街 3655 9829 2950.0 大柴旦 大柴旦镇 3751 9522 3173.
21、2 茫崖 茫崖花土沟镇 3815 9051 2944.8 茶卡 茶卡镇 3647 9905 3087.6 冷湖 冷湖镇 3845 9320 2770.0 天峻 天峻县县城 3718 9902 3417.1 格尔木 格尔木市大众街 33 号 3625 9454 2807.6 沱沱河 小唐古拉山沱沱河河沿 3413 9226 4533.1 都兰 都兰县察汗乌苏镇和平街 2 号 3618 9806 3191.1 小灶火 乌图美仁乡小灶火 3648 9341 2767.0 香日德 都兰县香日德农场 3604 9748 2905.4 察尔汗 柴达木盆地察尔汗盐湖 3648 9518 2678.9 五道梁
22、 唐古拉山五道梁 3513 9305 4612.2 诺木洪 都兰县诺木洪农场 3626 9626 2790.4 DB63/ 8662010 7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
23、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DB63/ 8662010 8 引用标准名录 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2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 50364 3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 50495 4 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JGJ 203 DB63/ 8662010 9 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民用建筑太阳能利用 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planning & design for solar utilization of civil buildings DB63/8662010 条文说明 DB63/ 8662010 10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63 866-2010 民用建筑太阳能利用规划设计规范 866 2010 民用建筑 太阳能 利用 规划 设计规范
